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死后穿到古代当哥儿 第39章 想当一个好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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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花来火了,她骂道:“你这该死的小白眼狼,老娘养你那么多年,你那死鬼爹死后,我供你兄弟吃穿,你就是这样报答我的吗?”
“难道我们兄弟不用干活吗?”叶寻青和他算账:“栽秧割稻子,哪一样我们兄弟没去干?小白年纪小,干的活比较少,但他吃的也少啊。我告诉你,我们吃的东西都是我们自己赚来的,没花你一分钱。以前是这样,以后也只会是这样。”
陈金花心塞不已,她捂着自己的心口说:“你这个不孝子,我要被你气死了!”
“我又不是你生下的,以后不要以娘亲的身份自居。”叶寻青大声道:“我自己有阿爹,虽然他已经死了,我永远只承认他是我的阿爹!而你只是一个可悲的二房!”
陈金花伸出手就要打他,叶寻青也不是好惹的,他抬起手就和陈金花打了起来。叶大勇和叶二勇看到亲娘被打了,那他们哪能忍住不出手呢?况且他们平时揍叶寻青揍惯了,现在叶寻青像是变了一个人,他们不敢打他,早就憋得手都痒了。
然而他们的拳头并没有落到叶寻青身上,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把他们踹开了,来人正是封景恒,他刚刚就在旁边看着。
封景恒是想和叶寻青一起过来的,不过叶寻青说这只是个小场面,他来处理就可以了。但他显然高估了陈金花他们的无耻程度,他们不仅要骂人,还想要打人呢。
叶寻青从战场撤下来,说道:“阿恒,往他们肚子上揍,肚子上揍得疼。”
封景恒一人给他们一拳,把他们打得动都不能动。
叶寻青打完就拉着封景恒跑走,不给陈金花他们反应的机会。
等到陈金花母子恢复过来的时候,叶寻青他们早就跑得没有影了。
三个人那是憋了一肚子的气,东西没卖掉,本就够生气的了,现在还平白无故挨揍了一顿,他们要是不出这口气,以后就不用在叶家村混了。
“该死的叶寻青!”叶大勇是最生气的,“要不是封景恒那个狗男人维护他,他早就被我打死了!”
“呸!”陈金花啐了一口,骂道:“不要脸的贱人,也不知道怎么在床上哄得男人,竟然让男人这么听他的话。”
叶大勇道:“还没出嫁呢,天天和男人出去鬼混,一个不要脸的破鞋,也就封景恒那个蠢货稀罕他。”
“破鞋……”陈金花忽然有了一个好主意,她理理自己的衣服,说道:“我们回去,这回的事情算我们亏了,我认栽。但叶寻青这个小杂种,我是绝不会放过他的。”
叶寻青几人一口气跑到了封景华做工的地方,刚好到了吃饭的时间,封景华正在啃从家里带过来的死面饼。
“大哥。”叶寻青离老远就喊他了。
封景华听到熟悉的声音后,抬头看他们,“哦,你们事情办完了吗?”
“办完了。”叶寻青跑到没有太阳的地方待着,“大哥,别吃饼子了,我们给你带了午饭过来。”
封景华咬了一口死面饼,有点噎,他喝了一口水才把饼子咽下去。
“不用你破费了,我吃饼子就行。”封景华笑着说。
莫雨焉走到他的面前,蹲下去把食盒打开,里边是一盘炒土豆丝,半只烧鸡,一大碗饭和一碗汤。
他把一块湿巾布递给封景华,做了一个擦手的动作。
封景华立马明白了他的意思,不过他不想擦,“我手太脏了,不要把这布擦脏了。”
莫雨焉摇摇头,指指叶寻青,意思是他让封景华擦的。他固执地把巾布放到封景华手上,封景华只好擦手了。
擦完手后,莫雨焉又把筷子递给他,封景华早就闻到了香味,他也不推辞,接过筷子就开始吃饭。
旁边的工友闻到了香味,都馋得不得了。
“小封,你媳妇给你送饭了吗?”一个中年男人笑着说:“真好啊!伙食也好。”
封景华不好意思地说:“不是,他不是我媳妇,他是我弟媳的弟弟。”
那中年男人说:“弟媳的弟弟对你这么好,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莫雨焉只是不能说话,他又不是听不懂,听到别人这样编排他和封景华,羞得脸都红了。他立马抛下封景华,转身回到叶寻青那里去了。
封景华有些失落,他不高兴地说:“这孩子容易害羞,你们这样讲他,他都不好意思了。”
中年男人偷偷说:“你要是没媳妇,就把他拿下,我看他穿得漂漂亮亮的,长得也漂亮,又这么讲究,许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哥儿。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他是你弟媳的弟弟,那你还不得先下手为强啊?”
