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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选草根女 第13章 啦啦啦

    面铺上,高朗瞥了眼走过去的一队衙役,拨了拨碗里清汤面条,堆上笑脸,“阿开,要不来根鸡腿?”

    李霁开低头吃面,道:“前儿不是吃了红烧肉,烤鸡,糟板鸭……”

    高朗道:“那不是前两天的事了么?”

    “昨天还吃了竹笋炒肉。”

    “什么肉炒笋片,都是笋,没肉。”高朗郁闷,“我想吃鸡腿,我想吃鸡腿,你就给我买一个,就一个。”

    李霁开不为所动。

    高朗打过了她,又说不过她,简直委屈至极。有他这么憋屈的金主么?

    最后,李霁开还是给他碗里添了两三片卤肉。

    他委委屈屈地吃着。

    李霁开一碗面下了肚子,一抬眼,看见对面街道上一辆黑漆乌蓬马车正不急不慢地行驶着。一只修长的手撩开了帘子露出一张脸,修眉俊目,风流雅正,竟然正是多日前不辞而别的宗曜。

    一见到他,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二百金!”李霁开喊了声,刚要撂下碗,又回身将碗里最后一根面条扒拉到嘴里,然后,嘴一抹便往对面跑。

    “哎!哎!”高朗目瞪口呆。

    然而距离实在有点远,李霁开眼睁睁地看着马车进了一个胡同里七拐八拐竟然失去了踪影。

    胡同长且深,两边都是高墙建瓴,铜门紧闭,有种幽沉厚重之感。

    李霁开在胡同里转了几个来回,听到一截高墙里飘出一阵悠扬的琴声。

    她用力在墙上一蹬便跃上墙头,趴着墙头往院子里看。

    院子十分大,亭台叠着楼榭,曲廊搭通飞桥,池中粼粼波光一片,半池的碧绿莲叶,亭亭盖盖,十分诗情画意。

    池边有一薄纱女子斜抱瑶琴轻捻慢拨,她脸如芙蓉开,肤若凝脂玉,美得似乎不食人间烟火。

    自穿越以来,李霁开见到最美的就是藏娇坊的姑娘了,真正的古装大美人还真的没见过,这一时,她不由地看得呆了,忍不住吹了声口哨。

    女子一惊,妙目一转正好与她的目光对个正着。

    李霁开轻巧巧地从墙头上翻了过来,笑嘻嘻地,“仙子姐姐好。”

    对方抿唇一笑,满池的荷花瞬间都失了颜色。

    她道:“小公子因何而来?”

    “寻人而来。”

    “寻人?寻何人?”

    “一个忘恩负义背信弃义卑鄙无耻两面三刀胡搅蛮缠薄情寡义……”李霁开把她从教书先生那里听来的所有能用的成语都用上了。

    对方微张着嘴,瞪圆了眼睛,扑哧一声笑了,“你这模样活像是个被人抛弃的怨妇。”

    “仙子姐姐,”李霁开趁热打铁,“刚才有辆马车……”话还没有说出来,对方摇头轻嘘,回廊一头传来脚步声。

    李霁开闪到柱子后。

    来者是个衣着考究的青衣妇人,恭恭敬敬地道:“姑娘,贵人来了。”

    女子嗯了声,向暗处的李霁开嫣然一笑便款款去了。

    李霁开刚要移步,却见一个圆乎乎的东西正在回廊上滚动。

    李霁开却懵了,这圆球,不,这侏儒竟然是那个白芜城墨林书肆葬身火海的孟先生。

    她越发确定宗曜应该就在这里,顿时来了精神,暗自咬牙切齿,悄没声地跟了上去。

    对方进了后院的一间房子。

    李霁开闪了进去。里面光线幽暗,影影绰绰可见厚重的楠木家具,博古架上摆放有序,一道垂幔隔开了里外。

    她环顾四周,却不见孟先生的身影,便掀开垂幔。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牌位,上书薛同觞三字,供桌香炉都被擦得干净明亮,应该是有人经常打扫。

    不由自主地,她伸出手去慢慢摩挲着牌位,那种既熟悉又陌生,仿佛是隔了千年万年,锥心的悲怆由这具身体的最深处蔓延出来,她又恍惚起来。

    良久,她才惊觉过来,悄没声地翻出了院子,回了面铺,却不见高朗和黑宝的踪影。她不由懊恼起来,那小子就是个滥好人,不知道是不是又被人家骗了。再一想,他一路走来也做了不少二事,却无损大雅,或许这人就是被上天眷顾的宠儿。

    多日的奔波和苦闷终于拔云见日,寻到了宗曜,便可以寻回她的五百金,也会让阿红脱离那个牢狱。

    李霁开在胡同附近寻了个客栈住下,每日便在那胡同口徘徊。奇怪的是,她再也没有看到宗曜,甚至那个院子里仙子和孟先生也不见了。

    这一日,夜色渐沉,四周寂寥无声。守了一天,她咬着根草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刚要迈步,胡同口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的铃铛声,一个矮矮的人影往这边走来。

    她又躲了回去。

    人影愈发近了,却是个七八岁的垂髫女孩儿,雪肌玉肤,明眸皓齿。一袭粉蓝色衣裙,发髻上同色的丝线挂了个铃铛,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地脆响。明明很可爱却偏偏在这夜色里有几分诡异。

    李霁开认出是当时在白芜城与那个秦时风一起的小姑娘。

    小姑娘站住了,清泠泠地,“你老是跟着我做什么?”

