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糙汉老公心尖宠 第二百章 一路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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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待所距离火车站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
步行大约二十多分钟。
夏红旗跟踪而来,她站在县招待所斜对面马路上,看着沈鸿煊林慧茹他们四个人进入了招待所后,她快速穿过马路,走到县招待所门口。
本想直接跟进去的,却没想到,刚走到门口,就被工作人员给拦住了。
“介绍信……”
一名男工作人员,伸手就问她要介绍信。
夏红旗微微一怔,“那个,我没有介绍信,我想开一间房,住一晚上,喔,我可以多给钱的。”
被工作人员阻拦,夏红旗才突然想到这个年代想住招待所是必须要有公家介绍信的。
听说多给钱,工作人员笑了。
他没好气地说道:“你以为你谁啊?多给钱就能随便住县招待所?没有介绍信住不了,出去出去!”
工作人员态度相当不好,如果不是看在是一位漂亮小姑娘的份上,他就直接挥手撵人了。
夏红旗有些着急了。
她扭头看了一眼,已经上了楼,消失的几个背影,她连忙从兜里掏出一把钞票,反手就塞到那工作人员手里。
“哥,大哥,谢谢你,就帮我一次吧。”
“刚才进去的几位是我亲戚,稍后,我回去补开介绍信可以吗?”
“我现在先不住招待所了,您就先让我进去,先和他们说句话可以吗,我马上就出来,我保证!”
工作人员低头看着手里的钞票,眼里有了动容。
没想到这小姑娘不光漂亮,居然这么大方,居然一次给了自己好几块钱。
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看着手里一大沓钞票,工作人员飞快地把钱揣进自己兜了。
“那你快点,说完了话,马上就出来!”
“好好好,我保证!”
夏红旗生怕他反悔,拔腿就跑。
随着“咚咚咚”一阵脚步声,她很快就跑到了二楼。
看着幽深的走廊里没有几人身影,她真想赶紧折回来再去打听一下两人居住在哪个房间。
可是想想,还是算了,自己找吧。
反正一共才三层楼,她小心一点就是了,与其过去再问引起怀疑,她还是自己找比较妥当。
这个年代能住到县招待所的是非富即贵,一个晚上的住宿费就需要五块钱,在这个年代,是相当贵了。
而且还需要介绍信,普通老百姓还真就住不起。
所以相对于后世的繁华来说,现在的县招待看上去有些冷清。
二楼的走廊,打扫得干净整齐,很是漂亮。
在走廊里行走,也没见到几个人。
离开了工作人员的视线,夏红旗就不紧不慢地从西往东走,每经过一房门前,她就停下脚步,听着里面的动静。
那边是四个人,很久没见面了,肯定有很多话要说,再加上林慧茹精神不太好,说话声音肯定大。
所以只要里面有人,一定能听到说话声。
就这么一个门口挨着一个门口一路走过去,二楼并没有发现他们四个人的影子,于是,夏红旗就直接上了三楼。
刚刚走到302房门前的时候,突然听到有声音从里面传来。
“宝贝,我的宝贝晓晓,快让妈妈抱抱,妈妈好想你呀。”
“快让妈妈看看,哎呀,我的宝贝你都长这么大了呀。”
一个女人熟悉的声音从302房间里传了出来,夏红旗停下了脚步。
然后就听到了沈鸿煊的声音,“慧茹,你别着急,你先坐下休息一会儿。”
“让孩子也休息会儿吧,你不要总拽着她。”再把伤腿拽断喽!
