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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女一身反骨,大王偏要独宠 第27章 骨哨

    在这寒冷的冬日里,狂风肆虐,刺骨的寒意让人不禁打起寒颤。辽阔的雪原被一层厚厚的积雪所覆盖,仿佛整个世界都沉浸在这片洁白无瑕的冰雪王国之中。万物似乎都陷入了沉睡,安静而祥和。

    萧炎骑坐在千雪身上,犹如一支离弦之箭般疾驰而出。马蹄声响彻云霄,如同惊雷般震撼着大地,使得脚下的雪地微微颤动起来。他们如同一阵旋风,穿梭在广袤无垠的雪原之上。四周的景色宛如一幅壮丽的画卷,缓缓展现在眼前,令人陶醉其中。

    风驰电掣般的速度让凤芷恬感到一阵眩晕,但她紧紧地闭上双眼,尽情享受着这种前所未有的刺激和自由。千雪带着他们越过了起伏不定的雪丘,穿越了稀稀落落的树林,最终停在了一片晶莹剔透的冰湖边缘。

    萧炎轻盈地跳下马来,小心翼翼地将凤芷恬从马背上抱下。他轻声问道:“蜜糖,我记得你会骑马的吧?”不知何时起,萧炎对她的称呼已悄然改变,变成了亲昵的“蜜糖”。当只有他们两人时,他的自称也由“本王”变成了“我”。

    “会的,但是我这三脚猫的功夫,骑不了这么快,也没人敢给我骑这么大的马。”凤芷恬看着眼前高大的骏马,眼神里透露出一丝羡慕和遗憾。

    萧炎听后,唇角勾起:“想不想学?我可以教你。”

    凤芷恬听到这话,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满脸期待地点头道:“真的吗?我当然想学!”

    接着好奇地问道:“听说残血国无论男女马术都很好,你们每三个月就会有一次狩猎活动是不是?”她对狩猎充满了好奇,她们凤鳞以农耕为主,是不狩猎的。

    “残血世代狩猎,所以这不仅是一种运动,更演变成了一种锻炼勇气的机会。”

    “那真是太有趣了!我好想去看看啊!”凤芷恬兴奋地说道。

    萧炎看着她激动的样子,说:“你要来这里十年,总有机会。不过,你先学会骑马再说别的。”

    凤芷恬高兴得几乎跳了起来。

    萧炎走到千雪身边,轻轻地抚摸着它的背,说道:“骑马的首要不是要展示技术,而是你要学会如何与马建立信任。马是很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感受到你的情绪。蜜糖,过来,放松点,不要害怕,不要把焦虑传递给它。”

    凤芷恬按照萧炎的指导,慢慢地靠近千雪,伸出手去触摸它的背。千雪原本并不想让她触碰,但在萧炎的注视下,它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尾巴,表示接受。

    “它接受我啦!”凤芷恬惊喜地叫道。

    “很好。”萧炎鼓励道,“接下来,我要教你如何上马。你虽然已经在凤鳞学会了骑马,但是上次我看见你上马的姿势不对,这样很容易坐不稳。”

    说着,萧炎示范了一遍上马的动作,萧炎的右脚猛地一蹬,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般腾空而起,准确无误地落在了马背上。他身体微微前倾,仿佛一只蓄势待发的猎豹。他的动作流畅而充满力量感,迅捷而优雅,每一个细节都透露出对骑术的精湛掌握。

    坐在马背上的萧炎,双腿轻轻一夹马腹,双手则稳稳地握住缰绳。

    “蜜糖,你来。”凤芷恬被他一系列的动作惊艳,试了几次都不能像他一样。

    凤芷恬小心翼翼地爬上马背,紧紧抓住缰绳,心中既紧张又兴奋。

    “我能上去就不错了,哪里还敢管动作好不好看。”

    “花拳绣腿是最没有用的,上马要干脆利落。一会儿教你如何控制马的方向和速度。记住,用你的身体和缰绳来引导马,不要用力过猛。”

    萧炎则在一旁耐心地指导她如何控制马匹,如何保持平衡。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凤芷恬逐渐掌握了一些基本的马术技巧,她的脸上洋溢着自信和喜悦。

