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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狩猎中玩推理:庄园疑案 第69章 地窖

    我从口袋里拿出手环,“这个,是你的吗?”我慢慢靠近他,但还是停下了。

    他终于回头,但目光只汇聚在我的手上,片刻后,拿了过去,重新戴好。

    “是我的错,是我不该这样对你,我没有弄清楚情况就那么说你。”

    “老男人的道歉方式,都这么理性吗?”

    “啊?”

    他走上前,抱住了我,“相比于你的理性,我倒希望你能对我感性一点。”

    “比如这样吗?”我从口袋里拿出那枚被他扔掉的金纽扣,“现在,可以原谅我了吗?”

    “我还以为你不在乎这个了。”

    “当初你扔掉后,我就捡起来了。”

    “二位,我还在呢。”

    我猛地回头,本杰明坐在窗沿上托着下巴,“你怎么上来的?”

    “翻啊,爬啊。”

    这么说,我得好好练习攀岩了。

    “各位,真的要小声点了。”陈歌提醒我们,转身走到门口,把耳朵贴在门上听着门外的动静。

    他猛地转头,让我们不要出声,随后,就是一片寂静。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震动,一摸发现,是我的手机响了。

    在这里,有信号了。

    本杰明无聊地对着窗户整理衣服,陈歌依旧贴在门上听着,而我,则悄悄走到角落里,打开手机,是徐末发来的信息:还没发现吗?真正的说谎者。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在现在给我发来这条短信,更不明白这条短信对于我们现在的情况来说有什么意义,我点击输入框,打了一个问号发了过去。

    手机又震动了两下,徐末回复道:玩过恐怖游戏吗?

    玩过。我实话实说。我在大学的时候也是喜欢挑战一些刺激项目的热血青年,应该可以这么说,蹦极跳伞这些我都尝试过,但因为一些原因,学校封闭,导致我们这些人只能窝在宿舍里玩游戏。

    徐末:避开阿莫塞,拿到地窖的钥匙。

    你对别人也是这么提示的吗?这句话刚发出去,我的手机就收到了无信号的提示。虽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但好在,他至少给了我们一点帮助。

    我关掉手机,把它放回原位,然后走过去对陈歌说:“你知道地窖在哪吗?”

    “你也听说了?”

    “徐末发信息给我的,让我们避开阿莫塞,拿到地窖的钥匙。”

    “我以为你听说了关于地窖的一些传言。”

    “没有。”我也不在乎那个传言是什么,继续说:“你有几成胜算?”

    “十一成。”他看着我笑起来,我转头看向对着窗户整理头发的本杰明,“那他……”

    陈歌看着我,然后又看向本杰明,他一把打开门,冲着屋外大叫:“阿莫塞!”

    这一声惊到了本杰明,他大叫着:“喂!你们两个疯了吗!”

    伴随着一声尖叫,阿莫塞的脚步声近了,我看清了她的样子!一副被烧黑的躯体,脸……根本不是脸了,倒像是黑乎乎的碳烤瓜子,只剩下眼睛还留着两个发红的眼白,嘴巴里的牙齿都是黑灰色,尖叫的时候还在往外冒着浓浓的黑烟。

    就在她快要进来的时候,陈歌猛地关门,她的一根手指被门夹断,只是断掉的手指还在地上蹦跶,甚至想跳起来扎我们的膝盖。

    可惜,膝盖它都够不到。

    陈歌上前一脚把它踩的粉碎。

    本杰明哀嚎道:“噢上帝啊!你为什么要把我介绍认识给两个疯子?”

    “你说,这波仇恨值是不是拉满了?”陈歌坏笑着问我。

    “那还用说吗?都掉装备了。”

    “想不想看看她的被动是什么?”