刚一进入招待所,男人放下行李,就去照顾身边的女人。
县招待所的环境很好。
房间里亮堂堂的,暗红色的地板华丽贵气,亮堂得能映出人影。
四周的墙壁雪白一片,下面用青色油漆漆了一米多高,也是亮得发光。
平顶的天花板白得耀眼,衬着四周一片雪白的墙壁,很是漂亮。
房间里,一张宽大双人床上铺着全新的铺盖,床单是崭新的花被单,被子也是这个年代比较流行的崭新的三层新。
三层新顾名思义就是从里到外都是全新的,被面用的是上好的丝绸,绸缎光滑细腻,带着金丝线儿。
那金丝线儿在光照下闪着光芒,看着华贵十足。
被底是用雪白的纯棉面料,亲肤又舒适。
被子中间用的是全新的棉花,蓬松又柔软。
再往外看,紧靠着窗户下,摆放的两张纯牛皮的褐色大皮椅,弹簧的,加上海绵,看着柔软又舒适。
这样优雅华贵又美好的环境,对于沈鸿煊和林慧茹来说,好像并没有什么。
但是,林承嗣第一次走进县招待所,一时间看得有些眼花缭乱。
他的视线,从那闪着华光金丝线儿的龙凤呈祥绸缎被面上移开,看向两张昂贵的大皮椅。
一番忙碌,他有些累了,他踌躇着走到一张大皮椅旁边,想坐却又不敢坐。
毕竟,第一次进入这么华贵的地方,他想给对方留个好印象。
他的内心一直对华贵的生活充满向往,如今见了沈鸿煊与林慧茹如此富贵,他有些激动 。
瞧着那沈鸿煊气质卓越,贵气逼人,一时间让他不敢靠近。
又见林慧茹虽然精神像是不太好,但她那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也是让他这个落魄的小地主不敢轻易靠近。
果然,人与人是不能比的。
在没有见到沈鸿煊和林慧茹之前,作为林家屯落魄的小地主,在林承嗣的心里,他一直是孤傲的。
他一直认为,他出身高贵,至少比像夏红旗那样的穷人高贵得多。
甚至,很多的时候,他内心里一点也瞧不起像夏红旗那样的穷苦人家。
他喜欢夏红旗,只因她太美。
他骨子里,和他娘吴桂兰一样,都有着强烈的阶级之分,他一直以为,他在林家屯就是高人一等。
可是,在走出林家屯到了这里之后,林承嗣瞬间觉得自己低贱如蝼蚁。
对于沈鸿煊和林慧茹,现在的他,简直是仰望,那是高高在上的存在,高得让人高攀不起。
想着,临来之前,娘的交代,他变得更是惶惶然,惴惴不安。
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人嫌弃轻视。
一时间,就连一直让他瞧不起的破鞋沈玉莲,也似乎变得让他有些高攀不起了。
原来,破鞋挂在高枝上,也需要仰头去望的!
步行大约二十多分钟。
夏红旗跟踪而来,她站在县招待所斜对面马路上,看着沈鸿煊林慧茹他们四个人进入了招待所后,她快速穿过马路,走到县招待所门口。
本想直接跟进去的,却没想到,刚走到门口,就被工作人员给拦住了。
“介绍信……”
一名男工作人员,伸手就问她要介绍信。
夏红旗微微一怔,“那个,我没有介绍信,我想开一间房,住一晚上,喔,我可以多给钱的。”
被工作人员阻拦,夏红旗才突然想到这个年代想住招待所是必须要有公家介绍信的。
听说多给钱,工作人员笑了。
他没好气地说道:“你以为你谁啊?多给钱就能随便住县招待所?没有介绍信住不了,出去出去!”
工作人员态度相当不好,如果不是看在是一位漂亮小姑娘的份上,他就直接挥手撵人了。
夏红旗有些着急了。
她扭头看了一眼,已经上了楼,消失的几个背影,她连忙从兜里掏出一把钞票,反手就塞到那工作人员手里。
“哥,大哥,谢谢你,就帮我一次吧。”
“刚才进去的几位是我亲戚,稍后,我回去补开介绍信可以吗?”
“我现在先不住招待所了,您就先让我进去,先和他们说句话可以吗,我马上就出来,我保证!”
工作人员低头看着手里的钞票,眼里有了动容。
没想到这小姑娘不光漂亮,居然这么大方,居然一次给了自己好几块钱。
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看着手里一大沓钞票,工作人员飞快地把钱揣进自己兜了。
“那你快点,说完了话,马上就出来!”
“好好好,我保证!”
