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真千金有点辣,糙汉宠上头了 第229章 妈生我没给我脑
记得当初自己和哥哥开车到乡下,从第一次看到她,她就活得肆意张扬,根本看不上他们。’ 当初他以为她疯了!
现在证明,她是对的。
哪怕不被楚家找到,她也能找到顾柏青这样的对象,根本不需要靠楚家任何一点支持,也能活得比娇娇姐还好很多倍。
娇娇姐抢了她的身份活了十八年,也还是不如她。
两个人根本不能放在一起比。
对于大部分少年来说,慕强之心是胜过慕色的!
楚向北现在只有嘴硬,心里都后悔疯了。
送宝马的心理落差,不仅是汪明月受刺激,楚老爷子起贪念,他也是难受得要死。
这事,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一生都无法忘怀的震撼。
当时在年饭桌上,他一句废话没说,只是眼巴巴的看着楚今夏,就像小狗看着主人。
哪怕楚今夏稍微勾勾手指头,他就会像是小狗一样地摇晃着狗尾巴跑来讨好新主人了。
但可惜,楚今夏从来没打算和姓楚任何人发生长期的感情,主打一个水泥封心,永不原谅。
“爸妈真偏心!”楚向北越想越难受,小声嘀咕。楚娇娇道:“你说什么?”
“生她的时候,把什么好的都给她了,容貌,智商,没有一丝欠缺的,生我们的时候就随便生的。”
楚向北抱怨,他是家里最蠢的一个,读书老是不及格,家里几兄弟就只有他这样。
楚娇娇一时脑子没转过来弯:“妈妈把你生得很好看啊。”
“妈妈生我的时候,好像没把脑子遗传给我。”他开玩笑地缓和气氛。
楚向西认真地道:“胡说!妈妈最疼爱你了,她生你的时候,把什么都遗传给你了。”
包括她的脑子。
从遗传学角度,这份爱太沉重了,现在想想妈妈不够爱他他应该感激不尽,怎么敢心怀怨怼,太不应该了。
妈妈越讨厌的,好像就越优秀。
妹妹是这样,自己也是这样。
她只喜欢蠢货吧。
比如她最喜欢的两个儿女,就是楚娇娇这样的,楚向北这样的。
这么一想的话:楚向西长吸一口气,这些年心里的怨气终于散去了。
这些年来他一直不能理解的事情终于水落石出!
他太优秀,仅次于妹妹的优秀,所以他们不得妈妈喜欢,是必然的。
楚向北觉得二哥在骂他,但他没有证据。
楚娇娇夫妻高高兴兴地来,郁闷之极地离开。
楚今夏凭什么活得这么好,一想到就心如刀割,吃肉都不香,年都过不下去了。
今天来之前,她兴致勃勃,本来想着踩楚今夏一脚,结果一脚没踩着,踩到了个万丈深渊。
如果说在今天之前,楚今夏在她的眼中只是一个坎,现在甚至变成了她永远也越不过的高山。
楚今夏初二根本没去楚家。
她在楚家算是未嫁女,不需要初二回门这一套,因为年三十在宋家过,所以今天就留在家里陪李三牛。
不能因为这个爹识趣,就让他受委屈。
顾柏青和李三牛一边喝着酒一边商量婚事要怎么办。
饭店是现成的,就在一店,但人要从哪往哪接。
李三牛道:“我住的那地方不错,都重新修过的,干干净净,让夏夏就从那里出门子,在开车绕半个城过来这里。”
在城里有一套房出门子,肯定比从乡下出门好。
顾柏青道:“那边也太简陋了一些,反正这里是夏夏买的房子,是她名下的,所以出嫁就在这里,然后新房在部队,你们看怎么样,我们以后肯定是要在部队生活的。”
顾柏青很尊重李三牛,婚事上就想着让大家都满意。
“行,行行,你们看着好就行。有什么是我要做的,和我说一嘴就行了。”
李三牛天生享受的命,主打一个绝不叛逆。
儿女长大了,都出息得不得了,他就蹭着点风,这日子也过得要风的风,要雨的雨,在外面,哪个城里人看到他,不恭恭敬敬地叫一声李三叔呢。
三十去的那家可是团长,那是多大的官,不也得亲亲热热叫他一句亲家吗?
