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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卿难逃,想给所有美男一个家 第134章 成亲,成亲,成亲!

    第二日。

    昨日说了要走,今日一早,不论是方予乐,还是方正业,都早早收拾了行李,只等启程。

    方予乐嘛,本来就是打算只回来几天的,也没有带多少的东西。

    现在更是,回来满打满算都不到两天,带着的行李甚至都没有怎么打开过。

    左右不过是将昨日买的东西都塞到马车里,就算收拾完毕。

    倒是方正业东西要多一些,一个马车也正好放下。

    方予乐从起来,就赖在方老夫人的屋子里,拉着自家祖母的胳膊,撒着娇,就是不愿意走。

    “祖母,我好想您也能去啊——”

    及笄,不是件小事儿。

    这一辈子,也就这么一次。

    那天,会去的人很多,可是缺了祖母,她却感觉缺了一大块儿,心里空落落的。

    “傻孩子,祖母又怎么会不想去呢?”

    方老夫人轻轻摸着方予乐的发顶,满脸慈爱。

    萝州距京城,虽然并不是很远很远,但是一路上舟车劳顿,她这身老骨头,实在是不够折腾的。

    所以,有时候时常会感叹,为什么时间会过的这么快,人,为什么又会老的这么快。

    “虽然祖母不能去,但是祖母给我们家卿卿选了一套最最最好看的衣裙,现下,已经到了京都了。及笄那日,卿卿穿着,同祖母去了是一样的。”

    “嗯。”

    方予乐也知道祖母的身体经受不住着一路的颠簸。

    方才,也只是离开滋生出来的小矫情,说出来,也就好了。

    “等到卿卿行完及笄礼,便还回来与祖母同住。”

    比起京城,萝州更像是她的家乡。

    无论在别的地方再怎么舒服,开心,但是心里总有一块地方,是给这个叫萝州的地方留着的。

    “傻孩子,虽然祖母也很希望你能回来陪着祖母,可是长大了的鸟儿,总是要学会自己飞啊。”

    “所以啊,孩子,偶尔回来看看祖母便好,余下的时间,去做你想做的事情,去你想要去的地方。”

    方老夫人是看着方予乐自小长大的,对于方予乐的性子,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她的卿卿,是一个不会安于安稳,被困在一方的闺阁女子。

    她的卿卿,可以去任何她想要去的地方。也可以想任何一个男子一样,读万卷书,走万里路。

    只要她想。

    所以啊,她怎么忍心她被困于萝州这一个小地方,就这么一辈子蹉跎呢?

    她的卿卿啊,值得最好的。

    “如果有机缘的话,祖母还希望我的卿卿,能遇到一个良人,相知相守,携手一生。”

    方予乐听着祖母一字一句,娓娓道来。

    一字一句,都记在了心里。

    “卿卿记住了,祖母。”

    这就是最疼爱她的祖母啊。

    纵然她想要她陪在身边,纵然心里有万千的不舍和担心,但是说出来的,表现出来的,却都是对她的鼓舞和支持。

    不论她走的再远,祖母都会在她身后就这么看着她,给予她无尽的力量。

    不知怎么的,一直弥漫在方予乐心头的一层雾,就这么散尽。

    让她不再烦忧。

    终有相聚,也终有离别。

    离别,也总是为了下一次的相聚。

    方予乐,方正业,跟随着孟九安,一行人,马车摇摇晃晃的,出了萝州,向着京城的反向走去。

    “小姐,似乎真的没有看见邓小少爷呢。”

    出了城门好一会儿,落红再三确认了没有看到邓莳安的身影儿,终于放下了马车的帘子,一脸失望的回了马车上。

    邓小少爷也真是的,怎么都没说来送送啊。

    明明她们回来的时候,邓小少爷都等在了城门口的。

    哎——

    虽然自家小姐的身边,不是孟侯爷,就是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人,但是在这些人里,她其实最看好的,还是邓小少爷的。

    别的暂且不说,青梅竹马哎,那是知根又知底。

    而且都这么多年了,她看的比谁都清楚,邓小少爷对她们家小姐,那是一心一意,一点二心都没有。

    又有钱,又专一,又是青梅竹马,又是两小无猜。

    哪儿还有比邓小少爷还适合她们家小姐的人啊!

    所以啊,希望越大,此刻的失望也是有点儿大的。

    邓小少爷怎么能因为孟侯爷这么一点点小小的挫折,就这么放弃呢!

    就应该勇敢的上啊!

    “以后又不是见不到了,有什么老是叹息的。”

    看着落红几乎都要把失望二字刻在脸上,方予乐也是好笑到无奈。

    没来送就没来送呗,她倒整的挺伤感的。

    又不是生离死别的,那以后还能再见到啊。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丫头对邓莳安有什么想法呢。

    “那能一样嘛小姐!”

    看着自家小姐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落红真是着急。

    “真是的,和小姐您说了,您也不懂!”

    等回京了,她得给邓小少爷写封信,好好激励激励他!

    孟侯爷这个对手,是有点儿强大了,但是越是山上有虎,就越是应该坚定上山的步伐啊!

    “行行行,不一样行了吧。”

    方予乐摇了摇头,表示不理解,但是充分尊重。

    小丫头也是长大了,也有自己的小心思了。

    难弄哦——

    队伍的最前方,清风和朗月骑在高头大马上,视野开阔,心情甚好。

    清风心情好的,就差哼出小曲儿了。

    “怎么,捡银子了。”

    实在忍不了,朗月一脸嫌弃的看了清风一眼。

    “错!是比捡银子更让我高兴的事情!”

    看着朗月终于问自己了,清风憋了许久的话,就跟不要钱一样,哗啦啦地往出倒。

    他都憋了一路了,这个闷葫芦,总算是开口了!

    “朗月啊,你不觉得,咱们这个架势特别像是迎亲队伍吗?”

    怕人听见,清风特意压低了声音,并凑到朗月跟前说道。

    他家爷啊,从边塞一路赶来,风尘仆仆,艰难险阻,为的,就是见到心尖尖儿上的人。

    在萝州,还打败了竞争对手。

    历经千难万险,终于,见到了心上的人儿。

    最最重要的是,不仅见到了,此刻,就现在!

    还带着自己心尖尖儿上的人,要一起回到京城。、

    哈哈哈!

    接下来,岂不就是成亲,拜堂,进洞房了!

    成亲,成亲,成亲!

    想想,就让人开心啊!

    有病。

    清风忽然的嘿嘿一笑,换来的,是朗月一脸的嫌弃,并暗暗地远离了几分。

    这个人,怎么看怎么猥琐,他实在是不想与之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