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卿难逃,想给所有美男一个家 第131章 新鲜的驴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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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孟侯爷和莳安这孩子是怎么认识的?”
气氛的不对劲儿,饶是迟钝如方正业,也意识到了。
这也不像是相谈甚欢的样子啊。
不知道说些什么,方正业嘴不听使唤的,就说了这么一句。
说完,忽然觉得,问这个,好像也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邓家商号,早有耳闻,今日凑巧看到邓公子与予乐在一起,是以才认识的。”
孟九安神色淡淡的说完,似乎只是寻常的一件小事儿,也真的只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认识。
至于在酒楼的剑拔弩张,孟九安是一句没提。
方予乐觉得,就冲着这,自家老爹也应该好好谢谢孟九安,不然他这一辈子的英明,可就毁在今天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上面了。
邓莳安挑了挑眉,又看了看方予乐,没吱声儿。
“啊,如此如此——”
方正业暗暗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奇怪,这天气还未到夏日,怎的他还出上汗了—呢——
迟钝的方正业不会知道,有时候尴尬的气氛,一些人无形的气场,也是会让人冷汗连连的。
邓莳安加的菜很快被端了上来,如他自己所说,多是一些萝州地方特色。
“卿卿,这个是刚刚出锅的驴肉,还热乎着,你快尝尝。”
碍着方正业在,邓莳安没有敢给方予乐直接夹,但是还是将装有驴肉的盘子往方予乐跟前儿挪了挪。
方予乐没有去过京城和萝州以外的地方,也是听人说,才知道萝州是唯一一个吃驴肉的地方。
许是地方饮食差异,许是驴本身也有些昂贵,方予乐猜想。
但是无论是什么,或卤着单吃,或卤好之后剁碎了夹在大饼里吃,都是好吃的。
孟九安在,方予乐自然是不能动筷子吃这第一口的,而且嘛——
“侯爷,要不要尝一尝?”
没有吃过的人,应该还是挺难接受的。
方予乐也不等孟九安拒绝,直接一边问,一边夹了一块放进了孟九安的碗里。
看在她这么热情的份儿上,嘻嘻,孟九安,你就尝一口吧。
方予乐的小心思,孟九安怎会不知。
就像是调皮捣蛋的小孩子,总要找个什么机会让人吃一下苦头。
之前闹也闹了,哄也哄了,气也气了,小狐狸却都还生着气。
现下,他又怎么会不如她的愿。
“自然,是要尝尝的。”
没想到孟九安会答应,方予乐一脸期待的看着孟九安将驴肉夹起来,然后慢慢放进嘴里。
然后便紧紧地盯着孟九安的表情。
之前听邓莳安提起过,南边有些地方,会吃一种样子很奇怪的虫子的肉,他第一次被强迫着吃的时候,委实是接受不了,硬着头皮吃下去心情平复了好久。
是以她才会好奇,第一次吃驴肉的孟九安,会不会像邓莳安一样,神色大变。
只是,终究是让方予乐失望了。
孟九安幼时便去了军营,也不是一去了,就是将军的。
作为无名小卒,他吃了不少的怪东西。
区区驴肉,还真的不够他看的。
方予乐眼见孟九安的神色没什么变化,不死心,又问道:“侯爷,怎么样?”
“入口喷香,肉紧实有嚼劲儿,不错。”
“是吗?”
“自然,难道予乐爱吃,不是觉得如此吗?”
“哈哈,自然是,自然是了。”
没有看到希望看到的,方予乐也是有些失望,收回了目光。
孟九安,你丫嘴硬,她佩服!
“爹,您吃。”
方予乐转头,又给自家老爹夹了一块儿。
哎,心累。
所以说,她才不喜欢和她爹一块儿吃饭。
“好。”
方正业嘴上答应着好,筷子上却实诚的很,对那块儿驴肉是夹了也不夹。
邓家这个臭小子,还说什么给他送些地方特色,他什么时候爱吃这玩意儿了!
塞牙!
简直是司马昭之心,没安好心!
h好吧,投喂她爹也失败。
“方大人,年前听闻您正在修订一本巡礼记,不知可修完了?”
