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令 第九十四章 吴胜
热门推荐:
甩了渣男后,京圈大佬对我俯首称臣
叶罗丽之情公主的重生记
恋爱养成:我的双胞胎宝藏女孩
娘子,我要造反了
赛尔号:成为宇宙最强冒险家
我的系统带我穿越诸天万界
大秦:帝皇签到崛起
凡人修仙,从炼器开始
说她虚荣要退婚,真退了他又哭了
屋里淅淅沥沥的水声停下。
兰笙在婢女的服侍下换好了衣裳,斜斜倚在小塌上,纤纤玉指拨开橘瓣,给靠坐在一旁的男子喂了一片:“胜郎,妾今日可是按你的吩咐,亲自走了一趟逸羽楼。”
房中男子正是吴胜。
吴胜张嘴吃了,顺势牵过兰笙的手轻轻抚弄:“做得好,东西可都拿到了?”
兰笙笑着点点头,起身到桌案上将今日从逸羽楼买到的玉簪和银指环都拿给他看:“都在这儿呢。”
吴胜接过,先拿起玉簪看了一眼又放下,平平无奇入不了他的眼,再取出三枚银丝环仔细看过,道:“这手艺倒是真难得一见。”
先前银饰木簪刚出来那会儿,他就看出不一般。没想到半年过去手艺愈发精湛,做出来的银丝更加纤细顺滑,还能单独掐制成各种形状了,现下只是小件,日后还能做成更加精致的大件。
可若是自己没猜错,这般工艺可是在京城里才更常见一些,此处离京中十万八千里,何时出了这样的人物?
先前他撺掇于远给她们下套,就是想看看人家背后的底牌。没想到那两位姑娘仅仅凭着自己,就成功从局中脱身,还将于远给攀扯了进去。
也罢,于远那个眼高手低的家伙,也合该长长记性。先前自己观月楼里的玉簪和于远铺子里的样式撞了,于远还曾大言不惭地抢先放出话来,说自己抄袭学他。呸,也不看看城里玉石行当的老大到底是谁,自己用得着学他?
虽然是几年前的事儿了,也许于远自个儿都早忘了干净,但吴胜向来信奉有仇不报非君子,既然吃了哑巴亏,就得给人家还回去。再者说了,谁能想到于家大掌柜竟然还能在两个姑娘家身上摔了跟头?
想到这儿,吴胜一对精光眼中闪过一丝轻蔑。
兰笙与吴胜多年的露水情缘,前几年里只见过他在于远手中吃了亏,平日言语间对那人也颇有不满,当下见他如此神情也猜到一二,顺着他道:“去年江姑娘被于掌柜设计陷害,如今可是彻底扬眉吐气了。”
吴胜果然有些得意,圆脸盘子上露出笑容:“哼,他可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兰笙陪着说笑了几句,又问:“那胜郎可是要见见那位江姑娘?”
唔。吴胜点点头,又又摇摇头:“见她没用。”
他是想与她详谈一番,银丝环扣若用在自己店里,的确是能增色不少,可他也打听清楚了,钱不令和江姑娘签下的是独家合作的契书,自己越不过钱不令,只能先找钱不令谈。
可这次逸羽楼里出的是银丝环扣,若是自己直接买下用在店里的玉饰上……倒也不是不可以,只二两银子一枚,确实价高了一些。
普通足银的指环卖个一两银子算作公道价,这银丝环扣用银量更少,价格却是更高,即便工艺罕见,却也没到超绝的程度。逸羽楼想必是打算用银丝指环来卖掉店里的玉簪。
可玉饰价高,又是贵重之物,哪里就这么容易售卖。若不是自己在这一行苦营多年,手里有长期客源,也做不了这么久。
吴胜手抵着下巴轻轻搓了搓:不如这样,自己帮他们卖掉玉簪玉钗,来换取一部分的银丝环扣,不知能否可行?
……
江琉和钱不令还不知道此时吴胜早已起了心思正在盘算如何说服他们。这几日江琉加快了进程,做了不同样式的银丝环扣,既能装点在玉簪上,又能取下来当做指环用,得了好多人喜欢。
逸羽楼也按照之前说好的,陆陆续续每样都送了一只去绮香院,兰笙倒是真的来者不拒,特意留了银子安排了人在院里等着。
日子不紧不慢得过着,直到一月都快过完了,吴胜那儿还是没一点动静。钱不令有些坐不住了:“江姑娘,要不咱们直接邀吴胜过来相叙吧?”
