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死后,薄爷跪在墓碑前哭成狗 第407章 谁老婆谁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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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叶雪初精致的面容略有几分难堪。
但她什么场面没见过,也只是置之一笑:“当初要不是陆爷爷的阻止,我跟之律早就结婚了。不过我真不明白,陆爷爷既然看不上我,怎么会容许你进陆家?”
她调查过这个南初,家里有点小钱,也不是什么有背景的人家。
比起陆家,算不得门当户对。
南初嫁给陆之律,就是高嫁。
其实别说叶雪初觉得奇怪,就连南初自己也狐疑的很。
要是陆之律真的不想跟谁结婚,就算当时媒体闹的很大,陆家面子上挂不住,以陆之律那不可一世的傲慢性格,一样可以不认账。
可他为什么偏偏要强娶她呢?
南初一直弄不明白。
她撩了下耳鬓的长发,故意刺激了叶雪初两句:“那我怎么知道?也许我命好呗,要是陆之律对你真的那么执着,就不会有我的存在。”
“……”
叶雪初明显被气到了。
南初勾了勾红唇,淡淡扫了眼那只嫩芽黄的kelly,眼底划过一抹遗憾,却是说:“算了,这包我家里多的是,叶小姐喜欢,那就让给你好了。”
叶雪初有句话说的没错。
买包么,得有实力配得上才行。
她就一朝九晚五的新闻记者,如果真的要离婚,连自己那辆代步车都会被父母拿回去。
到时候,难道她要拎着稀有皮的爱马仕去挤地铁吗?
那画面,想想也真是够滑稽。
南初和乔予正准备离开专柜时,叶雪初忽然叫住她。
“南小姐,你不觉得,我们名字里都带个‘初’字,这太巧合了吗?”
南初心尖一沉,但很快,恢复平静的说:“那叶小姐要不要去查查,全国有多少人的名字里带‘初’这个字?”
叶雪初提醒她:“是吗?或者你可以问问之律啊。”
南初嘲她,“你这么感兴趣,你自己去问啊,我对这么无聊的事情不感兴趣。”
说完,南初便拉着乔予出了专柜。
从专柜出来,南初狠狠吐出口长气。
乔予看看她,“那包真不要啊?嫩芽黄那个颜色,确实挺好看的。”
她这种没有收集奢侈品习惯的人,都觉得那只小kelly真心挺好看的。
更别说南初这种集物癖了。
南初惋惜的叹了声:“包好看,也不能各个都带回家啊,叶雪初说的没错,我现在还是好好考虑一下我以后的生计比较合适。你要是真帮我刷了那只包,我才不知所措。”
乔予弯唇笑了下,夸奖道:“南小姐,这是你第一次这么能忍得住,即使是在我再三诱惑下,你最终都没真的去买那只包,看来,不出三个月,你就能断掉这么强烈的消费欲了。”
想要离婚,第一步就是要断这种高消费欲。
否则,她就像是浑身被蚕丝牢牢裹住的金丝雀,永远飞不出这片高慾望的海。
南初扯唇,无力一笑:“哪有那么好断,这玩意儿和戒.毒似的。离婚后,我爸妈一定会把之前陪嫁给我的车子、房子,都给收回去的。到时候,我就只能去租房子,就我那点死工资,在帝都这么寸土寸金的地方,整租个干净舒适点的房子都难。”
说到这儿。
南初看向乔予,眼底对她佩服不已:“予予,你以前一个人带着小相思在外面租房子,吃了六年的苦,你是怎么熬下来的?这种日子,我只要想想,就快崩溃了。”
“我跟你不一样,你没过过苦日子。我大学的时候因为丁雪梅克扣我生活费,就经常没钱吃饭,我早就苦习惯了。”
苦呢,只会流向能吃苦的人。
越是愿意吃苦,就越是苦。
南初真心为她开心,“你现在苦尽甘来,好日子还在后头呢,我真羡慕你,不仅会挣钱,还没什么高物欲,予予,你是来修仙的吧!”
乔予被逗笑,“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我看见好看的东西也会想买啊,只不过我觉得不一定要属于我,就像是路边开的玫瑰,开在那儿你看见了,觉得好看就行,不一定非要摘下来的。”
南初将脑袋靠到她肩上呜呜痛哭:“跟你比,我简直俗人一个,仙女,我们赶紧走吧,再不走我就想冲回专柜跟叶雪初抢那只包了!”
乔予噗嗤笑出声,拉她走向扶手梯,“那赶紧走!”
……
到了下午七点。
乔予又选了几家餐厅试吃,吃了一圈,也没什么印象深刻的。
南初吃撑了,提议道:“去喝两杯,我请你!”
