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卿难逃,想给所有美男一个家 第127章 卿卿,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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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莳安盯着孟九安,眼神明显不善。
而孟九安显然和邓莳安的想法不一样。
虽然知道自己被邓莳安盯着,却一个眼神儿都没有给他,而是一直看着方予乐。
眼眸深情,面带微笑。
似乎这屋子里,根本没有邓莳安这个人,只有他们两个。
无视,赤裸裸的无视。
饶是方予乐看了,都要说一声真惨。
嗯,怎么类比呢,大概对应的关系就是孟九安,沈昭月;邓莳安,林嫣儿。
完全只有被玩弄的份儿。
这不,孟九安没说一个字儿,邓莳安就有点儿生气了。
不过!
她这次完全站在邓莳安这边儿!
“莳安,这位是孟九安,孟侯爷。刚刚从边塞打了胜仗回来。”
生怕邓莳安不知道,没听过,方予乐特意解释了个一清二楚。
邓莳安眼神中的不友善还没有散去,听完方予乐的话,忽而脸色一正。
孟九安,他知道。
纵使萝州是个小小的城镇,但是他也知道。
边塞异邦。
多年来袭扰边塞城池,百姓受苦良久。
小时候跟着父亲一起出去做生意,到了最北边,明明还有好几个城,但是父亲却会止了步,然后带着他原路返回。
父亲说,那边不安全。
尤其是对于他们这些生意人来说,更是如此。
轻则钱财货物全都被抢了去,重则,人财两空,有去无回。
这次,孟九安大获全胜的地方,便是他小时候曾经去过很多次边界,却从未踏足过的地方。
“孟侯爷,请受莳安一拜!”
说完,邓莳安便向着孟九安行了个礼。
君子,有敬畏,有敬佩。
迄今为止,他佩服的人不多,孟九安,算是一个。
只是没有想到,今日会在这个场合下,以这样的方式,见到孟九安本人。
君子,有交,有互相相惜。
邓莳安释放出来的尊敬,佩服,孟九安真真切切的,从他这一拜感受了出来。
什么都没说,然后将人扶起。
原因,他大概也知道。
只是,这并不代表,他们之间,就能惺惺相惜了,就能相安无事了。
有些事情,有些人,舍他,其谁。
哎,刚刚好凑巧,邓莳安也是这么想的。
孟九安,当得他这一拜,但是其他的,另当别论。
在被扶起来的那一刻,二人皆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各自的势在必得。
是以,场面上表现出来的,就是二人像是许久未见的好友,互相欣赏着。
要多和谐,有多和谐。
其实,暗藏玄机。
只是,让方予乐看了,却有些迷惑。
邓莳安这臭小子是什么时候把孟九安放在心上的啊?
她怎么不知道呢?
果然啊,孩子大了,有自己的小心思和小秘密了。
气氛变化这么突然,猝不及防的。
而且现在这个气氛,怎么看,怎么感觉她像是多余的那个。
而接下来发生的,则完全证实了方予乐的感觉。
“本侯尚未用膳,途径此地,听闻这家酒楼最是有名,想来邓公子是不介意添一双筷子的吧?”
“侯爷能在这儿用膳,是我们邓家的荣耀,蓬荜生辉。”
“既如此,那本侯便不客气了。”
“侯爷自便。”
因着孟九安的加入,桌子上又添了几个菜。
方予乐还没有动筷子,两样不同的吃食便已经被夹到了自己碗里。
“卿卿,这是今儿早上刚刚打上来的鱼,最是新鲜滑嫩,你趁热尝尝。”
“鱼肉虽好,但是予乐喜欢吃的是螃蟹,这蟹肉看起来也很新鲜,予乐尝尝。”
“鱼肉也是卿卿爱吃的,况且鱼肉温热,天气虽然转暖,但是还是有些寒意,萝州更是,卿卿还是多吃些鱼肉的好。”
邓莳安又从盘子里夹了一块儿鱼肉放在方予乐的碗里。
“食物相生相克,螃蟹虽然性寒,但是佐以姜丝黄酒,便可了。还是吃些自己爱吃的才好。”
说完,孟九安也又夹了一筷子蟹肉,放在方予乐碗里。
不一会儿,方予乐的碗里就被夹满了东西。
嗯,好得很啊,好得很。
都是她“爱吃”的呢。
邓莳安幼稚,方予乐可以理解。
但是方予乐没有想到的是,孟九安也变得这么幼稚!
