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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银面具其三

    说实在话,我很讨厌走夜路。

    那是因为我很胆小,我担心在夜里独自行走,会被心怀歹意的恶人尾随。

    你们知道的,在像今天这样的大黑天里,被人尾随,这将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光是想想就足够让人毛骨悚然。

    即使是在万城之城——迪尔慕,也一样。

    你会理解我的,对吧?

    当然,我相信你会理解的。

    今晚,我再说一遍,我讨厌走夜路,更讨厌被尾随。

    但是:

    我不讨厌尾随别人。

    就像现在这样。

    迪尔慕边缘的小径上,我正在尾随一名黑正装的先生,他看起来很有迪尔慕中产阶层的风范。

    但愿他身上带的钱能够我再抽一个月的烟。

    相信我,今晚过后,这位先生也一定会像我一样。

    变得讨厌走夜路。

    迪尔慕边缘总是不像它的中央那么热闹,小径上挺冷清的,而且这路灯也总是不怎么亮。

    多么幸运啊,今晚,这几根没精神的灯,还有没有月亮和星星的夜空,就是这种时候,正适合尾随别人。

    比如像我这样。

    哦!混蛋!

    他好像加快了脚步,不多说了,我想我得赶快跟紧他,因为这是一位尾随者最起码该有的素质。

    那位先生一下子就加快步伐了。

    他是发现我了吗?

    为什么要走这么快?!

    不,不是的。

    他不会发现我,因为我藏在他身后很远的地方,站那么远,别说他察觉到我在尾随他,连我都有点快察觉不到他了!

    哼,估计是害怕让他家里的女人等太久寂寞吧?

    我最讨厌这种白天装绅士,晚上就变野兽的混蛋。

    如果三年前我的女人没有离开我的话……婊子。

    哼哼哼……今晚过后,我想他的女人将会因为他的无能感到烦闷,再加上他很快就会遭遇的窘迫,还有贫穷,他的女人一定会离开他。

    没有女人会喜欢穷鬼,特别还是无能的家伙。

    哦!他趁着我在想事情的时候绕了一个弯!

    敲,他的公文包和他的亮皮鞋一块消失在拐角了。

    我想我真应该离他近一点。

    呼……呼……

    他走得真快,不过还好我对尾随人这件事一直都很有经验。

    瞧!他的公文包和亮皮鞋又出现在了我的眼里。

    嘿,我想我比那些在公司里监视他的老板和外面视奸他的情人都更具备执行力!

    毕竟,这可不仅仅关系到我下个月的烟。

    迪尔慕的烟酒,完全称得上是德里沃最棒的烟酒,唯一的缺点就是贵了一点。

    为了不断掉我可爱的宝贝儿们,我不得不冒着走夜路的危险去尾随别人。

    你能理解我的对吧?

    我知道你会。

    假如我能接受迪尔慕的高等教育,我想我也能像他一样,不用整天都为烟酒愁眉苦脸。

    唉,这小径边的路灯越来越少了,为了不被甩掉,我想我应该离他再近一点。

    不得不说,他家离得可真远。

    前几天我尾随的那几个男人女人,在这段时间里也早该让我从他们身上索取点好处了。

    偏偏这混蛋家伙,狗吃屎的住那么远。

    这一地带的小径白天就挺偏僻的,本来就没有几个行人,哪怕在夜晚也看不见一个酒鬼。

    嘿!我不讨厌这样,没有人就不会被别人尾随了,而且,我想我不需要再等其他时机了,没有什么时机比现在动手更加合适。

    这不?现在路边除了我还有急于回家的那混蛋,再没有其他人了。

    我是一个很有尾随经验的人,包括强大的反侦察能力。

    我完全能保证在自己尾随其他人的时候不被路边的行人发现。

    现在,我前面那男人终于把步子走慢下来了,刚才我真差点跟不上。

    嘿,开玩笑的,我是尾随别人的高手,不可能跟不上。

    离近点,我也终于看清了,那混蛋长得一头锃亮的黑头发,在这么黑的晚上看起来都是那样的亮,这很让人火大!

    哦,你看啊!我敢在这里打赌,他的黑正装和配套的黑裤子至少能值三十金币。

    黑皮靴就更漂亮了,肯定也值不少钱吧?

    诶?他停了?

    哼,发现我了?心里后悔今晚走夜路了?

    我现在就得握住我的刀,不拿着刀比他,这种混蛋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正在遭受什么。

    “……”

    等等……这是怎么回事儿。

    那混蛋从刚刚停住以后就一动不动了,我敢肯定他听到了我的脚步声。

    他怎么不转头?这家伙被吓呆了?

    嘿,胆小鬼!

    你以后多注意一点儿,然后永远像我一样,讨厌走夜路吧!

    “把衣服里的东西都掏出来,衣服、裤子、靴子还有手表,都脱下来。”

    这家伙真吓呆了?怎么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狗娘养的,可千万别在裤子里撒尿了。

    这种比刺猬还胆小的混蛋我也见过,但像他这么呆的我那倒还真是第一次见。

    “……”

    不对劲,越走近这混蛋,我就越感觉心里瘆得慌。

    怎么讲?就是我感觉这混蛋像个假人。

    “……”

    晦气。

    我从他背后看见了,他袖子底下那是个假手。

    假人怎么能走动,我不能再靠近他了,这个东西看起来瘆人,很不对劲。

    我得走了,你会理解我的,我知道。

    去他妈的!!!!!

    他回过头了!

    那哪是一张脸?!那该死的是张血糊糊的面具。

    滚开滚开滚开滚开滚开滚开滚开滚开滚开。

    我现在得往回跑。

    他在后面跟着我,我听见了!

    路灯!路灯都哪去了?!

    该死的,今晚怎么这么早就灭灯?!

    大概五分钟吧,我不知道我跑了多久。

    真够累,这破路边的灯都灭了。

    也好,我也总算是摆脱了那该死的混蛋,其实我早就听不见脚步声了。

    不过做我这种行业,而且是有丰富尾随经验的人,我明白我到底得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甩脱别人的尾随。

    今天这件狗屎事情后,我想我不能再继续干这一行业了。

    我还是回头看一下吧。

    转过身,我仔细向后面看过了,他没跟上来,这也让我心里松一口气了。

    “……”

    “……”

    “……”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当我再回过头时,身前已经站着一个咯咯笑的假人。

    他早就一路尾随跟上我了。

    ……

    孕龙窟,第二层,红水晶伴生洞穴。

    灰色斗篷和血刃都被丢到洞穴一边。

    余欢趴在地上,沉沉地抬起脑袋。

    他头痛依旧,双眼宛如被棍子捅进去搅动了一番,疼痛得沉闷。

    脑子几乎无法思考,潜意识里,余欢沉吟着将两只手掌糊在脸上,手中黏黏糊糊沾了很多鲜血。

    模糊黑红里他什么都看不清,只能看见红色的画面里仿佛有两点碧绿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