钱不令并不知道兰笙和吴胜的关系,从他这几日蹲守在观月楼门口的线人报来的情况看,吴胜面上看着四平八稳,照旧经营着自家生意,另外跟着他的三家玉饰铺子也是如此,似是完全没有受到银边玉簪的影响。
虽当前已经争取到了城中一半店铺的支持,可若是中间出了什么岔子,只要有一家铺子反口,那可就是前功尽弃。钱不令总想着将事情敲得更严实些。
江琉摇了摇头:“若是咱们先出面,那就落了下乘,日后也就没了谈判的空间。”
她对吴胜为人并不了解,光从先前他撺掇于远的事上看,吴胜此人至少是个精细利己的人。如若逸羽楼这一方着急了,吴胜必然会觉得自己拿捏住了他们。
“行,听江姑娘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钱不令只好暂且这般安慰自己。
好在吴胜没让他们等得太久。直到正月的最后一日,吴胜终于送来了拜帖,亲自登门一叙。
当天营业结束后,吴胜准时到了。钱不令缓了缓激动的心情,将人迎进书房议事。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吴胜并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与他一道进屋的,还有城中另一家做玉饰铺子生意的掌柜。
吴胜进了门,笑着冲他们拱手见礼,嘴上连声说着客气寒暄的话语,眼尾余光却不着痕迹地扫过安静坐在上首处的女子:想必这就是那位江姑娘了。
女子身着素服,面容平静,看不出有什么其他情绪,见他来了也不过微微颔首与他见礼,连身都没起,仿佛见到他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见状,吴胜心中暗暗犯起了嘀咕:不是说是个少不知事的姑娘家吗?这泰然从容的气度,与“少不知事”可是毫无关系呐。
吴胜收起轻视的心,打起精神来应对,先是介绍了身边的人:“江管事,钱掌柜,这位是吴某的生意伙伴,孙芒,平日里也做些玉石首饰的生意,今日听闻我要登门拜会,特央了我带着他一道过来。”
孙芒趁势行了一礼:“孙某见过江管事,见过钱掌柜。”
钱不令回了礼,心里头打起鼓来。看这架势,今日孙芒才是主角儿?吴胜倒像是牵线搭桥的人了。
这又是哪一出?
兰笙在婢女的服侍下换好了衣裳,斜斜倚在小塌上,纤纤玉指拨开橘瓣,给靠坐在一旁的男子喂了一片:“胜郎,妾今日可是按你的吩咐,亲自走了一趟逸羽楼。”
房中男子正是吴胜。
吴胜张嘴吃了,顺势牵过兰笙的手轻轻抚弄:“做得好,东西可都拿到了?”
兰笙笑着点点头,起身到桌案上将今日从逸羽楼买到的玉簪和银指环都拿给他看:“都在这儿呢。”
吴胜接过,先拿起玉簪看了一眼又放下,平平无奇入不了他的眼,再取出三枚银丝环仔细看过,道:“这手艺倒是真难得一见。”
先前银饰木簪刚出来那会儿,他就看出不一般。没想到半年过去手艺愈发精湛,做出来的银丝更加纤细顺滑,还能单独掐制成各种形状了,现下只是小件,日后还能做成更加精致的大件。
可若是自己没猜错,这般工艺可是在京城里才更常见一些,此处离京中十万八千里,何时出了这样的人物?
先前他撺掇于远给她们下套,就是想看看人家背后的底牌。没想到那两位姑娘仅仅凭着自己,就成功从局中脱身,还将于远给攀扯了进去。
也罢,于远那个眼高手低的家伙,也合该长长记性。先前自己观月楼里的玉簪和于远铺子里的样式撞了,于远还曾大言不惭地抢先放出话来,说自己抄袭学他。呸,也不看看城里玉石行当的老大到底是谁,自己用得着学他?
虽然是几年前的事儿了,也许于远自个儿都早忘了干净,但吴胜向来信奉有仇不报非君子,既然吃了哑巴亏,就得给人家还回去。再者说了,谁能想到于家大掌柜竟然还能在两个姑娘家身上摔了跟头?
