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死后穿到古代当哥儿 第146章 想要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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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会把鱼刺扎到他们的手里面吗?”林小子看了一会,忽然问道。
叶寻青偏过头问他:“你觉得我会这样做吗?”
林小子的头摇的和拨浪鼓似的,“不,你不会这样做的。”
叶寻青露出一个困惑的表情,“为什么你会这样认为呢?”
林小子不好意思地回答:“因为你长得好看,而且你说话很温柔,之前你说剁了他们的耳朵也没有那么做。”
叶寻青道:“我只是来这里做个饭而已,不是来顶替你们位置的,过两天我们就要走了。”
“他们担心你们会留下来。”林小子还挺希望叶寻青可以留下来的,“但我觉得你留下来是好事,因为你做的东西很好吃。”
叶寻青说:“不会,我们不会留下来的,这里并不是我们的家,我们最终还是会回家去的。”
“哦哦。”林小子不再多说,“好,我知道了。”
叶寻青继续教林小子做鱼丸,林小子非常聪明,也十分认真,做鱼丸难度不大,所以林小子看几遍就学会了。
于是叶寻青就把挤鱼丸的活交给他来做,他自己则是去看新做的菜。
按照叶寻青的要求,管家找工匠做了两个挂式烤炉,专门给叶寻青做烤鸭用。不光可以做烤鸭,还能做烤鸡,烤鹅和烤的脆皮五花肉。
郑老爷子在寿宴之前就把所有的菜都尝过了,很多菜他听都没听过,但叶寻青就是能做出来,而且味道那是一绝。
他忽然不想让叶寻青他们走了,要不等寿宴结束之后再和叶寻青他们商量商量,让他们留下来吧。
时间终于来到了郑老爷子寿宴这一天,叶寻青起了一个大早,他安排人把提前准备好的菜全都拿出来,然后就要开始做今天的大席了。
一共十六道菜,算不上多,加上之前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所以宴席做起来很快。
按照菜单上菜,四道纯素,四道纯荤,两道甜食,剩下的是半荤半素。
每张桌子上菜顺序都是一荤一素同时进行,免得光上素菜让客人觉得主人家怠慢了他们。
郑老爷子坐在主桌,陪着他的人都是元洲城以及别的地方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比如说郑老爷右侧坐着的是元洲太守王大人,左侧坐着的是元洲城内有名的大儒许老先生。
这二位都是郑老爷子的好友,官员,商贾还有书院院长,凑到一块那是啥都有了。
商贾给钱,官员给门道,而教书先生给基础,他们搁一块就是强强联合。
“老郑,你这是换了新厨子吗?”许老先生也是一个爱吃的,不然怎么能和郑老爷子当朋友呢?
郑老爷子十分骄傲地说:“没有,只是我的二闺女给我找了一个会做饭的厨子来承办我的寿宴。”
王大人赞不绝口道:“妙哉,妙哉,这厨子实在是厉害。你看看这肉,若不是你说这是猪肉,我都看不出来了。”
他说的是脆皮五花肉,脆皮五花肉工序不简单,且危险性很高,它需要煮,炸,烤,这样才能做得好吃
煮了让它入味,炸了让它酥脆,烧烤会让它变得更香,少一步都不行。
金黄酥脆的脆皮五花肉切块,摆放在长盘子里,盘子边是用新鲜绿萝卜雕刻出的花朵,再旁边放着一小碟秘制蘸酱,即使是不吃,在场的人都知道这东西味道绝对不差。
王大人爱吃肥肉,而这脆皮五花肉不光是入口咸香酥脆,更是肥而不腻,再加上那褐色蘸酱,简直是人间仙品。
炸出来的五花肉是比较油腻的,而烤这道工序能让它出不少油,防止吃多了会腻。
“我更喜欢这白色的丸子。”许老先生已经吃了好几颗白色丸子了,“你说它是汤圆,它一点都不粘牙,反而十分筋道。你说它是豆腐,可豆腐一碰就碎,这个十分弹牙,不容易碎。”
郑老爷子看着二位老友向自己询问这些菜名,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这二位一个是知府大人,一个是书院院长,社会地位都比他高,学识也比他丰富,平时都是他问他们问题,今日的风水倒过来转了。
“这是脆皮五花肉,也是那新厨子鼓捣出来的,味道确实很好。”郑老爷子说:“这个则是鱼丸,据说是东南沿海那边喜欢吃的。”
“稀奇,稀奇。”许老先生用勺子舀鱼丸吃,“味道甚好,汤汁鲜美,是道好菜!”
