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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卿难逃,想给所有美男一个家 第85章 诗会

    走过园子的外围,快要到亭子里时,孟雅娴忽然停住脚步,然后快步走至方予乐的身边,将人又抓住。

    ……

    方予乐也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姑娘,是脑子真的不够灵活,但是胜在招数管用!

    但是咱就是说了,她人都到这儿了,还能跑了是怎么的啊!

    “打老远儿就看到你们二人了,本郡主本来想说,你们二人干脆搬到一块儿住得了,今儿,却瞧见了个新鲜人儿。”

    文启郡主一边儿打趣二人,一边儿看向方予乐。

    “郡主您惯会打趣儿,我来给大家介绍,这位是礼部尚书家的独女,方予乐。”

    “哦~”

    文启郡主了然。

    她就说看着眼前的姑娘有些眼熟。

    孟雅娴这么一说,她就想起来了。

    那日,在围猎场上,她见过这姑娘的。

    亭子内,没有几个人,除了刚来的方予乐三人,文启郡主,伺候的婢女,就只还有三人。

    听了孟雅娴的介绍,不禁都看向了方予乐。

    一时间场面有些静谧。

    按道理来说嘛,孟雅娴给众人介绍完方予乐,就该给方予乐介绍其余的四人的。

    可是孟雅娴的嘴巴就像是被什么粘住了一样,没有了声响。

    好吧。

    方予乐已经习惯了。

    她要是给她介绍了,那才奇怪了呢。

    “你们不知道她,最近传的广的孟侯爷和人合伙要开的酒楼,就是她家大哥和孟侯爷的生意。”

    文启郡主看着孟雅娴的小动作,又联想到那日围猎发生的事儿,大概明白些什么了。

    说她俩天天在一起,她还真的把脑子也给了别人了。

    “她们三个是徐慧云,木婉清,冯玉琳。”

    “不过我看大家都差不多的年纪,也别这小姐那小姐的称呼了,怪别扭的,就都直呼名字吧。”

    “谢谢郡主。”

    文启郡主有意给自己解围,方予乐看的明白,向文启郡主行了个礼,又冲着其余三人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小团体,眼下来看,马静华和孟雅娴是一拨,文启郡主和这三人是一拨。

    不全都是“敌人”,这一点,倒是让方予乐得到几分安慰。

    打完招呼,方予乐三人落座,又闲聊起来。

    “这几日,京城传的最多的,除了孟侯爷,就是你家大哥和孟侯爷合伙要开的那个酒楼了,我听闻,孟侯爷曾送给你一只白狐,真的假的?”

    方予乐作为队伍里的新人,自然是现下最受关注的一个。

    这不,刚坐下,冯玉琳就径直开口问了。

    那日围猎,她没去。

    但是那日场上发生的事儿,她可是都知道。

    孟侯爷送人东西,可真是稀了又奇了。

    冯玉琳,兵部尚书家的女儿。

    性子最是直爽,大大咧咧。

    方予乐对应上了人,再看其容貌,果然也是大大气气的,一副直爽的样子。

    酒楼开张在即,对于京中的这些小姐们,她是花了心思去调查的。

    这也是今日她一定要来这诗会的原因之一。

    人名儿虽然都记得七七八八了,但是人和名儿,还没有对上。

    她也得真正见了人,看看收集的信息准确不准确才好。

    “白狐是真的,只是不是送给我的,是要将来放到酒楼里的。”

    “还真是只白狐啊!”

    冯玉琳满脸都是羡慕。

    白狐哎!

    多稀罕的玩意儿!

    有钱都买不到,也就是孟侯爷能猎得一只。

    既然白狐是真的,那么别人所说的,就都是真的了。

    她可是听人说了,小小的一只,看起来像是刚出生的小崽子。

    本来就够稀奇了,还是个小崽子,别提让人多羡慕嫉妒了。

    不过,她很敏锐的捕捉到了方予乐话里的意思。

    “你是说,这只白狐要放到酒楼里?”

    “是这样打算的。”

    冯玉琳的表情反应,方予乐一看,便知道她是满心满眼都是那只白狐。

    果然,女孩子嘛,都喜欢那些毛茸茸的东西。

    更何况那白狐还那么小,正是奶乎乎惹人喜爱的时候。

    “等酒楼开张了,玉琳你便能看到了。”

    木婉清看着冯玉琳的样子,不禁笑着说道。

    “嗯嗯!”

    “你不知道,她从小就喜欢这些猫啊狗啊的小动物,那日听人说孟侯爷得了只白狐,羡慕的不行呢。”

    木婉清冲着方予乐说道,算是给她解疑答惑。

    “那白狐,确实很可爱。”

    来吧来吧来吧!

    最好能天天来呀!

    不然,那白狐养着又费事又费钱,她还天天让人当祖宗伺候着干嘛,自然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了。

    “郡主,我看人也到的差不多了,诗会什么时候开始啊?”

    她拉着人来,可不是为了给她家宣传酒楼来了!

    孟雅娴是生怕几人再多说什么,连忙接着说到:“予乐,令堂诗书世家,更是给安王殿下授过课,你二哥又是安王殿下的伴读,家世颇为渊博,想来你定然也不错吧。今日诗会,可千万不要谦虚才好哦。”

    捧杀,虽然很是拙劣,但是是捧杀无疑了。

    看着孟雅娴一会儿的功夫,都变了八百次的脸,再加上那再明晃晃不过的动机,方予乐怀疑,她的脑子某一天早上起来,是狗给叼走了。

    大姐啊,知道你是要为难她,要她好看,但是能不能不要这么明显啊!

    她会觉得很丢脸的好不好!

    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呢。

    嗯,大概就是她在这儿好好的站着,忽然冲出来一个傻乎乎的人,拿着刀,隔了八百米远,然后就叫嚷道:我要杀了你!然后一边儿跌跌撞撞,五步一个踉跄,十步一个跟头的,朝着她跑过来。

    最后在就快要接近她的时候,掉到了坑里面。爬也爬不出来,却还在死命地叫嚷着。

    是真的很尴尬。

    在场的几人谁都不是傻子,但是谁也没有说话,只是看向了方予乐。

    “孟姐姐说笑了,只是街上那卖鸡蛋的,也不是他会下,而是他家的鸡养的好呀。”

    她可不会傻乎乎的为了面子,就说自己才学渊博,十步一诗什么什么的。

    还是那句话,装的,始终都不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