多有面儿。
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爬到儿女这样的高度,那和他们要什么强呢,他就主打一个女儿女婿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楚今夏问道,“家里亲戚要不要通知一些,直接来这里,爸你看喜欢谁就请谁来,来回的车票我都给报销了。”
以前她弱小,怕李家人吃相难看,她受伤。
现在她强大了,也愿意让李三牛过得舒服,嘚瑟一些。
人发了正经财不和周围的亲戚朋友们炫耀,那不是白发财了吗?
李三牛嘴一咧,笑道,“到时候我把你二伯夫妻俩接来,你邻居李安叔叔和他闺女,再有一个就是村长五个人,到时候就跟我在那边暂时住几天再走,我来招待人他们,很不与你们相干。”
他来的时候口袋里有六百块,现在过了这么多天日子,一分没少,还多了一百五十块。
五十块钱是他一来的时候楚今夏给的,一百块是三十晚上女儿给的孝敬钱。
看看,他四十不到,就能吃女儿的孝敬钱了。
就问:放眼全天下!
还有谁!
至于老太太,其实也不是不能来,但她身体不好,别吃着喜酒犯病了,伤不起。
他想了想人还是太少,就安慰楚今夏:“婚礼只要顺畅就行,娘家人来一个村的人对你以后过日子也没用。”
他就害怕楚今夏想不开,把李家人都叫来不说,再去叫外婆王家人。
那家可不是凡角,全家都跟蝗虫似的,山都能吃得空。
知道味了,还不跟附骨之蛆似的,甩都甩不掉。
为了一点面上的摆场,日后受累无穷,不合算。
楚今夏道:“行啊,你那有五个人,楚家大嫂子和楚家老太太也算我娘家人,再叫两个伴娘,凑凑也有一桌了。”
娘家人凑一桌应该就行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结婚娘家人千里迢迢来好几桌,吃相就太难看了,也完全没有必要。
现在证明,她是对的。
哪怕不被楚家找到,她也能找到顾柏青这样的对象,根本不需要靠楚家任何一点支持,也能活得比娇娇姐还好很多倍。
娇娇姐抢了她的身份活了十八年,也还是不如她。
两个人根本不能放在一起比。
对于大部分少年来说,慕强之心是胜过慕色的!
楚向北现在只有嘴硬,心里都后悔疯了。
送宝马的心理落差,不仅是汪明月受刺激,楚老爷子起贪念,他也是难受得要死。
这事,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是一生都无法忘怀的震撼。
当时在年饭桌上,他一句废话没说,只是眼巴巴的看着楚今夏,就像小狗看着主人。
哪怕楚今夏稍微勾勾手指头,他就会像是小狗一样地摇晃着狗尾巴跑来讨好新主人了。
但可惜,楚今夏从来没打算和姓楚任何人发生长期的感情,主打一个水泥封心,永不原谅。
“爸妈真偏心!”楚向北越想越难受,小声嘀咕。楚娇娇道:“你说什么?”
“生她的时候,把什么好的都给她了,容貌,智商,没有一丝欠缺的,生我们的时候就随便生的。”
楚向北抱怨,他是家里最蠢的一个,读书老是不及格,家里几兄弟就只有他这样。
楚娇娇一时脑子没转过来弯:“妈妈把你生得很好看啊。”
“妈妈生我的时候,好像没把脑子遗传给我。”他开玩笑地缓和气氛。
楚向西认真地道:“胡说!妈妈最疼爱你了,她生你的时候,把什么都遗传给你了。”
包括她的脑子。
从遗传学角度,这份爱太沉重了,现在想想妈妈不够爱他他应该感激不尽,怎么敢心怀怨怼,太不应该了。
妈妈越讨厌的,好像就越优秀。
妹妹是这样,自己也是这样。
她只喜欢蠢货吧。
比如她最喜欢的两个儿女,就是楚娇娇这样的,楚向北这样的。
这么一想的话:楚向西长吸一口气,这些年心里的怨气终于散去了。
这些年来他一直不能理解的事情终于水落石出!
