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的假面人生 第一百八十三章 秋意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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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会想,如果小狼没有在那个时间,突然提到了我的妈妈的话,我也许真的会说出心中所愿。
因为若真按小狼设想的来,恐怕我就会让两个人都失望。
正心绪烦乱之时,狼妈开口道:“我叫他妈来干什么?”
小狼回道:“当然是把话都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说我想谈恋爱了吗?
她怎么可能会同意!
我想娶你,是我的事情。
虽然,我也想获得家里的祝福与支持。
但现在的我,做不到。
因为,我学习不好。
妈妈挂在嘴边的话,一直就是:“只要你学习好,怎么的都行!”
但她所要求的那个,“好”的程度,估计我这辈子是别想达到了。
我只能默然不语。
且不说我的妈妈,此时不在鹤岗。
就算她在,我觉得她来了也只会是“棒打鸳鸯!”
我突然很恨自己的无能。
如果此时的我,真有一个亿的话,那该有多好啊!
狼妈冷笑一声,反问道:“我和他妈有什么好说的?”
第一次与狼妈接触,我便觉得这是一个很场面的女人。
属于那种有很高的素质,但又不影响其泼辣的大女人。
从她对此事的反应,以及对我的态度上来讲,也算是我比较喜欢的那种类型。
可惜,我却是用这种,有些不堪的方式,与她相识。
这让我非常难过。
当时的我,已然明白了小狼的心思。她就是想把事情挑明,想获得双方父母的同意,想光明正大的与我在一起。
如果,不是受制于未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或者是北方的风俗,她甚至立刻就会嫁给我。
可就算当时的我不懂,亦是忽然觉得,肩膀上突然就有了责任。
结婚?
我拿什么结婚?
没有赚钱的能力,我拿什么养家?
那一刻,我又想好好学习了。
那是我唯一的出路。
也是我唯一可以娶她的途径。
但现在,站在她们娘俩身边的我,什么也不是。
我想说很多话,却又没有说话的资格。
只能尴尬地站在那里,却又无地自容。
空气又沉默了好半晌,狼妈才又冷冷地说道:“你还站在那里干嘛?”
虽然我和小狼都在站着。
但我知道,狼妈的这句话,是对我说的。
我顿了顿,如实回道:“我怕你会再打她。”
狼妈抬起头,第一次正视我,语气隐忍道:“你走吧,我不打她了。”
我当然不想走。
虽然这不是我的家。
但这里有我爱的人。
可是,我却没有待下去的理由。
因为,我和我的爱人,都不是这个家里的主人。
“那我走了,阿姨再见!”
狼妈歪过头,不再理我。
我又看了一眼小狼。
她也在看着我。
四目相对间,有遗憾,有不舍。
有情侣分别时该有的一切。
却唯独没有后悔。
那一刻,我很怕。
怕这会是最后一次看见她。
怕我会永永远远地失去她。
这几日来,我太幸福了。
幸福到有些不真实。
我这样一个“破碎”的人,怎么配拥有如此幸福的事情?
“走”,才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吧!
