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录 第90章 海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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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穿云而过,洒在白雀巷子的小院中。
灰姑娘与涂山绫在院中晒着太阳,大眼瞪小眼地对视着。
宋亦站在她们面前,干咳一声道:“这是灰姑娘,从黑风山来的小兔妖,自打化形成人便随我游历,直到现在。”
“这个白头发的姐姐叫涂山绫,乃是涂山狐族,算是我在九霄观的旧识,你叫她绫姐姐就好。”
听到狐族二字,灰姑娘明显往后缩了缩,眨巴眨巴眼睛道:“绫姐姐会吃兔子吗?”
涂山绫微微一笑道:“会的哦,姐姐我就喜欢吃兔子,尤其是又香又嫩的小兔子。”
“灰姑娘一点都不好吃,而且已经两天没洗澡了,是臭臭的兔子。”
“没关系的,我不挑食。”
涂山绫咧嘴一笑,露出两根尖锐的虎牙,瞳孔也竖了起来,变成金黄色的狐瞳。
“叽!”
灰姑娘吓得头发根都立起来了,一溜烟跑到宋亦的身后,只露出半个脑袋,怯生生地向外探看。
宋亦满眼无奈地望着涂山绫,都几百岁了怎么还这么幼稚。
“不准吓唬灰姑娘!”
“开玩笑的,这么可爱的小兔子,我可舍不得吃掉。”
涂山绫看着灰姑娘,嘻嘻笑道:“这样罢,灰姑娘过来让我揉揉小脸,我就不吃你了。”
“真的吗?”
灰姑娘眼睛一亮,支棱着小脸就要走过去,又被宋亦的大手拉回身后。
“也不准捉弄人!”
“诶~你这道士真没劲。”
涂山绫撇撇嘴,将帷帽带好,将那张绝色的容颜尽数遮挡。
宋亦紧了紧背后的行囊,牵着灰姑娘道:“我们出发。”
灰姑娘欢呼一声,小小地跳了两下,还从她的小口袋拿出拨浪鼓敲了敲,眼中的神采几乎快要溢出来。
因为宋亦此行的目的地,是位于江州南郊的一片游春地。
灰姑娘与涂山绫都生长于山野,不能像宋亦一样一直宅在家里。
多接触和感受自然,不仅会让她们的心境变得平和,对于修炼也更有益处。
正巧天气晴好,又看见灰姑娘一直蹲在门口向外张望,宋亦就决定带上隔壁的狐狸一起,前往南郊游春踏青。
大周王朝游春之风盛行,宋亦等人一路向南走,路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多。
有三五好友结伴而行,也有富家公子小姐坐着马车,还载着帐篷,帷幕,美食美酒等物,在仆人的跟随下浩荡前行。
南门附近的商家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早早就支起了小摊,除了卖些点心小吃以外,还卖些团扇、花环、竹篮这样应景的东西。
灰姑娘看到这些好东西,自然是走不动路的。涂山绫对这些市井中的小玩意也很感兴趣,便与灰姑娘一道,在摊子上挑来挑去。
宋亦无奈地跟在后面,左手拎着灰姑娘买的风筝,右手捧着涂山绫吃剩一半的乳酪,眼睛紧盯着灰姑娘怕她跑丢了,偶尔还得去涂山绫身边赶走几个红着脸来搭讪的青年公子,简直忙得脚打后脑勺。
没想到涂山绫带着帷帽杀伤力还这么大,宋亦又赶走一批不知道哪来的公子哥,决定吸取教训,下次再带她出门,一定要把遮脸的帷帽换成遮挡全身的幕篱。
更让宋亦没想到的是,灰姑娘居然也这么能逛。
刚把她从黑风山带出来的时候,连走路都要宋亦抱着才行,可逛街的时候却始终精力充沛,根本感觉不到体力条的存在。
这就是女人的天赋吗?
宋亦望着摊位旁一大一小的身影,心中不由得长叹一声。
“唉——”
宋亦原地一怔,自己明明没张嘴,怎么听到了叹息声?
还没等宋亦反应过来,那叹息声又一次响起,宋亦环顾四周,终于在身后找到了自己的叹气嘴替。
那人穿一身蓝色的直身长袍,带着黑色端冠,手中拎着一把折扇,让人一看就是读书人的打扮。
不过此人却与张烨不同,不仅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还一脸的花痴样,望眼欲穿地往人潮中踮脚探看。
眼看那人还要再叹息第三声,宋亦终于忍不住化身张飞打断了他,“我说这位兄台,大丈夫不为国家出力,反在此长叹,何为大丈夫!”
书生瞅了宋亦一样,摇摇头道:“像你这般家庭美满,妻女相伴之人,又怎么懂我心中的痛苦?唉——”
宋亦满头问号,自己怎么就家庭美满,妻女相伴了?
