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渣女她宠夫宠疯了 第2章 拜金青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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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槐低下头,看向抓着纸袋的手。
天寒地冻,男人只穿着春秋厚外套,手指被冻的肿胀通红,手背上是大冬天在外头干活冻出来的伤口。
伤口因为手指用力,隐隐裂开,能够看到里面翻起的血肉。
大冬天跑过来,就为了给她送礼物?
看到纸袋上的商标,跟随记忆而来的还有剧情。
她这具身体原主出生在一个落后的贫困山区,父母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叫招娣,一个叫盼娣,原主原来的名字叫叶来娣。
后来自己改了名。
重男轻女,一心想要儿子的父亲在原主出生不久,上山遇到熊瞎子,小命保住了,但是一条腿和下面那东西被熊瞎子给吃了。
失去生儿子的希望,原主父亲反而因此对三个女儿寄予厚望。
原主和两个姐姐因此能够去上学,但是两个姐姐不是学习的料,反而原主从小就展现出惊人的学习天赋。
学校里老师教的东西一点就通,一学就会,原主也深知想要从大山里走出去,只有学习,因此,在学习上十分刻苦,最后竟然成了他们那片唯一一个上市重点高中的学生。
进入高中后,原主发现自己跟其他同学的差距太大,别人穿着时髦的衣服,各种她从没有听过的牌子的衣服鞋子还有包包,她就像是一个闯进白天鹅群的丑小鸭。
她家跟市里的同学相比,太穷了,学费还是家里人省吃俭用凑出来的,加上叶父每个月都要吃药,根本拿不出多余的钱给她买新衣服。
家里温饱都成问题,就算她是三个姐妹中最有出息的那个,也不会特意给她买新衣服,穿的都是两个姐姐穿不上的旧衣服。
巨大的差距,让原主产生很大的落差,就连引以为傲的成绩在一群尖子生中并不显眼。
原主心里很难受,恰好放假回家碰到从外面打工回家给父母扫墓的沈遇安。
沈遇安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留下他和奶奶相依为命,后来因为老人家身体一直不好,又遭遇儿子儿媳意外离开的打击,在沈遇安初中的时候去世。
没了亲人,也不愿意去亲戚家,为了养活自己,沈遇安辍学跟邻村的人去南方打工。
原主曾经跟沈遇安初中的时候是同班同学,但是沈遇安为人孤僻,不跟同学多接触,原主对他也不熟悉。
就是那次相遇,两人随意聊了几句,原主意外发现沈遇安好像对她有意思。
这不是原主自恋,而是她外貌一向优秀,学习成绩好,喜欢她的男孩子很多。
原主起了心思,在她刻意引导下,两人渐渐暧昧,让沈遇安以为两人确定了关系,成了男女朋友。
在发觉沈遇安被自己拿下后,原主一面嫌弃对方,一面又在对方面前装可怜。
说父母因为她是个女孩,不想给花钱给她继续读书,准备让她回家嫁人,连学费生活费都不给她交了。
沈遇安本就崇拜学习好的人,原主又长的这么好看,青春期的少年,面对有好感的对象在自己面前诉苦,同情心爆发,开始给原主送钱。
况且两人都已经确定了关系,自己挣钱给女友花,没毛病。
沈遇安提出让她安心读书,钱的事情不用担心。
给她交学费生活费,买衣服买鞋子,原主假装不好意思,表示把他当自己人才说的,并不是跟他要钱。
她是知道他在外头挣钱不容易。
又说自己实在是走投无路,红着脸要写下借条,以后考上好大学找工作挣钱还给他。
再听说沈遇安去了b市打工,害羞地表示她要考A大。
原主不仅高中的学费生活费都是沈遇安给的,就连大学也是沈遇安供养。
但是沈遇安初中没有毕业,找的也是工地上的活,又苦又累,外面的技术工跟他无亲无故,也不会教他技术。
他只能干工地上最苦最累的活,工资还很低,别人能拿六七千,他只能拿三四千,自己留一千,剩下的都给原主。
原主靠着沈遇安的供养,在大学里活的还算不错,但是跟其他家境好的同学相比,自然比不了。
尤其寝室里还有一个身为富家女的室友,原主看着长的没她好看,成绩没她好的室友,却因为家境,过上她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原主心里嫉妒、羡慕、扭曲,虚荣起来。
借着过生日,问沈遇安要包,那个包原版八千多,沈遇安不清楚,让同事找对方女朋友帮忙买,谁知道被人骗了,给他一个假货,原主分不出来,高高兴兴背在身上在宿舍炫耀。
却被同寝室的富家女一眼看出是假的,原主顿时颜面尽失,觉得是沈遇安故意敷衍自己,故意让自己出丑,可是她靠着对方上大学,不能闹翻。
在跟沈遇安交往的同时,偷偷搭上一个家里开公司的学长,两人一来二去勾搭上,原主一句话没说,立马踹了沈遇安。
莫名其妙被分手,沈遇安赶到学校要解释,却被学长看到,原主生怕富二代学长误会。
说沈遇安一直跟踪骚扰她,学长信以为真,找人将沈遇安教训了一顿,却因为下手过重,一条腿被打断。
没了工作没钱治病,沈遇安最终流落街头,冻死在一个冬日雪地里。
而原主靠着外貌和能力,踏着一个又一个有钱暧昧对象,小三上位,成功嫁给自己的老板。
却最终因为生不出儿子,被赶出门。
离婚后,被老板前任报复,找人泼了硫酸毁容,老板前妻家有点背景,前妻关了几天就被放出来。
而原主却因此没了引以为傲的美貌,名声也坏了,最后因为并发症死在出租屋。
原主实在是太渣了,让叶槐好受的是,原主恶有恶报。
可是沈遇安没做错什么,一辈子却被她给毁了。
简直是白眼狼,恩将仇报,哪里是个人能够做出来的事!
