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综:我的青梅竹马竟然是天后 第112章 不光是个书法家,还是灵珠集团的少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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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叶小婉刷了身份卡之后电梯开始上升,到达了115层后电梯门开启,迎面而来的就是会客室,巨大的落地窗让阳光充分的洒进了屋子。
一个身子笔挺,相貌周正,有着一股儒将气息的男人站在那里,笑着看着两人。
正是叶小婉的父亲,叶天雄!
叶天雄笑着望着牵着手的两人,这两人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一个是他的女儿,一个即将成为他的女婿。
他对凌天是极其满意的,很小的时候就能看得出来,这是个有担当、有正义感的孩子。
对于叶天雄来说,女婿并不需要多有钱,因为他们家足够有钱,主要得是个好孩子,有上进心,对自己女儿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自己女儿喜欢才行。
而最佳人选,无疑就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凌天!女儿喜欢,他们两口子也喜欢!而且两家还是门当户对!
并且是各种意义上都是门当户对。
“回来了?”叶天雄语气温和的对着凌天点头。
凌天也礼貌的鞠躬道:“叶叔叔!好久不见了!”
“五年没见了,你···长大了!”叶天雄走上前来仔细端详了一下凌天,虽然大体没变,但是给人的感觉是不一样了。
随后拍拍他的肩膀,“你们还没吃饭吧,走,我们先喝两杯茶,我让人准备了你们的饭菜,一会儿就上来了。”
说完拉着凌天就坐到了茶桌边上,随后似乎是才想起来似的,对着一旁的叶小婉说道:“小婉,去拿点茶来!”
闻言叶小婉不禁翻了个白眼,“我还以为你根本都看不到我呢!”
但是叶天雄却已经回过头去,跟凌天吹起了牛,根本再没回头看她,叶小婉见状撇了撇嘴,还是去拿茶叶去了。
将茶泡上,叶天雄的话也进入了正题,他笑着看向凌天,“小天上次写的那副字在那儿挂着呢,我叫老万他们过来看了一眼,把他们羡慕坏了!”
“你可不知道他们那种羡慕的眼神,真的让我差点笑出声来。”
闻言凌天也笑了起来,“叶叔叔要是喜欢,我再给您写,只要我在这儿,多少都有!”
叶天雄闻言双眼顿时亮了起来,“当真?”
“肯定真!您放心!”凌天笑着点头,叶天雄一进来就拉着自己说这说那,最后说到这幅字上,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自家老丈人想要再要几幅装一下,那就让他装呗!反正对自己来说都是举手之劳!
“那你介不介意我叫几个朋友来现场观摩一下?”叶天雄有些期待的说道。
凌天立刻点头,“当然可以了!您尽管叫!只要能站的下就行!”
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答案,叶天雄立刻笑了起来,拿出手机就开始打电话。
“喂?老万啊!我女婿回来了,非要再给我写一首诗,我说不用了,他非得写,你不是现场观摩吗?来不来?不来我先让他写了!”
“喂?老吴啊!啊对对对!我女婿现在在我这儿要帮我写诗了,你来不来?不来我先让他写了!”
大概打了三四个电话之后,叶天雄笑着放下了手机,而此时凌天已经帮他把茶给倒好了。
“小天,你可不要笑话我啊,我就这么点爱好,有好东西了就是想显摆显摆,哈哈哈。”叶天雄拿起茶杯吹了吹,抿了一口。
凌天可不敢笑话自己的老丈人,而且装逼而已,有什么好笑的,自己不也喜欢装逼吗?
“叶叔,老话说的好,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楚霸王都是这样,谁也不能免俗啊!”
闻言叶天雄被逗得开怀大笑。
叶天雄跟凌天两人之间的谈话,叶小婉根本就插不上话,只得在一旁无聊的玩手机,所幸很快饭菜就上来了。
吃了两口之后,叶小婉撇嘴道:“没有我天哥做的好吃。”
毕竟是在自己父亲面前,叶小婉还是不好意思叫老公,最后决定还是叫天哥吧。
“哦?”叶天雄饶有兴致的抬起头来,“我这儿的厨师这可是请的米其林五星大厨,小天做饭竟然这么好吃?”
他一直以为凌天做饭好吃是他给自己立的人设,听自己女儿这口气,似乎还确有其事?
“那可不,晚上让天哥做一桌子尝尝不就知道了?”叶小婉一边吃一边说道,虽然没有凌天做的好吃,但也不能浪费食物。
听到这话,叶天雄揶揄的看着叶小婉,“那去你凌叔叔家,还是在我们家?”
本以为叶小婉会害羞,没想到她似乎一点也不在意,想了想道:“去凌叔叔家吧,天哥好不容易回来,我们去他们家吃饭!”