“孟侯爷远在边塞,竟还关心着下官这些小事儿,下官实在是不胜惶恐——”
几人正吃着,孟九安忽然问了这么一句,让方正业先是一愣,然后就是高兴。
这巡礼记,是他闲来无事编的,一来可以梳理记录各地的风俗习惯,二来,也是个打发时间的事情。
知道的人不多。
是以,此刻从孟九安嘴里听到这件事儿,方正业先是震惊,随后就是高兴。
他就说他的感觉没错儿,孟侯爷,果然是和他志趣相投,有共同的话题!
“实不相瞒侯爷,年前编纂的也差不多了,因着公务,还差最后一点儿修订,便可成书了。”
“想不到竟如此之快。成书之后,方大人可莫要忘了给我送上一本,我也好拜读一二。”
“侯爷过誉了,拜读谈不上,到时候还请侯爷多多指教才是。”
……
这辈子,方予乐第一怕的,是她爹。
第二怕的,就是读书。
最最怕的,就是她爹和读书这件事儿放在一起。
是以,一听这二人谈论起了书,耳朵边儿,就嗡嗡的。
这个老狐狸!
还感兴趣,一看就是再唬着她爹高兴。
没看见自家爹的嘴角都要咧到太阳穴去了。
爹您也是,一提起这个什么什么巡礼记,简直比什么都要高兴。
方予乐再一看一旁的邓莳安,见他虽然也在听着,但是心思早已经不知道飞哪儿去了的样子,不禁好笑。
要不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呢。
这就是她能和邓莳安玩儿到一块儿去的原因。
一沾学习,读书,就头大!
哎,方予乐忽然间,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她该不会是她爹和娘亲捡来的吧?
方予乐皱了皱眉头。
嗯,这不是她第一次这么怀疑了。
要说嘛,都是父亲和母亲的孩子,大哥呢,继承了母亲的一身好筋骨,于练功习武上,开窍极早,二哥呢,虽傻了些,但是读书也还真是那块料子。
偏偏到了她,是文不成,武不就。
没有丝毫的优点和长处。
她也问过她娘,她是不是哪个大雪天被抱回来的,换来的,是头上大大的一个巴掌。
之后,她就再没敢问过了。
哎,伤脑筋。
气氛的不对劲儿,饶是迟钝如方正业,也意识到了。
这也不像是相谈甚欢的样子啊。
不知道说些什么,方正业嘴不听使唤的,就说了这么一句。
说完,忽然觉得,问这个,好像也哪里不太对的样子……
“邓家商号,早有耳闻,今日凑巧看到邓公子与予乐在一起,是以才认识的。”
孟九安神色淡淡的说完,似乎只是寻常的一件小事儿,也真的只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认识。
至于在酒楼的剑拔弩张,孟九安是一句没提。
方予乐觉得,就冲着这,自家老爹也应该好好谢谢孟九安,不然他这一辈子的英明,可就毁在今天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上面了。
邓莳安挑了挑眉,又看了看方予乐,没吱声儿。
“啊,如此如此——”
方正业暗暗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奇怪,这天气还未到夏日,怎的他还出上汗了—呢——
迟钝的方正业不会知道,有时候尴尬的气氛,一些人无形的气场,也是会让人冷汗连连的。
邓莳安加的菜很快被端了上来,如他自己所说,多是一些萝州地方特色。
“卿卿,这个是刚刚出锅的驴肉,还热乎着,你快尝尝。”
碍着方正业在,邓莳安没有敢给方予乐直接夹,但是还是将装有驴肉的盘子往方予乐跟前儿挪了挪。
方予乐没有去过京城和萝州以外的地方,也是听人说,才知道萝州是唯一一个吃驴肉的地方。
许是地方饮食差异,许是驴本身也有些昂贵,方予乐猜想。
但是无论是什么,或卤着单吃,或卤好之后剁碎了夹在大饼里吃,都是好吃的。
孟九安在,方予乐自然是不能动筷子吃这第一口的,而且嘛——
“侯爷,要不要尝一尝?”
