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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女场长她火爆全兵团 第121章 121:组建民兵队伍

    高毅松已经穿上了鞋,很有礼貌道:

    “多谢婶子,我阿姨已经做好饭了,我回去吃。”

    汤玉梅也没硬留。

    放下碗,看看外面天已经黑下来了,怕指导员初来乍到路不熟,回头磕着碰着,就赶忙点上一盏马灯,送到高毅松手里:

    “外面黑,把灯拎着,小心点。”

    高毅松看看散发着暖黄光线的马灯,又看看一脸慈爱的汤玉梅,笑了笑:

    “多谢婶子。”

    高毅松拎着马灯走了。

    汤玉梅关上房门,回到里屋吃饭。

    进了里屋,看见谭小絮没有动筷,正趴在炕桌上写着什么,问她:

    “小絮,你怎么不吃,吃完了再写。”

    “我得赶紧把代办清单弄出来。”

    汤玉梅:“什么待办清单?”

    谭小絮刷刷刷又写了一行字,才抬头,狡黠的笑笑:

    “那位高指导员只在这待一个月,趁这一个月,我要做几件事。”

    “什么事?”

    “第一件事,组建民兵队伍。”

    “组建民兵队伍?可是,咱们连队,现在总共才十四个人。”

    “十四个人也可以组建民兵队伍,正好,我手里不是有两把步枪吗,我正愁没人会开枪,正好他来了,他枪法那么准,我借这个机会跟他学。”

    这可是个良机,谭小絮不能错过!

    汤玉梅听了闺女的话,也觉得闺女挺会抓时机。

    今天她在营地里,亲眼见识到了这个高指导员是怎么两枪把野猪杀了的。

    枪的威力确实很让人着迷。

    没想到闺女脑子转的这么快,居然会想着让高指导员帮她组建民兵队伍。

    这个高指导员能配枪,而且枪法那么准,肯定是当过兵的。

    有他在,不愁没人训练民兵。

    汤玉梅又问:

    “但是十四个人的队伍,你让谁当民兵,陶斌他们六个肯定不行,他们是二劳改,政治出身不过关,剩下的,我跟你大舅一家,也没几个人可以选,要么就是常文和武刚。”

    谭小絮摇头:

    “不要常文和武刚,这两人是农机技术员,是咱们的技术骨干,地里的活还很重,他们得继续开拖拉机。”

    “那除了他俩,就是你表哥表弟了。”

    杨月娟一听要让她两个儿子当民兵,立马来了精神,两眼直勾勾盯着外甥女。

    谭小絮问:

    “你们觉得,我和小鹏当民兵、学开枪,怎么样?”

    汤玉梅、杨月娟对视一眼,都笑了:

    “好啊,我觉得合适!”

    其实,民兵的人选,确实没有多少余地。

    二劳改不行,常文、武刚两人的主要任务在拖拉机上,抽不开身。

    大舅、大舅母和母亲三人上了年纪。

    剩下的,就他们表兄妹三个了。

    三个之中选两个,那还不好选吗?

    谭小絮自觉,她必须是第一个,她要学开枪。

    她想体验真枪里打出子弹是什么感觉,一定酷毙了,所以她要学。

    第二个人,在表哥表弟之间选,谭小絮觉得,还是表弟更聪明一点,学起来应该更快,暂时让表哥先在拖拉机上再锻炼锻炼。

    所以民兵人选自然就出来了。

    杨月娟笑的合不拢嘴:

    “小鹏明天要是知道能学开枪,一定高兴死了,他小时候看到邻居家小孩用木头刻了把枪,馋的要命,自己不会刻,让你大舅帮忙刻,你大舅哪有那闲工夫,让他自己想办法,他就偷偷拿萝卜自己削,削坏我十几个大萝卜才削出一个勉强像样的,玩了一冬天,宝贝的跟什么似的,第二年开春,萝卜枪化冻,坏了都舍不得扔!”

    汤玉梅也被侄子小时候的趣事逗笑了:

    “这下好了,小鹏能拿真枪了。”

    杨月娟一脸感激的看着外甥女:

    “多亏了小絮,要么说,还是咱家小絮能干!要不是托了小絮的福,那臭小子这辈子也摸不到真枪。”

    汤玉梅也很为闺女感到骄傲,这个连队越来越像样了,虽然人少,但是干的事情一点也不少。

    她又看了看碗里的排骨面,说道:

    “行了,先别说,吃面吧,再不吃面要坨了。”

    “对,吃面吃面。”

    谭小絮也放下了纸笔,端了一碗面放到面前。

    看见上面碧绿的小青菜,排骨都不香了。

    先夹了一根青菜放嘴里,果然鲜嫩脆爽,非常好吃。

    终于吃上一口新鲜蔬菜了!

    谁懂这一口青菜的含金量?

    ——

    第二天早上,谭小絮特地早起,趁着饭还在锅里煮着,她先出了家门,准备去找高毅松。

    出了家门才知道,高指导员的到来,让整个连队都热闹起来了。

    一大早,就有不少男女老少围在高毅松的吉普车旁看热闹。

    不用打听高毅松的住处,远远看到人群最拥挤的地方就是。

    十连队的人已经听说了,这个开着小汽车来的人,居然是谭小絮连队的指导员。

    一个个既震惊,又羡慕。

    背地里都咋舌,小絮真有能耐啊,自己建了个连队,连队里来个指导员,都是开着小汽车来的。

    这不,一大早看见谭小絮出现,赶忙跑过来跟她打听,那个开着车来的、长的白白净净的小伙子,真的是你们连队指导员吗?

    怎么那么大派头?

    这年代车都是公家的,能坐的上小汽车的,都是大单位里的高级领导。

    就连他们二分场的熊场长,也只有一辆丁零当啷的破自行车。

    这个年轻人,居然能自己开着一辆车过来?

    什么来头?

    谭小絮寻思着,好巧,她也想知道呢。

    她只知道这个高指导员从前是师长秘书,可是师长秘书也没那么大脸。

    所以,背后肯定还有猫腻。

    不过,谭小絮也猜到了一些,高毅松之所以开着车,不是为了显摆,也不是工作必须,而是,应该跟他的身体有关。

    估计是身体吃不消野地里的奔波,怕他出意外,家里又有条件,所以给配了辆车。

    还好他只在连队待一个月,这要待的时间长了,她这个小小的连队,能闻名全兵团。

    连队指导员居然自己带车上班?

    整个兵团,绝没第二个。

    ——想想自己脸还真大。

    谭小絮走到吉普车附近,发现马秋菊马大娘居然也站在外围看热闹。

    谭小絮笑吟吟的打招呼:

    “大娘——”

    马秋菊一听谭小絮的声音,下意识的就想跑。

    不过看看手里啥都没有,不怕被讹,又定住了,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看着她。

    眼神里既有鄙夷、又有仇视,还根本掩饰不住的——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