“你这丫头,这会儿胳膊肘就已经往外拐了!”叶天雄笑着说了一句,随后看向凌天道:“那我晚上可得尝尝小天的手艺了啊!哈哈哈!”
见状凌天连忙说道:“没问题,我晚上备着好酒好菜招待您和林阿姨!”
正在三人刚吃完饭不久,四个中年人坐着电梯上来了,看起来似乎就是普通的人,但是其实都是身价数千亿富豪。
此时这些富豪完全没有大老板的样子,而是快步走来,见到凌天之后才松了口气。
其中一个秃顶的矮胖男人指着叶天雄笑骂道:“好你个老叶!还威胁我!你要是让小天先写了我肯定跟你没完!”
身后的三人也是连连附和。
叶天雄则一副老神在在的表情,“自己不禁逗,哪能怪谁啊?”
随后替凌天介绍起了这四个人,“小天,这个秃子,叫万金标,手上有金矿和玉石矿。”
凌天连忙起身打招呼:“万叔!”
万金标乐呵呵的看着凌天,“好好!”
“老万旁边那个大胡子,叫吴同恩,是闪电汽车的cEo。”
“老吴后面那个技术宅,叫孙永,是海豚智能家电的cEo。”
“老孙旁边那个光头,叫周方义,是卖首饰的,市面上80%的金店都是他的。”
凌天挨个挨个打招呼,几人都笑呵呵的应了下来。
跟凌天介绍完了之后,叶天雄反过来介绍起了凌天,“我女婿,凌天,不光是个书法家,还是灵珠集团的少东家!”
瞬间几人恍然大悟,刚才就在疑惑为什么要给凌天把自己的身份介绍的这么清楚,本来以为是在给他女婿拓展人脉,结果搞了半天人家是灵珠集团的少东家!
之前只知道灵珠集团那两口子有个儿子,但是从来都没见过,没想到原来就是凌天!
言语间,对凌天的态度显然是又亲切了几分,同时心中暗道老叶真是好运气,自己怎么就没有这种运气!
至于为什么没有见过凌天,那是因为他从来都不跟他爸妈一起去各种酒局,那种吃也吃不好,玩也玩不好的地方,他一向是不喜欢去的。
受他的影响,叶小婉也不爱去这种酒局,因此只有经常来叶天雄办公室的朋友,才知道叶小婉是他的女儿。
而一旁的凌天心中不禁苦笑,自己又不做生意,认识这些叔叔好像也没什么用啊···
一个身子笔挺,相貌周正,有着一股儒将气息的男人站在那里,笑着看着两人。
正是叶小婉的父亲,叶天雄!
叶天雄笑着望着牵着手的两人,这两人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一个是他的女儿,一个即将成为他的女婿。
他对凌天是极其满意的,很小的时候就能看得出来,这是个有担当、有正义感的孩子。
对于叶天雄来说,女婿并不需要多有钱,因为他们家足够有钱,主要得是个好孩子,有上进心,对自己女儿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自己女儿喜欢才行。
而最佳人选,无疑就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凌天!女儿喜欢,他们两口子也喜欢!而且两家还是门当户对!
并且是各种意义上都是门当户对。
“回来了?”叶天雄语气温和的对着凌天点头。
凌天也礼貌的鞠躬道:“叶叔叔!好久不见了!”
“五年没见了,你···长大了!”叶天雄走上前来仔细端详了一下凌天,虽然大体没变,但是给人的感觉是不一样了。
随后拍拍他的肩膀,“你们还没吃饭吧,走,我们先喝两杯茶,我让人准备了你们的饭菜,一会儿就上来了。”
说完拉着凌天就坐到了茶桌边上,随后似乎是才想起来似的,对着一旁的叶小婉说道:“小婉,去拿点茶来!”
闻言叶小婉不禁翻了个白眼,“我还以为你根本都看不到我呢!”
但是叶天雄却已经回过头去,跟凌天吹起了牛,根本再没回头看她,叶小婉见状撇了撇嘴,还是去拿茶叶去了。
将茶泡上,叶天雄的话也进入了正题,他笑着看向凌天,“小天上次写的那副字在那儿挂着呢,我叫老万他们过来看了一眼,把他们羡慕坏了!”
“你可不知道他们那种羡慕的眼神,真的让我差点笑出声来。”
闻言凌天也笑了起来,“叶叔叔要是喜欢,我再给您写,只要我在这儿,多少都有!”
叶天雄闻言双眼顿时亮了起来,“当真?”
“肯定真!您放心!”凌天笑着点头,叶天雄一进来就拉着自己说这说那,最后说到这幅字上,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自家老丈人想要再要几幅装一下,那就让他装呗!反正对自己来说都是举手之劳!
