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劫 第413章 毁容
后来我想,李丑一定是幸运的,如果没有我的到来,他大概率永远不会醒来了,甚至院方已经多次试图拔下呼吸机,摘除他的器官,反正李丑又没有家人,谁会在乎一个要饭的生死呢?
但冥冥中有种力量在一次次阻止着他们,李丑需要时间,他必须活到指定的日子,迎接一个更高级,更强有力的灵魂的进入。
所以青丘才说,断离舍是场救赎,它不光救赎我自己,同样还救赎了李丑。
女护士走后,我从衣柜里拿出属于自己的衣物,一条洗到发白的牛仔裤,一双鞋底破着大洞的,满是油污的球鞋,以及一件皱巴巴的黑色外套。
再加上一张身份证,一包软华子,这些就是我的全部家当了。
离开前我特意在病房洗了个澡,把自己收拾利索,尽管衣着破旧寒酸,但至少我的身体是干净的。
洗澡时,我伸手擦掉镜子上的水雾,看了眼我这张脸。
在看清它的瞬间,我皱了皱眉,我是个经历过腥风血雨,多次行走于地狱边境的人,我见过太多外表丑陋的活人,也见过死物们尸体般扭曲的面容。
所以当我看到镜子里的脸时,我也仅仅是皱了皱眉,这具身体的主人叫李丑,他不是没有原因的,我现在也总算明白,人们为何总用奇异和厌恶的目光注视我了。
鉴于李丑就是我,那我还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吧。
我身体有残疾,残疾集中在我这张脸上,我本身长的就挺不好看的了,五官毫无优点可言,再加上两个漆黑如墨汁般的黑眼圈,这就让我的整张脸,丑中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邪性,难怪人们会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原来是这个原因。
很多人都有黑眼圈,这不奇怪,但像我这么严重的,我还真是头一次见,我的黑眼圈甚至已经蔓延到颧骨下方了,连眉毛上方都被黑眼圈覆盖了。
我有着广东人白皙的皮肤,却又有着墨汁般的巨大黑眼圈,这让我看起来格外显眼,人们会误以为我是不是吸那东西的,本能地对我产生反感。
青丘说,这可能不是黑眼圈,而是胎记。
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面部有致命的缺陷,我本来长的就丑,再加上这么夸张的黑眼圈,一个被硫酸毁容的人,都比我的情况好的多。
那么接下来我的存活难度,也就被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是啊,活着本来就很难的,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活着有多难,直到他大四快毕业时,去人才市场溜达着投简历,找工作,那时他才第一次意识到,活着,仅仅是活下去,竟然是件这么难的事。
在这片土地上,活着一直都很难,各朝各代都是如此,它从来就没有容易过,而我不单单要活着,我还要活的好,甚至要有闲暇去寺庙修行佛光,去恢复我消失的道行,这难度被称为地狱级,毫不为过。
我久久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禁叹息,我本是一个长相极美的人,我打小就长的好看,甚至早在婴儿时期,村里漂亮阿姨们就抢着抱我,喂我奶喝,上中学后,我身边的小女朋友更是没断过。
我早就习惯了走在大街上,被异性们投来诧异的目光,注视我的娘们从十几岁,到几十岁的都有,有些娘们盯着我看,看个把小时都不带停的,找我搭讪加微信的更是数不胜数。
连秦子曼那般高贵冷傲的姑娘,也拜倒在我的颜值之下,主动对我投怀送抱。
我对此早就习以为常,也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老天的馈赠,这很合理,我是个盲人,老天收走了我的眼睛,自然也要在颜值这块弥补我的缺失。
现在,我从一个极端坠入到了另一个极端,相信现在的我走在大街上,妇女们同样会对我投来诧异的目光,但这次她们的诧异中并没有爱慕,有也只有深深的厌恶和反感。
我李三坡,成了一个让人反感的人,一个连家都没有的臭要饭的,这种从天堂到地狱的落差感,让我感到阵阵恍惚。
还不够难,再难点吧!
很快我就调整好了情绪,冲着镜子里的自己冷笑。
六道,看着我!看我怎么把这手烂牌,打出王炸!
擦干身子,穿好衣裤,我离开了医院。
也顺走了医院的一条毛巾,一块香皂和一根圆珠笔。
我连双袜子都没有,因为两个鞋底都烂着个大洞,我半个脚掌直接接触到地面,出了医院,我注视着完全陌生的街道,随意找了个方向前行。
我是如此的卑微和丑陋,丑到惊世骇俗,但我走路时依旧挺着胸昂着头,无视路人们朝我投来的目光。
他们一个个都是可怜的蝼蚁,这些人死后都要去阴间和地狱的,他们想看,就让他们看好了。
有什么可看的呢?我穿着寒酸,我的脸上有残疾,我走路一瘸一拐,就这些了,还有什么可看的呢?