离开这里。
离开幸福。
我转过身去,没敢留下任何道别的话语。
我不敢说再见。怕说了再见,就会再也不见。
我更不敢说拜拜。不止是因为“拜拜”,总仿佛意味着后会无期。还因为在当时的情景下,如此道别,略显“轻佻”。
下楼的时候,我的脚步很轻,也很慢。
原来明明是一个活着人,真的会变成所谓的“行尸走肉”。
出了单元门后,我没有马上离开。
而是坐在了,她家楼下的长廊扶手上。那里有一个特定的位置,一抬头,刚好可以看见小狼闺房的窗户。
我曾多次与小狼路过这条长廊,却从未有过片刻停留。
与她在一起时,它只是那千百个“被经过”的地方之一。
剩下我一个人后,那里才为成了我用来想她的专属坐席。
在我拥有她时,我从未觉得那个地方有什么稀奇。
当我失去她后,直到我离开鹤岗前的那几年里,却坐在那个地方,耗尽了大部分的时光。
直到现在,我还会偶尔做梦,回到那里,坐在那个位置,抬起头,看着那扇窗户。
等待着,窗帘后面,那偶尔闪过的熟悉身影。
那一天,我便直等到了那个身影的出现,才拖着僵直的身体,木然的离开了那里。
东北没有秋天,气温说降就降。并不给人留有任何准备的余地。
明明前一晚,赤膊上阵,彻夜行走在大街上的我,还会热血沸腾。
而这一晚,我虽穿着两层衣服,却仿佛如坠冰窟,冻到血液凝固。
回家后,我并没有睡。
熬到了天刚蒙蒙亮,我便冲也似地去到了新鹤小区的大门口。守在了小狼上学时,必经的路上。
清晨的风,远比夜晚的刺骨。
我等来的,却是两人的身影。
一个是小狼。
另一个,是她的妈妈。
心灰意冷中,我再次跑回了无人的家里。
定好闹钟,倒头便睡。
赶在中午放学前,我又来到了一中的门口。
两次遇见,那个身影已然变得熟悉。
虽然,她换上了另外一套,比早上略薄一些的衣服。
小狼的妈妈,比我更早的出现在了那里。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我的出现。
我只确定,她绝不希望,我再次出现在她女儿的身旁。
或者说,她并不希望我和小狼,会再次拥有时间独处。
其实,我明明只要正常去上学,就可以如愿见到小狼。
只是我选择了逃避。
我怕事情会被闹大。
我怕学校知道了,会影响到小狼的名声。
毕竟,这个被她的妈妈,从床底下翻出来一个男人的故事,无论在哪个年代,都不会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当那个身影,变得熟悉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生活没了任何意义。
失魂落魄的我,漫无目的地游走在大街上,不知道还能够去往哪里。
那是我第一次体验到,哪里都不想去,又随便去哪里都可以的感觉。
我好想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
但是,我没有。
因为若真按小狼设想的来,恐怕我就会让两个人都失望。
正心绪烦乱之时,狼妈开口道:“我叫他妈来干什么?”
小狼回道:“当然是把话都说清楚!”
说清楚什么?说我想谈恋爱了吗?
她怎么可能会同意!
我想娶你,是我的事情。
虽然,我也想获得家里的祝福与支持。
但现在的我,做不到。
因为,我学习不好。
妈妈挂在嘴边的话,一直就是:“只要你学习好,怎么的都行!”
但她所要求的那个,“好”的程度,估计我这辈子是别想达到了。
我只能默然不语。
且不说我的妈妈,此时不在鹤岗。
就算她在,我觉得她来了也只会是“棒打鸳鸯!”
我突然很恨自己的无能。
如果此时的我,真有一个亿的话,那该有多好啊!
狼妈冷笑一声,反问道:“我和他妈有什么好说的?”
第一次与狼妈接触,我便觉得这是一个很场面的女人。
属于那种有很高的素质,但又不影响其泼辣的大女人。
从她对此事的反应,以及对我的态度上来讲,也算是我比较喜欢的那种类型。
可惜,我却是用这种,有些不堪的方式,与她相识。
这让我非常难过。
当时的我,已然明白了小狼的心思。她就是想把事情挑明,想获得双方父母的同意,想光明正大的与我在一起。
如果,不是受制于未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或者是北方的风俗,她甚至立刻就会嫁给我。
可就算当时的我不懂,亦是忽然觉得,肩膀上突然就有了责任。
结婚?
我拿什么结婚?
没有赚钱的能力,我拿什么养家?
那一刻,我又想好好学习了。
那是我唯一的出路。
也是我唯一可以娶她的途径。
但现在,站在她们娘俩身边的我,什么也不是。
我想说很多话,却又没有说话的资格。
只能尴尬地站在那里,却又无地自容。
空气又沉默了好半晌,狼妈才又冷冷地说道:“你还站在那里干嘛?”