“那你介不介意我叫几个朋友来现场观摩一下?”叶天雄有些期待的说道。
凌天立刻点头,“当然可以了!您尽管叫!只要能站的下就行!”
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答案,叶天雄立刻笑了起来,拿出手机就开始打电话。
“喂?老万啊!我女婿回来了,非要再给我写一首诗,我说不用了,他非得写,你不是现场观摩吗?来不来?不来我先让他写了!”
“喂?老吴啊!啊对对对!我女婿现在在我这儿要帮我写诗了,你来不来?不来我先让他写了!”
大概打了三四个电话之后,叶天雄笑着放下了手机,而此时凌天已经帮他把茶给倒好了。
“小天,你可不要笑话我啊,我就这么点爱好,有好东西了就是想显摆显摆,哈哈哈。”叶天雄拿起茶杯吹了吹,抿了一口。
凌天可不敢笑话自己的老丈人,而且装逼而已,有什么好笑的,自己不也喜欢装逼吗?
“叶叔,老话说的好,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楚霸王都是这样,谁也不能免俗啊!”
闻言叶天雄被逗得开怀大笑。
叶天雄跟凌天两人之间的谈话,叶小婉根本就插不上话,只得在一旁无聊的玩手机,所幸很快饭菜就上来了。
吃了两口之后,叶小婉撇嘴道:“没有我天哥做的好吃。”
毕竟是在自己父亲面前,叶小婉还是不好意思叫老公,最后决定还是叫天哥吧。
“哦?”叶天雄饶有兴致的抬起头来,“我这儿的厨师这可是请的米其林五星大厨,小天做饭竟然这么好吃?”
他一直以为凌天做饭好吃是他给自己立的人设,听自己女儿这口气,似乎还确有其事?
“那可不,晚上让天哥做一桌子尝尝不就知道了?”叶小婉一边吃一边说道,虽然没有凌天做的好吃,但也不能浪费食物。
听到这话,叶天雄揶揄的看着叶小婉,“那去你凌叔叔家,还是在我们家?”
本以为叶小婉会害羞,没想到她似乎一点也不在意,想了想道:“去凌叔叔家吧,天哥好不容易回来,我们去他们家吃饭!”
“你这丫头,这会儿胳膊肘就已经往外拐了!”叶天雄笑着说了一句,随后看向凌天道:“那我晚上可得尝尝小天的手艺了啊!哈哈哈!”
见状凌天连忙说道:“没问题,我晚上备着好酒好菜招待您和林阿姨!”
正在三人刚吃完饭不久,四个中年人坐着电梯上来了,看起来似乎就是普通的人,但是其实都是身价数千亿富豪。
此时这些富豪完全没有大老板的样子,而是快步走来,见到凌天之后才松了口气。
其中一个秃顶的矮胖男人指着叶天雄笑骂道:“好你个老叶!还威胁我!你要是让小天先写了我肯定跟你没完!”
身后的三人也是连连附和。
叶天雄则一副老神在在的表情,“自己不禁逗,哪能怪谁啊?”
随后替凌天介绍起了这四个人,“小天,这个秃子,叫万金标,手上有金矿和玉石矿。”
凌天连忙起身打招呼:“万叔!”
万金标乐呵呵的看着凌天,“好好!”
“老万旁边那个大胡子,叫吴同恩,是闪电汽车的cEo。”
“老吴后面那个技术宅,叫孙永,是海豚智能家电的cEo。”
“老孙旁边那个光头,叫周方义,是卖首饰的,市面上80%的金店都是他的。”
凌天挨个挨个打招呼,几人都笑呵呵的应了下来。
跟凌天介绍完了之后,叶天雄反过来介绍起了凌天,“我女婿,凌天,不光是个书法家,还是灵珠集团的少东家!”
瞬间几人恍然大悟,刚才就在疑惑为什么要给凌天把自己的身份介绍的这么清楚,本来以为是在给他女婿拓展人脉,结果搞了半天人家是灵珠集团的少东家!
之前只知道灵珠集团那两口子有个儿子,但是从来都没见过,没想到原来就是凌天!
言语间,对凌天的态度显然是又亲切了几分,同时心中暗道老叶真是好运气,自己怎么就没有这种运气!
至于为什么没有见过凌天,那是因为他从来都不跟他爸妈一起去各种酒局,那种吃也吃不好,玩也玩不好的地方,他一向是不喜欢去的。
受他的影响,叶小婉也不爱去这种酒局,因此只有经常来叶天雄办公室的朋友,才知道叶小婉是他的女儿。
而一旁的凌天心中不禁苦笑,自己又不做生意,认识这些叔叔好像也没什么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