本来饭桌上的客人都是比较矜持的,吃席而已,谁没吃过呢?他们到人家吃席,做的最多的还是联络与主人家关系,并且拓宽自己的交际圈。
但今天不一样,他们确实是被一桌子新鲜菜给吸引住了,那么多菜,没有一样是他们见过,直夸稀奇。可你若是说这菜是什么做的,他们他们就会十分惊讶。什么?这菜还能这样做吗?
等到菜都吃差不多了,众丫鬟小厮就一人端一些寿桃过来了。
除了郑老爷子他们那桌上的是大寿桃,剩下的全是小寿桃。
郑老爷子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开了大寿桃,里边的小寿桃一下子滚了出来,这又让周围的人一阵唏嘘。
“不行,老郑,好东西你不能一个人独吞。”许老先生说:“你必须把这几个厨子给我几天。
王大人也说:“要去也应该是去我家。”
郑老爷子笑道:“这恐怕不行,因为这个厨子是个年轻的哥儿,刚成亲不久,家里还有几位老人,所以他不会留在这里的。”
“哥儿?”许老先生和王大人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出了惊讶。
居然是个哥儿吗?
在他们印象中,哥儿都是柔柔弱弱不堪重用的。可是这个年轻的哥儿颠覆了他们的认知,因为这个哥儿真的很厉害,他不光是做菜厉害,其他的也不赖。
“不行,你得给我们引荐引荐。”王大人还在想下次吃脆皮五花肉呢,“好人不能让你一个人给占了。”
“先吃饭。”郑老爷子说:“人就在那里,跑不掉的。”
叶寻青偏过头问他:“你觉得我会这样做吗?”
林小子的头摇的和拨浪鼓似的,“不,你不会这样做的。”
叶寻青露出一个困惑的表情,“为什么你会这样认为呢?”
林小子不好意思地回答:“因为你长得好看,而且你说话很温柔,之前你说剁了他们的耳朵也没有那么做。”
叶寻青道:“我只是来这里做个饭而已,不是来顶替你们位置的,过两天我们就要走了。”
“他们担心你们会留下来。”林小子还挺希望叶寻青可以留下来的,“但我觉得你留下来是好事,因为你做的东西很好吃。”
叶寻青说:“不会,我们不会留下来的,这里并不是我们的家,我们最终还是会回家去的。”
“哦哦。”林小子不再多说,“好,我知道了。”
叶寻青继续教林小子做鱼丸,林小子非常聪明,也十分认真,做鱼丸难度不大,所以林小子看几遍就学会了。
于是叶寻青就把挤鱼丸的活交给他来做,他自己则是去看新做的菜。
按照叶寻青的要求,管家找工匠做了两个挂式烤炉,专门给叶寻青做烤鸭用。不光可以做烤鸭,还能做烤鸡,烤鹅和烤的脆皮五花肉。
郑老爷子在寿宴之前就把所有的菜都尝过了,很多菜他听都没听过,但叶寻青就是能做出来,而且味道那是一绝。
他忽然不想让叶寻青他们走了,要不等寿宴结束之后再和叶寻青他们商量商量,让他们留下来吧。
时间终于来到了郑老爷子寿宴这一天,叶寻青起了一个大早,他安排人把提前准备好的菜全都拿出来,然后就要开始做今天的大席了。
一共十六道菜,算不上多,加上之前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所以宴席做起来很快。
按照菜单上菜,四道纯素,四道纯荤,两道甜食,剩下的是半荤半素。
每张桌子上菜顺序都是一荤一素同时进行,免得光上素菜让客人觉得主人家怠慢了他们。
郑老爷子坐在主桌,陪着他的人都是元洲城以及别的地方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比如说郑老爷右侧坐着的是元洲太守王大人,左侧坐着的是元洲城内有名的大儒许老先生。
这二位都是郑老爷子的好友,官员,商贾还有书院院长,凑到一块那是啥都有了。
商贾给钱,官员给门道,而教书先生给基础,他们搁一块就是强强联合。
“老郑,你这是换了新厨子吗?”许老先生也是一个爱吃的,不然怎么能和郑老爷子当朋友呢?