深城对于我来讲,是个巨大的迷宫,一切都是陌生的,但深城同样是包容的,全国各地的年轻人来到这里打工,谋生,在深城没有排外这一说,因为这里并没有所谓的本地人。
这会是中午,我从早上起来到现在,什么都没吃,我很饿,我得先把肚子填饱。
通过多番询问,我找到了最近的超市所在——我可能小觑了丑陋这一劣势,在问路时,很多人并不愿意搭理我,甚至跟我多说一句都能让他们感到烦躁和厌恶,但我并没有对此感到不适,在恢复力量之前,我需要隐忍。
但冥冥中有种力量在一次次阻止着他们,李丑需要时间,他必须活到指定的日子,迎接一个更高级,更强有力的灵魂的进入。
所以青丘才说,断离舍是场救赎,它不光救赎我自己,同样还救赎了李丑。
女护士走后,我从衣柜里拿出属于自己的衣物,一条洗到发白的牛仔裤,一双鞋底破着大洞的,满是油污的球鞋,以及一件皱巴巴的黑色外套。
再加上一张身份证,一包软华子,这些就是我的全部家当了。
离开前我特意在病房洗了个澡,把自己收拾利索,尽管衣着破旧寒酸,但至少我的身体是干净的。
洗澡时,我伸手擦掉镜子上的水雾,看了眼我这张脸。
在看清它的瞬间,我皱了皱眉,我是个经历过腥风血雨,多次行走于地狱边境的人,我见过太多外表丑陋的活人,也见过死物们尸体般扭曲的面容。
所以当我看到镜子里的脸时,我也仅仅是皱了皱眉,这具身体的主人叫李丑,他不是没有原因的,我现在也总算明白,人们为何总用奇异和厌恶的目光注视我了。
鉴于李丑就是我,那我还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吧。
我身体有残疾,残疾集中在我这张脸上,我本身长的就挺不好看的了,五官毫无优点可言,再加上两个漆黑如墨汁般的黑眼圈,这就让我的整张脸,丑中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邪性,难怪人们会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原来是这个原因。
很多人都有黑眼圈,这不奇怪,但像我这么严重的,我还真是头一次见,我的黑眼圈甚至已经蔓延到颧骨下方了,连眉毛上方都被黑眼圈覆盖了。
我有着广东人白皙的皮肤,却又有着墨汁般的巨大黑眼圈,这让我看起来格外显眼,人们会误以为我是不是吸那东西的,本能地对我产生反感。
青丘说,这可能不是黑眼圈,而是胎记。
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面部有致命的缺陷,我本来长的就丑,再加上这么夸张的黑眼圈,一个被硫酸毁容的人,都比我的情况好的多。
那么接下来我的存活难度,也就被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是啊,活着本来就很难的,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活着有多难,直到他大四快毕业时,去人才市场溜达着投简历,找工作,那时他才第一次意识到,活着,仅仅是活下去,竟然是件这么难的事。
在这片土地上,活着一直都很难,各朝各代都是如此,它从来就没有容易过,而我不单单要活着,我还要活的好,甚至要有闲暇去寺庙修行佛光,去恢复我消失的道行,这难度被称为地狱级,毫不为过。
我久久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禁叹息,我本是一个长相极美的人,我打小就长的好看,甚至早在婴儿时期,村里漂亮阿姨们就抢着抱我,喂我奶喝,上中学后,我身边的小女朋友更是没断过。
我早就习惯了走在大街上,被异性们投来诧异的目光,注视我的娘们从十几岁,到几十岁的都有,有些娘们盯着我看,看个把小时都不带停的,找我搭讪加微信的更是数不胜数。
连秦子曼那般高贵冷傲的姑娘,也拜倒在我的颜值之下,主动对我投怀送抱。
我对此早就习以为常,也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老天的馈赠,这很合理,我是个盲人,老天收走了我的眼睛,自然也要在颜值这块弥补我的缺失。
现在,我从一个极端坠入到了另一个极端,相信现在的我走在大街上,妇女们同样会对我投来诧异的目光,但这次她们的诧异中并没有爱慕,有也只有深深的厌恶和反感。
我李三坡,成了一个让人反感的人,一个连家都没有的臭要饭的,这种从天堂到地狱的落差感,让我感到阵阵恍惚。
还不够难,再难点吧!
很快我就调整好了情绪,冲着镜子里的自己冷笑。
六道,看着我!看我怎么把这手烂牌,打出王炸!
擦干身子,穿好衣裤,我离开了医院。
也顺走了医院的一条毛巾,一块香皂和一根圆珠笔。
我连双袜子都没有,因为两个鞋底都烂着个大洞,我半个脚掌直接接触到地面,出了医院,我注视着完全陌生的街道,随意找了个方向前行。
我是如此的卑微和丑陋,丑到惊世骇俗,但我走路时依旧挺着胸昂着头,无视路人们朝我投来的目光。
他们一个个都是可怜的蝼蚁,这些人死后都要去阴间和地狱的,他们想看,就让他们看好了。
有什么可看的呢?我穿着寒酸,我的脸上有残疾,我走路一瘸一拐,就这些了,还有什么可看的呢?
深城对于我来讲,是个巨大的迷宫,一切都是陌生的,但深城同样是包容的,全国各地的年轻人来到这里打工,谋生,在深城没有排外这一说,因为这里并没有所谓的本地人。
这会是中午,我从早上起来到现在,什么都没吃,我很饿,我得先把肚子填饱。
通过多番询问,我找到了最近的超市所在——我可能小觑了丑陋这一劣势,在问路时,很多人并不愿意搭理我,甚至跟我多说一句都能让他们感到烦躁和厌恶,但我并没有对此感到不适,在恢复力量之前,我需要隐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