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系统,在七零撩娇夫 第308章 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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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院子,霍庭深看到了林晓雅。那个阳光明媚,住在他心里的姑娘。
而林晓雅此刻正捂着自己的脸,看着一屋子高大帅气的男人,脸红通通的。
能进部队的兵,身体素质都不差,加上统一的训练,合理的饮食,没有面黄肌瘦,也没有肥头大耳,都看起来像小白杨一样的挺拔。
具体表现为身材好。
跟村里那些男人太不一样了。
尤其是能进特种部队的,更是一个差的都没有,宽肩窄腰,气质凛然。
哪怕是六子这个看起来最贼眉鼠眼的家伙,但是面容严肃起来,看起来也是有几分清秀在。
加上一身军装的加成,看起来也是个帅小伙一枚。
就好比天天吃粗糠的你,一下子吃上了细粮。
把人看的心暖呼呼的。
尤其是林晓雅这种最爱宽肩窄腰喜欢那种高大威猛的男人的小癖好。
一下子如同落到蜜罐里,脸红红的。
她也瞧见了霍庭深,两个一直在暧昧的不行,就差戳破那层窗户纸。
看着他,林晓雅原本红红的脸,冷静了不少,然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很是阳光明媚,像一朵向阳而开的向日葵。
热烈又充满着活力。
“咳咳!”大队长咳嗽了几声,白了自己姑娘一眼。
大队长只是以为,自家闺女看到好看的男娃娃一时迷了眼,倒是没有想到自己女儿的暧昧对象在里面。
“晓雅!过来帮忙!”大队长媳妇喊自己姑娘。
林晓雅脸红红的笑了笑,然后就转身走了出去。
霍江离看到了,林晓雅与弟弟的眉眼交流,眼神更加柔和了些。
这是弟弟喜欢的女孩子吗?
看起来是个很好的姑娘。
“喝糖水!喝糖水热热身子!”大队长媳妇和林晓雅端着一大锅热糖水进来。
站在门口的傅少雷,接了过来。
“婶子,不用这么客气!”
“害!客气啥!都说军民一家亲!大冷天的,家里也没啥好东西!一人一杯姜糖水热热身子!”
林晓雅挨个分杯子,然后傅少雷端着锅放到了桌子上,大队长媳妇就开始分糖水。
最后,林晓雅把最后一杯递给了傅少雷(北虎)。
“喝点姜糖水热热身子吧。”
傅少雷看着端着杯子的一双白皙的小手愣了愣,然后才接过:“谢谢。”
“不客气!”林晓雅端着一口大锅,利索点搬了出去。
场面话还在继续,傅少雷还在发愣。
然后忽然目光幽幽的看向霍江离身边的霍庭深。
霍庭深不经意间与傅少雷对视了一眼,有些奇怪:“怎么了?少雷哥?”
傅少雷脸上跟好哥哥一样笑了笑,完全没有心虚的模样:“没事。”
心里却不知道在盘算着什么。
霍庭深也没有当个事。
傅少雷坐在离着门口最近的地方,院子里女孩与母亲交流的声音隐隐约约的能听见。
傅少雷闭着眼,在思索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如果……
他是说如果,抢自己好兄弟的弟弟的女人,会不会不地道?
艹!他抵着脸,摩擦。
特么的,一见钟情了。
胸腔里加速跳的心脏,跳的很快。
26年,没动过的心,动了?
就特么的难以置信。
林晓雅那张脸,那脆生生的声音,那双手,包括那两根大辫子,都像是从他心里长的似的,看着他哪哪都满意,哪哪都舒服。
在林初一的视角里是没有傅少雷与林晓雅的感情线。
感情线只有围绕着男女主才会转动的。
更何况上辈子,傅少雷与林晓雅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霍庭深与林晓雅有第一个孩子的百日宴上。
所以他单了一辈子,也没吭声过。
甚至没有过多的打扰过她。
不过是因为霍庭深这小子是霍江离的弟弟,在军营里多少行了点方便而已。
这辈子,林晓雅对霍庭深很有好感,也没有到非君不嫁的爱恋。
这辈子的结果又有谁说得准呢?
