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女配的吃瓜日常 第14章 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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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村长走了,江艳秋也走了,有人想找江艳秋说点别的事。
可看她走路都晃晃悠悠的,站都站不稳,大家也不好意思开口,只能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不过心里还觉得有点可惜,江艳秋怎么不要求惩罚林晓梅了呢!
像林晓梅这种的人,就得多惩罚惩罚,才能长点记性,不然她还觉得你好欺负下次继续欺负你。
江艳秋现在感觉自己又要晕了,虽然喝了灵泉水精神好一点,不过一天没进食根本没有力气,就赶紧回屋喝了搪瓷缸里的灵泉水躺下休息了。
江艳秋不是没想过让林晓梅受吃瘪,不过她觉得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林晓梅一副我不知道的表情,你拿她根本没有办法。
而且她觉得如果一直揪着林晓梅不放,只会让大家觉得她太得理不饶人了。
处罚林晓梅对她也没什么好处,说不定还会被说咄咄逼人。
她还要在村里待四年,把林晓梅逼得太惨了,以后她在村里日子也不好过。
别看村里的人经常吵吵满满,但他们特别团结,要是谁敢欺负村里的人,他们是全体出动打回去,连公安局的人都不怕。
而且他们特别没有原则,都是谁弱站在谁那一边,不管对方曾经犯过什么错,对方现在不容易就放过对方。
他们的原则就是:“得人饶处且饶人。”“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别说他们,就是千禧年后江艳秋他们老家都还是这样的思想。
江艳秋记着有一家人,女婿为了八百块钱把丈母娘杀了,就跑到外面去,后面在外面生活不下去了又回来。
他媳妇要离婚,要去派出所告他,亲朋好友都不赞成他媳妇的做法。
劝他媳妇为孩子考虑,父母有案底对孩子将来不好。
也不是说不痛在他们身上,他们站着腰杆不说话。
主要在他们观念里,孩子有个坐牢的父亲,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死去的人已经没了,把人抓去坐几年牢又有什么用,还不如让男人为孩子打拼一点家产。
那时候的思想都这样,这时候的更别说了。
而且江艳秋有一种预感,赵村长不会对林晓梅处罚得太严重,最后可能也就是重拿轻放,最后不了了之。
为啥会这么想呢?主要是林晓梅那小身板,身高撑死一米五,体重也就八十斤上下,不像能拿高一等工分的人。
原主没有和林晓梅分在一起干过活,不知道她上工如何,不过平常在知青点干活,林晓梅就喜欢耍滑头。
山水村上工拿工分都是吃大锅饭,林晓梅能性格不偷懒才怪,这样的人咋可能拿到一等工分呢?
山水村其实叫山水生产大队,是人民公社化之后改的名,不过大家都习惯叫它村。
赵村长在人民公社化之前就是村长啦。现在是大队支书,大家也还是习惯叫他村长。
山水大队一共七十二户人家,再加上知青集体户。
因为村民都住得挺集中的,就没按户头分生产小队,而是按能力分成了三个小队。
一开始一队都是壮劳力和有手艺的人,能拿一等工分,也就是满工分;
二队是妇女同志、年纪大的身体不好的和还没成年的男同志,拿二等工分,拿满工分的八成工分;
三队就是老幼病残啦,拿三等工分,只拿满工分的五成工分。
根据情况分工,一个小队又分成了好多组,一个组的一起干活,一起上工一起下工。
一开始能干的就多干点,不能干的就少干点,大家也都没有太计较。
不过时间一长,就有一些人开始偷懒了。
多干少干都拿一样的工分,那我为什么要干那么多,反正有人会干。
加上不管到哪儿都有那么一些爱惹事的,一天到晚净搞事情。
这部分人自己不好好干活也就罢了,还经常影响大家上工。
于是村干部商讨利害过后,就把爱偷懒的和爱闹事的都分到三队去,别影响其他人干活。
这部分人到三队后又开始嫌弃三队工分太低,觉得对他们不公平,就闹起了罢工。村里干脆就给他们按劳记工分。
后来三队又加入了一些不缺工分、爱凑热闹的,还有一些家庭情况特殊,提前干完活就回家的。
三队简直就是个大杂烩,什么样的都有,也不好管理!
