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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臣之女的上位日常 第091章 捡来的男人

    疾风生气了,一把推开这个颠倒黑白的女人:“你刚刚说的话,我就当没听到,以后别胡说八道了。”

    林莺时白了他一眼,不以为意地抻了抻胳膊:“被我说中了,所以生气了?我又不是外人,跟我有什么不能说的,我这跟人嘴巴很紧,绝对不会往外说。”

    她一脸八卦地戳了戳疾风的腰刀:“你偷摸地告诉我,是哪家姑娘这么好的运气,能得忠勤伯的青睐?宋怀恩为了娶那姑娘进门,既然不择手段地逼死曾经的未婚妻,想必是爱惨了那位姑娘。”

    “是张丽艳想要用死来要挟我们侯爷。”疾风着急地想要为宋怀恩正名。

    “是吗,你是宋怀恩的人,当然向着宋怀恩了,外面的人都说宋怀恩是个喜新厌旧的陈世美,有了新人,就想逼死旧人。”

    “那都是道听途说,以讹传讹,我们侯爷洁身自好,一点都不花心。”

    林莺时继续试探:“猫哪有不偷醒的,男人哪有不花心的,你刚刚的那些话骗骗别人也就行了,我自小在盛京城长大,以前还是太傅之女,跟那些名门贵族家的小姐都有往来,是哪家小姐,我说不定还认识呢。”

    “你今天怎么怪怪的?”以前可没见林莺时对侯爷的私生活如此上心。

    林莺时往里推了推鬓间的金丝花簪,眸子心虚地闪了闪,随即若无其事地抬头:“我今天让跳珠给我梳的双环望仙髻,怎么样,怪好看的吧?”

    “是比平常好看,跟天上的仙女下凡一样。”他直接看呆了。

    疾风的猜忌就被林莺时用美色糊弄过去。

    她不好意思地用披帛围着胳膊绕了几圈:“你看起来笨嘴拙舌,没想到还挺会哄女人开心。”

    “我才没有骗人,你的确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

    “那是我好看,还是宋怀恩的的心上人好看?”她眼睛不眨地盯着疾风的脸,不错过他任何细微的表情。

    “我们侯爷没有心上人,这些年,他的一颗心都扑在张丽燕身上了,哪有那么容易移情别恋,

    不怕你看笑话,大婚之日用到的所有同心结,都是宋怀恩自己亲手绑的,整整两万条同心结,有的同心结下面还垂挂着璎珞,也是他不眠不休串的,眼睛都快瞎了。”

    说起这些事, 疾风又是心疼又是无奈:“是张丽燕身在福中不知福,辜负了我们侯爷的一番真情。”

    “对不起,是我不该道听途说,误会了宋怀恩。”

    林莺时回去之后,就把从疾风这里得到的消息添油加醋地说给沈月殊和跳珠听。

    主仆两个人相互推诿。

    沈月殊:“都怪你,非说那被子是宋怀恩送的。”

    跳珠也很委屈:“小姐,你不是也说咱们上山的时候,宋怀恩一直盯着林姑娘看。”

    林莺时无语,宋怀恩的人抬着需要开光的佛像跟在咱们后面,当然需要时刻盯着。

    “一场误会,解释清楚就行了。”沈月殊干巴巴地笑着。

    突然门外传来敲门声,打开门 ,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嬷嬷,长得倒是膀大腰圆,满脸横肉,正狰狞地盯着她。

    “小贱蹄子,我们小姐要见你。”

    “又老又丑的贱蹄子,本姑娘不想见张丽燕那个贱蹄子。”林莺时梗着脖子,挑衅地回了一嘴。

    “别给脸不要脸,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什么德行,竟然跟我们小姐抢男人,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胖嬷嬷转身命令几个壮仆:“来人,把她给我捆了,直接沉塘。”

    “好呀,你们可别让我失望。”

    沈月殊压低声音:“皎皎,好汉不吃眼前亏,咱们回屋吧。”

    “瞧好吧。”她这个人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一个二个还愣着干什么,是被这个骚货迷住了……”胖嬷嬷不耐烦了,踹了壮仆一脚,“老娘今天就要了你的命,看你还怎么发骚?”

    胖嬷嬷的声音卡壳了,只看到一座暮灰色的小山朝她的方向压了过来,脚底下地面都在微微颤动。

    突然一只黝黑色的大手就伸了过来,捏着她的脖子,显示拎小鸡仔一样把她拎了起来,整个人都吊在男人的掌心里,脚尖距离地面足足有三十厘米。

    很快她就喘不过气来了,大胖脸涨成了猪肝色,手脚并用地拍打着男人。

    可她一百五十斤的体重,在男人手里像个大号的玩具,根本翻腾不起什么水花。

    “佛门重地,不宜杀生,你让她吃点苦头,别玩死了就成。”

    “遵命,姑娘。”

    男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除了地上的脚印,证明他来过。

    剩下的几个壮仆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

    沈月殊惊掉的下巴还没来得及合上:“皎皎,那人是谁呀,我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过?”

    “你应该也知道他,石敬亭,仁康五年的文武双状元。”

    她这么一说,沈月殊就明白了,原来是石敬亭,天生神力,身高两米一,体重三百斤,怪不得她刚刚就算踮着脚尖都看不到男人的脸。

    石敬亭可是当年的风云人物,殿试的第一名,武试也是第一名,前途不可限量,后来在宫宴上了表演舞剑,剑穗不慎坠肉,划伤了张贵妃的侧脸,被革职流放, 如昙花一现。

    “你怎么会认识这种人?”

    “路上捡的,当时他正沿街乞讨,被地痞欺负,石敬亭失手打死了地痞,地痞的家人拦着他要报官,要他偿命,然后我出钱帮他摆平了这件事,他也无家可归,就一直跟着我了。”

    林莺时权当自己养了一只大型犬,安全感十足。

    “没想到一代英豪,竟然会沦落到乞讨为生。”跳珠忍不住感慨。

    “谁说不是呢,有道是虎落平阳被犬欺。”

    沈月殊眼皮子跳了跳,总觉得这件事透着蹊跷,虽然她没看到男人的正脸,可看气度看风姿都不像是沿街乞讨之人,身上带着渗人的凌冽与肃杀。

    “我跟你朝夕相处,怎么不知道你捡了个男人,什么时候捡的?”

    林莺时托着腮想了一会:“从定王府回来的路上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