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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这么浪,宿主不要老命了? 第212章 民国少爷盯上的男人不解风情03

    彦白揉着被震的发麻的手掌心,

    “你是个什么东西,也配在我面前指手画脚。我九叔气派大点怎么了?不应该吗?我看是太给你脸,都会奴大欺主了!”

    王福……

    这位大少爷果然像传说中一样纨绔,这叫一个凶神恶煞。

    温玉也惊讶了,平时大少爷最喜欢温良。

    不说言听计从也差不多,这还是头一次对他那么凶。

    温良倒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彦白。

    彦白的话,狠狠的刺痛了他。

    因为他是“奴”,是毫无自主尊严的“奴”,他其实比温玉身份低很多。

    前两年他老子输光了钱,把他卖给彦家,是连个身契都不能自己掌握的下等人。

    现如今这混乱的时代,像他这样的“奴”已经不多了,温玉他们这些人全都是雇佣关系,说起来还比他高一等。

    彦家像他这样没身份的“奴”总共也不超过十个。

    所以他才要拼命往上爬,拼命改变自己的命运。

    他恨这个混乱的时代,他恨可以随意买卖他的豪强。

    还好他运气不错,刚进彦公馆,彦白见他长得白净,就把他叫在自己身边做长随。

    彦少爷又是个没有什么脾气耳根子软的人,温良说些好话,哄着他,彦白就对他言听计从了。

    可以说,自从进了彦公馆,温良就没过过一天苦日子。

    但他内心还是自卑,想摆脱这种身份上的不对等,想真正的翻身做主。

    赶巧,前段时间他认识了新军一位头目,两个人相谈甚欢。

    他也才知道,原来还有一种制度,是人人平等。

    自此,他就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彦白又给了温良一脚,将他脑中的浮想联翩踢散,

    “怎么,打你还不服?还敢瞪着你主子?”

    九尾狐啧啧,

    “杀人诛心,他是个奴才可是他的心病,魔尊大人您真凶啊!”

    彦白冷哼,“打一次还不打到他痛!”

    外面这么一闹,房门被吱呀一声打开,凌九忆踱步出来,不动如山的脸上扫了一眼几人,看着彦白,低沉的声音响起,

    “我喜静,你自己进来。”

    凌九忆换了一身质地更轻软舒适的常服,但同样的面料奢华讲究。

    彦白见到凌九忆就是眼前一亮,

    “九叔!”

    凌九忆长得太带劲儿,看着实在养眼。

    彦白回头对几个人说:

    “你们都在外面等着,不许跟进来。”

    彦白转身进去了,温玉赶紧扶起温良,温良却一甩袖子,满脸的不忿,转身就走。

    温玉一怔,少爷可是让他们在外面等着,温良怎么能这么不知道规矩就走了呢?

    他有心想要提醒,又记得凌九忆刚才说过喜静,不敢大声喧哗,只能眼睁睁看着温良走远。

    四名保镖门神一样守在门口,警惕地看着四周。

    屋子里,凌九忆坐着,彦白站着,倒不是他真这么规矩,而是屋里只有这么一张椅子。

    彦白围着屋子转圈,两个大书架,不过现在都空着,地上堆了几箱子的书,应该是还没来得及摆放。

    墙上挂着几幅字画,字写的极好,落款一个“九”字,应该就是凌九忆的手笔。

    凌九忆坐在一个镶象牙的黄花梨木大桌子后面,桌子上放着几本册子,笔墨纸砚也齐全。

    彦白挑眉,

    “九叔还喜欢写写毛笔字?”

    凌九忆沉眉敛目,

    “老祖宗的东西,有些是精华,没事多浸淫没有坏处。你性子浮躁,也该练练字沉沉心。”

    彦白走到黄花梨桌子面前,隔着宽大的桌面与凌九忆对视,

    “浮躁?九叔怎么看出来的?”

    凌九忆微微皱眉,轻嗤,“没规矩!”

    彦白听不得他如此一本正经的说话,索性整个人趴在桌面上,让凌九忆见识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没规矩。

    他眼神拉丝,声音暧昧,

    “九叔,不如你好好教教我规矩?”

    凌九忆……

    这不知死活的小东西!

    凌九忆拿起桌上的毛笔,快如闪电在彦白手腕上敲了一下,刚好打中他的麻筋,彦白立马抱着手弹跳了起来,

    “啊啊啊!九叔,我叫你叔叔,你却打你侄子,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彦白的样子十分滑稽,凌九忆忍不住勾唇,却又快速压平嘴角,

    “这就是在教你规矩,一个人的站卧坐走都有规矩,你刚才的姿势就很不雅。”

    彦白挑眉,眼神灵动,

    “卧有什么规矩?不如教教我洞房之夜时的卧,有什么讲究?”

    凌九忆总算知道他的纨绔的名头怎么出来的了。

    他眉目沉沉,不发火已经足够吓人,仿佛马上要爆发。

    彦白不敢再逗他,怕真把人惹急了,以后不理他。

    “九叔,我想学写毛笔字,你教我好不好?”

    “以前没有先生教你吗?”

    “有是有,不过先生教的不好,我想跟九叔学。”

    凌九忆难得有几分耐心,拿出一张宣纸,“研墨。”

    彦白这个会!

    彦白挽起袖子,走到书桌后方,看到砚台忍不住就是一声喝彩,

    “端砚,金钱火捺,好品相!九叔平时喜欢写劲字?”

    凌九忆挑眉,看了彦白一眼,没说话,慢条斯理折自己的袖口,动作斯文。

    但他对彦白的评价又高了一点,这小少爷也尚算有可取之处。

    他这款端砚,石中有特殊的金星点,以发墨快而着称,研磨出来的墨汁,特别适宜书写流畅、奔放、笔力劲健的大字。

    这小少爷不但懂砚台,准确地叫出了名字,还知道这款砚台的特点,倒叫他刮目相看了。

    彦白端坐在桌前,右手握住墨锭,墨锭与砚面约呈 45度角。

    左手扶着砚台边缘,从砚台的边缘开始,按顺时针方向缓慢均匀地移动墨锭。

    凌九忆将他的动作尽收眼底,眉眼柔和了两分,

    “以前经常为你父亲研墨?”

    彦白嘴角微抽,他爹是个流氓出身,哪有写大字的水平?

    他有很多很多的本事,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学的,都是已经溶于他身体的本能。

    彦白只能含糊回答,

    “偶尔吧。”

    九叔选了一只毛笔递给彦白,

    “你先写几个字我看看。”

    彦白眨眼,他如果正儿八经的写,凌九忆肯定就不会再教他了。

    但如果他故意写得特别烂,以凌九忆在毛笔字上的造诣,可能会看出端倪。

    这个度还挺不好把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