封景华不乐意道:“他是我弟媳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弟弟,我不能做那样的事。人还是要点脸皮比较好,我一穷二白的,人家跟着我只能吃苦。”
封景华比封景恒大一岁多,早就到了娶媳妇的时候,前几年家里有点钱的时候,封大同确实有意要给他说一房媳妇,但老三成亲花太多钱了,他的媳妇也不了了之了。
封景华也是读过两年书的,什么是有礼,什么是无礼,他还是知道的。在他这里,莫雨焉就是弟弟,其他的他都不会想。
村里娶不上媳妇的男人多了去了,也不差他一个。
叶寻青见莫雨焉红着脸跑过来了,便问道:“你不说要给大哥送饭吗?怎么跑回来了?”
莫雨焉比划道:“他们说我……是他的媳妇……”
叶寻青一笑,逗他说:“大哥长得一表人才,性格也好,你要是嫁给他,不会亏待你的。”
莫雨焉摇了摇头,比划道:“我想待在你身边。”
叶寻青说:“你已经长大了,该有自己的生活了。我花钱买你回来,就是想让你自由一点的,如果有一天你想离开了,我会让你离开的。”
莫雨焉直视叶寻青,用眼神询问“为什么?”
“为什么呢?”叶寻青笑着摸他的头,“可能是因为我想当一个好哥哥吧。”
“难道我们兄弟不用干活吗?”叶寻青和他算账:“栽秧割稻子,哪一样我们兄弟没去干?小白年纪小,干的活比较少,但他吃的也少啊。我告诉你,我们吃的东西都是我们自己赚来的,没花你一分钱。以前是这样,以后也只会是这样。”
陈金花心塞不已,她捂着自己的心口说:“你这个不孝子,我要被你气死了!”
“我又不是你生下的,以后不要以娘亲的身份自居。”叶寻青大声道:“我自己有阿爹,虽然他已经死了,我永远只承认他是我的阿爹!而你只是一个可悲的二房!”
陈金花伸出手就要打他,叶寻青也不是好惹的,他抬起手就和陈金花打了起来。叶大勇和叶二勇看到亲娘被打了,那他们哪能忍住不出手呢?况且他们平时揍叶寻青揍惯了,现在叶寻青像是变了一个人,他们不敢打他,早就憋得手都痒了。
然而他们的拳头并没有落到叶寻青身上,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把他们踹开了,来人正是封景恒,他刚刚就在旁边看着。
封景恒是想和叶寻青一起过来的,不过叶寻青说这只是个小场面,他来处理就可以了。但他显然高估了陈金花他们的无耻程度,他们不仅要骂人,还想要打人呢。
叶寻青从战场撤下来,说道:“阿恒,往他们肚子上揍,肚子上揍得疼。”
封景恒一人给他们一拳,把他们打得动都不能动。
叶寻青打完就拉着封景恒跑走,不给陈金花他们反应的机会。
等到陈金花母子恢复过来的时候,叶寻青他们早就跑得没有影了。
三个人那是憋了一肚子的气,东西没卖掉,本就够生气的了,现在还平白无故挨揍了一顿,他们要是不出这口气,以后就不用在叶家村混了。
“该死的叶寻青!”叶大勇是最生气的,“要不是封景恒那个狗男人维护他,他早就被我打死了!”
