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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换亲当晚就被戳穿 第120章 小花猫

    沈雨茗挑眉。

    他早上走的时候,穿得可不是这一身。

    她的目光往下,注意到盛弈鞋面的尘土。

    应当是一路跑着过来的,快走到这里的时候,才放缓了脚步。

    特意换上华服金冠,还算着时间挡在了这里。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男子亦然。

    原来盛弈也有这样的一面,真稀罕。

    可惜啊,还是没能软化他想见的人。

    沈雪禾拒绝道:“王爷,不用了,我家里还有事。”

    她之所以急着走,就是不想见到盛弈。

    特意挑了这个不上不下的点儿,怎么还是碰上了他?

    故意的吧。

    还有,自己的妻子和别人站在一起,一直盯着她是几个意思?

    光天化日之下,他怎么这么……

    沈雪禾看向沈雨茗,见她面色如常,嘴角还带着笑,这才放下了心。

    “这样啊,那我送送你吧。”

    盛弈也不纠缠,爽快地让出了道。

    “请。”

    就这么轻易放过她了?

    沈雪禾疑惑地朝他看了过去。

    她总觉得盛弈是那种阴魂不散死活也要缠着她的人。

    说来不可思议,这好像是她第一次见到正常阳光照耀下的盛弈。

    日光温和,并不灿烂耀眼,均匀地洒在他的身上。

    很明亮,很舒朗。

    像……兄长。

    不是模样相似,而是给她的感觉相似。

    一想到这里,沈雪禾立刻收回了目光。

    她在心里摇了摇头。

    拿兄长和这种人比,实在是侮辱兄长了。

    一段路而已,盛弈这般正常的态度,沈雪禾不好拒绝。

    她默认了盛弈的相送。

    盛弈走在了她的右侧,左侧是姐姐。

    一路上,她们持续不断地交流,对盛弈视若无睹,却未见他脸上有一丝不快。

    沈雪禾佯装不经意地瞟了一眼。

    好奇怪。

    那个暴躁易怒的盛弈怎么消失不见了?

    说起来,在没见到面之前,她一直以为盛弈是个性情温和的人,因为身边大部分人都是这么评价他的。

    临行前,沈雪禾和沈雨茗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

    沈雪禾在马车上最后看了二人一眼。

    单论外表,他们实在相配。

    雍容,矜贵,气度不凡。

    “回府吧!”

    “是,夫人。”

    ……

    沈雨茗目送马车远离,淡淡地说道:“看来你终于能在她面前控制好情绪了。”

    不会像一只低等的畜生一般出去吓人了。

    这样一来,妹妹上门做客的可能性应该会提高。

    盛弈依然在笑。

    “多谢王妃指点。”

    他的笑意深入眼底。

    原来只要他控制住自己的欲念和嫉妒,沈雪禾是能看见他的。

    沈雪禾不知道,每次她看向他的时候,他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仿佛在兴奋地张开。

    沈雨茗瞥了盛弈一眼,先行回了府。

    自从临安王府的地位提高后,因为察觉到对方的政见不同,两人是越发貌合神离了。

    信任,并忌惮着。

    却依然离不开彼此。

    一只野猫路过,看门的侍卫们正在驱赶。

    盛弈心情很好地吩咐道:“不用赶了,本王正好缺一只宠物。”

    其中一个侍卫动作机敏,迅速抓了猫,恭敬地说道:“此猫野性未除,需不需要请人过来调教一番?”

    盛弈:“不用,时间久了自然就知道怎么做宠物了。”

    他自己的宠物,当然要亲自教。

    野猫在侍卫怀里来回动,毛发都乱了起来。

    盛弈:“这样活泼的一只小花猫,就叫小雪团吧!”

    侍卫应和道:“是,回头我们就给雪团主子挂上牌子。”

    盛弈伸手接过猫,野猫冲着他凶蛮地叫,猫爪挠破了他的手臂。

    血珠子迅速冒了出来,身边的侍卫忙去请御医。

    “喵——”野猫大叫。

    盛弈不怒反笑,“小雪团真有活力。”

    半大不大的一点儿,胆子倒是挺大的。

    盛弈很是亲昵地说道:“你把我吃了我都不会怪你的。”

    “来,舔一舔,我的血很香的。”

    野猫可能是饿久了,闻到血味儿竟真的凑过去舔。

    盛弈朗声大笑。

    “吃了我的,就不能去吃别人家的喽!”

    盛弈抱着猫回了府。

    “小雪团,认认门,这就是我们家了。”

    “瞧你瘦的,外面很苦吧,在我们家,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

    “夫人好。”

    “小姐好。”

    沈雪禾回府的路上,听到很多声来自下人的问好。

    他们府中的下人是不是太多了?

    她真的需要这么多下人吗?

    吸取青杏的教训后,沈雪禾挺想把大部分人的卖身契都还给他们的。

    但是她现在也懂得了一些道理,做事情不能想当然。

    她认为好的,别人不一定认为好。

    富贵人家的下人往往比寻常老百姓吃穿用度好,这是显而易见的。

    她身旁的粗使丫头都穿棉衣,刚刚出门的时候她特意去看了一下,外面很多百姓穿的竟是麻衣。

    嫂嫂曾经告诉过她,官宦人家里的大管事,出了门还能被称呼一声老爷,是很有派头的。

    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不想要什么自尊自由,他们只想吃好穿好成家生子。

    做下人名声上不好听,却是一辈子包吃住的活计。

    遇上了他们这样宽裕的人家,奴才们只会觉得自己有福气。

    想到这里,沈雪禾看向一旁的蕊珠,问道:

    “蕊珠,如果,如果可以的话,你想不想要回你的卖身契?”

    蕊珠摇了摇头。

    “奴婢不想。”

    “为什么呢?”

    “外头的日子不好过。”

    “可是做下人,心里也不好过吧。”

    “小姐,奴婢从四岁就入了府,只做过奴婢,也只会做奴婢。”

    “奴婢从没有在外头生活过,也没有一个可以去投奔的亲戚,奴婢已经习惯了做丫鬟,就算拿了卖身契,也会把自己卖给另外一户人家。”

    沈雪禾不再言语。

    蕊珠说的在理,把他们放出去,又能怎么样呢?

    有些无力。

    随即一股冲动涌上了心头。

    沈雪禾大步走进了书房,也不待取出什么新的颜料,只是在现有的颜料盒里兑了些清水,便开始在宣纸上挥毫泼墨。

    她痴迷地沉浸在绘画中,心中自有屏障,丝毫不觉外界的动静。

    下人们来了一趟又一趟。

    “娘子,吃午饭了!”

    陆存站在门口唤她,她也不察。

    只见沈雪禾的手腕轻盈地挥动,眸中带着兴奋与专注,整个人的神与魂仿佛都被画吸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