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洲 第122章 只怕有命拿,没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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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双眼睛只能先天形成,后天花再多精力也于事无补。同时,幻境的强大,能够抹杀一切同境强者,越境重伤其他修灵者。”
“而且这样一双天生幻瞳,最适合用来制作绝世法宝,幻瞳镜,一面能够让无数修灵者葬身其中的镜子。”
总之这是一双,神才能够拥有的,无比强大的眼睛。
说完这一切后,闻人非再次退至自己父亲身后,黎家少主眼底闪过一丝气急败坏。
这闻人家主自己不回答,偏偏要他儿子回答,这不是摆明了要对自己羞辱一番吗。
想明白这个,黎家少主冷哼一声,更不悦了。
闻人是本就看不上黎家少主这副德行,只兀自补充道:“这双天生幻瞳非常难养,拥有幻瞳的修灵者除了要有庞大的灵力之外,还必须能够承受幻境带来的巨大痛苦。”
“在二十岁之前,修灵者都没办法自主控制幻瞳的威力,所以这时候无论是谁和他对视,都会被迫进入幻境中。”
“要一直将幻瞳养到二十岁弱冠,才能够进行自主控制。但这时候,也是制作幻瞳镜的最佳时间。”
黎家少主越听越上头,这种极品灵器,几乎是谁拿到,那对同阶就是无敌的存在,这还等什么!
“侯爷,您快说,这天生幻瞳人在哪儿,要怎么去捉?”他目光中满是贪婪,早已忍耐不住了。
锦衣侯不紧不慢反问他道:“黎家少主确定要这天生幻瞳了?”
“这是当然,有好东西不捡,我是傻子啊!”他下意识出口。
闻人是撇嘴感觉一场好好的聚会,给搞得档次都低不少。
锦衣侯又看向那戴着幕篱一直没有说话的男子,这人还是没有开口。
闻人是难得遇上传说中的天生幻瞳,他自己也未曾得见过,所以倒很感兴趣,只笑道:“侯爷的意思,难道有非常准确的线索了?”
“自然,那天生幻瞳者,就是大供奉何岚的儿子,本侯要你们,能者得之,杀了何岚,生擒他儿子何丹舒,谁捉到了,天生幻瞳就归谁!”
一席话叫闻人是差点儿将一口茶喷出来。
他赶忙将茶杯放下,无语地看着锦衣侯:“侯爷,照你这么说,那天生幻瞳就是何岚的宝贝,他又是游仙境,你敢动他儿子?”
难道,不怕有命拿,没命花吗?
锦衣侯手中的扇子仍是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却道:“所以本侯召集诸位。”
“何岚是本侯控制青国的一大阻碍,他必须除去,弱点全在他儿子这里,若他儿子出事儿,必定方寸大乱,到时我的人自能收拾他。”
他说完话,先看了戴着幕篱的人,这人摇摇头,嗓音嘶哑,只道:“我不会动这天生幻瞳。”
锦衣侯又转头去看闻人是,闻人是还没答话,早有人提前开口。
黎家少主跟小鸡啄米一般连连点头:“没问题,我黎家有的是手段,天生幻瞳,必定该我黎家得到!”
闻人是心底鄙夷一番,就差没当众翻个白眼,只抱拳道:“我闻人氏族一向以笔耕为趣,甚少参与不离洲的恩怨,所以今日之事,闻人是只当没听到,侯爷海涵,我与小儿就此别过。”
锦衣侯却理着自己袖口,轻飘飘道:“闻人家主,本侯知道你们向来中立,几乎不曾参与不离洲的是非恩怨,只以记述修灵者间的趣事为乐。”
“在这里,有个困扰本侯多年的问题,想要向你请教。”
闻人是停下离开的动作,仍坐回去,朝身后嘱咐:“小非先收拾东西。”
“侯爷请问。”他自己还是坐得端正,要瞧一瞧这锦衣侯有什么要问自己的。
“不离洲势力划分,起起落落,每日不知道发生多少灭门惨案,所以你们闻人家最是繁忙,两条腿跑断了,就为去记些国仇家恨的秘史。”
“若非我青国有可能易主,这件事更为紧急,此刻你应该带着自己儿子在赶往稷下学宫路上,去记载学宫下任掌刑使的任命一事才对。”
“也有可能是记载,中洲周家遗孤弑杀赵家满门这种事才对。”
闻人是有些不耐烦:“侯爷到底想问什么?”
“简单啊,我只是想知道,你们闻人家,在看到别人受灭顶之灾,甚至举国倾覆之际,真能坦然处之?”
