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丫头吃真好,陆总有八块腹肌! 第128章 喜欢照顾她
热门推荐:
花都绝世邪医
反派:掀桌子,不玩了!
官场:救了神秘大佬,乘风破浪
天生重瞳:展开杀戮视界!
末日侵袭:我能点化汽车人
是谁让他收徒的?
四合院:开局西跨院,不差钱!
神奇宝贝之开局鲤鱼王
六十年代之我是主角的恶毒大嫂
对陆瑾来说,只要能跟林晚在一起,只要能帮她,无论用什么身份都可以。
自从当年从车祸中醒来,他就明白自己大概永远不可能跟林晚在一起了,所以,他就一直在想办法,三年前,当陆瑾将林晚从大火中救出来,当看到她伤痕累累的身体,天知道他有多心疼。
可是他知道,如果他用陆瑾的身份,当有一天他知道了真相,一定会离开他,那样,他就又不能保护她了,所以,他伪装了自己。
他想,至少,他还可以继续用这个身份来保护她。
此刻,看到林晚趟在自己怀里的样子,他满心都是温暖,虽然他知道这样很卑鄙,但,口罩和眼镜,以及伪装起来的身份可以庇护他的无耻和卑鄙。
将林晚放在沙发上,陆瑾起身,用伪装的声音问,“饿么?”
林晚点点头,“早上因为恶心没吃饭。”
“想吃什么?”
“嗯……”林晚想了想,“我见你买了一条鱼,我想吃水煮鱼片。”
“好。”
陆瑾起身去了厨房。
做饭这种事,他一开始是不会的,但,当她知道她也不会的时候,他就去拜了师,专门学了做菜,做家务也是,他没有别的奢望,只希望以后照顾她的时候可以更方便一点。
林晚躺在沙发上,听着厨房里传来的动静,这一刻,林晚感受到了什么叫岁月静好。
听了一会儿,林晚干脆从沙发上起来去了厨房门口。
陆瑾在做鱼片。
刀在他的手里仿佛变得特别轻盈,也很锋利,片出来的鱼片又薄又完整,他像一个大厨那般,做饭时候毫不费力,就像鱼片要过油,可能是一个复杂的事情,但是对他来说,却轻松能做到。
“先生,”林晚喊他,“你怎么学会的做饭?”
陆瑾一边手不停,一边回答,“跟一个大厨学的。”
“我是说,你为什么会想要做饭?”
“因为每天都要吃饭。”
林晚囧,“我不是这个意思。”
陆瑾转头,对她笑得一脸宠溺,“我还是挺喜欢做饭的。”
“为什么喜欢?”
因为他喜欢照顾她。
但这句话,陆瑾没说,“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道理?”
林晚看着他,“先生,看着你的样子,我猜,你大概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像你这样的人,不该是什么都不会,等着别人来伺候的吗?”
陆瑾轻声地笑着,“靠人不如靠己。”
林晚懂了,做饭这种技能,他可以不用,但不能不会,不然万一有一天一无所有了,他就只剩下一身的少爷脾气了。
“这里油烟大,你去客厅等着。”
林晚去了客厅。
她想,他做饭如此熟练,平时在家里,闲着的时候,一定会做给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妻子吃。
突然间,林晚好羡慕他的妻子。
但,也同情他的妻子。
他这么温柔,他的妻子一定不会怀疑他在外面有人吧?
而这也说明,先生是一个极其会伪装的人。
他到底是谁,林晚不想去追究,只要此刻她是幸福的,就够了,以后分开了,她也有那么多美好的过去可以回忆。
林晚拿出手机,习惯性地打开了新闻软件。
上面都是应天黎要回国开演唱会的消息。
应天黎在国际歌坛很有地位,在北城当然也更受欢迎,毕竟她是北城人,而且,除了有资源捧之外,她的实力也是有目共睹的。
林晚拿出应天黎给她的歌单,躺在沙发上,戴着耳机听。
一边听,林晚一边分析这些歌之间的共同特征,然后尽量跟衣服的设计联系在一起。
不知道听了多久,一直到有人将她的一只耳机摘走,林晚才睁开眼睛。
是先生。
“吃饭了。”
林晚将歌暂停,“这么快?”