虽然我和小狼都在站着。
但我知道,狼妈的这句话,是对我说的。
我顿了顿,如实回道:“我怕你会再打她。”
狼妈抬起头,第一次正视我,语气隐忍道:“你走吧,我不打她了。”
我当然不想走。
虽然这不是我的家。
但这里有我爱的人。
可是,我却没有待下去的理由。
因为,我和我的爱人,都不是这个家里的主人。
“那我走了,阿姨再见!”
狼妈歪过头,不再理我。
我又看了一眼小狼。
她也在看着我。
四目相对间,有遗憾,有不舍。
有情侣分别时该有的一切。
却唯独没有后悔。
那一刻,我很怕。
怕这会是最后一次看见她。
怕我会永永远远地失去她。
这几日来,我太幸福了。
幸福到有些不真实。
我这样一个“破碎”的人,怎么配拥有如此幸福的事情?
“走”,才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吧!
离开这里。
离开幸福。
我转过身去,没敢留下任何道别的话语。
我不敢说再见。怕说了再见,就会再也不见。
我更不敢说拜拜。不止是因为“拜拜”,总仿佛意味着后会无期。还因为在当时的情景下,如此道别,略显“轻佻”。
下楼的时候,我的脚步很轻,也很慢。
原来明明是一个活着人,真的会变成所谓的“行尸走肉”。
出了单元门后,我没有马上离开。
而是坐在了,她家楼下的长廊扶手上。那里有一个特定的位置,一抬头,刚好可以看见小狼闺房的窗户。
我曾多次与小狼路过这条长廊,却从未有过片刻停留。
与她在一起时,它只是那千百个“被经过”的地方之一。
剩下我一个人后,那里才为成了我用来想她的专属坐席。
在我拥有她时,我从未觉得那个地方有什么稀奇。
当我失去她后,直到我离开鹤岗前的那几年里,却坐在那个地方,耗尽了大部分的时光。
直到现在,我还会偶尔做梦,回到那里,坐在那个位置,抬起头,看着那扇窗户。
等待着,窗帘后面,那偶尔闪过的熟悉身影。
那一天,我便直等到了那个身影的出现,才拖着僵直的身体,木然的离开了那里。
东北没有秋天,气温说降就降。并不给人留有任何准备的余地。
明明前一晚,赤膊上阵,彻夜行走在大街上的我,还会热血沸腾。
而这一晚,我虽穿着两层衣服,却仿佛如坠冰窟,冻到血液凝固。
回家后,我并没有睡。
熬到了天刚蒙蒙亮,我便冲也似地去到了新鹤小区的大门口。守在了小狼上学时,必经的路上。
清晨的风,远比夜晚的刺骨。
我等来的,却是两人的身影。
一个是小狼。
另一个,是她的妈妈。
心灰意冷中,我再次跑回了无人的家里。
定好闹钟,倒头便睡。
赶在中午放学前,我又来到了一中的门口。
两次遇见,那个身影已然变得熟悉。
虽然,她换上了另外一套,比早上略薄一些的衣服。
小狼的妈妈,比我更早的出现在了那里。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我的出现。
我只确定,她绝不希望,我再次出现在她女儿的身旁。
或者说,她并不希望我和小狼,会再次拥有时间独处。
其实,我明明只要正常去上学,就可以如愿见到小狼。
只是我选择了逃避。
我怕事情会被闹大。
我怕学校知道了,会影响到小狼的名声。
毕竟,这个被她的妈妈,从床底下翻出来一个男人的故事,无论在哪个年代,都不会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当那个身影,变得熟悉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生活没了任何意义。
失魂落魄的我,漫无目的地游走在大街上,不知道还能够去往哪里。
那是我第一次体验到,哪里都不想去,又随便去哪里都可以的感觉。
我好想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
但是,我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