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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领回七个夫君,我含泪赚钱养家 第九十三章:装傻充愣

    方筱小一脸无语,伸手指着眼前之人,很是嫌弃道。

    “你瞎啊,这么大坨人躺在地上,看不到吗!”

    “额~抱歉娘子,我这不是太过担忧你,没能及时注意脚下之物。”

    “……”

    李仁易依旧趴在地上,身下则是额头冒着鲜血的李牧白。

    他并未有半分欲要起来之意,反倒是感觉软塔塔挺舒服,一时半会竟是不想起身。

    不过,我们的李诗仙,李牧白可就惨了。

    他此时并未昏迷,只不过为了躲过众人,便假装被桌子给磕晕过去而已。

    只要自己不睁眼,就没人能够奈何得了自己。

    不说要脸,这完全就是非常的不要脸。

    方筱小一眼便看穿其真实意图,还真应了那句老话,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只要我不正面回应,那就没有人能够奈何得了。

    不过,这一招在自己这里,完全行不通。

    她可是医生,什么奇葩病人没遇到过,区区一个李牧白,简直手拿把掐。

    方筱小计划一圈,便从方桌上下地,也不率先去检查倒地不起的诗仙,反而是朝数钱数到快手抽筋胖子而去。

    “王首富,你这坑蒙手段,好生高明,想来定是赚了个盆满钵满吧!”

    她来到其跟其,小声低语道。

    王首富闻言,先是用他那双黑豆大眼珠,朝四周唉声叹气人群望去,紧接着低语回应道。

    “方娘子,这话可不兴胡说,我乃一介商人,其会做那腌臜之事。”

    “再则,赌博本就有输有赢,这并不奇怪,至于赚嘛,若是方娘子不拿方才我三人赌注,应当是多少小余一些。”

    “哼,我感觉自己脑子不够好用,要不我把您这话说给大家伙听听,让大家伙帮忙我做定夺可好?

    顺带将你所弄的赌局,公之于众,让他们瞧瞧,你这王首富,是打的和主意!”

    方筱小用眼神示意那群数钱之人。

    她可是知道,这王首富方才所玩的套路。

    看似这场赌注十分公平,并没有任何猫腻可言。

    但,那是对于一群愚者而言。

    可她方筱小自是使得,面前老狐狸计划。

    明面上是开两庄,一个是赌自己输赢,另一个是赌李牧白,并且还特意给了三倍赔率。

    而若有那对于诗词有所真正研究了解者,自是明了过来,“水调歌头”那首诗词,是不可能有人再做出相似的来。

    “水调歌头”无论是上阙描景,还是下阕思情,每一字一句,对仗工整不说,还有那字字间的音韵,都非常人能想。

    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别说超越,就算相似,也是不太可能。

    正所谓打扮自己,永远都是自己。

    方筱小深谙这个道理,不然她最终还是选择了苏轼所著的诗词。

    王首富闻言面色微变,嘴角抽了抽,旋即恢复神情,小声嘀咕道。

    “方娘子,你这话说得真是见外,我们都是生意人,在商言商。”

    “哦,那王首富,您说怎么个言法?”

    “二八开如何。”

    “我这嘴真是止不住的想说话。”

    方筱小赶紧伸手,假装欲要捂住小嘴,身旁其开口胡说。

    王首富深暗其厉害,无奈叹息,接着道。

    “三七?”

    “~~”

    “四六!”

    “!”

    “方娘子,你不可能要我五五吧,如果真是这样,那我情愿你去告诉众人,我就不信他们会相信你的话。”

    “哦,那我……”

    方筱小很是听后,既然你都说了,那我定是满足。

    正当她欲要开口,将事情始末告知众人之际,王首富赶忙阻止,心虚轻言道。

    “哎,哎,凡事好商量,不至于,不至于这样!”

    “那该怎么样呢?”

    “这样吧,五五可以,但是,我和你对赌输的五百两银子,我要减少四成。”

    “两层,最多两层!”

    “三层?”

    方筱小懒得搭理,便欲要再次转身。

    王首富见状,只好银牙一咬,如同割肉一般,从怀中掏出四张百两银票,递到其手中,不满的说道。

    “方娘子真可谓是女中豪杰,巾帼不让须眉,将来定是一位出色商人!”

    拿到银票的方筱小,笑了一声,回敬道。

    “多谢夸奖,只不过对比起王首富你来,小女子还是差得十万八千里。”

    “哼!”

    听到此话的王首富,气得忍不住跺脚,神色更是难看无比。

    这还是他从商以来,第一次吃亏的。

    自是这时候,方筱小回身言道。

    “李牧白所输的那五百两,我们五五开,本娘子也不是那穷抠搜之人!”

    “!”

    王首富没来由的在心里暗道,此女子将来定是另一个自己。

    他是江南首富,而财富积累,亦不是老实做生意,勤勤恳恳就能积累。

    正所谓财富之下,尸骸遍地。

    方筱小开心的背着小声,蹦蹦跳跳来到,依旧趴地不起,李大诗仙跟前。

    此时的李大诗仙,额头上的伤口,血液正慢慢凝固结痂,若是再过一刻钟,估计已经结痂完毕。

    他此时的身边,蹲着不少脑残粉。

    这些人有女有男,应该算是男的,最起码有喉结。

    方筱小心里嘀咕道。

    她看着那几名长相普通,环肥燕瘦男子,每一个的脸颊上,都抹上一层厚厚白粉,甚至胭脂唇彩均是没有落下,竟比女人还要女人。

    “呼~看来无论哪个时代,这样难分性别之人,都是存在着的。”

    无力吐槽。

    她是个女人,但也是个三观极正种花家人。

    对于妖魔鬼怪自是从血脉之中便厌弃。

    好好男子汉不当,偏偏当妖怪,若是将来自己孩子这般,她绝对将其一巴掌扇在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正在这个时候。

    捂着脸颊,眼中带着委屈的李仁易,快步来到她跟前。

    “噗嗤!”

    “你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脸上全是抓痕,还有你这长衫,跟乞丐装一样?”

    方筱小忍不住打趣道。

    穿着破烂衣衫,面带血痕的李仁易,眼含泪痕,略带哭腔道。

    “我,我好男不跟妇人斗。”

    作为靖安王府世子,他自是有骨子天生傲气,当然也有母亲那文弱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