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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之无名 第1章 出世

    “死亡只是生命的重新开始。”

    凌小三对着维纳斯还在不断流血的尸体低声地说道。

    他不认识此人,甚至到了刚才,他们才第一次碰面。但凌小三还是毫不犹豫地用手中锋利的匕首,从对方的左胸刺进,直没心脏,一刀致命。

    此人不遵守游戏规则,所以必须死!

    匕首是用三棱军刺改装,剑刃长十厘米,剑把长八厘米。匕首造型很简陋,但前身是标准的制式军刺,军用合金钢锻造而成。刃尖已经被凌小三打磨得锋利无比,扎进身体,如刺破絮!滚烫的鲜血沿着三道血槽欢快地流出,十几秒后维纳斯就彻底地失去生命了!

    他喜欢三棱刺,那三道深深的血槽,不仅能让目标快速失血而亡,更重要的是因为有血液顺畅地流出,避免了肌肉收缩而绷住了剑刃,方便他快速把三棱刺抽出,要嘛补刀要嘛迅速离开现场。

    凌小三是一个刚入行的杀手,初哥,菜鸟,还是被逼的。

    凌小三甚至连自己的真实名字都不知道,因为他是十八年前第十三个被遗弃在福利院门口的弃婴,所以编号是013,叫习惯后,就变成了凌小三了。

    福利院就是他童年的家,姓什么,叫什么名字对于凌小三来说都无所谓,这只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代号,跟如花、旺财这些耳熟能详的称呼没区别。既然父母已经不要他了,那么对于华夏传统的家族传承、子随父姓的传统自然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福利院只是一个名称,并没有什么福利,仅能解决温饱,保证这些可怜的孩子不被饿死而已。当然要想吃多点也不是不行,只要够凶够狠,是可以把其他小伙伴的食物抢过来吃掉的。福利院的人管不了那么多,只要不出人命或者不把人打伤住院,工作人员才懒得管哪个有饭吃哪个饿肚子,反正又不是自己的孩子!

    凌小三从懂事开始就没挨过饿,因为他足够狠。虽然不喜欢说话,但他却喜欢动手。小小年纪就知道自己的东西绝不容许别人拿走,敢来打他主意的,年龄差不多他会动拳头;比他大出一大截的,他就会利用一切可以打击对方的物品打击对方,比如饭碗,板凳,甚至牙齿。

    从小他就知道拼命,要想不被欺负,只有拼命。他用自己的不要命要对方的命,才能把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保护好。

    在五岁那年,凌小三把一个比他大四岁的胖子的一根小指头齐根咬断并吞进肚里后,从此便再没人敢来抢他的饭碗了。

    因为这件事,他被福利院的保安关在黑房里整整十五天。这个黑房除了冰冷的地板什么也没有,包括光!在这里困了睡地板,大小便随地拉。人被关在里面,除了两顿饭准时从门角落的狗洞里递进来外,完全失去了时间概念。你不会知道现在是白天还是晚上,不会知道在里面待了多少天,时间在这里无法计算也没有任何意义。

    被关在这种环境里面,只要意志不坚定,很容易疯掉。就算没疯,放出来时也会变得痴痴呆呆,最起码经过半年调整,重新对时间产生概念后,精神才能恢复过来。

    所以整个福利院的大小儿童都非常惧怕被关黑房,哪怕是一天,他们都会被吓得哇哇大叫,更别提整整十五天了。当凌小三被送进黑房的时候,所有人都几乎肯定,等放出来时,福利院又多了一名呆子了!

    可这个五岁的小子,等他被放出来时,只是闭着眼睛适应了一下有光的环境后,便平静地对开门的保安说:“十四天,还差一天。”

    保安好奇地问他在里面是如何计算日子的。

    “二十八,我才吃了二十八顿饭。”凌小三轻描淡写地回答。

    面对围观者愕然的目光,他坦然地走回自己的寝室,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然后找到没了一截小指头的小胖子跟他说,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以后的两个月时间内,可以把自己的那一份饭分一半给小胖,前提是,必须在得到自己允许的情况下才行,不然……。

    凌小三没有继续说不然后面的结果,但眼睛却盯着小胖另一只手,和那根完好的小指。吓得小胖连忙把手藏到身后,然后愉快地接受了凌小三的提议。

    那年,凌小三五岁,小胖九岁,两个小家伙身高足足差了一个头!但小胖却从此心甘情愿地当起了凌小三的小弟。

    能被扔在福利院的孩子,特别是男孩,身体多多少少有点缺陷。譬如小胖,肾不好。他白天总是要小便,晚上尿床,亲生父母嫌麻烦,又担心医治起来要花很多钱,干脆就扔掉了。

    凌小三左腿比右腿短了一点,小时候不明显,长大了才看得出来,他走路时左边肩膀会向下沉,身体晃动明显。就这个事福利院的人还夸奖过他从没见面的父母,说那两人有先见之明,凌小三还在襁褓,就知道他长大是个瘸子,果断抛弃!

    左腿短了一点,却并不妨碍凌小三拥有矫健的身姿。他灵活得像一只猴子,七岁后福利院所有能爬的高墙屋顶他都爬过上去,连保安对他也毫无办法,因为他们已经无法捉得住凌小三了。要是谁不长眼睛抓他,或者责骂处罚他,那不用过多久,这人要不就是床上被子无端上多了一滩童子尿,要不就是在晾晒的衣服,衣袖或者裤管会被剪掉一只。

    所以福利院没人敢管他,却有不少人心里在诅咒他,希望那天他就从高处坠下,把另一只脚也摔残了。

    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福利院变成了凌小三只是吃饭睡觉的地方,他不受任何规章制度约束,白天基本都会爬围墙到街面溜达,逛累了就回来,该吃吃该喝喝,逍遥自在!

    没人知道他在外面干了什么,连院长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因为院长心里十分清楚,这小子不会干好事,只是唯一希望他不要连累福利院就好。

    到了凌小三十四岁,好朋友小胖子十八岁了,已经长成了大胖。他不尿床了,但每晚要起夜几次。福利院的人都说大胖子的肾有问题,人是废了,活不久了,迟早会得尿毒症,然后在贫困潦倒中死去。

    不过大胖子的生死已经与福利院无关,因为他到了十八岁,成年了,按规定必须离开福利院独立生活。临走前,福利院的人按惯例跟他说,以后发达了多回来看看,但混得不好千万别回来,这里没有闲米养闲人。

    他们都知道,大胖这一走,恐怕再也回不来了,他这样的身体熬不到三十岁,发财就别想了。

    大胖背着仅有的几件衣服,就这么离开了福利院。紧跟在他宽阔背影后面,还有一个走路左肩明显向下沉的瘦小背影。是凌小三,他也离开了,和大胖一道走的。没有人敢阻拦,更多人心里偷偷喜欢。

    凌小三很潇洒,他连行李都没有,只穿着一套院服就走出了福利院的大门。哥来的时候是一套衣服,走的时候也是一套衣服,谁也不欠谁。

    站在二楼的院长看着两人的背影,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大胖最终没有死在福利院里,省却了他要向上写报告的麻烦;凌小三也走了,混世魔王从此离开福利院走出社会,他心里的重担终于可以放下。

    “凌小三将来必定会为祸社会,你快去把他的所有资料删掉,免得祸水东引。”院长很有先见之明地跟身旁的工作人员说道。

    就这样,凌小三所有的原始资料都被福利院清除,从此世界上再没这个人的任何痕迹。他就像从石头里蹦出来一般,没有过去,更没有将来,只有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