陆瑾轻笑,“已经过去一个半小时了。”
时间这么快的吗?
“她的歌,很好听?”陆瑾问,“好听到让你忘了时间?”
“工作嘛,”林晚去洗手,“不过,她的歌也确实好听,每一首都好听,应天黎还是有点东西的,不是浪得虚名。”
陆瑾笑着,“那么多顶尖团队打造的歌,谁唱都好听。”
“人家有唱功嘛。”
“作为歌手,唱功不是他们必须具备的吗?”
“你去听听现在很多流行的歌,别说唱功,他们连五音都不全,全靠修音师后期制作,”林晚一边说,一边走向餐桌,“先生,你有喜欢的歌,或者喜欢的歌手吗?”
“没有。”
“你平时不听歌吗?”林晚随意问
“不听。”
“你不无聊?”
“平时忙。”
也对,像他这种身份地位的,都闲不住,像陆瑾,这不是闲下来一点还去他自己的超市视察吗?
林晚拿起筷子,看着今天的菜。
一个水煮鱼片,一个薯条虾,一个她最喜欢的糖醋排骨,还有一个素菜。
只要是他做饭,哪怕是给她一个人吃,也永远都是很大一桌子。
林晚吃得很香。
而陆瑾没有吃,大概是因为戴着口罩的原因,他全程都在给林晚剥虾,甚至将鱼片里面的鱼刺都给挑了出来。
而这时,林晚的手机响了,是黄大红打来的电话。
“喂?”林晚一边吃饭一边接听。
“苏西,你还在睡觉吗?”
“没有,”林晚看了一眼先生,“我又不是猪。”
“那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到你家!”
不等林晚回答,黄大红就挂断了电话,这么匆忙一定是在开车。
但是,先生在啊,黄大红来……合适吗?
没等林晚想好该怎么办,陆瑾擦了擦手站了起来,“我先出去办点事,晚饭之前回来。”
说完,陆瑾走了出去。
林晚想,先生大概是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存在吧?
黄大红这个人,眼睛毒,陆瑾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没有人会认出来,但黄大红一眼就看到了他,而且,准确无误地喊他,让他想不承认都难。
走到外面,陆瑾开车离开。
刚走到门口,就遇到了开车进来的黄大红。
黄大红打开车窗,将头伸出来,“陆总,要出门啊?”
陆瑾没理会他,一脚油门离开。
自从当年从车祸中醒来,他就明白自己大概永远不可能跟林晚在一起了,所以,他就一直在想办法,三年前,当陆瑾将林晚从大火中救出来,当看到她伤痕累累的身体,天知道他有多心疼。
可是他知道,如果他用陆瑾的身份,当有一天他知道了真相,一定会离开他,那样,他就又不能保护她了,所以,他伪装了自己。
他想,至少,他还可以继续用这个身份来保护她。
此刻,看到林晚趟在自己怀里的样子,他满心都是温暖,虽然他知道这样很卑鄙,但,口罩和眼镜,以及伪装起来的身份可以庇护他的无耻和卑鄙。
将林晚放在沙发上,陆瑾起身,用伪装的声音问,“饿么?”
林晚点点头,“早上因为恶心没吃饭。”
“想吃什么?”
“嗯……”林晚想了想,“我见你买了一条鱼,我想吃水煮鱼片。”
“好。”
陆瑾起身去了厨房。
做饭这种事,他一开始是不会的,但,当她知道她也不会的时候,他就去拜了师,专门学了做菜,做家务也是,他没有别的奢望,只希望以后照顾她的时候可以更方便一点。
林晚躺在沙发上,听着厨房里传来的动静,这一刻,林晚感受到了什么叫岁月静好。
听了一会儿,林晚干脆从沙发上起来去了厨房门口。
陆瑾在做鱼片。
刀在他的手里仿佛变得特别轻盈,也很锋利,片出来的鱼片又薄又完整,他像一个大厨那般,做饭时候毫不费力,就像鱼片要过油,可能是一个复杂的事情,但是对他来说,却轻松能做到。
“先生,”林晚喊他,“你怎么学会的做饭?”
陆瑾一边手不停,一边回答,“跟一个大厨学的。”
“我是说,你为什么会想要做饭?”