郑老爷子十分骄傲地说:“没有,只是我的二闺女给我找了一个会做饭的厨子来承办我的寿宴。”
王大人赞不绝口道:“妙哉,妙哉,这厨子实在是厉害。你看看这肉,若不是你说这是猪肉,我都看不出来了。”
他说的是脆皮五花肉,脆皮五花肉工序不简单,且危险性很高,它需要煮,炸,烤,这样才能做得好吃
煮了让它入味,炸了让它酥脆,烧烤会让它变得更香,少一步都不行。
金黄酥脆的脆皮五花肉切块,摆放在长盘子里,盘子边是用新鲜绿萝卜雕刻出的花朵,再旁边放着一小碟秘制蘸酱,即使是不吃,在场的人都知道这东西味道绝对不差。
王大人爱吃肥肉,而这脆皮五花肉不光是入口咸香酥脆,更是肥而不腻,再加上那褐色蘸酱,简直是人间仙品。
炸出来的五花肉是比较油腻的,而烤这道工序能让它出不少油,防止吃多了会腻。
“我更喜欢这白色的丸子。”许老先生已经吃了好几颗白色丸子了,“你说它是汤圆,它一点都不粘牙,反而十分筋道。你说它是豆腐,可豆腐一碰就碎,这个十分弹牙,不容易碎。”
郑老爷子看着二位老友向自己询问这些菜名,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这二位一个是知府大人,一个是书院院长,社会地位都比他高,学识也比他丰富,平时都是他问他们问题,今日的风水倒过来转了。
“这是脆皮五花肉,也是那新厨子鼓捣出来的,味道确实很好。”郑老爷子说:“这个则是鱼丸,据说是东南沿海那边喜欢吃的。”
“稀奇,稀奇。”许老先生用勺子舀鱼丸吃,“味道甚好,汤汁鲜美,是道好菜!”
本来饭桌上的客人都是比较矜持的,吃席而已,谁没吃过呢?他们到人家吃席,做的最多的还是联络与主人家关系,并且拓宽自己的交际圈。
但今天不一样,他们确实是被一桌子新鲜菜给吸引住了,那么多菜,没有一样是他们见过,直夸稀奇。可你若是说这菜是什么做的,他们他们就会十分惊讶。什么?这菜还能这样做吗?
等到菜都吃差不多了,众丫鬟小厮就一人端一些寿桃过来了。
除了郑老爷子他们那桌上的是大寿桃,剩下的全是小寿桃。
郑老爷子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开了大寿桃,里边的小寿桃一下子滚了出来,这又让周围的人一阵唏嘘。
“不行,老郑,好东西你不能一个人独吞。”许老先生说:“你必须把这几个厨子给我几天。
王大人也说:“要去也应该是去我家。”
郑老爷子笑道:“这恐怕不行,因为这个厨子是个年轻的哥儿,刚成亲不久,家里还有几位老人,所以他不会留在这里的。”
“哥儿?”许老先生和王大人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出了惊讶。
居然是个哥儿吗?
在他们印象中,哥儿都是柔柔弱弱不堪重用的。可是这个年轻的哥儿颠覆了他们的认知,因为这个哥儿真的很厉害,他不光是做菜厉害,其他的也不赖。
“不行,你得给我们引荐引荐。”王大人还在想下次吃脆皮五花肉呢,“好人不能让你一个人给占了。”
“先吃饭。”郑老爷子说:“人就在那里,跑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