不过低头看看自己拎着大包小包的孙子样……倒确实挺容易让人误会。
“兄台莫要误会,在下并未成家,与那位带帷帽的姑娘只是好友而已……”
“好友?”
书生听到“好友”二字,跟触发关键词了似的,眼中突然光芒大放,抓着宋亦的肩膀道:“看来兄台与在下乃是同道中人!”
“什么同道中人……”宋亦吓了一跳,不着痕迹地用风法弹开书生的手。
书生激动道:“与如此佳人相识,却只能以好友的身份相伴左右。夜里辗转反侧,求之不得,思之若狂,却不能在面上表露分毫,生怕连好友都做不成。”
“能体会到这样的苦楚,兄台自然与在下是同道中人也。”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宋亦目瞪口呆,缓了半天才回过神来,以异样的眼光望着他,悄咪咪地后退两步。
刚刚的一番逆天发言,已让宋亦确信这书生是个重度恋爱脑,而且大概率还是个舔狗。
书生一边说,一边望着去郊外踏青的姑娘们,自我感动地吟诵道: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出其闉阇,有女如荼。虽则如荼,匪我思且。”
宋亦倒是知道,这两句出自《诗经》,大意为“我在城门溜达街,看见美女多如云,虽然美女很养眼,却非我爱的阿珍。”
其实后面还有两句,意思是虽然阿珍没啥钱,穿得像个村姑,但我仍然爱她。
可看书生这副模样,心上人九成九是个段位很高的白富美。
宋亦同情地看了书生一眼,这病入膏肓的模样……
还真像宋亦的一个朋友。
宋亦动了恻隐之心,忍不住想要劝劝他,“兄台既然心有所属,为何不让她知道你的心意呢?就算自己不好开口,也可央求父母寻媒人提亲啊。”
暗恋是不会有结果的,喜欢就要冲!
别等后悔了,才一个人在被子里听反方向的钟。
书生却叹息一声道:“在下犯愁就犯愁在这里。”
“我与三位姑娘都是至交好友,她们又互为闺中密友。”
“我就是不想让其他二位姑娘伤心,才迟迟下不定决心啊!”
宋亦:“?”
“不是,兄台,你……”
宋亦都被气笑了,感觉自己真是浪费感情,就白瞎同情他。
海王宋亦见得多了,海狗他还是第一次见。
明摆着三个都是耍你的,结果你个byd还选上了,心里到底有没有b数啊!
灰姑娘与涂山绫在院中晒着太阳,大眼瞪小眼地对视着。
宋亦站在她们面前,干咳一声道:“这是灰姑娘,从黑风山来的小兔妖,自打化形成人便随我游历,直到现在。”
“这个白头发的姐姐叫涂山绫,乃是涂山狐族,算是我在九霄观的旧识,你叫她绫姐姐就好。”
听到狐族二字,灰姑娘明显往后缩了缩,眨巴眨巴眼睛道:“绫姐姐会吃兔子吗?”
涂山绫微微一笑道:“会的哦,姐姐我就喜欢吃兔子,尤其是又香又嫩的小兔子。”
“灰姑娘一点都不好吃,而且已经两天没洗澡了,是臭臭的兔子。”
“没关系的,我不挑食。”
涂山绫咧嘴一笑,露出两根尖锐的虎牙,瞳孔也竖了起来,变成金黄色的狐瞳。
“叽!”
灰姑娘吓得头发根都立起来了,一溜烟跑到宋亦的身后,只露出半个脑袋,怯生生地向外探看。
宋亦满眼无奈地望着涂山绫,都几百岁了怎么还这么幼稚。
“不准吓唬灰姑娘!”
“开玩笑的,这么可爱的小兔子,我可舍不得吃掉。”
涂山绫看着灰姑娘,嘻嘻笑道:“这样罢,灰姑娘过来让我揉揉小脸,我就不吃你了。”
“真的吗?”
灰姑娘眼睛一亮,支棱着小脸就要走过去,又被宋亦的大手拉回身后。
“也不准捉弄人!”