今天吃饭,全是乔予买的单。
乔予笑问:“你不是说穷的叮当响?”
南初勾着她手臂,朝酒吧走,“请你喝饮料的钱还是有的啦!等我离婚,要是真穷的叮当响,我再来抱你大腿!”
话音刚落。
乔予手机响了起来,是薄寒时打来的。
南初可怜兮兮的哀求:“铁定是催你回家呢,拒绝他,陪陪我,我最近真的很难过!”
乔予接了电话,“喂?”
薄寒时问:“还没回家?在哪,我开车过去接你?”
南初黏在乔予身上,疯狂摇头。
乔予道:“我自己开车出来的,你不用来接我了,我可能要晚点才能回去。南初心情不好,我想陪陪她。”
薄寒时:“我也心情不好。”
“……”
乔予忍俊不禁,“我说认真的,她跟陆之律闹离婚呢,今天还在爱马仕的专柜遇到陆之律前任了。”
薄寒时倒不觉着新鲜。
在他看来,老陆和南初都挺疯癫的,结婚跟过家家似的,说结就结,说离就离。
关键是,离那么久,还没离。
配死算了。
薄寒时问:“那十点之前能到家?”
十点还不回来,他要去抓人了。
乔予握着手机,看一眼南初,说:“看情况吧,她不知道要跟我倒多久苦水。”
交代完后,便挂掉了电话。
南初哼哼:“还没结婚呢,就查岗查成这样,这要是结了婚,薄寒时可不得把你盯得死死?不过也是,你这样的,男人女人都喜欢,他担心也是正常的。”
两人到了国金大厦附近的酒吧。
南初点了杯比较烈的,长岛冰茶。
乔予扫了一眼,也想喝点小酒,她虽然酒精过敏,但其实一直都挺馋酒的,所以点了杯度数很低很低的莫吉托。
南初跟她吐槽了好久,喝了好几杯鸡尾酒后,开始口不择言。
她拿起放在一旁的包包,跟乔予炫耀道:“予予,你知道这只鳄鱼皮的冰川白,是什么时候买的吗?”
乔予喝了点,也有些微醺,单手撑着脑袋,笑看着她,“让我猜猜……”
她想起来了:“狗男人跟叶雪初开房上热搜的时候!对不对?”
南初端着酒杯跟她碰了碰,“宾狗!答对了!这只花了五十个W呢!你知道狗男人最好的一点是什么吗?”
叶雪初精致的面容略有几分难堪。
但她什么场面没见过,也只是置之一笑:“当初要不是陆爷爷的阻止,我跟之律早就结婚了。不过我真不明白,陆爷爷既然看不上我,怎么会容许你进陆家?”
她调查过这个南初,家里有点小钱,也不是什么有背景的人家。
比起陆家,算不得门当户对。
南初嫁给陆之律,就是高嫁。
其实别说叶雪初觉得奇怪,就连南初自己也狐疑的很。
要是陆之律真的不想跟谁结婚,就算当时媒体闹的很大,陆家面子上挂不住,以陆之律那不可一世的傲慢性格,一样可以不认账。
可他为什么偏偏要强娶她呢?
南初一直弄不明白。
她撩了下耳鬓的长发,故意刺激了叶雪初两句:“那我怎么知道?也许我命好呗,要是陆之律对你真的那么执着,就不会有我的存在。”
“……”
叶雪初明显被气到了。
南初勾了勾红唇,淡淡扫了眼那只嫩芽黄的kelly,眼底划过一抹遗憾,却是说:“算了,这包我家里多的是,叶小姐喜欢,那就让给你好了。”
叶雪初有句话说的没错。
买包么,得有实力配得上才行。
她就一朝九晚五的新闻记者,如果真的要离婚,连自己那辆代步车都会被父母拿回去。
到时候,难道她要拎着稀有皮的爱马仕去挤地铁吗?
那画面,想想也真是够滑稽。
南初和乔予正准备离开专柜时,叶雪初忽然叫住她。
“南小姐,你不觉得,我们名字里都带个‘初’字,这太巧合了吗?”
南初心尖一沉,但很快,恢复平静的说:“那叶小姐要不要去查查,全国有多少人的名字里带‘初’这个字?”