幸好,她来了,她亲亲老公不会再经历那些可怕的事情。
现在是原主刚被室友炫耀刺激到,跟沈遇安要那个八千多的包当生日礼物,不然就分手。
看着对方紧张,生怕她生气的模样,叶槐接过纸袋,没打开看。
顺势牵住他的手,沈遇安一惊,连忙要抽出来,还四处张望有没有看到。
“小槐,别,别牵,让人看到笑话你。”
叶槐却没有让他挣脱,紧紧拉住他的手,笑到:“我牵我男朋友的手,谁会笑话!”
“你手也太冷了,是不是等了很久,走,我带你去食堂坐坐,那边暖和。”说完不容置疑地拉着沈遇安朝着食堂的方向走去。
他的手又粗糙又大,叶槐的手被他包在手心里,柔软温暖,仿佛冬日里的暖阳。
刚刚等待的寒冷,仿佛瞬间消散。
这还是第一次,叶槐主动牵手,沈遇安嘴角不自觉上扬,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前面的少女。
心里一片柔软。
现在才十点出头,去食堂吃饭的除了刚起床上第二节大课吃早饭,就是过来买奶茶饮料的学生。
两人进入食堂一楼,热气扑面而来。
“你先坐着,我去买热豆浆,早饭吃了吗?我再去买两个包子吧!”叶槐将纸袋放在凳子上,看向沈遇安。
食堂干净明亮,令沈遇安有些不适应,站在凳子旁,不敢坐,生怕被自己坐脏了。
听到叶槐的问话,赶紧摆手:“不,不用了,我在工地吃了过来的,不要买,浪费钱。”
叶槐将他拉到座位上,让他坐好,“那我看着买,你先坐在这里等我。”
说完去买了一杯热豆浆,又买了两个大肉包。
在等待叶槐的这段时间,沈遇安感觉时间很漫长。
自己跟周围环境格格不入,里面来来往往的都是大学生,而他一个工地的工人,居然坐在大学食堂里。
幸好周围的人看到他也只是瞥了一眼,并没有露出奇怪的神情,不然他都要逃走了。
“来了,等久了吧,这是热豆浆,刚打好的,喝点暖暖身子,还有两个包子。”
叶槐将吸管插进杯子里,伸手凑到他嘴边。
面对对方突如其来的热情,沈遇安有些招架不住,连忙接过。
“谢,谢谢,我自己来就好。”吸一口,香甜顺滑,带着恰到好处的红枣甜味。
沈遇安眼睛一亮。
她老公好可爱!
小心翼翼不确定地又吸了一口的模样,像极了软萌的小熊猫,一下子击中了叶槐的心。
“好喝吗?”叶槐笑着问。
沈遇安反应过来,自己居然两口就喝了一大半,听到问话,耳朵忍不住微微泛红。
有些无措的想要将杯子递给她喝,却意识到是自己喝过的,神色懊恼。
“好喝,甜的!”