刚刚是谁还目不斜视,看不起一点儿邓莳安的?
现在怎么又“同流合污”了起来!
而且夹这么多,她根本就吃不了好嘛。
“卿卿,愣着干什么,吃啊?”
方予乐迟迟不动筷子,二人夹了许多,停下来同时看向方予乐。
目光灼灼。
似乎她要是不吃,就像是犯了什么天条一样。
“啊,难道予乐今日是都不喜欢吃?那尝尝这个番薯糕,闻之甘甜,想来吃起来,也是甘甜的。”
孟九安的眸子,深情的都要渗出水来。
番薯两个字,被他说的特别重。
嚷方予乐一下子,就想起来了那日与他同分番薯,之后又吃螃蟹宿醉的事情来。
!!!
这饭,是吃不了了!
“莳安,我想吃街对面儿的芙蓉糕了,你去帮我买好不好。”
“好,你先坐着吃些可口的,我马上就回来。”
看着方予乐放下筷子,邓莳安知道她这是故意支开自己,想要和孟九安单独说什么。
虽然他很想知道,爷很不想离开。
但是这是卿卿的意思,他会听话。
走出门,邓莳安贴心的为二人关上门,没有停留,便走开了。
屋内,就剩下了方予乐和孟九安。
“孟侯爷,你追到萝州来,过分了吧?”
话,还是说开了的好。
自己是拿了孟九安的店面了,也是用他帮了很多忙,也确实是应了那句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短。
但是,她也不是完全没理啊!
她就是想开一家酒楼,顺便调戏调戏美男子嘛。
她有错吗?
退一万步来说,孟九安就没错吗?
孟九安看着眼前,义正言辞的称呼自己为孟侯爷,有些生气了的某人,乱七八糟的情绪,最终只化为了宠溺。
“卿卿,我回来了。”
千言万语,最终,也只化成了这一句。
……
方予乐设想过自己质问完孟九安之后他的反应。
或许会生气,又或许会质问她。
却独独没有想到,孟九安说的第一句话,会是,他回来了。
而孟九安显然和邓莳安的想法不一样。
虽然知道自己被邓莳安盯着,却一个眼神儿都没有给他,而是一直看着方予乐。
眼眸深情,面带微笑。
似乎这屋子里,根本没有邓莳安这个人,只有他们两个。
无视,赤裸裸的无视。
饶是方予乐看了,都要说一声真惨。
嗯,怎么类比呢,大概对应的关系就是孟九安,沈昭月;邓莳安,林嫣儿。
完全只有被玩弄的份儿。
这不,孟九安没说一个字儿,邓莳安就有点儿生气了。
不过!
她这次完全站在邓莳安这边儿!
“莳安,这位是孟九安,孟侯爷。刚刚从边塞打了胜仗回来。”
生怕邓莳安不知道,没听过,方予乐特意解释了个一清二楚。
邓莳安眼神中的不友善还没有散去,听完方予乐的话,忽而脸色一正。
孟九安,他知道。
纵使萝州是个小小的城镇,但是他也知道。
边塞异邦。
多年来袭扰边塞城池,百姓受苦良久。
小时候跟着父亲一起出去做生意,到了最北边,明明还有好几个城,但是父亲却会止了步,然后带着他原路返回。
父亲说,那边不安全。
尤其是对于他们这些生意人来说,更是如此。
轻则钱财货物全都被抢了去,重则,人财两空,有去无回。
这次,孟九安大获全胜的地方,便是他小时候曾经去过很多次边界,却从未踏足过的地方。
“孟侯爷,请受莳安一拜!”
说完,邓莳安便向着孟九安行了个礼。
君子,有敬畏,有敬佩。
迄今为止,他佩服的人不多,孟九安,算是一个。
只是没有想到,今日会在这个场合下,以这样的方式,见到孟九安本人。
君子,有交,有互相相惜。
邓莳安释放出来的尊敬,佩服,孟九安真真切切的,从他这一拜感受了出来。
什么都没说,然后将人扶起。
原因,他大概也知道。
只是,这并不代表,他们之间,就能惺惺相惜了,就能相安无事了。
有些事情,有些人,舍他,其谁。
哎,刚刚好凑巧,邓莳安也是这么想的。
孟九安,当得他这一拜,但是其他的,另当别论。
在被扶起来的那一刻,二人皆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了各自的势在必得。
是以,场面上表现出来的,就是二人像是许久未见的好友,互相欣赏着。
要多和谐,有多和谐。
其实,暗藏玄机。
只是,让方予乐看了,却有些迷惑。
邓莳安这臭小子是什么时候把孟九安放在心上的啊?
