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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贼,娶个公主很合理吧? 第67章 本宫嫁了!

    第一份圣旨中写到:赐封李宣为魏王,封地平洲三县,实行高度自治,可称“君上”。觐见天子,可酌情不跪。即刻起携太子赴京见驾,接受册封,并加冕“王礼”。

    但特别指出的一点是,平洲的自治之权以三年为限。三年后,皇帝会亲自视察平洲,若无政绩,则收回自治权力,仅保留李宣的王爵之名。

    见此。

    赵紫薇浅笑起来。

    她很了解自己那位皇帝父亲,深知皇帝给出这个“自治期限”便是有意在缓和李宣,只不过是缓兵之计而已。

    实际上,并不会真的允许诸侯王和高度自治的权力存在。

    让李宣携太子入京接受册封,其实暗藏杀机,只要李宣敢让太子现身,待夺回太子之后,朝廷必定翻脸。

    即便李宣狡诈,没有按旨意带回太子,他离开自己的老巢,远赴京都,要收拾他也会容易得多。

    皇帝这份圣旨的意思,乃是“先礼后兵”,先允其所有,再伺机绞杀。

    至少...此时站在赵紫薇的角度来讲,是这样理解的。

    她轻哼了一声,望了站在旁边的骆、崔二人一眼,但并没有说话。

    随后,转手打开第二份圣旨时,却眉头大皱。

    只因,第二份圣旨中竟是空白的,没有写任何一个字。

    但在末尾处却签上了赵彻的大名,并盖了玉玺。

    这在古代是极为少见的事情,加盖玉玺印鉴,并签上了皇帝的名字,便等同于支票签了名,却没有写支取金额一样,可大可小。

    换句话说,赵紫薇只需要在空白处写上文字,就成了一份圣旨。

    而她想写什么,由她自己说了算,可谓是空前的自主权。

    她蓦然愣住,宛若一时间猜不透皇帝如此安排的用意。

    但没多久,就自己想通了,脸色不由一沉。

    李宣在此次事件中主要提出了两个大条件,第一便是要做魏王,高度自治,并赦免所有山贼,第二,就是要成为赵紫薇的驸马。

    首个条件,皇帝在第一份圣旨中答应了,但并未提及赐婚一事。

    那么,不出所料的话,这第二份空白的圣旨就是想给赵紫薇自己决定的意思。

    她若想李宣成为她的驸马,自己在圣旨上写好,那就是了。

    若不愿意,那圣旨就继续留空。

    传令兵最后传的那句口谕,正是皇帝提醒她要慎重抉择的意思。

    五朝盛会在即,朝廷本就有意在盛会上为赵紫薇挑选驸马,从来使的四国皇子和京中贵胄中决出。

    这时候,若传出赵紫薇被赐婚,并下嫁一介山贼...怕是影响巨大。

    但若不答应李宣,又唯恐李宣会加害太子。

    皇帝不愿抉择,就留给赵紫薇自己斟酌。

    这倒是难为了公主殿下,不由腹诽了一句:“父皇这是把难题抛给我?”

    一旁的骆春听见了,试探性地问道:“敢问公主...陛下有何决定?”

    赵紫薇想了想,倒也觉得这事不必瞒着,就把圣旨交给二人过目。

    骆春不蠢,看过后瞬间就明白了皇帝的意思,开口道:“殿下,下官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赵紫薇干脆道:“说。”

    “李宣求驸马之位,若非觊觎殿下,那便是另有所图。很可能是与山贼的藏金有关,此事可大可小!”

    骆春深沉道。

    李宣谋求驸马之位的意图,赵紫薇是清楚的,但他没有对骆、崔二人明说,以至于骆春此时有了另外的“解释”。

    赵紫薇皱眉道:“与藏金有关?何以见得?”

    骆春道:“据下官所知,当年李仕泯在京都监守自盗,洗劫前朝国库后,便带兵来了平洲。但当时他是轻装前来,并没有携带大批辎重的迹象。换言之,当年那批金银...他很可能没有带回平洲,而是藏在了京都某处。”

    “有理,但那又怎样?”

    “殿下想想看,李宣既然直言没有心仪你,那又为何要求驸马之名?下官以为...唯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借驸马之名转运财物!陛下即便册封他为魏王,无诏亦不能入京。前朝的金银都在京都附近,他没有办法抵京,便想求一个驸马的虚名,以此染指京都地界,暗中运回那些钱财!”

    骆春正襟的样子,似乎觉得自己的猜测铁定没错,接道:“否则,他有何理由多此一举?有了驸马之名,他可借着殿下你的名义入京,再把财物转运回平洲,暗度陈仓。他是平洲的魏王,日后是要管理平洲万千百姓的,手中无钱如何办事?”

    赵紫薇闻言,眉目一蹙,未曾表态,便在心中暗道一句:这老家伙可真能猜测,李宣要驸马之名,是想染指京都不假。但据他所说,那也只是为了查清当年虎威军的真相而已,他竟想到了与前朝金银有关?

    那无可厚非的是...这家伙说得也是有几分道理的。骆春不知内情,有所误会可以理解。但若李宣没有完全说实话,他一面想查清当年真相,一面又想运回金银,在平洲逍遥快活呢?

    那本宫在此之间,岂非单纯成了他的工具,一点好处都没捞到?

    不行!

    不能轻易如那狗贼所愿!

    如是想到。

    赵紫薇也试探性地问了一句:“那不知崔卿有何建议?”

    骆春立马回道:“下官以为,先给他驸马之位,而后由柳小姐和叶世子暗中监视其一举一动,暗中探查藏金地点。待此贼露出野心,伺机偷运金银时,咱们再占为己有!届时,他放归太子,手里没了人质,又失去金银,穷途末路,便等同鱼肉!”

    赵紫薇眼前一亮,但随后又突然黯淡下来,道:“话虽如此,但要本宫拿一身清名,去钓一介山贼,父皇怕是不会高兴...”

    骆春却道:“这事儿好办。第二份圣旨,我们只给李宣一人看即可。他若问起,便说招驸马事大,需得回京才能公布。但到了京都,岂还有他说话的份儿?”

    赵紫薇沉默,想想也是,只要不公布这第二份圣旨,也就不算毁了她的声名。

    于是,没有犹豫多久,便决定道:“好!那本宫就嫁了,先给他开心两天!”

    说完,立马提笔写下了赐婚圣旨。

    只是,不用多久她便会意识到,自己被骆春的馊主意给害惨了...

    写完后,也不做停留,喊话道:“来人啊,摆驾传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