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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82:从上山挖宝开始致富 第250章 自己做羽绒服、收割了!

    游行货郎,就是一种骑着自行车或者摩托车,后面绑着一个大箱子,里面装着各种货物的商人。

    他们一般手里头还会拿着一个铃铛,边走边摇。

    王顺:“咱们村子很少有游行货郎来啊。”

    “是啊。”王浩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所以村子里的人都去了,咱们快点走,晚点东西都被买光了。”

    王顺就招呼家里人一起去。

    王爸对这个不太感兴趣,就说他留下来看家。

    游行货郎在祠堂前面的空地上。

    王顺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围了很多人。

    今晚上的月亮很大,地面都被照得亮堂堂的。

    游行货郎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正在快速的给一个个村民拿东西,找礼物。

    王顺拉着王青青钻了进去。

    低头一看,大大的货箱里面装着不少的东西。

    有麦芽糖、冰糖葫芦、糖炒板栗、还有千层布鞋,煤油灯,手电筒之类的。

    王顺开口:“老板,给我来一份麦芽糖,五串糖葫芦,一份糖炒板栗,手电筒也给我两个。”

    货郎一听王顺要这么多,都乐开了花。

    有村民就感觉酸溜溜的了。

    王顺居然都没有问价格,肯定早就富得流油了。

    也有村民忍不住说:“顺子,你都那么有钱了,不如请大家伙都吃糖呗?”

    王顺:“下次,下次一定。”

    货郎把王顺要的东西打包好,总共是21.65元钱。

    最贵的是那两个充电式手电筒,其它东西倒是便宜。

    特别是在农村,外面没有路灯的情况下,手电筒作用就很大了。

    “来,一人一根。”王顺把糖葫芦分给王青青、王妈还有王浩,自己也吃一根,还剩下一根是给王爸的。

    糖葫芦外表裹着一层糖浆,一个个都很大,很饱满,吃起来酸酸甜甜的,十分开胃。

    没有科技与狠活的东西,吃起来就是爽。

    这年代的人们身体里普遍都缺少油水跟糖,吃这些东西能够让人感觉到极度的愉悦。

    不少小孩子看着他们吃,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

    王顺视而不见。

    这要是给其中一个人,其余的都会围上来的。

    王浩自己也买了一点东西。

    没过多久,游行货郎的东西就全部被买掉了。

    他又询问村民有没有鸭毛要卖。

    王顺这才看到货郎车前头有一个箱子,里面装着的就是压缩的鸭毛。

    村子里平时也不会杀鸭,自然是没有鸭毛卖的。

    但王顺还是上前问了一句:“鸭毛怎么收啊?”

    货郎以为王顺有的卖,就带着期盼之色说:“一斤两毛钱。”

    “哦。”王顺点点头,指着他收的那些鸭毛:“你的这些我收了,一斤三毛钱。”

    游行货郎:“啊??”

    最后,对方自然是卖了的。

    这比他拿去卖的价格还要高一些。

    不卖是傻子。

    “买这个东西做什么啊?”回去的路上,王青青好奇的问。

    王顺笑道:“做羽绒服。”

    家里人都不懂什么是羽绒服。

    王顺也没有过多的解释。

    等到时候做出来她们就知道了。

    现在那种防水的布料不太好弄到,也很珍贵,到时候就用普通布料代替就行了。

    羽绒服的特点就是轻快、保暖,穿着舒服。

    这个冬天有狼皮大衣,再有羽绒服,就可以过个暖冬了。

    第二天一大早,王顺跟王爸王妈就带着各种工具出门去收割荞麦了。

    这跟割稻谷其实差别不大。

    所需要用到的工具是镰刀跟绳索。

    天还刚蒙蒙亮,三人来到种植荞麦的田里面。

    判断荞麦是否成熟,就看其全株有70%-80%的籽粒成熟与否。

    即籽粒呈现黑色、褐色或银灰色时,即可进行收割。

    王顺活动了一下身子,就拿着镰刀。

    弯腰,用一只手握住荞麦秆,另一只手用镰刀贴近根部将其割断。

    把割好的荞麦秆根对根、叶对叶排放整齐,再用绳子捆扎。

    没什么技术难度,纯粹是体力活。

    王爸王妈脸上都带着笑容。

    这荞麦长得很好,粒粒饱满,家里面的粮食安全防线又提升了一大截。

    三人都不说话,就闷头的收割。

    等太阳出来,已经收割完了。

    其他村民这个时候也陆续的出来干活了。

    在看到王顺他们家满满的收获之后,一个个都羡慕不已。

    也表示想要种植荞麦。

    因为这个东西亩产太高了。

    比大米至少要高一倍。

    先用打禾机把荞麦打出来。

    然后就装袋子,搬运回家,放后院里摊开。

    要等晒干之后才能进行脱壳。

    村子里有一台专门用来脱壳的石碾。

    “这么快就弄好了啊?”王青青迎了出来,很是惊讶:“收割了多少斤啊?”

    王顺笑着回答:“现在秤不准,要等把水份晒干之后再来。”

    “哦哦哦。”王青青点点头:“那你们休息一下,马上就可以吃中饭了。”

    王顺他们一个早上劳动下来,都累得不轻。

    开了三瓶汽水,一人一瓶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

    大夏天的,来上这么一瓶,要多爽有多爽。

    王青青很快就把饭菜给端上来了。

    中午的主菜就是王顺昨天抓到的野鸡。

    一整只全部跺成块,加姜葱蒜、盐跟一点点的酱油去蒸熟。

    然后放几颗土豆下去,再煮几分钟。

    一打开锅盖,肉香味就汹涌而出。

    全家人都下意识的吞了吞口水。

    “好香好香。”王顺按捺不住,赶紧给大家盛饭。

    先给爸妈一人一个鸡腿,再给王青青一个鸡翅,自己把最后一个鸡翅夹碗里。

    这野鸡的皮是那种金黄金黄的,在不断的滴着黄油。

    一口咬下去。

    王顺的感受就三个字:嫩、滑、香!

    普通野鸡味道就这么好了,不敢想象那什么环颈稚,八珍鸡的味道得多好。

    王顺闷头狂吃。

    鸡翅吃得干干净净,一丁点肉都没有了,才丢到门外给狗吃。

    往饭里面倒了点鸡汁,扒拉两口,同样是超级无敌的香。

    一顿饭吃完,全家人都露出了幸福的满足笑容。

    这日子过得简直不要太爽。

    “对了顺子。”王爸忽然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有件重要的事情忘记跟你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