没想到沈遇安将近一米九的男子汉,居然会这么喜欢吃甜的。
“那都喝光,来,手伸出来。”
沈遇安不明所以,伸出右手,手心朝上。
却见对方抓住他的手,将手背翻到上面,从衣服兜里拿出一管子药膏,打开。
微凉带着刺痛抹在伤口处,随后灼热感侵入皮肤,令沈遇安条件反射性地抽回手。
被叶槐强制按住。
“你……刚刚去给我买了药?”沈遇安鼻头一酸,眼眶湿润,语气中是受宠若惊。
叶槐认真低着头将他手上的每一处冻疮都涂抹细致,点了点头。
“你看你手都冻成这样了,都流血了,也不知道涂药,太让我担心了。”一只手涂好后,抬头看他,“另一只伸过来。”
等两只手都涂好之后,沈遇安呆呆地看着皮肤火辣辣的手,眼眶微热。
“你……会担心我吗?”
“当然,你是我对象,我不担心谁担心!”叶槐佯装生气地回答。
沈遇安却没有像以前那样害怕,反而咧开嘴傻傻地笑了。
“傻瓜!包子再不吃就冷了,我喂你。”叶槐也笑了,想到给他买的肉包,开口。
“不,不用了,我不饿。”嘴上说着不吃,喉咙却动了动。
“来!”
被叶槐喂着吃完两个肉包,沈遇安的脸从额头红到了脖子。
吃完后,松了一口气,整个人轻松了许多。
沈遇安只请了两个小时的假,坐地铁来回要一个小时,两人相处的时间很快就过去。
离开的时候,叶槐看到他因为一阵寒风忍不住颤抖,连忙开口:“等我一下。”转身跑进宿舍。
“唉,叶槐?”许茵听到动静看过去。
叶槐将纸袋放在桌上,从衣柜里拿了一件宽松黑色羽绒服,来不及跟许茵说什么,赶紧跑下楼。
“这个,你穿上。”踮起脚,将黑色羽绒服披到他身上,然后解下自己脖子上的粉色围巾给他围上,头上的白色猫咪毛绒帽也给他戴上。
在沈遇安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被叶槐裹的严严实实。
“我不……”
“穿着!”
“……哦。”沈遇安感受到身上的暖意,整颗心仿佛也被女友温暖到。
乖乖应了。
“还没说生日快乐,小槐,生日快乐!”沈遇安认真地看着她。
打扮的不伦不类,叶槐却觉得自己老公看上去是那么的帅,那么的可爱,忍不住想把他抱在怀里揉揉捏捏。
“嗯!一起快乐!”叶槐笑着点头。
离开的时候,沈遇安过了安检,转身挥手,让她回去,叶槐却站在原地,笑着看他。
地铁要来了,他只好挥手离开,下楼梯的时候,嘴角一直挂着笑。
摸了摸脖子上暖和馨香的围巾,将鼻子埋在围巾里,盖住压不下去的笑容。
天寒地冻,男人只穿着春秋厚外套,手指被冻的肿胀通红,手背上是大冬天在外头干活冻出来的伤口。
伤口因为手指用力,隐隐裂开,能够看到里面翻起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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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纸袋上的商标,跟随记忆而来的还有剧情。
她这具身体原主出生在一个落后的贫困山区,父母是老实本分的农民,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一个叫招娣,一个叫盼娣,原主原来的名字叫叶来娣。
后来自己改了名。
重男轻女,一心想要儿子的父亲在原主出生不久,上山遇到熊瞎子,小命保住了,但是一条腿和下面那东西被熊瞎子给吃了。
失去生儿子的希望,原主父亲反而因此对三个女儿寄予厚望。
原主和两个姐姐因此能够去上学,但是两个姐姐不是学习的料,反而原主从小就展现出惊人的学习天赋。
学校里老师教的东西一点就通,一学就会,原主也深知想要从大山里走出去,只有学习,因此,在学习上十分刻苦,最后竟然成了他们那片唯一一个上市重点高中的学生。
进入高中后,原主发现自己跟其他同学的差距太大,别人穿着时髦的衣服,各种她从没有听过的牌子的衣服鞋子还有包包,她就像是一个闯进白天鹅群的丑小鸭。
她家跟市里的同学相比,太穷了,学费还是家里人省吃俭用凑出来的,加上叶父每个月都要吃药,根本拿不出多余的钱给她买新衣服。
家里温饱都成问题,就算她是三个姐妹中最有出息的那个,也不会特意给她买新衣服,穿的都是两个姐姐穿不上的旧衣服。
巨大的差距,让原主产生很大的落差,就连引以为傲的成绩在一群尖子生中并不显眼。
