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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臣之女的上位日常 第110章 禽兽不如

    嘉靖帝先让林莺时回去,把宋怀恩留下来单独敲打了一番。

    “朕本不想管你的家务事,可你看看,你差点都闹出来人命了。”

    “臣知罪。”他现在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林莺时就是有意误导嘉靖帝。

    “这种事情我不希望有第二次,林莺时长得国色天香,可你也不能用强,这跟禽兽有何两样?”

    就连孔有德也鄙夷地望着他。

    “陛下,这是一场误会,她住进了韶光居,微臣喝了点酒,认错人了……”宋怀恩给自己找了个理由,他可以背黑锅,可不能背禽兽不如的黑锅。

    嘉靖帝冷笑:“你才是韶光居的主人,要是没有你的允许,林莺时怎么能进入守卫森严的摄政王府,难不成插着翅膀飞进去的?简直是无稽之谈。”

    “从今天开始一个月之内不用上朝,闭门反省,什么时候反省好了,什么时候回来,你若还是冥顽不灵,休怪朕不念旧情。”

    “微臣遵旨。”

    宋怀恩从长长的官道出来,那脸黑得能滴出来墨汁。

    疾风托着下巴,一脸的兴味盎然:“肯定有人要倒大霉了。”

    “那个倒大霉的人可能就是我。”

    “嗯?你怎么又惹侯爷生气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你不懂吗?”疾风恨铁不成钢,揉了揉太阳穴,有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无奈。

    可林莺时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又不能坐视不理。

    林莺时救过他两次,尚书府里一次,宋怀恩要乱棍打死他的时候也算一次,他从来没想到林莺时会为了救他,用簪子威逼宋怀恩。

    “你又干了什么?”

    她把刚刚宣政殿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交待。

    “你……”

    “我实在是想不到别的办法了,我要是找不到理由,嘉靖帝就会认定我心存怨恨,说不定会人头落地。”

    “你污蔑宋怀恩,只会死得更惨。”

    她定定地望着疾风:“这次你可得帮我。”

    “我哪次没帮你,我帮了你一次,你下次永远能捅出来更大的篓子。”疾风真的是尽力了,他太怀念以前平平淡淡的日子了。

    他有时候都怀疑林莺时是陆九昭派来的,派来恶心宋怀恩的。

    “你也别这么说,其实归根究底,这件事是因你而起,是你先犯了错,宋怀恩才要乱棍打死你的,我是为了救你,才摊上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你可别想摘干净。”

    宋怀恩过来,就见两个人肩并肩地站着,显然是打算一起扛。

    “林莺时,你好样的。”

    “对不起,我也不想事情闹成这个样子。”

    她往前走了两步,杵到宋怀恩眼皮子底下,认错的态度很诚恳:“你要打要骂要罚,悉听尊便,我会保证不多说半个字。”

    “侯爷,林姑娘身子骨还没好利索,你要罚就罚我吧。,”

    林莺时扶着肩膀默默退了回去,指了指疾风:“嗯嗯,你罚他吧。”

    疾风一脸不可置信地回头:“你不是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这会有难了,还没到享福的时候呢。”

    官道上人来人往,不少人都在看他们,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则,宋怀恩决定回家再处理这件事。

    可回府之后,林莺时跟疾风就像两只小鼹鼠一样,躲起来了,吃饭也不见人。

    饭桌上只有一副碗筷。

    “侯爷,疾风和林姑娘已经用过了。”

    用完晚膳,宋怀恩照例去书房处理公务,他每天除了上朝大部分时间都是书房度过的。

    所以当时建府的时候,故意把书房设在韶光居的正对面,这样他在二楼处理公务的时候,就能远远地望着自己的心上人,这样也能安心。

    可现在已经是物是人非了,说来也怪,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想起来张丽燕了,就连张丽燕的面容都在他脑海一点点淡去。

    处理完所有的文书已经夜深了,可韶光居还是灯火通明,看来周太医之前的叮嘱,她是半点也没有听进去。

    他披了件鼠灰色鹤氅,脚步不自觉地走向韶光居。

    男人在台阶处站稳脚步,房间里虽然亮着灯,却没有动静,恐怕人已经睡着了。

    透过门缝看了一眼,果然睡得香甜。

    他为了大婚特意让绣娘用蜀锦做的喜被,被她心安理得地霸占了,不过他倒并没有生气,反正那些东西也没用了,浪费了也可惜。

    翌日清晨,宋怀恩就让人把库房里的东西都搬到韶光居,现在已是暮秋时节,天气渐凉,也该准备冬衣了。

    他之前给张丽燕准备了十几个箱柜的衣服,刚好便宜林莺时。

    “你们抬走吧,我不穿。”昨天她在马车上穿张丽燕的衣服是情非得已,她虽然不算是什么大富大贵,也是一件两件冬衣还是能买得起的。

    看着满屋子的同心结,只觉得闹心,她像个鸠占鹊巢的那个鸠。

    现在她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自然没必要寄人篱下了。

    “我走了。”