“呸!”陈金花啐了一口,骂道:“不要脸的贱人,也不知道怎么在床上哄得男人,竟然让男人这么听他的话。”
叶大勇道:“还没出嫁呢,天天和男人出去鬼混,一个不要脸的破鞋,也就封景恒那个蠢货稀罕他。”
“破鞋……”陈金花忽然有了一个好主意,她理理自己的衣服,说道:“我们回去,这回的事情算我们亏了,我认栽。但叶寻青这个小杂种,我是绝不会放过他的。”
叶寻青几人一口气跑到了封景华做工的地方,刚好到了吃饭的时间,封景华正在啃从家里带过来的死面饼。
“大哥。”叶寻青离老远就喊他了。
封景华听到熟悉的声音后,抬头看他们,“哦,你们事情办完了吗?”
“办完了。”叶寻青跑到没有太阳的地方待着,“大哥,别吃饼子了,我们给你带了午饭过来。”
封景华咬了一口死面饼,有点噎,他喝了一口水才把饼子咽下去。
“不用你破费了,我吃饼子就行。”封景华笑着说。
莫雨焉走到他的面前,蹲下去把食盒打开,里边是一盘炒土豆丝,半只烧鸡,一大碗饭和一碗汤。
他把一块湿巾布递给封景华,做了一个擦手的动作。
封景华立马明白了他的意思,不过他不想擦,“我手太脏了,不要把这布擦脏了。”
莫雨焉摇摇头,指指叶寻青,意思是他让封景华擦的。他固执地把巾布放到封景华手上,封景华只好擦手了。
擦完手后,莫雨焉又把筷子递给他,封景华早就闻到了香味,他也不推辞,接过筷子就开始吃饭。
旁边的工友闻到了香味,都馋得不得了。
“小封,你媳妇给你送饭了吗?”一个中年男人笑着说:“真好啊!伙食也好。”
封景华不好意思地说:“不是,他不是我媳妇,他是我弟媳的弟弟。”
那中年男人说:“弟媳的弟弟对你这么好,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莫雨焉只是不能说话,他又不是听不懂,听到别人这样编排他和封景华,羞得脸都红了。他立马抛下封景华,转身回到叶寻青那里去了。
封景华有些失落,他不高兴地说:“这孩子容易害羞,你们这样讲他,他都不好意思了。”
中年男人偷偷说:“你要是没媳妇,就把他拿下,我看他穿得漂漂亮亮的,长得也漂亮,又这么讲究,许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哥儿。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他是你弟媳的弟弟,那你还不得先下手为强啊?”
封景华不乐意道:“他是我弟媳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弟弟,我不能做那样的事。人还是要点脸皮比较好,我一穷二白的,人家跟着我只能吃苦。”
封景华比封景恒大一岁多,早就到了娶媳妇的时候,前几年家里有点钱的时候,封大同确实有意要给他说一房媳妇,但老三成亲花太多钱了,他的媳妇也不了了之了。
封景华也是读过两年书的,什么是有礼,什么是无礼,他还是知道的。在他这里,莫雨焉就是弟弟,其他的他都不会想。
村里娶不上媳妇的男人多了去了,也不差他一个。
叶寻青见莫雨焉红着脸跑过来了,便问道:“你不说要给大哥送饭吗?怎么跑回来了?”
莫雨焉比划道:“他们说我……是他的媳妇……”
叶寻青一笑,逗他说:“大哥长得一表人才,性格也好,你要是嫁给他,不会亏待你的。”
莫雨焉摇了摇头,比划道:“我想待在你身边。”
叶寻青说:“你已经长大了,该有自己的生活了。我花钱买你回来,就是想让你自由一点的,如果有一天你想离开了,我会让你离开的。”
莫雨焉直视叶寻青,用眼神询问“为什么?”
“为什么呢?”叶寻青笑着摸他的头,“可能是因为我想当一个好哥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