“诶~你这道士真没劲。”
涂山绫撇撇嘴,将帷帽带好,将那张绝色的容颜尽数遮挡。
宋亦紧了紧背后的行囊,牵着灰姑娘道:“我们出发。”
灰姑娘欢呼一声,小小地跳了两下,还从她的小口袋拿出拨浪鼓敲了敲,眼中的神采几乎快要溢出来。
因为宋亦此行的目的地,是位于江州南郊的一片游春地。
灰姑娘与涂山绫都生长于山野,不能像宋亦一样一直宅在家里。
多接触和感受自然,不仅会让她们的心境变得平和,对于修炼也更有益处。
正巧天气晴好,又看见灰姑娘一直蹲在门口向外张望,宋亦就决定带上隔壁的狐狸一起,前往南郊游春踏青。
大周王朝游春之风盛行,宋亦等人一路向南走,路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多。
有三五好友结伴而行,也有富家公子小姐坐着马车,还载着帐篷,帷幕,美食美酒等物,在仆人的跟随下浩荡前行。
南门附近的商家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早早就支起了小摊,除了卖些点心小吃以外,还卖些团扇、花环、竹篮这样应景的东西。
灰姑娘看到这些好东西,自然是走不动路的。涂山绫对这些市井中的小玩意也很感兴趣,便与灰姑娘一道,在摊子上挑来挑去。
宋亦无奈地跟在后面,左手拎着灰姑娘买的风筝,右手捧着涂山绫吃剩一半的乳酪,眼睛紧盯着灰姑娘怕她跑丢了,偶尔还得去涂山绫身边赶走几个红着脸来搭讪的青年公子,简直忙得脚打后脑勺。
没想到涂山绫带着帷帽杀伤力还这么大,宋亦又赶走一批不知道哪来的公子哥,决定吸取教训,下次再带她出门,一定要把遮脸的帷帽换成遮挡全身的幕篱。
更让宋亦没想到的是,灰姑娘居然也这么能逛。
刚把她从黑风山带出来的时候,连走路都要宋亦抱着才行,可逛街的时候却始终精力充沛,根本感觉不到体力条的存在。
这就是女人的天赋吗?
宋亦望着摊位旁一大一小的身影,心中不由得长叹一声。
“唉——”
宋亦原地一怔,自己明明没张嘴,怎么听到了叹息声?
还没等宋亦反应过来,那叹息声又一次响起,宋亦环顾四周,终于在身后找到了自己的叹气嘴替。
那人穿一身蓝色的直身长袍,带着黑色端冠,手中拎着一把折扇,让人一看就是读书人的打扮。
不过此人却与张烨不同,不仅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还一脸的花痴样,望眼欲穿地往人潮中踮脚探看。
眼看那人还要再叹息第三声,宋亦终于忍不住化身张飞打断了他,“我说这位兄台,大丈夫不为国家出力,反在此长叹,何为大丈夫!”
书生瞅了宋亦一样,摇摇头道:“像你这般家庭美满,妻女相伴之人,又怎么懂我心中的痛苦?唉——”
宋亦满头问号,自己怎么就家庭美满,妻女相伴了?
不过低头看看自己拎着大包小包的孙子样……倒确实挺容易让人误会。
“兄台莫要误会,在下并未成家,与那位带帷帽的姑娘只是好友而已……”
“好友?”
书生听到“好友”二字,跟触发关键词了似的,眼中突然光芒大放,抓着宋亦的肩膀道:“看来兄台与在下乃是同道中人!”
“什么同道中人……”宋亦吓了一跳,不着痕迹地用风法弹开书生的手。
书生激动道:“与如此佳人相识,却只能以好友的身份相伴左右。夜里辗转反侧,求之不得,思之若狂,却不能在面上表露分毫,生怕连好友都做不成。”
“能体会到这样的苦楚,兄台自然与在下是同道中人也。”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宋亦目瞪口呆,缓了半天才回过神来,以异样的眼光望着他,悄咪咪地后退两步。
刚刚的一番逆天发言,已让宋亦确信这书生是个重度恋爱脑,而且大概率还是个舔狗。
书生一边说,一边望着去郊外踏青的姑娘们,自我感动地吟诵道: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出其闉阇,有女如荼。虽则如荼,匪我思且。”
宋亦倒是知道,这两句出自《诗经》,大意为“我在城门溜达街,看见美女多如云,虽然美女很养眼,却非我爱的阿珍。”
其实后面还有两句,意思是虽然阿珍没啥钱,穿得像个村姑,但我仍然爱她。
可看书生这副模样,心上人九成九是个段位很高的白富美。
宋亦同情地看了书生一眼,这病入膏肓的模样……
还真像宋亦的一个朋友。
宋亦动了恻隐之心,忍不住想要劝劝他,“兄台既然心有所属,为何不让她知道你的心意呢?就算自己不好开口,也可央求父母寻媒人提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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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等后悔了,才一个人在被子里听反方向的钟。
书生却叹息一声道:“在下犯愁就犯愁在这里。”
“我与三位姑娘都是至交好友,她们又互为闺中密友。”
“我就是不想让其他二位姑娘伤心,才迟迟下不定决心啊!”
宋亦:“?”
“不是,兄台,你……”
宋亦都被气笑了,感觉自己真是浪费感情,就白瞎同情他。
海王宋亦见得多了,海狗他还是第一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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