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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狩猎中玩推理:庄园疑案 第49章 觉得我们在抢饭碗

    我们四处打听,找到了康赛德的面包店,我原以为康塞德是个猥琐的中年人,没想到居然是一个忧郁的小伙子。

    他皮肤惨白,眼睛像一潭幽深的死水,毫无波澜,嘴唇泛看灰粉色,干燥地起了一层皮。

    他与我们隔着一面薄薄的玻璃,在烘焙室里往一块面包皮里注着奶油。

    啊,做的是泡芙。

    他并没有注意到我和陈歌,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工作,美的像一幅油画,让人很难把他和罪犯联系到一起。

    “两位,买些什么?”他的声音和人一样忧郁,是春夜里的雨滴在树叶上的声音。

    “来份泡芙,多少钱?”

    “两美金。”

    他看了看我身上的这身皮,一边给我包着泡芙,一边说:“您是侦探吧?”

    还没等我接话,陈歌就先开口了:“想必康塞德先生也知道,我们为什么来找你了吧?”

    没想到,陈歌虽然看不懂英文,但口语居然还勉勉强强算过了关。

    “不好意思先生,我并不知道。”

    “关于艾丽莎的案子,我们想找你谈谈。”

    “我和她并不熟,你们应该去找本杰明,那家伙和她熟。”

    我看了他一眼,开口说:“已经找过了。”

    “那就没必要再来问我了。”

    “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先生。”陈歌亮出他的证件,设想到康塞德丝毫不慌,“先生,我也说了,我和她不熟。”

    “那晚本杰明去找了莫西里。”我提醒他,希望通过这个来引导他说实话。

    康塞德还是没什么反应,我继续说,“本杰明说,你和他一起玩了那个女人,你用领带把她勒死了,然后尸体没处理,第二天尸体不见了。”

    他总算有了些反应.不过依旧冷静。

    我很佩服他的心理素质。一个内心强大的人,不论做什么事,表面上都是一潭死水。

    “先生说的这些,我是不是可以认为是编造的呢?”

    “你说什么?”

    “你有证据证明,这就是我和本杰明做的吗?这些话有证据吗?先生,您也给不出来吧。那我就可以认为,您所说的一切,全都是您的臆想。”

    他的逻辑思路很清晰,并不吃我“威胁”这一套。

    “康塞德,注意你的言辞。”陈歌提醒他。

    “先生,您也别激动,我只是客观阐述我的观点而已。”看似忧郁的外表下,包裹着的是一颗虎狼之牙。

    “好了两位,我要打烊了。”

    陈歌丢下几枚硬币,和我走出面包店。

    “妈的,这人一点东西也不吐!”陈歌一拳打在方向盘上。

    “别急,对付这种人,得找到他的软肋才行。”

    “这种人,能有软肋吗?”

    “没有,也得给他捏造一个。”我淡定地打开车窗,看向面包店里仍在忙碌的康赛德。

    不知道陈歌有没有懂我的意思,他问我:“真的要玩这么下三滥的吗?”

    “嗯,没办法。”看来他懂我想做什么了。

    “看来以后我得高你远点了。”

    “怎么了?不爱我了?”我笑着摸上他的脸,很是细腻光滑,像一块羊脂玉一样。

    “好糙。”他摸了摸我的鼻尖及下巴,摸到一些粗硬的胡茬

    “老了。”

    “嗯对,大叔。”

    “你还没回答我呢,是不是不爱我了?”

    我也没打算他回答地有多正经。

    “爱,爱死了,死了也要爱。”

    我发动车子,趁着浅色的黄昏刚刚落下,一路开在满是喧嚣的小镇上。

    诊所里还有别的病人,多是一些妇女儿童,莫里西戴着听诊器,笔在纸上写着症状,然后去身后的柜子里拿药。

    “回来了,大侦探?”他也来打趣我们,倒是新鲜。

    陈歌脱下风衣,搭在沙发上,“还有几个病人?”

    “最后一个了。”

    是个孕妇,看肚子隆起的形状,差不多有六个月了。随后,她便拿着手套离开了。那是一双很精致的红色蕾丝半袖手套。

    “怎么今天这么多人?”

    “最近有一种流行性病毒,感染的人很多,你们也要小心点。”

    “具体有什么症状吗?”

    “发热,高烧,咳嗽。”

    流行性感冒经典三件套。

    “出去的时候记得用领子捂好口鼻,离咳嗽的人远点,回来就消毒洗澡。”他手上拿着酒精瓶,“过来,消毒。”

    “没必要吧?”我说。

    “别废话。”他拿着酒精瓶过来了,对着我好一顿喷。

    就像淋了个酒精雨一样,我嘴里也尝到了点儿,一股苦味和涩味。”呕,你看着点喷啊。”

    “嘴脏,给你消消毒。”

    “呸!你才脏!”

    我和他互骂着,像两个幼稚园的小朋友一样。

    “好了好了。”陈歌抱着我的肩膀把我拉走,“跟个小朋友一样,走了走了,莫西里,借下浴室。”

    “嗯哼,照顾好你家这位‘小朋友’!”

    “闭嘴吧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略略略~”莫西里吐出舌头对着我做了个鬼脸。

    陈歌把我拖进浴室,打开了花洒,“冲会儿凉把火气散散,来来来。”

    冰凉的水浇到我身上,我打了个激灵,骂道:“还真是冲‘凉’啊!”

    “哎呀,这不是想着给你去去火嘛!”

    “去一边吧!”

    最后,我赢得了这场“水战”,从浴室里先走了出来,陈歌忙着洗头发,没空搭理我这个“胜利者”。

    我刚坐下没多久,就听见敲门声。

    “谁啊?”我打开门,是一个邮递员,他的帽檐压的很低,是我看不清他的脸。

    “有您的信。”他的声音十分粗犷,我瞥见他从帽子缝隙里露出的几缕红色发丝。

    “谢谢。”

    我关上门,拆开信封,然后被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般扔了出去。

    那信封里,装的是一根人的手指。

    “刚才是谁?”莫西里从楼上下来,他也听见了敲门声,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躺在地上的手指。

    “人的?”

    我点头。

    他带上手套,把手指捡起来放进玻璃瓶里,“谁送来的?”

    “邮递员。”我想了想,补充道:“一个声音粗犷,有着红色头发的邮递员。”

    “那你完了。”他把玻璃瓶往桌子上一放,恰好陈歌披着头发出来,“你被他们盯上了。”

    “他们是谁?”陈歌问。

    “红发党,他们最讨厌别人的筷子插进他们的碗里。”

    “什么意思?”

    “你们做了警局的侦探,就是在为公家办事了,但是这些年来小镇上的疑案都是交给红发党他们去做的,你们的出现,无疑是他们最大的敌人。”

    通俗点说,那些红发党认为我和陈歌抢了他们的饭碗。

    “不过你们也别太害怕,住在我这,他们不敢对你们怎么样,这点保障,我这儿还是给得起的。”

    我给了陈歌一个眼神,他转身就上了楼,我和莫西里一前一后地走上楼梯。

    回到房间,陈歌问我怎么办,我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他们觉得是我们抢了他们的饭碗,那么我们也送他们一份大礼。”

    “你要送什么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