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军爷糙,军爷傲,惹上军爷跑不掉 > 第3章 必须把他拿下

军爷糙,军爷傲,惹上军爷跑不掉 第3章 必须把他拿下

    宋书宁扫了知青宿舍一眼,并没有发现镜子。

    原主根本没有钱买那玩意儿。

    其他知青倒是有镜子,但是别人回家过年,把自己的东西都锁起来了。

    她去打了盆水,这才看清自己的脸。

    柳叶眉弯弯,一双好看又灵动的挑花眼,眼尾微微上挑,自带一股风情。

    相貌居然跟她有八分相似。

    只不过皮肤不如她的白皙。

    原主下乡一年了,每天要下地干活,天天风吹日晒雨淋,被晒黑了很多,只不过捂了一个冬天,才变白了些。

    但现在这个皮肤,还是没办法跟她每个月花六位数,保养的皮肤相比。

    她的手很粗糙,跟以前更加没法比。

    她妈妈覃女士是娱乐圈资深影后,被媒体评为天选古人,也被网友称为最适合穿旗袍的女人,外貌优势可想而知了。

    她完全继承了妈妈的美貌,脸型,嘴唇鼻子都像妈妈,就是眼睛继承自爸爸。

    据她妈妈所说,当初看上宋先生,并不是因为他无与伦比的财富,而是因为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当那双眼睛看向你的时候,深情得仿佛他眼里只有你一个。

    当然了,他们也恩爱了大半辈子,人到中年还黏糊得不行。

    她长了这样一张脸,为什么没能把陆廷序拿下?

    到底是什么铁石心肠的男人,才会对她这样的大美人坐怀不乱。

    秋水一般的美眸往下一扫,难道是因为身材不够好,所以他无动于衷?

    肯定是。

    臭男人,只会看身材。

    她胸前扁扁的,以前的傲人高峰不见了。

    原主从小就缺衣少食,长得格外纤细,身体发育得并不好。

    原主在家里排行老三,是家里最不得宠的那一个。

    上面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还有一个弟弟,个个都比她得宠。

    原主的父亲是钢铁厂的工人,母亲是纺织厂的女工,在这个时代来说,家庭条件还算不错的。

    可宋书宁没有上过学,小小年纪就要照顾家里人,得等家里人睡着了,她才能偷偷拿起姐姐哥哥的书本看看书。

    大院里有个老爷爷见她这么勤奋刻苦,有时候会偷偷教她认字,她就这么跟着老人家学了好几年。

    后来她长大了,家里人就想着法子把她嫁出去,好收彩礼。

    原主长得不差,而且人也勤快,还真有不少人看上她。

    只不过因为宋家要的彩礼多,很多人望而却步。

    后来出现了这么一个男人,对她还算不错,还说是她小时候的朋友,想要跟她谈对象。

    原主被吓得连夜报下乡当知青,远离那个是非之地。

    可她没想到的是,她就算逃到乡下来,那个男人还是没有放弃,一直追着她不放。

    他现在已经进到革委会,宋家把他当成座上宾,宋父还写了信,让她尽快回城结婚。

    原主实在太害怕了,她不喜欢那个男人,对那个男人只有恐惧。

    所以她打算嫁个人,让那男人不要再缠着自己。

    可那人对自己太执着了,自己要是嫁给一般人,以裴青棠偏执的性格,未必不会想办法把她抢过去。

    她把目光瞄向陆廷序,他是现役军官,而且听说他的家庭条件很好,说不准能护住自己。

    宋书宁虽然不是很赞同原主的办法,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么做确实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只是他现在看不上自己,她还得想办法把人拿下。

    宋书宁看了一眼知青宿舍,窗台边挂着一条灰不溜秋掉毛的毛巾,这样的毛巾在她家里,用来擦地都埋汰,却是原主的擦手巾。

    靠近箱子的地方,挂着一条好一点的毛巾,却只是稍稍好一点。

    原主只有这么一条好一点的毛巾,洗头,洗澡,洗脸用的都是这张毛巾。

    宋大小姐差点要崩溃了,坐了下来,捧着脸唉声叹气。

    她可以断定,自己穿进一本叫做《七零锦鲤小娇妻》的年代文里。

    她前两天刚看过这本书,对这本书的印象还挺深,女主是大队长的女儿张青苗,就刚刚过来叫她去吃饭的人。

    男主叫李中旭,目前应该还没有出现。

    陆廷序是女主张青苗求而不得的白月光,作用应该是刺激男主,推动男女主的感情。

    女主上辈子被辜负,重生之后嫁给了前世的大伯,两个人撒糖虐渣。

    而原主,在书里最后还是嫁给了裴青棠,最后被他杀了。

    在书里对原主的着墨很少,只知道她在向阳大队当过知青,容貌姣好,结婚后仅仅八年的时间里,生了五个孩子。

    没错,八年生了五个,平均1.6年生下一个。

    她的主要作用应该是为了揭露裴青棠的恶行,让男主拿到她收集到的证据,最后扳倒裴青棠。

    原主本以为裴青棠伏法,自己就能自由了。

    但在裴青棠感觉自己大势已去之后,把原主杀了,说是这样他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简直就是疯子。

    宋书宁不想生那么多孩子,不想被人囚禁,也不想死。

    就书里对裴青棠的描写,她觉得裴青棠应该是反社会人格。

    现在才是六八年,距离这场大运动结束还有九年时间,她根本没信心对抗裴青棠。

    她必须给自己找一个强有力的靠山。

    陆廷序是原主筛选过后,唯一合格的人选,也是她看中的目标。

    所以她刚刚才会那么做,想要以此跟陆廷序结婚。

    谁知道那个狗男人居然一再拒绝她,真是要气死她了。

    宋大小姐气得剥了鸡蛋,泄愤地咬了一口又一口,脸颊被塞得鼓鼓的。

    “臭男人,我还没嫌弃你长得黑长得凶,没眼光。”

    生气归生气,但她不能放弃。

    向阳大队根本没有能够跟裴青棠抗衡的人,要是没有陆廷序帮自己,自己就是在案板上的鱼,任人宰割。

    这个瓜还是得强扭下来。

    她就不信了,凭自己的魅力,会拿不下区区一个陆廷序。

    肚子好饿呀。

    她摸了摸瘪瘪的小肚子,起身去打开箱子找吃的。

    这里面装的是原主全部的家当。

    箱子里只有一袋玉米面,还有几件破衣服,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好不容易才翻出自己的钱袋子,里边都是毛票,还有分。

    她认真数了数,只有19.83。

    这穷的,就算耗子误进到家里来,估计也会施舍两粒米的程度。

    年三十的晚饭,她居然只能吃玉米面.

    大队在年前才刚刚发工分,按说原主一个人,是根本花不了这么多钱的,身上不可能只剩下十几块钱。

    主要还是因为家里给她写了信,说快过年了,家里什么都没有,她在乡下方便,让她寄点东西回去。

    原主这个傻妞,真就把自己分到的猪肉省下来,做成腊肉,给家里寄过去。

    不止是她那一份,她还跟村里人买了腊肉,买了两只鸡,做了腊鸡给家里寄回去,还顺带汇了三十块钱,让家里买年货好好过年。

    她这么讨好家里,一来是渴望得到家里人的爱,二来是想让家里人看到她的价值,不要把她嫁裴青棠。

    可她哪里知道,不爱你的人,并不会因为你的付出喜欢上你,反而会因为你的讨好更加轻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