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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不做后妈,她种田去了 第116章 三分钟热度?

    “那,找到药了吗?”杜若问,“这个天确实很容易感染风寒。要是没药,只能硬熬着了。”

    这要是放在古代,这病能要人命的,就是这个年代,感冒发烧也不是小病,因为什么药都缺。

    沈离道:“放心吧,有我呢。我带药了,我回来的时候已经退烧了。注意保暖,养养就好了。正好这个天儿,那边也是要猫冬的。”

    “那就好。”杜若道,“等来年,你有空到山上采点儿草药备着。

    要是能挖到好的药草,就像人参啥的,做炖菜的时候放进去补补。”

    这年头的人都缺营养,基本没有补过头一说。

    “人参啊?那可不是谁都能好运气碰到的。”沈离道,“咱们这边是靠近长白山,里面肯定也有老参,但是碰上那玩意儿,得靠缘分。”

    杜若点头称是,但是心里却得意得很,她能种出来呢,今天炖的鸡汤里就有一根小小的参。

    不知道炖出来的汤会不会特别好喝,说心里话,她也是第一次这么炖鸡汤呢。

    沈离接着说:“省城五街那边我们只能等开春再去了。希望那边的东西还在。”

    “希望吧。”杜若对此也没好办法,“便宜徐建华和丁红豆了,就让他们再逍遥几个月。哼!”

    包饺子就是大家一块儿包才有趣儿,有说有笑,干活儿还快。

    等饺子出锅,鸡汤也炖好了。

    杜若先喝了两口,那味道很是鲜美,不但没有腥味儿,人参的味道也很浓郁,却一点儿也不难喝,喝到嘴里还会回甘。

    只能说,这是一锅好汤啊。

    “尝尝!”

    杜若觉得自己炖汤的手艺有长进,催着沈离也喝。

    沈离喝了一口后,表情相当惊讶,“这里面加了……”

    杜若点头,“很小的一根须须,没想到味道这么好。”

    “你这也太奢侈了吧,怎么不拿到城里药材店里卖?”沈离在心里大喊,就这么炖了汤可惜了。

    杜若不在意道:“太小太小了,晒干了比头发粗不了多少,没人要。”

    这会儿杜婆子也尝出味道来了,看了看孙女,便顺着她的话往下说:“这个啊,是我和若若进山捡柴的时候看到的。

    太小了,长的地方也不好,我们不挖的话,也会被别人挖走。”

    沈离也道:“说得也是。这汤炖得真好!”

    他是真的羡慕了,这丫头的运气在变好,相信以后会更好的。

    饺子包了很多,三人吃得饱饱的不说,沈离走的时候还带了一部分做明天的早饭。

    因为这人来的时候带了两斤五花肉过来,算是礼尚往来了。

    沈离走后,杜若就跟奶奶商量,“奶,我刚才问过沈离,他说那两只大狗是一公一母,等它们生了小狗崽后,就送我两只呢。”

    杜婆子道:“咱村子没几户人家养狗啊,不知道养狗限不限数量。”

    他们这边一户人家只能养两只鸡呢,多了就要割尾巴。

    “这个,应该不会吧,就养两只。”杜若不确定道,在这个事事都要定额定量的年代,难说啊。

    所以这件事情,就再说吧。

    冬天如约而至了,杜若也真正地开始了猫冬的生活。

    等她和奶奶的棉衣都做完后,空间里的棉花也跟往常一样,只在边角的地方种上几株,慢慢攒着。

    然后她便跟着奶奶学起了织毛衣,她没忘记还欠着沈离一个毛衣的债呢。

    她先织给自己练手,毕竟是一个毛衣的报酬,就不能织是太难得,得让客人满意才行。

    这毛线杜若能摸出来,是好毛线,但毛衣的款式,她却没看上。

    杜婆子只会一个鸡心领的款式,这款式搭配男式衬衣很好看,外面再穿上一件风衣,就很有范儿。

    可他们这边是大东北呀,这么好的毛线织出来的毛衣不能只穿几天就放着吧?

    可不放着吗?这个季节也没法穿,露着个脖子灌风他不冷吗?

    这可是出门要穿皮袄戴皮帽子的大东北的冬天,鸡心领不合适。

    “奶,我画张图,咱们试着织一下这样的领子吧,这样的毛衣暖和。”

    看了图后,杜婆子也想织一件这样的,“那就试试。”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天后,杜若织毛衣的兴趣大减,又再次拿起了从省城带回来的杂志和小人书,当然各个报社的报纸也有。

    “奶,我们不能坐吃山空,我想投稿,你看咋样?”杜若兴致勃勃地说。

    杜婆子掀了掀眼皮,“你呀,就像你说的那啥三分钟热度。”

    “不会!”杜若笑道,“我要全面开花,投稿写作,然后画小人儿书,总会有一个是能赚到钱的吧?”

    “行吧,那你还织毛衣不?”

    “织呀!我这不是歇一会儿吗?”

    杜婆子朝她挥挥手,“进你屋里写去。”

    “好吧。”杜若也就不在东屋这边烦奶奶了,抱着自己的东西回了西屋。

    先往灶膛里扔上几根大柴火,西屋的炕上很快就暖和起来。

    “让我来先研究研究报纸。”

    这年代的报纸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写作手法都有一定的规律。

    看了几页报纸,杜若觉得她要补的东西还真不少,比如红宝书上面的东西得背上一背了。

    对啊,必须背。

    她记得历史上有一阵子出门,无论做什么,就算是去供销社买东西,开口都要来一句语录。

    然后才开始买这买那。

    那就背上几句吧,有备无患。

    好在她现在的记忆力还行,不说过目不忘吧,认真读上几遍就能记住了。

    再次感谢神仙水的功效,太给力了。

    这边报纸看完,杜若又看起了小人儿书。

    发现这个时候的小人书也是很有特色的,想要这些相近的题材里杀出来,也不容易。

    就像报纸上面的那些文章一样,她不想跟风啊。

    上辈子她很喜欢看小说,准确地说是喜欢看自己喜欢的书。

    自学校毕业以后,就再也没碰过那些为了升学,为了工作而学的书。

    她看的全都是小说,各种类型的都有,最喜欢轻松爽快,幸福结局的文。

    人活在世已经很苦了,业余时间看点儿书消遣一下,何必再去看那些苦情的,悲剧的,有明显的说教类型的书呢?

    她又不是受虐体质!

    突然,她眼睛一亮,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