想到这儿,吴胜一对精光眼中闪过一丝轻蔑。
兰笙与吴胜多年的露水情缘,前几年里只见过他在于远手中吃了亏,平日言语间对那人也颇有不满,当下见他如此神情也猜到一二,顺着他道:“去年江姑娘被于掌柜设计陷害,如今可是彻底扬眉吐气了。”
吴胜果然有些得意,圆脸盘子上露出笑容:“哼,他可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兰笙陪着说笑了几句,又问:“那胜郎可是要见见那位江姑娘?”
唔。吴胜点点头,又又摇摇头:“见她没用。”
他是想与她详谈一番,银丝环扣若用在自己店里,的确是能增色不少,可他也打听清楚了,钱不令和江姑娘签下的是独家合作的契书,自己越不过钱不令,只能先找钱不令谈。
可这次逸羽楼里出的是银丝环扣,若是自己直接买下用在店里的玉饰上……倒也不是不可以,只二两银子一枚,确实价高了一些。
普通足银的指环卖个一两银子算作公道价,这银丝环扣用银量更少,价格却是更高,即便工艺罕见,却也没到超绝的程度。逸羽楼想必是打算用银丝指环来卖掉店里的玉簪。
可玉饰价高,又是贵重之物,哪里就这么容易售卖。若不是自己在这一行苦营多年,手里有长期客源,也做不了这么久。
吴胜手抵着下巴轻轻搓了搓:不如这样,自己帮他们卖掉玉簪玉钗,来换取一部分的银丝环扣,不知能否可行?
……
江琉和钱不令还不知道此时吴胜早已起了心思正在盘算如何说服他们。这几日江琉加快了进程,做了不同样式的银丝环扣,既能装点在玉簪上,又能取下来当做指环用,得了好多人喜欢。
逸羽楼也按照之前说好的,陆陆续续每样都送了一只去绮香院,兰笙倒是真的来者不拒,特意留了银子安排了人在院里等着。
日子不紧不慢得过着,直到一月都快过完了,吴胜那儿还是没一点动静。钱不令有些坐不住了:“江姑娘,要不咱们直接邀吴胜过来相叙吧?”
钱不令并不知道兰笙和吴胜的关系,从他这几日蹲守在观月楼门口的线人报来的情况看,吴胜面上看着四平八稳,照旧经营着自家生意,另外跟着他的三家玉饰铺子也是如此,似是完全没有受到银边玉簪的影响。
虽当前已经争取到了城中一半店铺的支持,可若是中间出了什么岔子,只要有一家铺子反口,那可就是前功尽弃。钱不令总想着将事情敲得更严实些。
江琉摇了摇头:“若是咱们先出面,那就落了下乘,日后也就没了谈判的空间。”
她对吴胜为人并不了解,光从先前他撺掇于远的事上看,吴胜此人至少是个精细利己的人。如若逸羽楼这一方着急了,吴胜必然会觉得自己拿捏住了他们。
“行,听江姑娘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钱不令只好暂且这般安慰自己。
好在吴胜没让他们等得太久。直到正月的最后一日,吴胜终于送来了拜帖,亲自登门一叙。
当天营业结束后,吴胜准时到了。钱不令缓了缓激动的心情,将人迎进书房议事。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吴胜并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与他一道进屋的,还有城中另一家做玉饰铺子生意的掌柜。
吴胜进了门,笑着冲他们拱手见礼,嘴上连声说着客气寒暄的话语,眼尾余光却不着痕迹地扫过安静坐在上首处的女子:想必这就是那位江姑娘了。
女子身着素服,面容平静,看不出有什么其他情绪,见他来了也不过微微颔首与他见礼,连身都没起,仿佛见到他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见状,吴胜心中暗暗犯起了嘀咕:不是说是个少不知事的姑娘家吗?这泰然从容的气度,与“少不知事”可是毫无关系呐。
吴胜收起轻视的心,打起精神来应对,先是介绍了身边的人:“江管事,钱掌柜,这位是吴某的生意伙伴,孙芒,平日里也做些玉石首饰的生意,今日听闻我要登门拜会,特央了我带着他一道过来。”
孙芒趁势行了一礼:“孙某见过江管事,见过钱掌柜。”
钱不令回了礼,心里头打起鼓来。看这架势,今日孙芒才是主角儿?吴胜倒像是牵线搭桥的人了。
这又是哪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