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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崩开局?农家小厨娘养家福满仓 第35章 红酱炙肉

    沈书澜的娘亲杜秋原是沈府内一个寻常的姬妾,在怀孕后,才稍稍得到些重视。

    她深知只有生下儿子,才能提高自己在府里的地位,但偏天不随人愿,她生了个女儿。

    杜秋的娘家是来自边塞的一个部落,族中人多有研习巫术,其中便有一术法能够暂时迷惑人的心智,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想法。

    此术法成功的概率极低,杜秋也是舍命一搏,她不想自己的女儿也和自己一样,沦为兑换利益,供人取乐的玩意。

    幸而此次老天垂怜,这次还真叫她成功了。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杜秋还买通了当时在现场往来密切的人员,再加上所施展的巫术,成功地将沈书澜的真实性别给隐瞒了过去。

    沈傲穹又添了个儿子,心中很是高兴,便将杜秋的位份升高,成了府内的小夫人。

    由于厌恶后宅勾心斗角,沈傲穹一直都将各院分开,除了需要共同出席的宴会,大家实际上都是关起门来各过各的日子。

    大夫人住在主院,生了儿子的小夫人可以单独居住在别院,至于那些只生了女儿和没诞下子嗣的姬妾就只能几个人住在一个院子里。

    不管在哪里都存在着阶级分化,要想过上舒服些的日子,就只能拼命往上爬。

    这一点也无疑给杜秋提供了不少便利,升了位份之后,她便得以居住在别院,避开不少目光。

    自此以后,杜秋便将沈书澜当作一个真正的男孩子来教养,除了身下没有那二两肉之外,其余各处都伪装得与男子分毫不差。

    虽然皮囊秀丽了些,但儿子肖母,杜秋容貌出众,这也算不得什么稀奇事。

    沈书澜因此获得了和哥哥们一起上学堂,一起学习骑射武艺的机会,不用像其他姐妹一样,困于内宅,整日只能望着那四四方方的天发呆。

    但随着年纪的增长,沈书澜自己也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杜秋这才将实情与她说明白。

    沈书澜自然能够明白母亲的不容易,于是便更加小心的保护自己的身份秘密,平日里也低调行事,尽量不去惹兄弟们的妒恨。

    所以在五个兄弟间,她是表面上看起来最游手好闲的一个,整日只喜欢看书采风,不怎么参与城中的事务,再加上性子冷淡,不好交际,存在感也相对较低。

    在几个兄弟间,除了大哥沈君策之外,其余的几个兄弟都不是什么省事的主。

    大哥沈君策性格沉稳内敛,心思缜密,本是最合适的城主继承人,但却在不久之前被人毒杀。

    这件事对于沈傲穹的打击很大,因为他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在培养大儿子身上,再加上又是大夫人诞下的嫡子,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沈书澜认为最有嫌疑的人,是自己的二哥沈凛风,此人为人狡黠奸诈、自私自利。

    表面上豪爽不羁,喜好结交各方豪杰,对江湖之事兴趣浓厚,实则利用这些江湖人脉为自己谋取私利,暗中策划各种阴谋诡计,妄图夺取城主之位。

    暗地里不知吞了多少私利,从往来商客身上剥削来的钱,全都进了他的口袋。

    为了调查杀害大哥的凶手,也为了调查二哥贪污的证据,沈书澜假意出城游玩,想着过两日再潜回城中。

    却没想到不等她回程动身,便有一队暗卫前来追杀她,仓皇逃窜之下,她肩膀受了伤,跌入了悬崖之下的水潭中,再到后来侥幸被程云桃救起。

    在沈书澜讲述的过程中,程云桃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着,时而惊疑,时而震撼,情绪价值反馈给的足足的。

    说得久了,沈书澜觉得口干舌燥得很,端起茶杯便将内里的茶水一饮而尽。

    “前因后果,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程云桃缓缓点头,神色认真的表示自己听明白了,不愧是大家族,这隐藏的小秘密就是多。

    而后她在沈书澜的认真注视下,开口说道:“说了这么老半天,肚子饿了吧?不着急走哈,吃个午饭先。”

    面对这个要求,沈书澜很难说不,顿时双眼一亮,点头如捣蒜。

    “好!”

    ……

    程云桃中午想做一道红酱炙肉,也就是常说的红烧肉,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正是烹饪红烧肉上佳之选。

    将五花肉切割成方方正正的麻将牌大小,这尺寸极为讲究,大了则难以入味,且不易炖至酥烂;小了则失了那种一口下去,满嘴肉香的酣畅淋漓。

    切好的肉块,经过腌制去腥,肉质更加鲜美。

    接着热锅烧油,把姜片、大蒜、花椒、八角爆香,再将五花肉倒入锅中,翻炒至香气四溢。

    随后将这美味的肉块转入砂锅中,加入白酒、酱油、冰糖,慢火细炖半个时辰。

    时间悄然流逝,当砂锅的盖子被揭开时,满屋子都弥漫着香浓的肉香味,令人垂涎欲滴。

    沈书澜这回都不用人叫了,自己就循着味跟了过来。

    刚出锅的红烧肉,极酥极嫩,码放得整齐方正,每一个都晶莹剔透,如玉般色泽莹润,诱人至极。

    五花肉之嫩,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境界,方正的肉块,在筷子间轻轻摇曳,闪烁着诱人的油光,引得人口水直流。

    送入口中,便如丝般滑顺地融化开来,留下一抹香甜与松软,肥美而不觉油腻,肉香在口腔中缓缓铺展,悠长而醇厚。

    红烧肉的皮,实为精华所在,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它全然不似常见的猪皮那般坚韧,反而如同半融的胶质,既软糯又带着一丝微妙的弹性,比那酥烂的肥肉更添一份实在感。

    在品尝了两块红烧肉后,沈书澜依样画葫芦,学着程云桃的样子,舀起一勺浓稠的酱汁,轻轻浇在白米饭上。

    酱汁棕红诱人,鲜香扑鼻,与白米饭交织在一起,瞬间披上了一层油亮的外衣。

    五花肉的香醇完全融入了酱汁之中,尽管带着浓郁的肥肉香气,却丝毫不见油腻,咸甜适中,美味至极。

    这份滋味,简直让人欲罢不能,直到碗底见空,方才觉得心满意足。

    沈书澜觉得自己心口处郁结的那口气,以及过去那么多年的烦闷和憋屈,都在方才的倾述和眼前这碗红烧肉拌饭中悄然消散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