夏红旗生怕他反悔,拔腿就跑。
随着“咚咚咚”一阵脚步声,她很快就跑到了二楼。
看着幽深的走廊里没有几人身影,她真想赶紧折回来再去打听一下两人居住在哪个房间。
可是想想,还是算了,自己找吧。
反正一共才三层楼,她小心一点就是了,与其过去再问引起怀疑,她还是自己找比较妥当。
这个年代能住到县招待所的是非富即贵,一个晚上的住宿费就需要五块钱,在这个年代,是相当贵了。
而且还需要介绍信,普通老百姓还真就住不起。
所以相对于后世的繁华来说,现在的县招待看上去有些冷清。
二楼的走廊,打扫得干净整齐,很是漂亮。
在走廊里行走,也没见到几个人。
离开了工作人员的视线,夏红旗就不紧不慢地从西往东走,每经过一房门前,她就停下脚步,听着里面的动静。
那边是四个人,很久没见面了,肯定有很多话要说,再加上林慧茹精神不太好,说话声音肯定大。
所以只要里面有人,一定能听到说话声。
就这么一个门口挨着一个门口一路走过去,二楼并没有发现他们四个人的影子,于是,夏红旗就直接上了三楼。
刚刚走到302房门前的时候,突然听到有声音从里面传来。
“宝贝,我的宝贝晓晓,快让妈妈抱抱,妈妈好想你呀。”
“快让妈妈看看,哎呀,我的宝贝你都长这么大了呀。”
一个女人熟悉的声音从302房间里传了出来,夏红旗停下了脚步。
然后就听到了沈鸿煊的声音,“慧茹,你别着急,你先坐下休息一会儿。”
“让孩子也休息会儿吧,你不要总拽着她。”再把伤腿拽断喽!
刚一进入招待所,男人放下行李,就去照顾身边的女人。
县招待所的环境很好。
房间里亮堂堂的,暗红色的地板华丽贵气,亮堂得能映出人影。
四周的墙壁雪白一片,下面用青色油漆漆了一米多高,也是亮得发光。
平顶的天花板白得耀眼,衬着四周一片雪白的墙壁,很是漂亮。
房间里,一张宽大双人床上铺着全新的铺盖,床单是崭新的花被单,被子也是这个年代比较流行的崭新的三层新。
三层新顾名思义就是从里到外都是全新的,被面用的是上好的丝绸,绸缎光滑细腻,带着金丝线儿。
那金丝线儿在光照下闪着光芒,看着华贵十足。
被底是用雪白的纯棉面料,亲肤又舒适。
被子中间用的是全新的棉花,蓬松又柔软。
再往外看,紧靠着窗户下,摆放的两张纯牛皮的褐色大皮椅,弹簧的,加上海绵,看着柔软又舒适。
这样优雅华贵又美好的环境,对于沈鸿煊和林慧茹来说,好像并没有什么。
但是,林承嗣第一次走进县招待所,一时间看得有些眼花缭乱。
他的视线,从那闪着华光金丝线儿的龙凤呈祥绸缎被面上移开,看向两张昂贵的大皮椅。
一番忙碌,他有些累了,他踌躇着走到一张大皮椅旁边,想坐却又不敢坐。
毕竟,第一次进入这么华贵的地方,他想给对方留个好印象。
他的内心一直对华贵的生活充满向往,如今见了沈鸿煊与林慧茹如此富贵,他有些激动 。
瞧着那沈鸿煊气质卓越,贵气逼人,一时间让他不敢靠近。
又见林慧茹虽然精神像是不太好,但她那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也是让他这个落魄的小地主不敢轻易靠近。
果然,人与人是不能比的。
在没有见到沈鸿煊和林慧茹之前,作为林家屯落魄的小地主,在林承嗣的心里,他一直是孤傲的。
他一直认为,他出身高贵,至少比像夏红旗那样的穷人高贵得多。
甚至,很多的时候,他内心里一点也瞧不起像夏红旗那样的穷苦人家。
他喜欢夏红旗,只因她太美。
他骨子里,和他娘吴桂兰一样,都有着强烈的阶级之分,他一直以为,他在林家屯就是高人一等。
可是,在走出林家屯到了这里之后,林承嗣瞬间觉得自己低贱如蝼蚁。
对于沈鸿煊和林慧茹,现在的他,简直是仰望,那是高高在上的存在,高得让人高攀不起。
想着,临来之前,娘的交代,他变得更是惶惶然,惴惴不安。
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被人嫌弃轻视。
一时间,就连一直让他瞧不起的破鞋沈玉莲,也似乎变得让他有些高攀不起了。
原来,破鞋挂在高枝上,也需要仰头去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