“因为每天都要吃饭。”
林晚囧,“我不是这个意思。”
陆瑾转头,对她笑得一脸宠溺,“我还是挺喜欢做饭的。”
“为什么喜欢?”
因为他喜欢照顾她。
但这句话,陆瑾没说,“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道理?”
林晚看着他,“先生,看着你的样子,我猜,你大概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像你这样的人,不该是什么都不会,等着别人来伺候的吗?”
陆瑾轻声地笑着,“靠人不如靠己。”
林晚懂了,做饭这种技能,他可以不用,但不能不会,不然万一有一天一无所有了,他就只剩下一身的少爷脾气了。
“这里油烟大,你去客厅等着。”
林晚去了客厅。
她想,他做饭如此熟练,平时在家里,闲着的时候,一定会做给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妻子吃。
突然间,林晚好羡慕他的妻子。
但,也同情他的妻子。
他这么温柔,他的妻子一定不会怀疑他在外面有人吧?
而这也说明,先生是一个极其会伪装的人。
他到底是谁,林晚不想去追究,只要此刻她是幸福的,就够了,以后分开了,她也有那么多美好的过去可以回忆。
林晚拿出手机,习惯性地打开了新闻软件。
上面都是应天黎要回国开演唱会的消息。
应天黎在国际歌坛很有地位,在北城当然也更受欢迎,毕竟她是北城人,而且,除了有资源捧之外,她的实力也是有目共睹的。
林晚拿出应天黎给她的歌单,躺在沙发上,戴着耳机听。
一边听,林晚一边分析这些歌之间的共同特征,然后尽量跟衣服的设计联系在一起。
不知道听了多久,一直到有人将她的一只耳机摘走,林晚才睁开眼睛。
是先生。
“吃饭了。”
林晚将歌暂停,“这么快?”
陆瑾轻笑,“已经过去一个半小时了。”
时间这么快的吗?
“她的歌,很好听?”陆瑾问,“好听到让你忘了时间?”
“工作嘛,”林晚去洗手,“不过,她的歌也确实好听,每一首都好听,应天黎还是有点东西的,不是浪得虚名。”
陆瑾笑着,“那么多顶尖团队打造的歌,谁唱都好听。”
“人家有唱功嘛。”
“作为歌手,唱功不是他们必须具备的吗?”
“你去听听现在很多流行的歌,别说唱功,他们连五音都不全,全靠修音师后期制作,”林晚一边说,一边走向餐桌,“先生,你有喜欢的歌,或者喜欢的歌手吗?”
“没有。”
“你平时不听歌吗?”林晚随意问
“不听。”
“你不无聊?”
“平时忙。”
也对,像他这种身份地位的,都闲不住,像陆瑾,这不是闲下来一点还去他自己的超市视察吗?
林晚拿起筷子,看着今天的菜。
一个水煮鱼片,一个薯条虾,一个她最喜欢的糖醋排骨,还有一个素菜。
只要是他做饭,哪怕是给她一个人吃,也永远都是很大一桌子。
林晚吃得很香。
而陆瑾没有吃,大概是因为戴着口罩的原因,他全程都在给林晚剥虾,甚至将鱼片里面的鱼刺都给挑了出来。
而这时,林晚的手机响了,是黄大红打来的电话。
“喂?”林晚一边吃饭一边接听。
“苏西,你还在睡觉吗?”
“没有,”林晚看了一眼先生,“我又不是猪。”
“那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到你家!”
不等林晚回答,黄大红就挂断了电话,这么匆忙一定是在开车。
但是,先生在啊,黄大红来……合适吗?
没等林晚想好该怎么办,陆瑾擦了擦手站了起来,“我先出去办点事,晚饭之前回来。”
说完,陆瑾走了出去。
林晚想,先生大概是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存在吧?
黄大红这个人,眼睛毒,陆瑾以为自己伪装得很好,没有人会认出来,但黄大红一眼就看到了他,而且,准确无误地喊他,让他想不承认都难。
走到外面,陆瑾开车离开。
刚走到门口,就遇到了开车进来的黄大红。
黄大红打开车窗,将头伸出来,“陆总,要出门啊?”
陆瑾没理会他,一脚油门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