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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妾这职业,必须得内卷! 第26章 心里记挂着沈薇

    燕京郊外的文庙,住着十几个穷酸学子。天蒙蒙亮,沈母坐在屋檐下织布,老旧的织布机嘎吱响动。

    沈母年龄大了,每天只能织上四尺布,卖布的钱她都存了下来。

    沈母已经打算好了,将来沈薇若是死在王府,那她就去给王妃磕头,把沈薇的尸体求回来。沈母会用自己积攒下的钱,买一块好墓地,安葬沈薇。

    这是当妈的,唯一能为沈薇做的事了。

    “娘,我出去一趟,中午回来。”沈修明从屋里走出来,伸了个懒腰。

    沈母织布的动作顿住,她无奈地发现,自己这个儿子并不是意志坚定的人。当初在客栈后巷受辱,沈修明决定读书发奋图强。

    可努力了十多天,便有了“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倾向。

    这两日不再早起读书,还总想出去赌钱。

    沈母颇为失望。

    打也打过,骂也骂过,可一个人的脾性短期内真的很难改变。

    “婶子,我来收布了。”屋外,爽朗的声音远远传来,原来是收布的女商到了。

    沈母见状,忙让沈修明把她这几日织好的布搬出来。女商一边清点布匹的数量,一边和沈母唠嗑八卦:“婶子,昨天我去燕王府送布。听王府的丫鬟说,那燕王最近又宠上一个新侍妾。”

    沈母神情僵住,攥紧了袖子。

    沈修明准备溜文庙的脚步,猛地顿住。

    女商还在八卦:“这燕王府后宅的女人,哎,过得真是惨。失宠的侍妾和通房丫鬟,过得连下人都不如,穿的还是最差的布料。前几个月,有个侍妾不堪痛苦,跳水自尽。”

    沈母心如刀绞,她的三丫头,也是王府后宅痛苦的侍妾之一。

    沈薇如今能顽强活下去,全靠一口气撑着,盼望沈修明能飞黄腾达,救她于水火。

    沈修明也知道三姐姐的期望,想到最近自己懈怠的种种,不由得心虚愧疚。

    “这是两吊钱。”女商检查完布匹,对沈母的织布手艺赞不绝口。

    沈母收好两吊钱,客客气气地送女商出门。女商刚离去不久,一辆普通马车在文庙门口停下。

    帘子掀开,容嬷嬷大摇大摆走进文庙。她看到在屋檐下织布的沈母,鼻孔发出长长的哼气声。

    沈母惊愕:“你...你怎么会来这里?我家三丫头呢?她是不是出事了?”

    屋子里读书的沈修明也被惊动,他警惕的跑出来,护在沈母面前。

    容嬷嬷啧了声,阴阳怪气道:“路过文庙,受沈氏的嘱托,来给你们送钱。”

    容嬷嬷打开钱袋子,随手扔了一吊钱过去。那一吊钱砰地砸到石台阶上,铜钱哗啦啦散了一地。

    “这可是沈氏一个月的月银,好好收着吧。”容嬷嬷讥讽道,“那沈氏实在天真,没用的娘,废物的弟弟,还妄想着弟弟成器,痴人说梦。”

    容嬷嬷把一个张横跋扈的王府嬷嬷形象,演得深入人心。

    沈修明牙齿咬得咯吱响。

    容嬷嬷发出一阵尖酸刺耳的笑声,慢悠悠地离去。

    文庙院子里,沈母眼泪簌簌落下来,她跪在地上,把那一枚枚散落的铜钱收好。

    母子俩都清楚,容嬷嬷肯定克扣了沈薇的月银。可沈薇一个失宠的侍妾,怎么敢反抗?

    哪怕自己过得水深火热,沈薇心里也记挂着她的母亲和弟弟。

    沈修明抹去眼泪,眼里涌出坚定之色,扭头回屋里读书!

    ...

    离开文庙,容嬷嬷回到马车里。容嬷嬷擦去额头的汗水,扮演一个刁钻的恶人可真不容易。

    希望沈郎君将来飞黄腾达后,千万不要找她算账。

    容嬷嬷正心惊胆战着,马车外忽然传来王府总管富贵的声音。

    “容嬷嬷,今儿是去哪里?”富贵笑盈盈问。

    容嬷嬷走下马车,看到身穿锦袍的富贵总管。富贵和容嬷嬷年龄相仿,同在王府工作,还又都是老乡,所以私下里关系还不错。

    容嬷嬷看着富贵,想起沈薇的嘱托。

    沈薇曾告诉容嬷嬷:【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富贵、王爷面前,提起沈修明。】

    容嬷嬷唇角扬起笑容,笑道:“我这是替沈主子办事。沈主子的弟弟在文庙里读书,主子让我每个月送些银钱过去接济。”

    富贵只知道沈薇是农女出身,还不知道她有个书生弟弟。

    容嬷嬷又似是随口提及:“沈主子的弟弟年纪轻轻中了举人。现在来文庙暂住,为明年的春闱做准备呢。”

    富贵一听,心下大惊。

    没想到啊, 沈主子的弟弟还是个举人!如果将来春闱高中,那沈主子的地位岂不是水涨船高?