原主心里很难受,恰好放假回家碰到从外面打工回家给父母扫墓的沈遇安。
沈遇安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留下他和奶奶相依为命,后来因为老人家身体一直不好,又遭遇儿子儿媳意外离开的打击,在沈遇安初中的时候去世。
没了亲人,也不愿意去亲戚家,为了养活自己,沈遇安辍学跟邻村的人去南方打工。
原主曾经跟沈遇安初中的时候是同班同学,但是沈遇安为人孤僻,不跟同学多接触,原主对他也不熟悉。
就是那次相遇,两人随意聊了几句,原主意外发现沈遇安好像对她有意思。
这不是原主自恋,而是她外貌一向优秀,学习成绩好,喜欢她的男孩子很多。
原主起了心思,在她刻意引导下,两人渐渐暧昧,让沈遇安以为两人确定了关系,成了男女朋友。
在发觉沈遇安被自己拿下后,原主一面嫌弃对方,一面又在对方面前装可怜。
说父母因为她是个女孩,不想给花钱给她继续读书,准备让她回家嫁人,连学费生活费都不给她交了。
沈遇安本就崇拜学习好的人,原主又长的这么好看,青春期的少年,面对有好感的对象在自己面前诉苦,同情心爆发,开始给原主送钱。
况且两人都已经确定了关系,自己挣钱给女友花,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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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她交学费生活费,买衣服买鞋子,原主假装不好意思,表示把他当自己人才说的,并不是跟他要钱。
她是知道他在外头挣钱不容易。
又说自己实在是走投无路,红着脸要写下借条,以后考上好大学找工作挣钱还给他。
再听说沈遇安去了b市打工,害羞地表示她要考A大。
原主不仅高中的学费生活费都是沈遇安给的,就连大学也是沈遇安供养。
但是沈遇安初中没有毕业,找的也是工地上的活,又苦又累,外面的技术工跟他无亲无故,也不会教他技术。
他只能干工地上最苦最累的活,工资还很低,别人能拿六七千,他只能拿三四千,自己留一千,剩下的都给原主。
原主靠着沈遇安的供养,在大学里活的还算不错,但是跟其他家境好的同学相比,自然比不了。
尤其寝室里还有一个身为富家女的室友,原主看着长的没她好看,成绩没她好的室友,却因为家境,过上她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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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被同寝室的富家女一眼看出是假的,原主顿时颜面尽失,觉得是沈遇安故意敷衍自己,故意让自己出丑,可是她靠着对方上大学,不能闹翻。
在跟沈遇安交往的同时,偷偷搭上一个家里开公司的学长,两人一来二去勾搭上,原主一句话没说,立马踹了沈遇安。
莫名其妙被分手,沈遇安赶到学校要解释,却被学长看到,原主生怕富二代学长误会。
说沈遇安一直跟踪骚扰她,学长信以为真,找人将沈遇安教训了一顿,却因为下手过重,一条腿被打断。
没了工作没钱治病,沈遇安最终流落街头,冻死在一个冬日雪地里。
而原主靠着外貌和能力,踏着一个又一个有钱暧昧对象,小三上位,成功嫁给自己的老板。
却最终因为生不出儿子,被赶出门。
离婚后,被老板前任报复,找人泼了硫酸毁容,老板前妻家有点背景,前妻关了几天就被放出来。
而原主却因此没了引以为傲的美貌,名声也坏了,最后因为并发症死在出租屋。
原主实在是太渣了,让叶槐好受的是,原主恶有恶报。
可是沈遇安没做错什么,一辈子却被她给毁了。
简直是白眼狼,恩将仇报,哪里是个人能够做出来的事!
幸好,她来了,她亲亲老公不会再经历那些可怕的事情。
现在是原主刚被室友炫耀刺激到,跟沈遇安要那个八千多的包当生日礼物,不然就分手。
看着对方紧张,生怕她生气的模样,叶槐接过纸袋,没打开看。
顺势牵住他的手,沈遇安一惊,连忙要抽出来,还四处张望有没有看到。
“小槐,别,别牵,让人看到笑话你。”
叶槐却没有让他挣脱,紧紧拉住他的手,笑到:“我牵我男朋友的手,谁会笑话!”