“若今桌上有一无辜幼子将饿死,闻人先生知道这幼子乃是被杀之赵家满门所遗留的孩儿,您是否伸以援手,解救一二呢?”
“可若解救一二,岂不坏了你们闻人家一向旁观是非恩怨的原则,破坏了自己的立场,甚至闻人家因此得罪了势大的周家,你又该如何呢?”
这是在问他职业道德啊……
闻人非看向自己父亲,他清澈的目光中满是疑惑。
也许很多年后,这个问题就该轮到自己,他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闻人是坦然道:“若我身前有一日将死成百上千之人,也必当坦然处之。毕竟,我闻人是尊重别人的命运,顺其自然。”
无论旁人如何说他冷血无情,如何说他见死不救,他不会出卖自己的原则,更不会出手。
做一个冷心冷面的人,才是他们小说家的宿命。
锦衣侯听到这个回答,忽然爽朗地大笑起来!
“好!”
“好好好!”
一连三个“好”字,足见锦衣侯对闻人是的回答非常满意。
“可惜先生乃小说家的代表人物,若不然,等本侯掌控青国内政,必然聘先生为我青国编撰史书,想来一定字句真实,一丝不苟!”
闻人是面无表情地抱拳道:“也有可能是为侯爷的事败编纂逸闻呢。”
锦衣侯眼底深沉,笑得诡谲:“那就烦请闻人先生,到时候关于我的死,务必写得体面一些,毕竟我可是为了咱们修灵者的共同利益。”
闻人是这下被哄高兴了,只嘻嘻一笑,回应他:“这得看怎么编写,话本卖得好,到时候闻人是必定多出几个版本,择优录用。”
闻人是带着自己儿子安全地离开了遇仙酒楼。
闻人非不太明白刚才两人之间的对话,问他父亲:“父亲,难道以后我遇到这样的情况,也要那样做吗?”
“情况很复杂,但如果你有足够强大的能力,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闻人非还是不明白:“那刚才父亲为何不用这样的话回答那锦衣侯?”
“小非,咱们闻人家,除了笔下的东西是真的,其他时候本来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我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刚才那一刻,锦衣侯已对我们动了杀机。”
天生幻瞳是何等重要的消息,锦衣侯是想说动自己对天生幻瞳动心,从而动用家族里的力量对何岚进行打击。
这样他就对拿下青国政权有更多的把握。
问那个问题,就是在测试闻人是,会不会将这件事说给其他人,或者直接去向何岚以及何丹舒通报情况,叫人赶紧跑。
但他说了,自己尊重别人的命运,无论这个人的命运接下来是如何悲惨。
闻人非点点头,大受启发,给他父亲比了个大拇指,还得是他父亲老谋深算一些。
祁欢已走过长街,在街角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那是馄饨店的老板,他肩上搭着一条干净的抹布,坐在凳子上张望一会儿,街上没什么人,自然无人来吃饭,于是只好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把抹布取下来,擦着一张张木桌和一条条宽凳。
那些桌凳都很崭新,像才置办的。
只有旁边一口大锅和炉灶显得陈旧,里头滚水沸腾着,冒着一阵白烟和热气儿,在冬日的长街上显得疗愈人心。
祁欢快步走过去喊了声:“老板,来碗馄饨!”
这好容易等来了开张,给老板高兴坏了,憨厚的脸上满是笑意:“小公子快坐,马上给您端上来。”
他将本来就很干净的桌凳又擦拭一遍,请祁欢上坐。
祁欢坐下后,老板赶紧去炉灶处添柴加火,煮起馄饨来。
祁欢看着这个忙碌的身影,恍惚记起来,四年前在炉灶前添柴火的少年鸢尾,反身咒不知道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际遇,他现在还活着吗?会不会在被人继续欺负?
没有人能够给祁欢答案。
倒是这馄饨摊老板,四年的时间过去,他背部有些佝偻了,岁月已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老板,我记得你的馄饨摊之前不是在靠近太学院的一条小巷子中吗?怎么搬到这儿来的,我看置办的物件儿都很新,是才开张?”
听到祁欢这样问话,老板一时很高兴,这说明祁欢是位熟客。
“哎呀,这可真是稀奇了,没想到还能遇上回头客。”
他已将馄饨煮好,给祁欢放上辣椒油和葱花,再用身前的围裙擦擦手,给祁欢送到桌上。
老板很高兴,仔细辨认祁欢,才恍然大悟:“欸,你是不是从前常爱吃我家馄饨那个,住在长街东南方向的小公子?”
