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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读心,内卷成大宋栋梁【破案】 第48章 学骑马

    当事情告一段落时,天际已开始染上黄昏的色彩。

    公主府大门外。

    剑扬前去牵马,遵从了主人的命令,准备护送那位“劳苦功高”的人回家。

    疾冲站在石狮旁边等待,感到口干舌燥。

    刚才在陈述案情时,他讲了太多的话,于是他拿起腰间佩戴的‘证物’——那个原本被丫鬟连翘拿去埋藏的‘有毒’水囊,对着它喝了一口。

    剑扬正朝这边走来,当他看到某人正喝着装有毒药的水囊时,他的瞳孔骤然紧缩,紧张地大喊:“这水囊有毒!”

    疾冲向他挥了挥手,面带微笑地解释说:“这水囊中的水是安全的,我只是用来诈那丫鬟的。”

    连翘确实把水囊埋在了梨园的某处。

    然而,疾冲对公主府的梨园布局并不熟悉,系统爸爸在寻找物品这类琐事上也无能为力。

    即便求助于他人帮着一起挖掘,恐怕也得盲目地搜寻半天才能有所发现。

    他索性直接将原本没有毒的水囊拿过来,在表面抹了一把土,装作是被埋在土里有毒那个。

    在大佬的倾情表演支持下,连翘本就心虚的情绪更加明显。

    这么一诈,自然就让连翘直接开口承认罪行。

    剑扬在听完疾冲详细叙述整个事件后,不禁对他投去了钦佩的目光。

    难怪,自家主子对这人如此看重。

    而这起戏子被杀案缘由,皆是因玉楼是长公主私自偷养的面首。

    宋世子特意选择在今日宴会,大庭广众之下杀死玉楼,是为了警告长公主,希望她有所收敛。

    不要让皇家和宋家抹黑。

    皇宫垂拱殿内,明成帝正在痛骂指责长公主一大把年纪了,竟然还搞养面首一事。

    你偷偷养也行,有种别被发现呀!

    弄得宋国公嫡长子要亲自下手去弄死一个戏子玩意,警告你这个做母亲的。

    最后长公主被罚,禁足在公主府三个月,吃斋念佛,去去心中杂念。

    至于宋世子夫妇,念及宋国公,只罚这二人在家里面壁思过,罚一大笔银钱赔给长春班,作为补偿。

    而被戴了绿帽的宋国公,人彼时根本不在京都开封,月余前便去视察周边军营。

    对于面首之事,根本不知情。

    也没有人会告知他。

    只有宋保义这个亲儿子,觉得心情郁闷。

    公主娘养面首,自家大哥和大嫂联手去弄死了小白脸。

    闹到最后,他都被蒙在鼓里。

    处理完长公主的事务后,明成帝坐在龙椅上,深深叹息:“长姐真是让人忧心,气煞朕也!”

    谢怀瑾自然不想让自家养父为这些小事烦心,所以这才去压下这摊烂事。

    除了少数知情人士,几乎无人了解宋世子为何要对戏子玉楼下毒手。

    “陛下放心,经过此事,长公主以后行事,必定三思。”

    谢怀瑾不由幸灾乐祸得想着,每日死过人的公主府待着,长公主定然心绪不宁。

    陛下罚人在公主府中禁足,何尝不是震慑之意。

    若是不想好好过,要么和离,自己在公主府孤独终老,要么好好过,儿孙萦绕,孝顺百年。

    明成帝轻抚着下巴上的短须,面露满意之色,但很快眉头紧锁:“一场赏菊宴,竟这样泡汤了!”

    好好的日子,正相看千金闺秀,却突然出现命案,把事情都搅黄了。

    “中秋家宴,让皇后请几家诰命夫人协同女儿,你和老四....”明成帝的话音未落,谢怀瑾便俯身告辞,迅速转身,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去。

    “诶诶,臭小子!”

    .......

    某日秋高气爽,阳光和煦。

    一大片绿草茵茵,数十匹马正在马厩排排低头吃饲料,个个健壮矫健,毛色乌亮。

    这里是皇家马场,有专门得司马监来伺候这些专门提供给皇亲国戚骑乘的骏马。

    疾冲正在精心挑选这些御马,仿佛在挑选一辆现代社会中的豪华轿车,例如劳斯莱斯、宾利、帕拉梅拉等。

    而站在一旁得剑安双手环抱胸前,怼道:“你想什么呢,新手还想骑大马!”

    学习骑马的马匹,一般都是选择性子温和的小母马。

    马匹身量也较矮,好上手。

    疾冲一脸失望:“啊,这些都不行嘛?”

    多么高大帅气,骑上去一定很帅。

    驯马师在一旁赔笑道:“确实不行,这些马匹都性子野,不适合初学者练手。”

    于是,疾冲只得骑在一头有花斑的小马上,剑安在一旁指点技巧。

    “双脚夹紧,也不用太紧,别把马腹夹伤了!”

    “拉缰绳,往左拉!”

    “哎呀,笨死了你!”

    疾冲因剑安这个不称职的‘师父’,弄得一脑门汗,他朝不远处看台上大声求助:“大人,我强烈要求换人!”

    “剑安一点也没有耐心!”

    谢怀瑾舒适地倚坐在软榻上,带着一丝看好戏的神情,目睹了这对半路师徒因幼稚的争执而吵闹起来。

    他的嘴角轻轻上扬,心情显得格外愉快。

    东厂事务繁忙,亦有监察百官与百姓之责。

    担子极重,平日里难得清闲。

    因剑安说某个蠢蛋是东厂里唯一一个不会骑马的人,谢怀瑾便来了兴趣,难得偷闲,带着人来到皇家马场。

    要学习骑马,这里便是最佳场所。

    “珩哥哥~”一声惊喜的女声响起。

    一位穿着鲜红骑装的明媚少女,脸上洋溢着惊喜之情,轻快地向谢怀瑾所在之处疾步跑去。

    “珩哥哥,许久不见,可有想念敏敏~”明艳少女站在谢怀瑾两步之遥,巧笑倩兮,如此坦率地发问。

    少女的眼中充满了爱慕之情,只要不是瞎子,想必都能轻易察觉。

    谢怀瑾嘴角微微抽搐,显然并不愿意搭理眼前的这位少女。

    在年少时,曾伸出援手,未曾料到对方竟一直铭记于心。

    尽管他并不反感那位少女,却也谈不上喜欢。

    马场上。

    疾冲满脸疑惑:“大人不是叫怀瑾嘛?”

    “笨蛋,主人的名字只有一个字,叫珩,字怀瑾。”剑安翻了个白眼,开口解释。

    疾冲“......”

    靠,他忘记这帮古人都喜欢有两个名字。

    大佬原来叫谢珩啊,名字怪好听的。

    “这姑娘是谁?真是位勇士,竟然喜欢咱们大人!”疾冲坐在马背上,一脸八卦问剑安。

    要知道大佬的性子难以捉摸,还阴晴不定的,虽然皮囊很好看,但架不住脾气不好。

    喜欢上这么一位主儿,勇气可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