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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香满家:送我大哥当首辅 第271章 手抓羊肉

    漆黑的夜晚,天边一轮弯弯的月亮。

    月光洒下,映在百草园厨房门口的水缸中。

    突然,平静的水面溅起涟漪。

    沈草拿起水瓢,舀了一整瓢水,倒入刚刚蒸烧卖的锅里。

    做好这一切后,她才抬头看向厨房里的人。

    这些人都是在她送给二楼客人一盘烧麦后来问的伙计。

    她没想到自己只是送了客人一盘烧麦,竟引得这么多人都来问。

    她想了想才开口,“你们去告诉客人,这个烧麦等到开业活动结束后就会开始在百草园里售卖。”

    “让他们要是想吃到时候欢迎来品尝。”

    送走了这些伙计,沈草嘱咐小桥他们将烧麦和手抓羊肉再准备一份火锅从四楼包厢的专属楼梯端上去,端到“梅”包厢里。

    四楼包厢目前还没有客人,一般沈草他们会在四楼包厢里休息或者是吃饭。

    “兰”包厢,沈草和婉月用来休息,就不打算在里面吃饭。

    手抓羊肉是她在包烧麦之前就炖上了。

    好的羊肉其实不需要太多调料来给它加成,因为它本身就是美味的保障。

    她早就发现了,如今她生活在时空里,根本没有各种污染,所以这里的肉类要比前世的品质好很多。

    可是,再好的食材,遇到不了解食材的厨师,加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再按照乱七八糟的处理方式制作,也会变得很难吃。

    这也是她在这儿吃到的最好吃的肉就是单纯用水煮的肉,因为保留了其最原始的味道!

    所以,沈草就做手抓羊肉就只用了山泉水和一片白芷来煮。

    白芷可以有效去除掉羊肉的腥味儿,是肉都有腥味儿,这个羊肉没有膻味,但是还是需要去腥。

    还可以增加羊肉的香味儿。

    等到烧麦蒸熟后,手抓肉已经炖了足足半个时辰。

    揭开锅盖,原本清澈无比的山泉水竟然成了乳白色,看起来十分诱人。

    沈草是炖了整扇羊排,羊排上的肉炖的软烂脱骨!

    她用筷子夹肉的时候,刚刚抬起羊肉,竟有一根骨头直接给掉下去了,掉进锅里,溅起来的肉汤不小心溅到了婉月的嘴巴上,烫的她叫了一声。

    “啊!!”身子踉跄了一下。

    撞到了魏思雨的怀里,他耳朵顿时变得娇艳欲滴,“小心点儿,万一摔了,可就吃不上肉了。”

    婉月站稳后,没有理他,她的视线早就被美食吸引,根本分不出一丝给其他。

    她用舌头舔了一下被烫到的地方,鲜甜味儿,“草儿姐姐,好甜啊!”

    沈草被她的举动给逗笑了,这孩子真的是遇到好吃的就啥都不顾了。

    不过羊汤的鲜美是在她的预料之中的,要知道,品质这么好的羊肉,饶是她前世亲自去大草原找,都找不到和现在一般的。

    她轻轻刮了一下婉月的鼻子,“小馋猫,等会儿在加点盐,放一把青蒜末,味道更鲜美!”

    婉月听了之后,眼睛立刻亮了起来,馋得她又舔了舔她的嘴唇。

    四楼“梅”包厢中,堂厅里摆了一张超大的圆桌,桌上坐满了人。

    最近沈草每天都会在百草园吃完饭之后再回家,一张圆桌正好坐满季凌风和他带来的人还有沈草他们几个。

    奇怪的是,这些人都没有像往常一般开始动筷子吃饭。

    而是都看向沈草,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吃过烧麦和手抓羊肉,特地等着沈草给他们教该如何吃。

    以往每次遇到他们没有吃过的吃食,他们都会十分有耐心的等着沈草。

    手抓羊肉沈草已经切成了方便食用的大小。

    她先用筷子夹了一块十分软烂的羊肉,然后蘸了一点点她自己做的韭花酱。

    “这羊肉配韭花酱最好吃了,你们也可以蘸旁边的椒盐,辣椒粉,或者是盐。”

    说完,沈草就将羊肉放入口中。

    羊肉的肉质本来就嫩,再加上已经被炖的软烂。

    入口,肥肉的部分轻轻一抿就化了,瘦肉部分保留了肉的纤维感,但是嚼起来毫不费力。

    羊肉的鲜味儿在韭花酱的加持下增大了数倍。

    韭花酱自己做的,一点儿都不咸。

    吃得她都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连着肉一起吞下去。

    那滋味,比她前世去草原吃得现杀的羊肉做的手抓肉还要好吃。

    她迫不及待又给自己夹了一块儿。

    嗯~,好吃!

    她觉得羊肉就是世界上最好吃,最嫩的肉。

    如今的蒙县羊肉,就是她心中的yyds!!!

    其他人看着沈草一脸沉醉地吃着羊肉,都纷纷学着她夹了羊肉开始吃。

    嗯~

    嗯哼~

    一时间,包厢格外安静,都是此起彼伏的哼唧声。

    只是,她没想到,自己炖了一整扇的羊排,才吃了四块儿,就已经没了。

    婉月吃得满口流油,她没有吃够。

    “草儿姐姐,这羊肉可太好吃了。”

    “没想到,这羊肉竟然可以这样吃。”

    “等回京了,我要给父……父亲做着尝尝,他可是最爱吃羊肉了!!”

    “草儿姐姐,我没吃够,你明天能再做点儿嘛?”

    沈草笑着点点头,她也没吃够。

    旁边的季凌风因为要保持他在外人面前的形象,只吃了两块儿。

    听到沈草明天还做,他满意了。

    他没想到,这羊肉就用山泉水这么一煮,蘸点儿那种绿绿的酱竟然这么美味。

    他们的军营好像离蒙县还挺近的,经常会吃羊肉。

    为了以后能吃到美味,他决定一会儿就吩咐鹤羽去学,如何煮这手抓肉。

    吃完了手抓肉,众人才想起被他们忽略的烧麦。

    火锅,‘没有人记得已经翻滚了很久的我么?!!’

    沈草拿起一个小碟子,轻轻夹了一个烧麦放在碟子上。

    烧麦已经放了一会儿了,这会儿里面的汤汁已经不太烫了。

    她先咬了一个小口,然后抬高筷子,将烧麦里的汤汁吸干净。

    滋溜滋溜的声音,没有一个人觉得粗俗,他们都觉得那是仙乐,鲜乐!!

    用小勺子,舀了一小勺的醋从烧麦的顶部灌进去。

    然后一口将烧麦放入口中。

    咽下之后,唇齿留香。

    她宣布,她最爱吃的肉就是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