“我记得你嘞,你还请鸢尾吃过一碗馄饨,说是他朋友。”
“而且这样一双天生幻瞳,最适合用来制作绝世法宝,幻瞳镜,一面能够让无数修灵者葬身其中的镜子。”
总之这是一双,神才能够拥有的,无比强大的眼睛。
说完这一切后,闻人非再次退至自己父亲身后,黎家少主眼底闪过一丝气急败坏。
这闻人家主自己不回答,偏偏要他儿子回答,这不是摆明了要对自己羞辱一番吗。
想明白这个,黎家少主冷哼一声,更不悦了。
闻人是本就看不上黎家少主这副德行,只兀自补充道:“这双天生幻瞳非常难养,拥有幻瞳的修灵者除了要有庞大的灵力之外,还必须能够承受幻境带来的巨大痛苦。”
“在二十岁之前,修灵者都没办法自主控制幻瞳的威力,所以这时候无论是谁和他对视,都会被迫进入幻境中。”
“要一直将幻瞳养到二十岁弱冠,才能够进行自主控制。但这时候,也是制作幻瞳镜的最佳时间。”
黎家少主越听越上头,这种极品灵器,几乎是谁拿到,那对同阶就是无敌的存在,这还等什么!
“侯爷,您快说,这天生幻瞳人在哪儿,要怎么去捉?”他目光中满是贪婪,早已忍耐不住了。
锦衣侯不紧不慢反问他道:“黎家少主确定要这天生幻瞳了?”
“这是当然,有好东西不捡,我是傻子啊!”他下意识出口。
闻人是撇嘴感觉一场好好的聚会,给搞得档次都低不少。
锦衣侯又看向那戴着幕篱一直没有说话的男子,这人还是没有开口。
闻人是难得遇上传说中的天生幻瞳,他自己也未曾得见过,所以倒很感兴趣,只笑道:“侯爷的意思,难道有非常准确的线索了?”
“自然,那天生幻瞳者,就是大供奉何岚的儿子,本侯要你们,能者得之,杀了何岚,生擒他儿子何丹舒,谁捉到了,天生幻瞳就归谁!”
一席话叫闻人是差点儿将一口茶喷出来。
他赶忙将茶杯放下,无语地看着锦衣侯:“侯爷,照你这么说,那天生幻瞳就是何岚的宝贝,他又是游仙境,你敢动他儿子?”
难道,不怕有命拿,没命花吗?
锦衣侯手中的扇子仍是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却道:“所以本侯召集诸位。”
“何岚是本侯控制青国的一大阻碍,他必须除去,弱点全在他儿子这里,若他儿子出事儿,必定方寸大乱,到时我的人自能收拾他。”
他说完话,先看了戴着幕篱的人,这人摇摇头,嗓音嘶哑,只道:“我不会动这天生幻瞳。”
锦衣侯又转头去看闻人是,闻人是还没答话,早有人提前开口。
黎家少主跟小鸡啄米一般连连点头:“没问题,我黎家有的是手段,天生幻瞳,必定该我黎家得到!”
闻人是心底鄙夷一番,就差没当众翻个白眼,只抱拳道:“我闻人氏族一向以笔耕为趣,甚少参与不离洲的恩怨,所以今日之事,闻人是只当没听到,侯爷海涵,我与小儿就此别过。”
锦衣侯却理着自己袖口,轻飘飘道:“闻人家主,本侯知道你们向来中立,几乎不曾参与不离洲的是非恩怨,只以记述修灵者间的趣事为乐。”
“在这里,有个困扰本侯多年的问题,想要向你请教。”
闻人是停下离开的动作,仍坐回去,朝身后嘱咐:“小非先收拾东西。”
“侯爷请问。”他自己还是坐得端正,要瞧一瞧这锦衣侯有什么要问自己的。
“不离洲势力划分,起起落落,每日不知道发生多少灭门惨案,所以你们闻人家最是繁忙,两条腿跑断了,就为去记些国仇家恨的秘史。”
“若非我青国有可能易主,这件事更为紧急,此刻你应该带着自己儿子在赶往稷下学宫路上,去记载学宫下任掌刑使的任命一事才对。”
“也有可能是记载,中洲周家遗孤弑杀赵家满门这种事才对。”
闻人是有些不耐烦:“侯爷到底想问什么?”
“简单啊,我只是想知道,你们闻人家,在看到别人受灭顶之灾,甚至举国倾覆之际,真能坦然处之?”
