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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欺负我家穷,我反手成富翁 第11章 请吃饭

    听到这林森感觉自己飘了起来。

    她看到数不尽的钞票此时正插着天使的翅膀飞向了自己。

    刚刚还觉得冯恒不太顺眼,此刻冯恒像是帅了好几个高度。

    这财神爷只是提了一个小小要求而已,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林森对冯恒的敬仰此时达到了史上最强。

    她心里恨不能蹦八丈高,面上却平静的说,

    “好。那冯总等我消息。”

    面谈结束之后,冯恒主动要加林森的绿泡泡号。

    “林作家,我们加个绿泡泡吧,方便后面联系。”

    林森很爽快的把二维码递了过去。

    冯恒的绿泡泡号名很逗——一只大灰狼。

    “冯总你可真风趣,这名字可比我的厉害多了。”

    冯恒看了看林森的,绿泡泡名——财神爷的聚宝盆,眼角的细纹皱了皱,轻笑出声。

    从行运传媒出来,林森就跟着张豆豆闲逛了一会才回酒店。

    刚躺下,冯恒就发了一条信息过来,

    “林作家,能不能赏个脸一起吃顿晚饭,我们在好好聊一聊剧本。”

    今天的会面,林森对冯恒的印象很不错。

    他有商人的狡诈,但不失绅士风度。

    林森原本想拒绝,又一想,这可是自己的财神爷,吃顿饭就吃顿饭吧。

    林森快速的收拾了一下自己,换上过年新买的浅绿色短款大毛领羽绒服和紧身牛仔9分裤。

    出了酒店一辆银灰色的宝马z4跑车正停在酒店门口。

    冯恒看到常服的林森眼前一亮。

    “林作家,这里。”

    冯恒很会找话题,两人一路相谈甚欢。

    车子开了半个小时,停在了一家古朴的徽派建筑前。

    “这是我常来的私房菜馆,别看它外表普通,味道可不普通。”

    冯恒细心的跟林森介绍着。

    林森从小到大一直很穷,穷人天生对高档场所胆怯。

    今天要是去个看起来华贵非凡的地,她可能会吃的不痛快。

    这样质朴的中国风餐馆很合林森心意。

    只这一点林森对冯恒的好感就翻倍。

    会聊天,有分寸,懂人心只这三点就能看出这个冯恒确实不是一般人。

    进了门,林森才发现这里并不简单。

    这是一家低调的中式饭店,从外面看并不觉得什么。

    踏进门槛的一瞬间,林森就惊讶了。

    蜿蜒的长廊将庭院分成不同区域。

    假山,流水,小拱桥。

    亭台楼榭,飞檐翘角。

    红墙绿瓦,八角亭,亭中还挂着风铃,风一吹一阵清脆的林森。

    庭院的院墙爬满了长青的藤蔓,长廊上挂着应景的灯笼灯。

    两人跟着穿了中山装的服务员,顺着雅致的长廊一路走到预定的包厢。

    “呦,这饭店厉害了,这小院子得不少钱吧!”

    听到林森夸赞,冯恒微笑道,

    “确实不少钱,别的不说,只这地段的别墅就是天价了。”

    林森推开包厢里的镂空窗户,一眼就看到了庭中的小桥流水。

    “真好看!”

    看到林森那娇俏的笑容,冯恒眼闪精光,他不自觉的带起了嘴角。

    “林作家,采访一下啊,你这小小年纪,正是爱玩爱蹭爱折腾的时候,怎么会想到要写小说呢?这不可是个简单的活。”

    “穷呀!赚钱呀!少小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现在社会多现实呀,什么事都是钱当头。”

    “那倒是!”

