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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综,我是风流差佬 第54章 收获

    “苗头,快来!”

    屋内传来brandon的喊声。

    苗中信走过去,就看到李健的手里拎着一个透明塑料袋,透明塑料袋里装着白色的面粉。

    李健晃了晃面粉,然后丢给了苗中信。

    苗中信手忙脚乱的接过去,“这是?”

    “告诉你的手下,软的不用找了,这里的面粉足够你升一级了。”

    李健用手指着窗户上的通风管道。

    此刻。

    通风管道的栅栏已经被卸下,里面堆满了一袋袋白色的面粉。

    brandon喃喃道:“发达了,咱们这次发达了!”

    何文展看着那一袋袋白色的面粉,估摸着最少有几十斤。

    何文展艰难的咽了口口水。

    转头看向李健。

    这一刻。

    李健在他的眼里仿佛蒙上了一层光晕。

    圣诞节?

    平安夜?

    何文展很想喊上自己的全组成员过来看上帝。

    李健拍了拍苗中信的肩膀:“通知缉毒组,过来洗地啦。”

    说完,李健转身招呼何文展往外走。

    苗中信追了上来:“李sir,骚瑞啊,刚才是我不对。”

    苗中信此刻满脸懊悔,汹涌的愧疚溢满胸膛。

    李健笑道:“都是自家兄弟,用不着讲这些。”

    苗中信点点头,转身指挥手下的弟兄们干活。

    金瀚别墅楼下。

    李健递了一根烟给何文展:“来一根?”

    何文展摆摆手道:“不了,我穿着军装呢,万一被人看到就不好了。”

    自80年代廉政公署成立以来,港岛警察的形象日新月异。

    在80年代之前,港岛警察的形象跟黑社会、地痞流氓没什么两样。

    可短短的十几年过去,港岛警察的形象大变样,在港岛市民的心中的地位与日俱增。

    李健自己点了一根。

    何文展忽然低声问道:“健哥,你是不是有特异功能啊?”

    “特异功能?”

    李健闻言一愣,似笑非笑道:“我说我是大罗金仙转世,你相信吗?”

    何文展迟疑了一下,问道:“敢问您是哪座神仙?”

    咳咳咳——

    李健猛烈的咳嗽起来,用手指着何文展,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阿展, 我开玩笑来的,你还真信啊?”

    何文展一脸无语,他摸了摸鼻子,“健哥,不带这样的,别搞我啊。”

    几分钟后。

    缉毒组的来了一大帮人。

    苗中信从楼上下来,一群人笑脸相迎:“恭喜啊苗sir,我们早知道你有本事,所以我们都来支持你啊。”

    “苗头,有消息也不通知缉毒组,一个人吃独食啊?”

    “苗头,我早说你有本事啊!”

    “苗头运气好啊。”

    “这可不是运气,这是实力。”

    苗中信的脸上却没有多少喜色,他打了个哈哈:“这些面粉也不是我们情报科一家的,西九龙重案组的李sir也有参与。”

    “李sir?哪个李sir?”

    李健崛起的太快,很多人并不认识他。

    苗中信指着在旁边抽烟的李健:“李sir,介绍一下,这是缉毒组的方警司,这是旺角警署的刘督察。”

    李健弹飞烟头,笑着走了过来:“方sir,刘sir!我是西九龙重案组的李健。”

    几个人仔细打量了李健一番,“年轻有为啊!”

    “我记得干掉悍匪叶国欢的也叫李健,莫非就是你?”

    李健点点头道:“如果没有重名的话,应该就是我。”

    “李sir这段时间风头无两,好几个悍匪团伙都是被他抓的,毒龙、叶国欢、何耀东,全都是名动港岛的大悍匪,现在外面人都叫他悍匪杀手。”

    “咩悍匪杀手,明明是罪恶克星!”

    李健的嘴角抽搐。

    悍匪杀手?罪恶克星?

    这两个外号好像都不咋地。

    李健笑道:“运气罢了。”

    “李sir,能抓到这么多悍匪,靠运气可不行,你是不是有什么秘诀啊,方便传授一下?”

    几个老差人话语中带着羡慕。

    当差抓贼,有名有利。

    谁不希望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头版头条,当然了,必须得是正面形象。

    李健打了个哈哈:“要想多抓贼,就得先卧底。正所谓最了解你的人不一定是你的朋友,有可能是你的敌人。各位大佬,小弟干了五年的卧底,对这些犯罪分子的心理颇有研究。

    如果有兴趣,你们也可以当一当卧底。”

    厄——

    几个老差人面面相觑。

    让他们当卧底?

    溜了溜了。

    苗中信拉着李健的胳膊说道:“李sir,这次真的要好好谢谢你,一起吃宵夜?”

    “好啊!”

    李健答应的很干脆,“阿展一起?”

    何文展有些犹豫:“可是我还要巡逻。”

    李健看了一眼手表:“都过了12点,平安夜也平安度过,吃个宵夜也算你巡逻,别愁眉苦脸的,一起来。”

    这时阿宾走了过来,一副死了妈的模样:\"苗头。\"

    苗中信摆了摆手:“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你和我都一样。”

    苗中信将手掌贴在汽车的后尾灯,那辆汽车的刹车灯亮起,红色的亮光将苗中信的手染成了红色,“有闲钱就做点善事。”

    李健没有开车。

    他搭上苗中信的车,一路狂奔。

    \"行了,就在这吃吧。\"

    苗中信在一家seven eleven便利店旁停下车。

    便利店的旁边有一家早茶店,店主早早的开了张。

    港岛这种路边摊很多。

    苗中信难的露出一丝笑容,说道:“这家店的味道不错,尝一尝?”

    李健一紧衣服,“行,就这里。”

    “阿展,下车了!”

    李健拍了拍后面的冲锋车。

    呼啦啦——

    苗中信的小组加上何文展的ptU,一共十个人。

    “老板娘,我们在这里吃。”

    “几位啊?”

    “十位!”

    李健点了根烟,眼睛四下张望。

    “健哥,你看什么呢?过来吃东西。”

    何文展递过来一个塑料杯,里面装着几支关东煮。

    “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李健顺手接过,一手拿着塑料杯,然后用夹着烟的手拿起一支竹签,将冒着热气的关东煮送进嘴里。

    苗中信走过来,说道:“李sir,唔好意思,条件简陋,约个时间,我摆一桌,咱们好好的喝一顿!”

    “好啊!”

    李健满口答应,眼角的余光忽然被一个瘦高男人吸引。

    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