“你手也太冷了,是不是等了很久,走,我带你去食堂坐坐,那边暖和。”说完不容置疑地拉着沈遇安朝着食堂的方向走去。
他的手又粗糙又大,叶槐的手被他包在手心里,柔软温暖,仿佛冬日里的暖阳。
刚刚等待的寒冷,仿佛瞬间消散。
这还是第一次,叶槐主动牵手,沈遇安嘴角不自觉上扬,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前面的少女。
心里一片柔软。
现在才十点出头,去食堂吃饭的除了刚起床上第二节大课吃早饭,就是过来买奶茶饮料的学生。
两人进入食堂一楼,热气扑面而来。
“你先坐着,我去买热豆浆,早饭吃了吗?我再去买两个包子吧!”叶槐将纸袋放在凳子上,看向沈遇安。
食堂干净明亮,令沈遇安有些不适应,站在凳子旁,不敢坐,生怕被自己坐脏了。
听到叶槐的问话,赶紧摆手:“不,不用了,我在工地吃了过来的,不要买,浪费钱。”
叶槐将他拉到座位上,让他坐好,“那我看着买,你先坐在这里等我。”
说完去买了一杯热豆浆,又买了两个大肉包。
在等待叶槐的这段时间,沈遇安感觉时间很漫长。
自己跟周围环境格格不入,里面来来往往的都是大学生,而他一个工地的工人,居然坐在大学食堂里。
幸好周围的人看到他也只是瞥了一眼,并没有露出奇怪的神情,不然他都要逃走了。
“来了,等久了吧,这是热豆浆,刚打好的,喝点暖暖身子,还有两个包子。”
叶槐将吸管插进杯子里,伸手凑到他嘴边。
面对对方突如其来的热情,沈遇安有些招架不住,连忙接过。
“谢,谢谢,我自己来就好。”吸一口,香甜顺滑,带着恰到好处的红枣甜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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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老公好可爱!
小心翼翼不确定地又吸了一口的模样,像极了软萌的小熊猫,一下子击中了叶槐的心。
“好喝吗?”叶槐笑着问。
沈遇安反应过来,自己居然两口就喝了一大半,听到问话,耳朵忍不住微微泛红。
有些无措的想要将杯子递给她喝,却意识到是自己喝过的,神色懊恼。
“好喝,甜的!”
没想到沈遇安将近一米九的男子汉,居然会这么喜欢吃甜的。
“那都喝光,来,手伸出来。”
沈遇安不明所以,伸出右手,手心朝上。
却见对方抓住他的手,将手背翻到上面,从衣服兜里拿出一管子药膏,打开。
微凉带着刺痛抹在伤口处,随后灼热感侵入皮肤,令沈遇安条件反射性地抽回手。
被叶槐强制按住。
“你……刚刚去给我买了药?”沈遇安鼻头一酸,眼眶湿润,语气中是受宠若惊。
叶槐认真低着头将他手上的每一处冻疮都涂抹细致,点了点头。
“你看你手都冻成这样了,都流血了,也不知道涂药,太让我担心了。”一只手涂好后,抬头看他,“另一只伸过来。”
等两只手都涂好之后,沈遇安呆呆地看着皮肤火辣辣的手,眼眶微热。
“你……会担心我吗?”
“当然,你是我对象,我不担心谁担心!”叶槐佯装生气地回答。
沈遇安却没有像以前那样害怕,反而咧开嘴傻傻地笑了。
“傻瓜!包子再不吃就冷了,我喂你。”叶槐也笑了,想到给他买的肉包,开口。
“不,不用了,我不饿。”嘴上说着不吃,喉咙却动了动。
“来!”
被叶槐喂着吃完两个肉包,沈遇安的脸从额头红到了脖子。
吃完后,松了一口气,整个人轻松了许多。
沈遇安只请了两个小时的假,坐地铁来回要一个小时,两人相处的时间很快就过去。
离开的时候,叶槐看到他因为一阵寒风忍不住颤抖,连忙开口:“等我一下。”转身跑进宿舍。
“唉,叶槐?”许茵听到动静看过去。
叶槐将纸袋放在桌上,从衣柜里拿了一件宽松黑色羽绒服,来不及跟许茵说什么,赶紧跑下楼。
“这个,你穿上。”踮起脚,将黑色羽绒服披到他身上,然后解下自己脖子上的粉色围巾给他围上,头上的白色猫咪毛绒帽也给他戴上。
在沈遇安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被叶槐裹的严严实实。
“我不……”
“穿着!”
“……哦。”沈遇安感受到身上的暖意,整颗心仿佛也被女友温暖到。
乖乖应了。
“还没说生日快乐,小槐,生日快乐!”沈遇安认真地看着她。
打扮的不伦不类,叶槐却觉得自己老公看上去是那么的帅,那么的可爱,忍不住想把他抱在怀里揉揉捏捏。
“嗯!一起快乐!”叶槐笑着点头。
离开的时候,沈遇安过了安检,转身挥手,让她回去,叶槐却站在原地,笑着看他。
地铁要来了,他只好挥手离开,下楼梯的时候,嘴角一直挂着笑。
摸了摸脖子上暖和馨香的围巾,将鼻子埋在围巾里,盖住压不下去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