三队长王德明上任之后,那简直是肉眼可见地变老,明明比赵村长小十来岁呢,现在看着却像同龄人。
一等工分都是给壮劳力的,干的都是力气活,本地能拿到一等工分的女人可没几个。
虽说天天喊着“妇女能顶半边天”,但男女体力差距就摆在那里,干体力活肯定比不上男的。
女人能拿一等工分,要么力气超级大,要么家里困难没办法只能硬撑,要么就是有手艺。
林晓梅这个才来两三年的知青,种地方面应该没啥手艺,就今天她力气连江艳秋一个病患都比不上。
能混进一队拿一等工分怕是有啥猫腻。
村长能让她混一等工分,对她的事儿估计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他不说,就说赵村长一直不提中午林晓梅偷钱的事。
换个人都会提起偷钱的问题,赵村长就当没发生一样,要说不包庇林晓梅,江艳秋是不会信的。
江艳秋没有抓着不放,因为钱没丢,加上这些都没有证据,最后都会不了了之。
而且今天当面对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林晓梅的日子应该也不好过。
不过这可不代表她会放过林晓梅,只要林晓梅再敢招惹她,她有的是办法让林晓梅吃不了兜着走。
书里原主没写自己的钱被偷了,但是写了原主落水后第二天,林晓梅在乔蕾的唆使下,说受不了那些流言蜚语,就盖房子搬出去了。
说林晓梅平时很能干,又节省又抠门,存了不少钱呢。
可是一个节省又抠门,连牙粉肥皂都舍不得买的人,搬出去后居然舍得买那么多东西,奶糖、蛋糕、皮鞋啥的都有。
照现在这种情况看,原主的这笔钱可能是被偷了。
赵兰兰可能不是同伙,但肯定分了赃,今天她的表现就说明她知道原主有这笔钱。
而且原主在书里一直都没啥钱,原主落水后没几天就跟处处讨厌她的乔蕾借钱买粮食。
有时候真想不通作者咋想的,把原主写得又懒又娇气,还穷得叮当响,才来一两个月就没钱买粮食了,就算是城里人,如果家里没钱也不会把孩子养得这么娇气吧。
可看她走路都晃晃悠悠的,站都站不稳,大家也不好意思开口,只能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不过心里还觉得有点可惜,江艳秋怎么不要求惩罚林晓梅了呢!
像林晓梅这种的人,就得多惩罚惩罚,才能长点记性,不然她还觉得你好欺负下次继续欺负你。
江艳秋现在感觉自己又要晕了,虽然喝了灵泉水精神好一点,不过一天没进食根本没有力气,就赶紧回屋喝了搪瓷缸里的灵泉水躺下休息了。
江艳秋不是没想过让林晓梅受吃瘪,不过她觉得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林晓梅一副我不知道的表情,你拿她根本没有办法。
而且她觉得如果一直揪着林晓梅不放,只会让大家觉得她太得理不饶人了。
处罚林晓梅对她也没什么好处,说不定还会被说咄咄逼人。
她还要在村里待四年,把林晓梅逼得太惨了,以后她在村里日子也不好过。
别看村里的人经常吵吵满满,但他们特别团结,要是谁敢欺负村里的人,他们是全体出动打回去,连公安局的人都不怕。
而且他们特别没有原则,都是谁弱站在谁那一边,不管对方曾经犯过什么错,对方现在不容易就放过对方。
他们的原则就是:“得人饶处且饶人。”“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别说他们,就是千禧年后江艳秋他们老家都还是这样的思想。
江艳秋记着有一家人,女婿为了八百块钱把丈母娘杀了,就跑到外面去,后面在外面生活不下去了又回来。
他媳妇要离婚,要去派出所告他,亲朋好友都不赞成他媳妇的做法。
劝他媳妇为孩子考虑,父母有案底对孩子将来不好。
也不是说不痛在他们身上,他们站着腰杆不说话。
主要在他们观念里,孩子有个坐牢的父亲,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死去的人已经没了,把人抓去坐几年牢又有什么用,还不如让男人为孩子打拼一点家产。
那时候的思想都这样,这时候的更别说了。
而且江艳秋有一种预感,赵村长不会对林晓梅处罚得太严重,最后可能也就是重拿轻放,最后不了了之。
为啥会这么想呢?主要是林晓梅那小身板,身高撑死一米五,体重也就八十斤上下,不像能拿高一等工分的人。
原主没有和林晓梅分在一起干过活,不知道她上工如何,不过平常在知青点干活,林晓梅就喜欢耍滑头。
山水村上工拿工分都是吃大锅饭,林晓梅能性格不偷懒才怪,这样的人咋可能拿到一等工分呢?