“娘!他们中午在这里吃饭吗?”院子里脆生生的声音再次响起。
“不晓得,但是先把菜准备好,留咱们就做,不留咱们就自己慢慢吃。”
“知道了,娘!狗蛋过来洗碗!”林晓雅看着蹲在锅底扒烤花生吃弟弟。
“来啦来啦!还有姐,你下次喊我林晓勇行不行!人家又不是没有大名!每次大宝、小宝他们喊我狗蛋我就难受!”孩子还不明白什么意思的时候,名字只是个称呼。
慢慢的,孩子大了,有些东西就是黑历史了。
“行了,下次喊你晓勇还不行!人小鬼大!”
“哼!我可是明年就要去上学啦!”
明明房里讨论的声音过于明显,但是此刻的傅少雷总觉得,外面那个女孩子的声音,更加清晰。
他觉得他疯了?
一见钟情?真的不是他的见色起意吗?
别看傅少雷一副粗犷的模样,实际上确是那种黄皮肤的帅气男人。
只是因为眼神更加野性不羁,看起来不好惹罢了。
但是胸腔里,26年未情动过的心,突然跳的莫名其妙。
思索片刻,傅少雷觉得,这样很不地道。
所以,抢了!
特么的,老子26岁,才有个合心意的。
霍庭深那小子才19岁,让让老子怎么了!
尊老爱幼懂不懂啊?
霍庭深那小子,还年轻还有机会,他傅少雷不行!他已经没多少年青春了。
所以对不住了兄弟!
都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但是人可以没手,但是不能没衣服不是。
想通了的傅少雷,全身通畅了很多,不过看着霍庭深越来越不顺眼了。
也没觉得这小子小时候看起来很乖的模样,长大越长越丑啊。
啧!真没意思。
大队长与霍江离兜兜转转了一圈,也摸清楚了,这次他们来的目的,不过脸上确实有些惊异。
“不瞒几位长官说,我那个侄女性子极好,能打野猪,还救了我家姑娘一命!能有这个发展自然是极好!”
大队长没想到,林初一还有这个机遇,竟然因为身手好,被军队看中了,想特招!
说实话,大队长心里怪羡慕的。
怎么不是他闺女呢?他家晓雅明明也不差的好不好!
能去当兵啊!真正的摸枪,保家卫国!不是去文工团。
那是多少人的向往啊!
这个年代对于军人,有着无限的崇拜。
而林晓雅此刻正捂着自己的脸,看着一屋子高大帅气的男人,脸红通通的。
能进部队的兵,身体素质都不差,加上统一的训练,合理的饮食,没有面黄肌瘦,也没有肥头大耳,都看起来像小白杨一样的挺拔。
具体表现为身材好。
跟村里那些男人太不一样了。
尤其是能进特种部队的,更是一个差的都没有,宽肩窄腰,气质凛然。
哪怕是六子这个看起来最贼眉鼠眼的家伙,但是面容严肃起来,看起来也是有几分清秀在。
加上一身军装的加成,看起来也是个帅小伙一枚。
就好比天天吃粗糠的你,一下子吃上了细粮。
把人看的心暖呼呼的。
尤其是林晓雅这种最爱宽肩窄腰喜欢那种高大威猛的男人的小癖好。
一下子如同落到蜜罐里,脸红红的。
她也瞧见了霍庭深,两个一直在暧昧的不行,就差戳破那层窗户纸。
看着他,林晓雅原本红红的脸,冷静了不少,然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很是阳光明媚,像一朵向阳而开的向日葵。
热烈又充满着活力。
“咳咳!”大队长咳嗽了几声,白了自己姑娘一眼。
大队长只是以为,自家闺女看到好看的男娃娃一时迷了眼,倒是没有想到自己女儿的暧昧对象在里面。
“晓雅!过来帮忙!”大队长媳妇喊自己姑娘。
林晓雅脸红红的笑了笑,然后就转身走了出去。
霍江离看到了,林晓雅与弟弟的眉眼交流,眼神更加柔和了些。
这是弟弟喜欢的女孩子吗?
看起来是个很好的姑娘。
“喝糖水!喝糖水热热身子!”大队长媳妇和林晓雅端着一大锅热糖水进来。
站在门口的傅少雷,接了过来。
“婶子,不用这么客气!”
“害!客气啥!都说军民一家亲!大冷天的,家里也没啥好东西!一人一杯姜糖水热热身子!”