叶雪初提醒她:“是吗?或者你可以问问之律啊。”
南初嘲她,“你这么感兴趣,你自己去问啊,我对这么无聊的事情不感兴趣。”
说完,南初便拉着乔予出了专柜。
从专柜出来,南初狠狠吐出口长气。
乔予看看她,“那包真不要啊?嫩芽黄那个颜色,确实挺好看的。”
她这种没有收集奢侈品习惯的人,都觉得那只小kelly真心挺好看的。
更别说南初这种集物癖了。
南初惋惜的叹了声:“包好看,也不能各个都带回家啊,叶雪初说的没错,我现在还是好好考虑一下我以后的生计比较合适。你要是真帮我刷了那只包,我才不知所措。”
乔予弯唇笑了下,夸奖道:“南小姐,这是你第一次这么能忍得住,即使是在我再三诱惑下,你最终都没真的去买那只包,看来,不出三个月,你就能断掉这么强烈的消费欲了。”
想要离婚,第一步就是要断这种高消费欲。
否则,她就像是浑身被蚕丝牢牢裹住的金丝雀,永远飞不出这片高慾望的海。
南初扯唇,无力一笑:“哪有那么好断,这玩意儿和戒.毒似的。离婚后,我爸妈一定会把之前陪嫁给我的车子、房子,都给收回去的。到时候,我就只能去租房子,就我那点死工资,在帝都这么寸土寸金的地方,整租个干净舒适点的房子都难。”
说到这儿。
南初看向乔予,眼底对她佩服不已:“予予,你以前一个人带着小相思在外面租房子,吃了六年的苦,你是怎么熬下来的?这种日子,我只要想想,就快崩溃了。”
“我跟你不一样,你没过过苦日子。我大学的时候因为丁雪梅克扣我生活费,就经常没钱吃饭,我早就苦习惯了。”
苦呢,只会流向能吃苦的人。
越是愿意吃苦,就越是苦。
南初真心为她开心,“你现在苦尽甘来,好日子还在后头呢,我真羡慕你,不仅会挣钱,还没什么高物欲,予予,你是来修仙的吧!”
乔予被逗笑,“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我看见好看的东西也会想买啊,只不过我觉得不一定要属于我,就像是路边开的玫瑰,开在那儿你看见了,觉得好看就行,不一定非要摘下来的。”
南初将脑袋靠到她肩上呜呜痛哭:“跟你比,我简直俗人一个,仙女,我们赶紧走吧,再不走我就想冲回专柜跟叶雪初抢那只包了!”
乔予噗嗤笑出声,拉她走向扶手梯,“那赶紧走!”
……
到了下午七点。
乔予又选了几家餐厅试吃,吃了一圈,也没什么印象深刻的。
南初吃撑了,提议道:“去喝两杯,我请你!”
今天吃饭,全是乔予买的单。
乔予笑问:“你不是说穷的叮当响?”
南初勾着她手臂,朝酒吧走,“请你喝饮料的钱还是有的啦!等我离婚,要是真穷的叮当响,我再来抱你大腿!”
话音刚落。
乔予手机响了起来,是薄寒时打来的。
南初可怜兮兮的哀求:“铁定是催你回家呢,拒绝他,陪陪我,我最近真的很难过!”
乔予接了电话,“喂?”
薄寒时问:“还没回家?在哪,我开车过去接你?”
南初黏在乔予身上,疯狂摇头。
乔予道:“我自己开车出来的,你不用来接我了,我可能要晚点才能回去。南初心情不好,我想陪陪她。”
薄寒时:“我也心情不好。”
“……”
乔予忍俊不禁,“我说认真的,她跟陆之律闹离婚呢,今天还在爱马仕的专柜遇到陆之律前任了。”
薄寒时倒不觉着新鲜。
在他看来,老陆和南初都挺疯癫的,结婚跟过家家似的,说结就结,说离就离。
关键是,离那么久,还没离。
配死算了。
薄寒时问:“那十点之前能到家?”
十点还不回来,他要去抓人了。
乔予握着手机,看一眼南初,说:“看情况吧,她不知道要跟我倒多久苦水。”
交代完后,便挂掉了电话。
南初哼哼:“还没结婚呢,就查岗查成这样,这要是结了婚,薄寒时可不得把你盯得死死?不过也是,你这样的,男人女人都喜欢,他担心也是正常的。”
两人到了国金大厦附近的酒吧。
南初点了杯比较烈的,长岛冰茶。
乔予扫了一眼,也想喝点小酒,她虽然酒精过敏,但其实一直都挺馋酒的,所以点了杯度数很低很低的莫吉托。
南初跟她吐槽了好久,喝了好几杯鸡尾酒后,开始口不择言。
她拿起放在一旁的包包,跟乔予炫耀道:“予予,你知道这只鳄鱼皮的冰川白,是什么时候买的吗?”
乔予喝了点,也有些微醺,单手撑着脑袋,笑看着她,“让我猜猜……”
她想起来了:“狗男人跟叶雪初开房上热搜的时候!对不对?”
南初端着酒杯跟她碰了碰,“宾狗!答对了!这只花了五十个W呢!你知道狗男人最好的一点是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