    “你去哪?你跟沈家父女闹掰了,你还能去哪,就算要走,也要外面收拾安排妥当了再走,交给我吧。”

    “这多不好意思。”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你去办吧。

    疾风舍不得她住的太远,就在附近赁了一处院子,虽然面积小,可是交通发达,往前走一段路就是闹市区。

    为了确保她的安全,还给她调派了几个武功高强的护卫。

    只用了两天的时间,疾风就安排好了一切。

    林莺时是赞不绝口。

    “你要不然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她盛情难却。

    宋怀恩是过了半个月才知道林莺时搬走的。

    “怎么没人告诉我?”

    “你也没问呀,我以为你早就知道她搬走了呢。”

    宋怀恩:“……”那他每天像个神经病一样对着关了灯的房子念念叨叨。

    “她搬到哪里去了?”

    “这条街走到尽头,就是她住的地方。”

    “哦。”是他每天上下朝的必经之路。

    宋怀恩连续观察了好几天,那扇朱漆木门从早到晚都是紧闭,不像是住人的样子。

    直到看到疾风像回自己的家一样,推门而入,女人从卧房走出来,笑盈盈地去接男人托在手里的大帽。

    那娴熟而温柔的动作,像极了一位妇人。

    原来她搬出来是为了跟疾风共筑爱巢,原来俩人真的珠胎暗结……

    宋怀恩迈着虚浮的脚步瘫坐在官帽椅上,粗鲁地扯掉手腕上的平安绳。

    在宣政殿门口,林莺时给每一个言官都戴上了平安绳,他趁着没人注意,也偷了一根。

    这还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偷东西,可偷来的东西终究不属于自己,徒增伤感而已。

    “你怎么了?”林莺时在临窗的案牍上亲自写请柬,抬眸疑惑地看了一眼垂头丧气的疾风。

    “宋怀恩心情不好,好像是遇到什么事了。”

    “他是不是给你甩脸子了,干得不开心就别干了,姐姐养你,保管让你三天饿九顿。”

    “你省省吧,我要好好当差,攒着月银娶媳妇呢。”娶媳妇是疾风的执念。

    “那你慢慢攒,顺便去把饭做了。”

    疾风觉得自己就是找了个祖宗,一天三顿汤汤水水地伺候着。

    “你也不能老使唤我一个人,你以后也要嫁人的,要洗手作羹汤。”

    林莺时对着名单誊抄完最后一个名字,把毛笔搁在笔架上:“你也说了我是去嫁人了,是去当夫人享福去了, 而不是给人当嬷嬷了,为什么学做饭。”

    “可老话也说了要想拴住男人的心,就要留住男人的胃。”疾风手里握着菜刀笨拙地削土豆,他以前连面条都不会煮,现在在林莺时的精心培养之下,已经能做出来像模像样三菜一汤了。

    不过他还是打心眼里觉得做家务这种事情就应该女人来。

    “说这句话的人,肯定是留不住男人的心,才想着留住男人的胃。”

    “算了,我说不过你,我去炒菜了。”

    “先别忙,咱们俩先核对一下姓名。”她之前是打算一一拜访那些言官的,可人数实在众多,她分身乏术;而且登门拜访的话,肯定不好空着手去,多多少少都要带点东西。

    她倒不是心疼钱,主要觉得这件事费时费力,还不如随便找个名头,办一场宴席,把那些人都请过来。

    一方面能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另一方面还能收礼。

    人员名单确定,下一步就要选地点了。

    疾风推荐了几家酒楼,规格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

    很少能有酒楼做到物美价廉,那些言官好歹也是在朝为官的,太寒酸也不好。

    可太贵的林莺时又承担不起,毕竟人数多。

    寒风起,林莺时捞过来挂在椅背上的天鹅绒披风,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涮火锅。

    为了节省成本,她决定弄成自助火锅,提前把食材准备好,想吃什么自己放在汤锅里涮。

    大冷天的,没有比吃火锅更能温暖人心的事情了。

    木炭和食材她都有法子。

    现在唯一缺的就是一个场地,在家里肯定不行。

    疾风一拍脑门子:“侯爷在城南十里地之外有一处别苑。”

    “他能同意吗?”宋怀恩跟这些言官可是水火不容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