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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第113章 这下真要出名了

    金胜也没什么好藏私的。

    “我问你们一个问题。”

    “严勇在白亿荣夫妇还没有回来的时候,他的犯罪行为可以称之为‘入室盗窃’。”

    “那么在主人回家后,他先是伤害了怀孕的女主人,然后再携带财物逃跑的行为,属于什么犯罪行为。”

    “算不算先盗后抢呢?”

    金胜这一说法,还真的给两人难住了。

    他们还真的没法立马就给出回答。

    直到上车后,金胜才继续说道:“在《刑法》的解释中,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那么在本案中,严勇被发现之后的行为,是否已经超出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从白亿荣所做的口供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先是拉住了严勇手中携带财物的包。”

    “但是严勇没有放手,反而加重力道,又重新拉回了自己的手中。”

    “这里面有一个先决条件,包里的财物,本身就是白亿荣所有的。”

    “他先是拿回自己的财物,但是又被严勇抢了回去。”

    “另外,严勇又造成了怀孕4个多月的女主人昏迷。”

    “你们说,这样构不构成抢劫罪?”

    金胜这番说辞,直接给两人搞迷糊了。

    乍一听,确实有道理,但仔细想想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两人只能用求知的眼神看向金胜,等着他解释了。

    “其实,关于严勇所犯罪行的定性,有两个选择,主要还是看怎么去打。”

    “第一,入户盗窃、数额较大、携带凶器、并且有多次前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符合十年以上刑期的特定情形。”

    “但是在‘正当防卫’的条款解释中,一旦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严勇死亡,那么盗窃罪就会首先被排除掉。”

    “因为它不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第二,在司法实践中,小偷在入室盗窃时被主人发现,为了抗拒抓捕而与主人发生扭打,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抢劫罪。”

    “白亿荣之被认定‘防卫过当’,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他自己。”

    “要是干脆点,别玩什么控制技能,就没有这么麻烦了。”

    “就算一击必杀,那也算正当防卫。”

    “跟歹徒搏斗,失手了不是很正常吗?”

    “但是你如果控制住对方了,那就证明对方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再死掉,那就是过度使用武力,从而就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了。”

    (小伙伴们,你们学废了吗?)

    法律就是这么绕,没办法。

    张琴和王宇豪这次总算是听明白了。

    金胜之所以没有在开庭的时候提出这一观点,还是考虑到了法官对于司法实践的认知。

    非常有可能,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最理想的结果,无非就是减刑。

    但这不是金胜想要的结果,只能作为最后保一手来使用。

    不过现在的结果很好,法官接受了没有尸检,死因存疑这一点,那就可以了。

    毕竟人都不一定是因为白亿荣失手搞死的,哪里来的‘防卫过当’。

    这叫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在遇到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时,依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

    这就是平时在电视中经常会听到的,“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很快,三人就回到了律所。

    “午饭你们点个外卖吧!帮我带一份,我请客。”

    “好的”

    “谢谢金律...”

    毕竟刚打赢了官司,小客还是要请的。

    回到办公室后,金胜拿出手机看了一下。

    好多条的未读信息跟未接来电。

    开庭的时候设置的静音模式,结束后倒是忘记了调回来。

    金胜没有管微信上的消息,先回了一个电话给祝兴。

    “嘟嘟....”

    响了两声后,就接通了。

    “祝老师,不好意思啊,没注意到你的电话。”

    “嗐...没事,就是副院长让我转达一下,有空过来签个字,早点把研究生的手续给办了。”

    一听这话,金胜也有点汗颜。

    学校都已经给自己开好后门了,竟然忘记去走一趟。

    真是太不应该了。

    “那我看看,下午我有时间的话,过来一趟。”

    “行,你自己安排就行,到了打我电话,我反正都在学校。”

    “好的,谢谢祝老师。”

    “跟我就别客气了,那你继续忙吧!”

    “祝老师再见。”

    挂断电话后,金胜又给陈一铭回了一个电话过去。

    同样,只响了两声就接通了。

    “陈律,有什么指示?”

    “你回律所了吗?”

    “对,刚到办公室。”

    “彭律刚才打了个电话给我,夸你呐!”

    金胜心里有点小惊讶,不至于吧!

    就这么一个案子,还能让大老板主动打电话夸奖?

    陈一铭也没让金胜猜,直接解释道:“还是彭总在高院的那个师弟,在案子判决后专门打了个电话给他。”

    “说是他们副院长,准备把这个案例整理好了,会向最高院进行报备。”

    “甚至有可能,对于刑事案件的尸检这一块,会跟治安总部进行一个会晤。”

    “无论是否明确了死因,无论家属是否反对。”

    “都将会变成常规化,成为一个必要的程序。”

    “所以,你小子要露脸了。”

    金胜听完解释后,心里也是苦笑不已。

    这哪是露脸,这分明就是把自己竖成了一个靶子。

    以后自己接的刑事案子,有些小套路肯定没法玩了。

    难度在无形之中增大了不少。

    只是现在木已成舟,金胜只能无奈的回道:“行吧!我已经做好了被人拿放大镜照的准备。”

    “哈哈......”

    这个笑声,纯属幸灾乐祸。

    陈一铭笑了一会后,接着说道:“你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名气大了,这案源不就来了。”

    “咱们做律师的,指望的不是在业界出名吗?”

    “只有经历的案子多了,才会迅速的成长。”

    “再说了,咱们律所肯定也会全力支持你的。”

    “你的团队不是还缺一个人嘛?”

    “我会尽快给你补齐的。”

    金胜能怎么办,只能用沉默来代替回答了。

    挂掉电话后,金胜还看到了陈汉生的电话,干脆就没回。

    主要没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