“若今桌上有一无辜幼子将饿死,闻人先生知道这幼子乃是被杀之赵家满门所遗留的孩儿,您是否伸以援手,解救一二呢?”
“可若解救一二,岂不坏了你们闻人家一向旁观是非恩怨的原则,破坏了自己的立场,甚至闻人家因此得罪了势大的周家,你又该如何呢?”
这是在问他职业道德啊……
闻人非看向自己父亲,他清澈的目光中满是疑惑。
也许很多年后,这个问题就该轮到自己,他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闻人是坦然道:“若我身前有一日将死成百上千之人,也必当坦然处之。毕竟,我闻人是尊重别人的命运,顺其自然。”
无论旁人如何说他冷血无情,如何说他见死不救,他不会出卖自己的原则,更不会出手。
做一个冷心冷面的人,才是他们小说家的宿命。
锦衣侯听到这个回答,忽然爽朗地大笑起来!
“好!”
“好好好!”
一连三个“好”字,足见锦衣侯对闻人是的回答非常满意。
“可惜先生乃小说家的代表人物,若不然,等本侯掌控青国内政,必然聘先生为我青国编撰史书,想来一定字句真实,一丝不苟!”
闻人是面无表情地抱拳道:“也有可能是为侯爷的事败编纂逸闻呢。”
锦衣侯眼底深沉,笑得诡谲:“那就烦请闻人先生,到时候关于我的死,务必写得体面一些,毕竟我可是为了咱们修灵者的共同利益。”
闻人是这下被哄高兴了,只嘻嘻一笑,回应他:“这得看怎么编写,话本卖得好,到时候闻人是必定多出几个版本,择优录用。”
闻人是带着自己儿子安全地离开了遇仙酒楼。
闻人非不太明白刚才两人之间的对话,问他父亲:“父亲,难道以后我遇到这样的情况,也要那样做吗?”
“情况很复杂,但如果你有足够强大的能力,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闻人非还是不明白:“那刚才父亲为何不用这样的话回答那锦衣侯?”
“小非,咱们闻人家,除了笔下的东西是真的,其他时候本来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我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刚才那一刻,锦衣侯已对我们动了杀机。”
天生幻瞳是何等重要的消息,锦衣侯是想说动自己对天生幻瞳动心,从而动用家族里的力量对何岚进行打击。
这样他就对拿下青国政权有更多的把握。
问那个问题,就是在测试闻人是,会不会将这件事说给其他人,或者直接去向何岚以及何丹舒通报情况,叫人赶紧跑。
但他说了,自己尊重别人的命运,无论这个人的命运接下来是如何悲惨。
闻人非点点头,大受启发,给他父亲比了个大拇指,还得是他父亲老谋深算一些。
祁欢已走过长街,在街角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那是馄饨店的老板,他肩上搭着一条干净的抹布,坐在凳子上张望一会儿,街上没什么人,自然无人来吃饭,于是只好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把抹布取下来,擦着一张张木桌和一条条宽凳。
那些桌凳都很崭新,像才置办的。
只有旁边一口大锅和炉灶显得陈旧,里头滚水沸腾着,冒着一阵白烟和热气儿,在冬日的长街上显得疗愈人心。
祁欢快步走过去喊了声:“老板,来碗馄饨!”
这好容易等来了开张,给老板高兴坏了,憨厚的脸上满是笑意:“小公子快坐,马上给您端上来。”
他将本来就很干净的桌凳又擦拭一遍,请祁欢上坐。
祁欢坐下后,老板赶紧去炉灶处添柴加火,煮起馄饨来。
祁欢看着这个忙碌的身影,恍惚记起来,四年前在炉灶前添柴火的少年鸢尾,反身咒不知道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际遇,他现在还活着吗?会不会在被人继续欺负?
没有人能够给祁欢答案。
倒是这馄饨摊老板,四年的时间过去,他背部有些佝偻了,岁月已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老板,我记得你的馄饨摊之前不是在靠近太学院的一条小巷子中吗?怎么搬到这儿来的,我看置办的物件儿都很新,是才开张?”
听到祁欢这样问话,老板一时很高兴,这说明祁欢是位熟客。
“哎呀,这可真是稀奇了,没想到还能遇上回头客。”
他已将馄饨煮好,给祁欢放上辣椒油和葱花,再用身前的围裙擦擦手,给祁欢送到桌上。
老板很高兴,仔细辨认祁欢,才恍然大悟:“欸,你是不是从前常爱吃我家馄饨那个,住在长街东南方向的小公子?”
“我记得你嘞,你还请鸢尾吃过一碗馄饨,说是他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