林晓雅挨个分杯子,然后傅少雷端着锅放到了桌子上,大队长媳妇就开始分糖水。
最后,林晓雅把最后一杯递给了傅少雷(北虎)。
“喝点姜糖水热热身子吧。”
傅少雷看着端着杯子的一双白皙的小手愣了愣,然后才接过:“谢谢。”
“不客气!”林晓雅端着一口大锅,利索点搬了出去。
场面话还在继续,傅少雷还在发愣。
然后忽然目光幽幽的看向霍江离身边的霍庭深。
霍庭深不经意间与傅少雷对视了一眼,有些奇怪:“怎么了?少雷哥?”
傅少雷脸上跟好哥哥一样笑了笑,完全没有心虚的模样:“没事。”
心里却不知道在盘算着什么。
霍庭深也没有当个事。
傅少雷坐在离着门口最近的地方,院子里女孩与母亲交流的声音隐隐约约的能听见。
傅少雷闭着眼,在思索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如果……
他是说如果,抢自己好兄弟的弟弟的女人,会不会不地道?
艹!他抵着脸,摩擦。
特么的,一见钟情了。
胸腔里加速跳的心脏,跳的很快。
26年,没动过的心,动了?
就特么的难以置信。
林晓雅那张脸,那脆生生的声音,那双手,包括那两根大辫子,都像是从他心里长的似的,看着他哪哪都满意,哪哪都舒服。
在林初一的视角里是没有傅少雷与林晓雅的感情线。
感情线只有围绕着男女主才会转动的。
更何况上辈子,傅少雷与林晓雅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霍庭深与林晓雅有第一个孩子的百日宴上。
所以他单了一辈子,也没吭声过。
甚至没有过多的打扰过她。
不过是因为霍庭深这小子是霍江离的弟弟,在军营里多少行了点方便而已。
这辈子,林晓雅对霍庭深很有好感,也没有到非君不嫁的爱恋。
这辈子的结果又有谁说得准呢?
“娘!他们中午在这里吃饭吗?”院子里脆生生的声音再次响起。
“不晓得,但是先把菜准备好,留咱们就做,不留咱们就自己慢慢吃。”
“知道了,娘!狗蛋过来洗碗!”林晓雅看着蹲在锅底扒烤花生吃弟弟。
“来啦来啦!还有姐,你下次喊我林晓勇行不行!人家又不是没有大名!每次大宝、小宝他们喊我狗蛋我就难受!”孩子还不明白什么意思的时候,名字只是个称呼。
慢慢的,孩子大了,有些东西就是黑历史了。
“行了,下次喊你晓勇还不行!人小鬼大!”
“哼!我可是明年就要去上学啦!”
明明房里讨论的声音过于明显,但是此刻的傅少雷总觉得,外面那个女孩子的声音,更加清晰。
他觉得他疯了?
一见钟情?真的不是他的见色起意吗?
别看傅少雷一副粗犷的模样,实际上确是那种黄皮肤的帅气男人。
只是因为眼神更加野性不羁,看起来不好惹罢了。
但是胸腔里,26年未情动过的心,突然跳的莫名其妙。
思索片刻,傅少雷觉得,这样很不地道。
所以,抢了!
特么的,老子26岁,才有个合心意的。
霍庭深那小子才19岁,让让老子怎么了!
尊老爱幼懂不懂啊?
霍庭深那小子,还年轻还有机会,他傅少雷不行!他已经没多少年青春了。
所以对不住了兄弟!
都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但是人可以没手,但是不能没衣服不是。
想通了的傅少雷,全身通畅了很多,不过看着霍庭深越来越不顺眼了。
也没觉得这小子小时候看起来很乖的模样,长大越长越丑啊。
啧!真没意思。
大队长与霍江离兜兜转转了一圈,也摸清楚了,这次他们来的目的,不过脸上确实有些惊异。
“不瞒几位长官说,我那个侄女性子极好,能打野猪,还救了我家姑娘一命!能有这个发展自然是极好!”
大队长没想到,林初一还有这个机遇,竟然因为身手好,被军队看中了,想特招!
说实话,大队长心里怪羡慕的。
怎么不是他闺女呢?他家晓雅明明也不差的好不好!
能去当兵啊!真正的摸枪,保家卫国!不是去文工团。
那是多少人的向往啊!
这个年代对于军人,有着无限的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