    李霁开以为自己被发现了,正犹豫着是不是该出去。

    月光下无声地出现一个黑色的瘦削人影,银色的面具,右手四指缠着鲜红的丝线,竟然是杀手缠红指。

    李霁开悚然,努力屏住了呼吸。

    缠红指的声音低沉阴郁,“天黑了,你一个女孩子家不安全……”

    小姑娘仰头看他,虽然比他矮了不少却气势压人,嗤了声道:“难道和你一起就安全了?”

    对方呐呐。

    小姑娘不耐烦地,“你做你的事我做我的事,咱俩井水不犯河水,别来烦我。”说完,径直往前走。

    缠红指垂在身侧的拳头握紧,看着她的背影越来越远,目光阴鸷,他轻轻低喃,“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我的好,那个人,他不会在乎你的,如果他知道……”

    又停了一刻,旋身一转,人已经没入了黑暗中。

    好久,李霁开才吐了口气,这才惊觉后背都是冷汗,不敢再停留,急匆匆地赶回了歇脚的客栈。

    刚刚推开门,一大一小两条黑影便扑了过来,“谁!”她喝了声,一脚踹了出去。

    小的那个机灵嗖地一下跳了老远,大的那个却被踢个实在,跌在地上哎呦着。

    李霁开听得声音熟悉,再仔细一看又惊又喜,“是你?你怎么回来了?哎呀,起来起来。”她扶起对方。

    “黑宝你不仗义,明天没有肉骨头了。”高朗揉着肚子埋怨道:“阿开,你干嘛用那么大的力气,哎呦……”

    “谁让你不声不响的?”

    “我这不是要给你个惊喜吗?”

    “是惊吓吧?”李霁开扶着他进了屋子,点上灯。

    “好疼。”高朗龇牙咧嘴地解开衣襟露出腰腹,“看看,是不是淤青了?”

    李霁开撇嘴,“幸好我留了力气,不然就不是淤青这么简单了。——对了,你们这两天跑哪去了?”

    高朗埋怨道:“还说呢!你那天跑那么快,一眨眼就没影了,我和黑宝找了好久……我都担心死了。”

    提起那天,李霁开就一肚子气,“差点就抓到那个挨千刀的了。”

    高朗听她提过进京是找一个人,好奇地,“你真的看见了?他人呢?”

    “不知道。”

    “算了算了,好不容易找到你了,其他事以后再说。”高朗喊,“小二!小二!”

    店小二跑了过来,“公子需要什么?”

    “酒,最好的酒,还有菜,捡最好的上!”说着,他将一锭银子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赶紧的!小爷我都饿死了!”

    李霁开眼疾手快一把将银子捞到手里,笑得眉眼弯弯,“我来,我来,放心,绝对是好酒好菜……”

    不大会儿,一桌子的酒菜都上来了,高朗大快朵颐,“吃吃吃,我告诉你这几天我都憋死了,他们看我看得紧,我就使劲儿地闹腾,大伯要拿家法,我就往大伯母院子里跑……大伯母最是护我……好不容易找个机会跑出来,还捱了你一脚……”

    “那不是误会么?喝酒喝酒……”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喝得酣畅淋漓。

    一壶酒下去,李霁开有了三分的醉意,一时间豪兴大发,一只脚踩在桌子上,用筷子敲着碗,扯开了嗓子,“沧海一声笑 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啦啦啦啦…”奈何她实在想不起来后面的词,只能啦啦啦啦啦。

    “好词好歌!”高朗拍案叫绝,拿起筷子一阵乱敲。“沧海一声笑 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啦啦啦”。他昏昏然,搭上李霁开的肩膀,“李,李兄……咱是兄弟不是?好兄弟,我和你说,我不回去了,那里没你,没意思……我,我以后就跟着你混……”

    李霁开一扒拉,对方啪地趴在桌子上,手指着她,“你,你……”头一歪便睡了过去。

    月光、凉风、树影、一壶酒,还有那个醉醺醺的少年人,李霁开叹气,“真是个傻的。”突然,她眸色一冷,捏紧了筷子。

    不知何时,庭院里多了几个人,一人背负着双手正静静地看着她。

    来人四旬左右,眉目清隽,长须飘飘,细看与高朗有几分相像。站在那给人以窒息般的压力,这是久居上位者的威仪。

    “好一个沧海一声笑。”他看了眼高朗,皱眉,吩咐道:“把少爷带走。”

    “是。”两个随从过来背起高朗。

    醉梦中的高朗挥了挥手,“别闹!阿开,不许自己跑了……”委屈地吸了吸鼻子。

    中年人颇有些无语,看向李霁开,目光沉沉,带了探究,“你就是阿朗说的李开?”

    李霁开起身,不亢不卑,“是,在下李开。”

    对方道:“听阿朗说这一路多亏李公子相护,他才能安然无虞地回到京城,老夫甚是感谢。”轻一颔首,旁边一人端来一个托盘,揭开,摆着整整齐齐的一摞银子。

    “一点小心意,还请公子收下。”

    李霁开努力将目光从银子上移开,道:“多谢,只是令公子已经付了保费,不敢再收。另外,”她微微一笑,“令公子福泽绵厚,上承天佑,每每都能逢凶化吉,能陪护一路是在下的荣幸。”

    这句话显然取悦了对方,他哈哈一笑,转身离去。

    随从背着高朗也跟着离开了。

    李霁开眨巴着眼,看看对方远去的背影,又看看摇头摆尾的黑宝,不敢相信地,“这就走了?我就这么客气一下……”她哀嚎一声,“银子!我的银子!黑宝,你说我是不是嘴欠……”

    黑宝鄙夷,甩了下尾巴继续去啃它的肉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