    “可以啊。”我打开门,她想要抓住我,被我躲了过去,然后从她身边溜走了。听到她在追我的脚步声,我的心居然安了很多。

    陈歌不知道从哪搞来一面镜子,然后把它从三楼扔了下去,巨大的动静吓得我都震了一下,阿莫塞更是不用说,她回头看见了三楼走廊上的陈歌,大声尖叫着朝他追了过去。

    有一说一,陈歌的身手真的不错,从三楼跳到二楼再翻上去对他来说丝毫不费力气,有功夫得向他请教两招。

    最后,阿莫塞被本杰明一花瓶给砸晕死过去了。那画面极度好笑,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英国绅士抱着一个精致的花瓶,然后对着一个面目狰狞的恶魔下手的样子。

    有些滑稽。

    “你这么勇敢吗?”我调侃着。

    “不勇敢也不会在这里生活这么多年。”

    这倒是实话。

    “来吧伙计们,找地窖的钥匙。”

    “这房子这么大,我们三个人分头一间一间地搜,都得要一天,一天的时间,她早就醒了。”陈歌叉着腰站在楼梯上说。

    “你们要找地窖的钥匙?”本杰明开口,“你怎么不问我?我知道啊。”

    “我怎么知道你知道。”

    “就在咔麦什房间的抽屉里,但是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把它带走。我去看看。”

    “小心点。”

    “嗯。”本杰明上了楼。

    “说说看,传言。”我勾了勾手,示意陈歌下来,他跳了下来,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想听?”

    “嗯。”

    “求我。”

    好吧我承认,他确实是这么一个人,吊儿郎当的,没个正形。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都觉得他是从哪来的小流氓。

    “你头发乱了,我给你梳,你给我讲。”

    “好啊。”

    我绕到沙发后面,把陈歌的头发散下来,他的发质特别好,摸起来很顺滑,而且异常的乌黑,不像我的头发,看起来就缺少营养的样子,发尾枯黄,在阳光下都是棕色的。

    陈歌递给我一把梳子,是一把檀木梳,“手工制作的?”

    “对。”

    “谁给你做的?”

    他没说话,或许是我提到了什么伤心事,我顿了顿,说:“关于地窖,你知道多少?”

    “这地窖就是个实验室,里面做的是人体实验,你和本杰明应该在外面碰到了那些东西吧?”

    “嗯。”

    “那些东西就是实验的失败品,我偷偷跑进教堂,就看见蒙多利鬼鬼祟祟的,然后他也看见了我,就开始跑,我就追了上去,没想到他跑到了地窖,把门给打开了,一瞬间所有的怪物都跑了出来,我就四处逃窜,跑到了这里面。”

    “蒙多利有钥匙?”

    “我听说这个实验就是蒙多利主张的,并且那些实验品,全都是红发党为他找来的。”

    我在心里有个大胆的猜测,我再三考虑,还是说了出来:“红发党这些年抓的所谓的罪犯,其实都是替罪羊,他们真正要找的,其实是实验最合适的人选,对吗?”

    “对。”

    陈歌还说了很多,给我讲起了故事,大概了解了一下,这个地窖里就是“撒旦的眼睛”的子宫,他们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也就是说,地窖,是洛琳小镇一切诡异事件的发源地。

    檀木梳一下又一下地梳着,这种感觉有些熟悉。啊,我想起来了,我小的时候,林惠也曾这样为我梳过头,尽管那个时候我的头发不是很长,但是她依旧喜欢为我梳头。

    “小舟……”我念着自己的名字,一如现在的我在叫着从前的我。

    我陷入了回忆,手上也开始没轻没重起来。啊,我又想起来了,我的头发……是被他揪着拿剪刀剪掉的。

    我恨他……他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活在这世界上!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嘶……”陈歌夺过我手里的梳子,显然,我把他给弄疼了。

    “抱歉。”我恢复了一点意识。

    陈歌捂着后脑勺,并没有像我以为的那样满脸怨恨的看着我,而是对我笑,说:“江舟,过去的,就忘记它吧,人总要向前看的。”

    “我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圣经》里的一句话,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窄门,它代表着通往永生的门和路。”我抬起头,“所以,我到底有没有走出宽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