    凤芷恬开始有些生疏,但在萧炎的耐心指导下,逐渐掌握了骑马的技巧。

    长风卷起,一只雪白的海东青的翅膀划过被厚云堆积的天空,突然发出尖锐的一声鸣叫。

    萧炎抬头看了一眼,海东青便落在了他的肩头,脚上绑着一封信。萧炎将信取下拆开来看,随后眉头紧紧地皱起,但很快又再松开。他转头看向凤芷恬说道:“陛下定于三日后开大宴,走吧,回去收拾一下,我们今天就要启程回都城了。”

    说完,萧炎飞身上马,伸手将凤芷恬拉到自己身前坐下,然后转身驾马向营帐的方向飞驰而去。

    凤芷恬坐在马上,好奇地问道:“苍穹好像只对你一个人好呢。”

    萧炎道:“苍穹一向高傲,很少理会别人。”

    凤芷恬想了想又说:“可是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我还是得和它好好相处吧?”

    萧炎听后觉得她俏皮的样子实在有些可爱,于是笑着告诉她:“其实也不难,只要你这几日负责给它喂食就可以了。”

    凤芷恬脸上露出狡黠的笑容,眼中闪烁着光芒:“只是喂食的话,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够熟悉起来呢。有没有其他更快的方法可以让我们迅速成为好朋友呢?”她眨眨眼,期待地看着萧炎。

    萧炎皱起眉头,心中涌起一丝疑虑。他总觉得眼前这个狡猾的小狐狸似乎有什么阴谋,于是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凤芷恬露出天真无邪的表情,说道:“因为我到了残血国后,除了你之外谁也不认识。如果哪天你不在身边,那苍穹如果也不理我,我多没有一丝。”

    她一边说着,一边露出期盼的神情。

    萧炎叹了口气,解释道:“进入残血国后,公主将作为质女居住在宫中,别说是苍穹,自然连我都很难见到。”

    凤芷恬听了,连忙说道:“所以啊,如果现在都不熟悉,以后我在深宫之中不是更难再有接触了?”

    说完,她遗憾地笑了笑。

    萧炎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从怀中取出一只小巧玲珑的骨哨,轻轻地挂在凤芷恬纤细的脖颈上:“这个送给你吧,小时候苍穹非常喜欢这骨哨发出的声音。只要吹响它,苍穹就会立刻出现在你身边。”

    “谢谢我们最好的主上大人。”凤芷恬兴奋得像个孩子,小心翼翼地握住骨哨,仿佛得到了一件稀世珍宝。她满心欢喜地将其放入衣服内侧,紧紧地攥住,生怕弄丢了。

    萧炎见一件小事就能让她这样满足,也就没再深究。

    下午,大部队整理好行李,便出发一起去往都城,越接近都城越能看出残血国的风格,第三日上午他们终于到达了都城——塞北城。

    塞北城独具北国特色,融合了草原的雄浑与凤鳞独有的精致。城墙以厚重的石块和青砖砌成,高耸入云,展现出一种坚不可摧的气势,仿佛是残血国勇士们铁血精神的象征。

    城门上方,雕刻着繁复的图腾,既有草原上的猛兽,如鹰、狼、虎等,也有常见的龙凤图案,寓意着残血国既有着草原的野性,也汲取了农耕国家的文化精髓。

    城内建筑多以木材和砖石结构为主,屋顶覆盖着厚厚的青瓦,檐角飞翘,形态各异。有的建筑屋顶上还装饰着精美的琉璃瓦,阳光下熠熠生辉,彰显出气派。窗户和门楣上雕刻着细腻的图案,既有图形,也有花卉鸟兽,很有生活气息。

    街道两旁的建筑,多为两层或三层的小楼,楼下是商铺,楼上是居所。商铺的招牌各式各样,楼与楼之间,用青石铺就的小巷相连,小巷两旁种植着高大的树木,只是现在是寒冬看不出树木茂盛的样子。

    整体而言,残血国都城塞北城的建筑风格既体现了草原民族的豪迈与粗犷,又融入了农耕文化的细腻与精致,形成了一种独特而迷人的风貌。

    这座都城,不愧是残血国的政治中心,辉煌与繁荣随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