    富贵知道,沈薇短时间内不会失宠,她和王府后宅其他女子截然不同,燕王已经对她上心了。

    有燕王的宠爱,将来沈主子生下孩子,加上弟弟的官位护身,侧妃的位置唾手可得。

    富贵何等精明,当即笑盈盈道:“既如此,那咱家等会便去文庙拜访。”

    容嬷嬷赶紧阻止,严肃道:“举子读书喜清净,富贵总管您切莫惊扰。若是耽搁沈主子弟弟的学业,这后果咱们承受不起。”

    富贵细想片刻,也打消了叨扰文庙的念头。

    富贵和容嬷嬷唠嗑片刻,又客气地分别。

    富贵今天来郊外,是为了检查王府田产的收支情况。他经过文庙的时候,没忍住偷偷往文庙里瞥了两眼。

    刚好看到正在窗边看书的沈修明。

    沈修明和沈薇是亲姐弟,长相自然相似。富贵看沈修明身形挺拔、刻苦勤勉,不禁暗暗称奇。

    燕王正值用人之际,自然会用和自己有姻亲关系的官员。这沈修明上进勤奋,乘上燕王的大船,将来必成大器。

    这燕王府,怕是要翻天了。

    ...

    此时的燕王,正在东宫和太子商议边境的战事。庆国和越国开战,庆国能用的将军只有上官轩和沈修行。

    越国新帝登基,麾下有一个骁勇善战的武将,十分擅长作战。

    如今,庆越两军交战陷入僵局。

    太子把一份密函递给燕王:“元景,小镇南侯传来消息。他已经找到破局之法。”

    燕王打开信函,一目十行。

    上官轩在信函里提及,在和越国交战的过程中,两军损失都很严重,谁也讨不到好处。但上官轩新招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军师,那军师构思出一种叫“火枪”的武器,杀伤性极大。

    上官轩希望能量产这种武器,提升庆国军队的作战水平。

    “火枪...”燕王俊眉微皱,从未听过这种武器。

    太子笑道:“孤派人秘密打造了一支火枪,元景,随孤去院子里看看火枪的威力。”

    燕王和太子来到院子里。

    院子中间摆放一个身穿铠甲的稻草人,虎卫使用火枪攻击稻草人。伴随着“砰”的一声,火枪里发射弹药,居然击穿了稻草人身上的盔甲。

    稻草人燃了起来,红艳艳的火光映照在燕王的黑眸里。

    燕王眸子一暗,陷入沉思,这火枪是一种杀伤性很强的武器。若是能筹备一支火枪营,在战场上定会所向披靡。

    “火枪的图纸是绝密,绝不可外泄。”燕王和太子对视一眼,已经决定筹建火枪营。

    夏日里院子凉爽,树木繁茂,蚊虫嗡嗡响动。太子的手背上,已经有了好几个蚊子咬过的红包。

    蚊子是公平的生物,咬平民,也咬太子。

    太子无奈地挥开蚊虫,扶着燕王的胳膊:“进屋议事,莫要让蚊虫叮咬。”

    燕王笑道:“兄长,我没有被蚊子叮咬。”

    太子一惊,看到燕王完好的手背和脖子,竟然真的没有蚊虫叮咬。

    好神奇!

    燕王摘下腰间的香囊,语气含着几分炫耀:“我有驱蚊香囊,不惧蚊虫。”

    沈薇给燕王做的驱蚊香囊,造型精巧别致,里面装了薄荷、紫苏、艾叶、丁香、菖蒲和白芷。

    这些都是驱蚊的药材,自带香气。

    “驱蚊香囊?”太子吃惊。

    燕王语气嘚瑟:“这是我一个妾室亲手制作。兄长,太子妃没有为您制香囊吗?”

    燕王挺羡慕太子和太子妃的深厚感情。太子妃会为太子做羹汤、做衣裳、按肩、红袖添香,夫妻恩爱。

    有兄长当榜样,燕王自然也盼望未来的妻子,是太子妃那般贤惠、全心全意爱丈夫的女子。

    后来燕王和王妃成婚,婚后两人也算举案齐眉。但渐渐地,王妃变得越来越古板刻薄,对燕王越来越不上心,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

    柳如烟、刘巧儿、张妙玉...这些侧妃庶妃也都变得循规蹈矩,寡淡无味。

    燕王很苦恼。

    他只想有个女人能全心全意爱他,这有何错?还好后来沈薇出现,填补了他内心的空缺。

    太子若有所思:“莫非又是那沈氏?”

    燕王得意回答:“是她。”

    太子微颔首,带着燕王返回屋内,边走边道:“前几日听昭阳提起,当初春日宴,你那妾室还拉了昭阳一把,帮她躲开刺杀。下月昭阳生辰,昭阳打算邀请沈氏参宴。”

    沈薇虽是侍妾,但也是公主的救命恩人,参加公主生辰宴也不会有人诟病。

    太子说着,喉咙一痒,又开始剧烈咳嗽起来。

    燕王大惊失色,忙搀扶着太子坐下,递来一杯热茶:“兄长,我已经派人去江湖寻找莫神医。他一定能治好您的病。”

    太子喝完两口茶,把喉咙里的血腥缓缓咽下去:“无碍,小病而已。”

    太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和燕王商议火枪的事。

    转眼,五日过去。

    这五日里,太子、燕王和麾下的谋士,共同商议了火枪的秘密生产、火枪营的创办事宜。

    忙完公务,第五日黄昏,燕王才离开东宫返回王府。

    五天里,燕王记挂着沈薇,想和沈薇欢好缠绵,还想检查沈薇的书法是否进步、院子里的菜长势如何...

    他还担心沈薇偷他的茄子,那小妮子觊觎他的茄子许久了。

    燕王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归家。并且暗中打算,下次若是外出时间长,他会把沈薇一起带上相伴。

    回到王府,燕王第一时间去后院。

    天已将黑,护卫提灯引路。

    路过蔷薇苑时,早已等候的张月赶紧迎上来,温柔地行礼:“妾身拜见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