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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婚 第11章 偷点小懒

    陆淮年起身朝她走来。

    离近了。

    他瞥见她鞋面上的水渍,陆淮年伸手拂了一下她鬓角的发丝:“外面下雨了?”

    “来的时候下了,现在停了。”

    “没打伞吗?”

    “今天练琴练久了,送韩老师出门已经快十二点。”时柒望着他,留意着男人脸上的神态,见他没有抵触和排斥感,才温顺乖巧地轻抱住他的手臂:“我怕来公司晚了你等太久,那会儿也是小雨,所以就跑着出了院子,没打伞。”

    “下次不用这么急。”

    “嗯嗯。”

    时柒点头应着。

    ……

    用餐期间室内安静。

    时柒将鱼肉剔好刺再放进陆淮年的碗里,见他放了筷子,她便停了给他夹菜的动作。办公室门被人敲响,白特助提着一个礼袋走了进来,放到时柒的手边:“太太,这是先生让我去给您买的小礼物。”

    时柒微怔。

    偏头看了眼身旁的男人,随后定睛瞧桌上的几个礼盒。

    她伸手拆了大盒子,里头躺着一只hermes春季新款的高定橙色包包,小礼盒里则是一对镶嵌着钻石的月亮耳环。

    时柒眼睛亮了,万分惊喜:“谢谢老公,好漂亮,我好喜欢!”

    她眉眼弯如月牙。

    雀跃的模样仿佛身后长出了一条无形的小尾巴,正一摇一摇的,很是可爱。她真的很容易满足,送她一点礼物就能开心成这样。陆淮年凝着她瓷白的小脸数秒钟,像是被她的笑意感染,男人眉宇间也浮现了点点悦色。

    两人之间隔得不远。

    七八公分距离。

    陆淮年伸手摸了摸她散落在后腰之际的长发,问:“午后上游泳课?”

    “我把今天的课程延后了,等会儿离开公司要去曼曼那一趟。”时柒解释,“她刚来燕城水土不服,夜里降温就感冒发烧了,我去看看她。”

    陆淮年吩咐:“五点半之前回蓉园。”

    时柒乖顺点头:“好的。”

    -

    离开盛唐大厦是中午一点半。

    又下起了雨。

    司机送时柒前往润和小区,她搭乘电梯上了21楼。开了密码锁进门,就看见沈曼躺在沙发上,额头上贴着一块白色的降温冰贴,犹如一条死了好几天的咸鱼。

    时柒换了拖鞋。

    提着新鲜的瓜果蔬菜进了开放式厨房,不知过了多久,当浓郁的汤羹香味飘过来,沈曼仿佛被什么勾住了颈子,爬起身闻着香味荡了过去,她趴在吧台上,瞪着一双病弱的眼睛注视着里头正在熬汤的人。

    时柒系着围裙。

    一只手拿着圆形的汤勺,另一只手则端着碗盘。动作熟练地加入配菜和调料,将燃气灶的火关小,舀了一小勺低头尝了尝味道,随后出锅。

    沈曼连忙上前接过她手里盛着汤的碗,又积极帮忙拿了筷子,两人先后去到餐厅,隔着一张小餐桌相对坐着。

    见好友大口干饭,时柒笑道:“你这是感冒病了,还是饿病了?”

    饭菜太香了。

    沈曼没有嘴来回话。

    一滴不落地喝完碗里的汤,沈曼才得空说:“又病又饿,感冒了没力气做饭,就点了外卖,外卖难吃吐了,加剧了感冒。十七,你的厨艺跟以前一样,不,比以前更好了。”

    她们俩是同村的。

    一起上的小学,一起去县里念的高中,从还不怎么会说话就认识了。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她和十七就是这类小孩儿。能下地走的时候就帮家里人摘菜干活了,虽然说做不出满汉全席,但家常菜还是很容易的。

    沈曼感叹:“陆总好幸福,天天能吃到你做的菜。”

    时柒又给她盛了一碗汤,说:“他不太爱吃中餐,我下厨的次数也少。”

    “啊?”

    “他是在伦敦长大的,七年前才来的燕城,饮食习惯偏西方。家里有专业的中西餐厨师,我基本上不进厨房。”

    “陆总没口福。”沈曼嘟囔着,继续埋头吃饭。

    时柒没说话。

    人在工作的时候总是会偷点小懒,时柒也不例外。所以在和陆淮年结婚之初,她下了几次厨,故意笨手笨脚,果然令陆大总裁不悦,呈上来的菜品也是负分,他便吩咐她少动手。

    “你在电话里跟我说找到工作了,后天去报到?”时柒问。

    “是啊。”

    “哪家公司?正规吗?”

    “一家科技公司,是做游戏研发的。规模蛮大的,公司大厦在燕城市中心呢,两条街外就是陆总的盛唐集团。”

    地理位置这么好,看来是燕城排得上名号的公司了。

    沈曼又说:“我投了简历也去了面试,可能是我走运,刚好遇上他们公司扩招,跟我一起面试的几个人全部都被录用了。”

    “福利待遇也很不错,九点钟上班,五点半下班,中午休息两小时,上五天休两天,给我的月工资是7000加绩效,有五险一金。”

    沈曼是应届生。

    学历是普通一本。

    这个待遇已经相当不错了。

    时柒给她夹菜,鼓励道:“把身体养好,认真地工作,争取实习转正明年升职加薪。”

    “肯定的!等我升职成了秘书长,年入二十万的时候我就养你。”

    “嗯,给我买大钻石。”

    “必须的,买十个!”

    时柒被她逗笑了。

    她笑起来非常好看,跟沈曼记忆里一模一样。少时春忙,她们帮着家里人去田里种油菜,少女戴着笠帽,站在田埂上,落日余晖映沾染了衣角,她比晚霞还吸引人。结婚这两年,十七都不太像十七了,尤其是前几日沈曼刚来燕城,在咖啡馆见到她的时候,她明明也笑着,笑容却像别人。

    -

    时柒四点半离开。

    司机接她回了蓉园别墅,赶在陆淮年规定的五点半之前进了院子大门。她上了楼,进入主卧衣帽间,将手里提着的两个礼品袋打开。

    把那只橙色的hermes包包放进柜中。

    这个柜子全都是包。

    差不多的颜色,差不多的款式。

    她又拿出小礼盒内的镶钻款月亮耳环,拉开首饰抽屉,看着里头清一色的月亮耳钉,她将手里这对相似的放了进去。

    起身之际,余光瞥到了柜台上的笔记本。这个本子还是她大学期间得奖学金的时候,学校发放的。时柒拿了起来,翻开第一页,纸张上是她亲笔写的记录。

    陆淮年白月光的喜好:

    1、头发是黑的直的长的,长度不过腰线

    2、戴月亮耳饰

    3、喷木兰香水

    4、穿白色、米色等浅色的衣服

    5、喜欢法国梧桐树

    6、很会弹奏Lyphard melody钢琴曲

    ……

    记录的要点很多。

    最后一点是用红色的记号笔写的,是时柒用来提醒自己的:“要记牢,每一点都得做到位,不然他会生气,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