    冯恒的话总是点到为止,将两人的距离一点点拉近,林森不知不觉中就对他放下了戒心。

    饭没吃完就从冯总变成了冯大哥。

    在冯恒的劝说下,林森还喝了三杯红酒红酒。

    不过冯恒不知道这点酒对林森来说就是漱个嘴而已。

    八道菜,冯恒都是浅尝一下就放下筷子。

    林森从小的教育就是不能浪费粮食,她一道没拉下,全干光了。

    看着面色微红的林森,冯恒从西装口袋掏出一个红色的丝绒小首饰盒。

    他将盒子轻轻的放到林森面前,淡淡的笑道,

    “打开看看,看喜不喜欢。”

    这里的每一道菜都太好吃了,此时林森已经被撑的有点迷糊。

    她一脸懵的随手拿过丝绒盒子,“叭唧”就打开了。

    盒子正中挂着一条非常漂亮的太阳花型钻石项链。

    “冯大哥,你这啥意思?”

    “喜欢么?送你的小礼物。”

    林森是小不是傻,甲方爸爸送自己项链问自己喜不喜欢,这隔谁听都知道有猫腻。

    她心中一动,细数细节,立马盘出冯恒的打算。

    没想到这家伙衣冠楚楚,竟是只披着羊皮的狼。

    看来今晚这一出安排是鸿门宴呀!

    “冯总,这项链太贵重了,我年纪还小,这东西我带着不合适,你还是拿回去送老婆吧!”

    “说出来也不怕森森你笑话,你冯大哥我,到现在连女孩的手都没拉过。

    还有啊!刚不说了么,别喊我冯总,都叫外了。以后就叫我哥就行了。

    我今天第一眼见你,就觉得咱俩有缘!

    这礼物你得拿着,算是哥哥给你的见面礼。”

    林森眯着眼,嘴角轻挑有些不堪的说道,

    “那行,这项链我先替你保管着,等以后哥给我找嫂子了,我帮你送给她。

    冯大哥,咱们这饭也吃完了,就散场吧!我得回酒店睡觉了,我还订了明天早上的机票。”

    饭饱酒足,铺垫打完,戏台子搭好,此时冯恒已经迫不及待了。

    他一脸真诚,满眼星光的看着林森,

    “森森你知道么!我啊,可是你的忠实粉丝。

    别看我平时收拾的整齐,其实内置里就是一粗人,最崇拜你们这些会写书的人了。”

    说完,他深情道,

    “其实让你过来签约,就是想要认识你。

    你写的每一本书,我都有认真看完。”

    看到冯恒这突变的深情面孔,林森心里真的是一阵卧c。

    为什么好好的人不做非要做狗呢?

    她忍着生理上的厌恶,对着冯恒笑道,

    “冯大哥,你这样说,我真的感到好荣幸呀。

    要不咱们现在就把合同签了吧,等回去我一定用最快的速度把剧本给你搞定。

    这样也不辜负你的喜欢。”

    冯恒有些惊讶林森的反应。

    这丫头怎么跟之前的那些个腼腆害羞一身书卷文青气的女作者不太一样。

    明明年纪不大,却一副老练江湖销冠的模样。

    看到冯恒瞳孔收缩的模样,林森的心在狂笑,

    ‘小样,以为我年纪小好糊弄呢。

    你姐我从小就跟着妈妈浪荡在江湖。

    遇着师父之后更是在男人堆里长大,你这点毛毛雨的手段实在是不够看呀!’

    看到冯恒没吭声,林森假意难过道,

    “哎,冯哥,我年纪小,说话不过脑子,你可别在意。

    我知道公司里人多,你按章办事,肯定不能随便更改规定的。”

    说完她举起酒杯,给自己倒上一杯,一口闷了下去,

    “冯大哥,这杯是刚刚我乱说话的赔罪,你可别生气。”

    说完林森抓起自己的书包和羽绒服对着冯恒说,

    “哥,咱们走吧,我看你脸都红了,刚让你少喝点,少喝点,现在醉了吧!”

    林森在给冯恒台阶,毕竟合同还没签呢。

    看到林森要走,冯恒可急了,他布置了好几天才安排成今天的局。

    如果是往常,对方不上道他也就算了了。

    可今天这个林森实在是极品呀,放眼整个京市也是少有。

    在公司里看见她的第一眼,冯恒就感觉自己恋爱了。

    这小丫头长得实在是太带劲了,凤眼浓眉,肤白如雪,身材窈窕,尤其是那双修长紧实的大长腿。

    在自己眼前晃荡了一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