山水村其实叫山水生产大队,是人民公社化之后改的名,不过大家都习惯叫它村。
赵村长在人民公社化之前就是村长啦。现在是大队支书,大家也还是习惯叫他村长。
山水大队一共七十二户人家,再加上知青集体户。
因为村民都住得挺集中的,就没按户头分生产小队,而是按能力分成了三个小队。
一开始一队都是壮劳力和有手艺的人,能拿一等工分,也就是满工分;
二队是妇女同志、年纪大的身体不好的和还没成年的男同志,拿二等工分,拿满工分的八成工分;
三队就是老幼病残啦,拿三等工分,只拿满工分的五成工分。
根据情况分工,一个小队又分成了好多组,一个组的一起干活,一起上工一起下工。
一开始能干的就多干点,不能干的就少干点,大家也都没有太计较。
不过时间一长,就有一些人开始偷懒了。
多干少干都拿一样的工分,那我为什么要干那么多,反正有人会干。
加上不管到哪儿都有那么一些爱惹事的,一天到晚净搞事情。
这部分人自己不好好干活也就罢了,还经常影响大家上工。
于是村干部商讨利害过后,就把爱偷懒的和爱闹事的都分到三队去,别影响其他人干活。
这部分人到三队后又开始嫌弃三队工分太低,觉得对他们不公平,就闹起了罢工。村里干脆就给他们按劳记工分。
后来三队又加入了一些不缺工分、爱凑热闹的,还有一些家庭情况特殊,提前干完活就回家的。
三队简直就是个大杂烩,什么样的都有,也不好管理!
三队长王德明上任之后,那简直是肉眼可见地变老,明明比赵村长小十来岁呢,现在看着却像同龄人。
一等工分都是给壮劳力的,干的都是力气活,本地能拿到一等工分的女人可没几个。
虽说天天喊着“妇女能顶半边天”,但男女体力差距就摆在那里,干体力活肯定比不上男的。
女人能拿一等工分,要么力气超级大,要么家里困难没办法只能硬撑,要么就是有手艺。
林晓梅这个才来两三年的知青,种地方面应该没啥手艺,就今天她力气连江艳秋一个病患都比不上。
能混进一队拿一等工分怕是有啥猫腻。
村长能让她混一等工分,对她的事儿估计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他不说,就说赵村长一直不提中午林晓梅偷钱的事。
换个人都会提起偷钱的问题,赵村长就当没发生一样,要说不包庇林晓梅,江艳秋是不会信的。
江艳秋没有抓着不放,因为钱没丢,加上这些都没有证据,最后都会不了了之。
而且今天当面对质,接下来一段时间内,林晓梅的日子应该也不好过。
不过这可不代表她会放过林晓梅,只要林晓梅再敢招惹她,她有的是办法让林晓梅吃不了兜着走。
书里原主没写自己的钱被偷了,但是写了原主落水后第二天,林晓梅在乔蕾的唆使下,说受不了那些流言蜚语,就盖房子搬出去了。
说林晓梅平时很能干,又节省又抠门,存了不少钱呢。
可是一个节省又抠门,连牙粉肥皂都舍不得买的人,搬出去后居然舍得买那么多东西,奶糖、蛋糕、皮鞋啥的都有。
照现在这种情况看,原主的这笔钱可能是被偷了。
赵兰兰可能不是同伙,但肯定分了赃,今天她的表现就说明她知道原主有这笔钱。
而且原主在书里一直都没啥钱,原主落水后没几天就跟处处讨厌她的乔蕾借钱买粮食。
有时候真想不通作者咋想的,把原主写得又懒又娇气,还穷得叮当响,才来一两个月就没钱买粮食了,就算是城里人,如果家里没钱也不会把孩子养得这么娇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