他太优秀,仅次于妹妹的优秀,所以他们不得妈妈喜欢,是必然的。
楚向北觉得二哥在骂他,但他没有证据。
楚娇娇夫妻高高兴兴地来,郁闷之极地离开。
楚今夏凭什么活得这么好,一想到就心如刀割,吃肉都不香,年都过不下去了。
今天来之前,她兴致勃勃,本来想着踩楚今夏一脚,结果一脚没踩着,踩到了个万丈深渊。
如果说在今天之前,楚今夏在她的眼中只是一个坎,现在甚至变成了她永远也越不过的高山。
楚今夏初二根本没去楚家。
她在楚家算是未嫁女,不需要初二回门这一套,因为年三十在宋家过,所以今天就留在家里陪李三牛。
不能因为这个爹识趣,就让他受委屈。
顾柏青和李三牛一边喝着酒一边商量婚事要怎么办。
饭店是现成的,就在一店,但人要从哪往哪接。
李三牛道:“我住的那地方不错,都重新修过的,干干净净,让夏夏就从那里出门子,在开车绕半个城过来这里。”
在城里有一套房出门子,肯定比从乡下出门好。
顾柏青道:“那边也太简陋了一些,反正这里是夏夏买的房子,是她名下的,所以出嫁就在这里,然后新房在部队,你们看怎么样,我们以后肯定是要在部队生活的。”
顾柏青很尊重李三牛,婚事上就想着让大家都满意。
“行,行行,你们看着好就行。有什么是我要做的,和我说一嘴就行了。”
李三牛天生享受的命,主打一个绝不叛逆。
儿女长大了,都出息得不得了,他就蹭着点风,这日子也过得要风的风,要雨的雨,在外面,哪个城里人看到他,不恭恭敬敬地叫一声李三叔呢。
三十去的那家可是团长,那是多大的官,不也得亲亲热热叫他一句亲家吗?
多有面儿。
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爬到儿女这样的高度,那和他们要什么强呢,他就主打一个女儿女婿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楚今夏问道,“家里亲戚要不要通知一些,直接来这里,爸你看喜欢谁就请谁来,来回的车票我都给报销了。”
以前她弱小,怕李家人吃相难看,她受伤。
现在她强大了,也愿意让李三牛过得舒服,嘚瑟一些。
人发了正经财不和周围的亲戚朋友们炫耀,那不是白发财了吗?
李三牛嘴一咧,笑道,“到时候我把你二伯夫妻俩接来,你邻居李安叔叔和他闺女,再有一个就是村长五个人,到时候就跟我在那边暂时住几天再走,我来招待人他们,很不与你们相干。”
他来的时候口袋里有六百块,现在过了这么多天日子,一分没少,还多了一百五十块。
五十块钱是他一来的时候楚今夏给的,一百块是三十晚上女儿给的孝敬钱。
看看,他四十不到,就能吃女儿的孝敬钱了。
就问:放眼全天下!
还有谁!
至于老太太,其实也不是不能来,但她身体不好,别吃着喜酒犯病了,伤不起。
他想了想人还是太少,就安慰楚今夏:“婚礼只要顺畅就行,娘家人来一个村的人对你以后过日子也没用。”
他就害怕楚今夏想不开,把李家人都叫来不说,再去叫外婆王家人。
那家可不是凡角,全家都跟蝗虫似的,山都能吃得空。
知道味了,还不跟附骨之蛆似的,甩都甩不掉。
为了一点面上的摆场,日后受累无穷,不合算。
楚今夏道:“行啊,你那有五个人,楚家大嫂子和楚家老太太也算我娘家人,再叫两个伴娘,凑凑也有一桌了。”
娘家人凑一桌应该就行了,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结婚娘家人千里迢迢来好几桌,吃相就太难看了,也完全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