她怎么不知道呢?
果然啊,孩子大了,有自己的小心思和小秘密了。
气氛变化这么突然,猝不及防的。
而且现在这个气氛,怎么看,怎么感觉她像是多余的那个。
而接下来发生的,则完全证实了方予乐的感觉。
“本侯尚未用膳,途径此地,听闻这家酒楼最是有名,想来邓公子是不介意添一双筷子的吧?”
“侯爷能在这儿用膳,是我们邓家的荣耀,蓬荜生辉。”
“既如此,那本侯便不客气了。”
“侯爷自便。”
因着孟九安的加入,桌子上又添了几个菜。
方予乐还没有动筷子,两样不同的吃食便已经被夹到了自己碗里。
“卿卿,这是今儿早上刚刚打上来的鱼,最是新鲜滑嫩,你趁热尝尝。”
“鱼肉虽好,但是予乐喜欢吃的是螃蟹,这蟹肉看起来也很新鲜,予乐尝尝。”
“鱼肉也是卿卿爱吃的,况且鱼肉温热,天气虽然转暖,但是还是有些寒意,萝州更是,卿卿还是多吃些鱼肉的好。”
邓莳安又从盘子里夹了一块儿鱼肉放在方予乐的碗里。
“食物相生相克,螃蟹虽然性寒,但是佐以姜丝黄酒,便可了。还是吃些自己爱吃的才好。”
说完,孟九安也又夹了一筷子蟹肉,放在方予乐碗里。
不一会儿,方予乐的碗里就被夹满了东西。
嗯,好得很啊,好得很。
都是她“爱吃”的呢。
邓莳安幼稚,方予乐可以理解。
但是方予乐没有想到的是,孟九安也变得这么幼稚!
刚刚是谁还目不斜视,看不起一点儿邓莳安的?
现在怎么又“同流合污”了起来!
而且夹这么多,她根本就吃不了好嘛。
“卿卿,愣着干什么,吃啊?”
方予乐迟迟不动筷子,二人夹了许多,停下来同时看向方予乐。
目光灼灼。
似乎她要是不吃,就像是犯了什么天条一样。
“啊,难道予乐今日是都不喜欢吃?那尝尝这个番薯糕,闻之甘甜,想来吃起来,也是甘甜的。”
孟九安的眸子,深情的都要渗出水来。
番薯两个字,被他说的特别重。
嚷方予乐一下子,就想起来了那日与他同分番薯,之后又吃螃蟹宿醉的事情来。
!!!
这饭,是吃不了了!
“莳安,我想吃街对面儿的芙蓉糕了,你去帮我买好不好。”
“好,你先坐着吃些可口的,我马上就回来。”
看着方予乐放下筷子,邓莳安知道她这是故意支开自己,想要和孟九安单独说什么。
虽然他很想知道,爷很不想离开。
但是这是卿卿的意思,他会听话。
走出门,邓莳安贴心的为二人关上门,没有停留,便走开了。
屋内,就剩下了方予乐和孟九安。
“孟侯爷,你追到萝州来,过分了吧?”
话,还是说开了的好。
自己是拿了孟九安的店面了,也是用他帮了很多忙,也确实是应了那句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短。
但是,她也不是完全没理啊!
她就是想开一家酒楼,顺便调戏调戏美男子嘛。
她有错吗?
退一万步来说,孟九安就没错吗?
孟九安看着眼前,义正言辞的称呼自己为孟侯爷,有些生气了的某人,乱七八糟的情绪,最终只化为了宠溺。
“卿卿,我回来了。”
千言万语,最终,也只化成了这一句。
……
方予乐设想过自己质问完孟九安之后他的反应。
或许会生气,又或许会质问她。
却独独没有想到,孟九安说的第一句话,会是,他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