没有吃过的人,应该还是挺难接受的。
方予乐也不等孟九安拒绝,直接一边问,一边夹了一块放进了孟九安的碗里。
看在她这么热情的份儿上,嘻嘻,孟九安,你就尝一口吧。
方予乐的小心思,孟九安怎会不知。
就像是调皮捣蛋的小孩子,总要找个什么机会让人吃一下苦头。
之前闹也闹了,哄也哄了,气也气了,小狐狸却都还生着气。
现下,他又怎么会不如她的愿。
“自然,是要尝尝的。”
没想到孟九安会答应,方予乐一脸期待的看着孟九安将驴肉夹起来,然后慢慢放进嘴里。
然后便紧紧地盯着孟九安的表情。
之前听邓莳安提起过,南边有些地方,会吃一种样子很奇怪的虫子的肉,他第一次被强迫着吃的时候,委实是接受不了,硬着头皮吃下去心情平复了好久。
是以她才会好奇,第一次吃驴肉的孟九安,会不会像邓莳安一样,神色大变。
只是,终究是让方予乐失望了。
孟九安幼时便去了军营,也不是一去了,就是将军的。
作为无名小卒,他吃了不少的怪东西。
区区驴肉,还真的不够他看的。
方予乐眼见孟九安的神色没什么变化,不死心,又问道:“侯爷,怎么样?”
“入口喷香,肉紧实有嚼劲儿,不错。”
“是吗?”
“自然,难道予乐爱吃,不是觉得如此吗?”
“哈哈,自然是,自然是了。”
没有看到希望看到的,方予乐也是有些失望,收回了目光。
孟九安,你丫嘴硬,她佩服!
“爹,您吃。”
方予乐转头,又给自家老爹夹了一块儿。
哎,心累。
所以说,她才不喜欢和她爹一块儿吃饭。
“好。”
方正业嘴上答应着好,筷子上却实诚的很,对那块儿驴肉是夹了也不夹。
邓家这个臭小子,还说什么给他送些地方特色,他什么时候爱吃这玩意儿了!
塞牙!
简直是司马昭之心,没安好心!
h好吧,投喂她爹也失败。
“方大人,年前听闻您正在修订一本巡礼记,不知可修完了?”
“孟侯爷远在边塞,竟还关心着下官这些小事儿,下官实在是不胜惶恐——”
几人正吃着,孟九安忽然问了这么一句,让方正业先是一愣,然后就是高兴。
这巡礼记,是他闲来无事编的,一来可以梳理记录各地的风俗习惯,二来,也是个打发时间的事情。
知道的人不多。
是以,此刻从孟九安嘴里听到这件事儿,方正业先是震惊,随后就是高兴。
他就说他的感觉没错儿,孟侯爷,果然是和他志趣相投,有共同的话题!
“实不相瞒侯爷,年前编纂的也差不多了,因着公务,还差最后一点儿修订,便可成书了。”
“想不到竟如此之快。成书之后,方大人可莫要忘了给我送上一本,我也好拜读一二。”
“侯爷过誉了,拜读谈不上,到时候还请侯爷多多指教才是。”
……
这辈子,方予乐第一怕的,是她爹。
第二怕的,就是读书。
最最怕的,就是她爹和读书这件事儿放在一起。
是以,一听这二人谈论起了书,耳朵边儿,就嗡嗡的。
这个老狐狸!
还感兴趣,一看就是再唬着她爹高兴。
没看见自家爹的嘴角都要咧到太阳穴去了。
爹您也是,一提起这个什么什么巡礼记,简直比什么都要高兴。
方予乐再一看一旁的邓莳安,见他虽然也在听着,但是心思早已经不知道飞哪儿去了的样子,不禁好笑。
要不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呢。
这就是她能和邓莳安玩儿到一块儿去的原因。
一沾学习,读书,就头大!
哎,方予乐忽然间,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她该不会是她爹和娘亲捡来的吧?
方予乐皱了皱眉头。
嗯,这不是她第一次这么怀疑了。
要说嘛,都是父亲和母亲的孩子,大哥呢,继承了母亲的一身好筋骨,于练功习武上,开窍极早,二哥呢,虽傻了些,但是读书也还真是那块料子。
偏偏到了她,是文不成,武不就。
没有丝毫的优点和长处。
她也问过她娘,她是不是哪个大雪天被抱回来的,换来的,是头上大大的一个巴掌。
之后,她就再没敢问过了。
哎,伤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