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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82:从上山挖宝开始致富 第328章 家里的肉都吃光了

    牛师傅望向王顺,说了一番让他很是意外的话来:“这四根支柱,表面上看是红木的。

    但是我怀疑在里面包裹着金丝楠木。”

    王顺心头一震:“这...您老确定吗?”

    金丝楠木的珍贵之处在于那独特的金丝纹理。

    千年不腐的耐腐防虫特性。

    冬暖夏凉的优良品质,以及作为古代皇家御用木材的尊贵地位,以及至少百年才能成材的特点。

    成为兼具稀缺性、实用价值与文化象征的“百木之王”。

    比黄金还要珍贵不知道多少倍!

    “当然不确定了。”牛师傅摇头:“只是我看这四根柱子的制作,以及多年的经验猜测而已。

    如果百分之百确定的话,我自己都买下来了。”

    王顺一想也是。

    但也挺佩服牛师傅的实诚。

    想了想,他问道:“如果按照您的估价,这四根柱子当做是红木的话,价值多少?”

    牛师傅摸了摸自己长长的胡须,说:“一根一千五,如果里面是一整条完整金丝楠木的话,一根一万块。”

    王顺心说,里面如果是完整金丝楠木的话,他就自己留着了。

    假设是三米长,完整的一根金丝楠木,至少两千万以上的。

    当然,是指二三十年之后。

    不过王顺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

    那杨家兄弟的家族如果真的那么牛,就不会在这种小地方扎根了。

    而且金丝楠木这种广为流传的‘木王’,王顺也是知道的。

    必须要两百年以上的树龄,才具备较高的商业价值。

    所以思索了一番,王顺认为,这四根柱子内部藏有金丝楠木的概率不足百分之一。

    还是不拆了。

    牛师傅点点头,认为王顺的这个决定是明智的。

    加上四根柱子,这些木头,总共是块钱!

    这要是让杨家兄弟知道,估计会不顾一切的跟王顺拼命吧。

    金元宝随身携带很多现金。

    当场给了钱,然后就让他的人把这些木头再次**好,一次性全部运送走。

    从南方运送到北方,光是运费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这些就不关王顺的事了。

    反正他现在又赚了一笔,家里面也清空出来了。

    王顺把家里面的现金全部拿出来,清点了一遍。

    总共是.88!

    还差一千多块钱,就凑够三万块了。

    晚餐就只是煮了白米饭。

    菜就是金元宝拿的那些红肠,无骨鸡爪之类的。

    王顺开了几瓶啤酒,一人一瓶。

    除了王顺之外,家里人都是第一次喝啤酒。

    对这个味道,说不上多好喝,也说不上难喝。

    王顺笑了笑。

    酒这个东西,是需要一定的人生经历,喝起来才爽的。

    次日一大早,王顺就去新地了。

    到达那里之后,就看到王秀芬已经在开始种玉米了。

    打了水井,种地的效率大幅度提高。

    拿着水管,把所有地淋湿一遍,再放玉米种子就可以了。

    等全部撒种完成了,再在表面上覆盖一层薄薄的干稻草。

    幼苗刚发芽的时候,可以有效的阻挡烈日的照射,提高幼苗的存活率。

    王顺没有打扰她,看了一下就走了。

    今天还是要进山。

    主要是想看看布置的捕捉野猪的陷阱有没有收获。

    “顺子。”王顺刚到自己家门口,就看到王浩过来了。

    他从怀里拿出一个用老旧报纸包裹的东西,递给王顺:“这是前面一个星期收的钱,总共是2856.22块钱,你数数。”

    最近这段时间王浩的工作过于繁忙。

    王顺为了让他可以多点时间休息,就让他一个礼拜再给自己结算一次钱。

    不用每天来送钱。

    “好,辛苦了。”王顺从中抽十块钱给他:“拿去买多点肉给你媳妇补补身子吧。”

    说完,不等王浩开口拒绝,王顺就进屋了,顺便把门给关上。

    王浩抓着手里的钱,感觉自己欠王顺的越来越多了。

    进屋后,王顺把钱给了王青青。

    王青青跟杨蓓蓓正在清理冰箱。

    “肉吃光了。”王青青看向王顺:“野猪肉还有鱼肉,都吃干净了。”

    王顺愕然:“这么快?”

    他明明记得肉很多的才对啊。

    尤其是鱼肉,自己留下来吃的可是有上百斤。

    杨蓓蓓笑道:“我们每天都吃不少呢,爸妈还有你天天干体力活,吃的肉也多。”

    王顺一想也是。

    他们家现在肉类的消耗是比米饭还要大的。

    没有肉吃可不行。

    去外面买的话,也买不到多少。

    毕竟供销社每天供应的肉食就那么多。

    现在家里面每个人平均每天至少也要一斤肉才够。

    “没关系,我现在就上山去,多弄点肉下来。”王顺说完,就带着工具进山了。

    先是来到布置的那些小陷阱所在之地。

    一一看过去。

    很好,一个收获都没有。

    还有几个陷阱都被破坏了一小部分。

    王顺先将其修补好,然后才去查看放置铁夹子的地方。

    第一个...完好无损。

    第二个...第三个,一直到第九个,都是没有收获。

    最后一个铁夹子所放置的地方,跟前面九个都不一样。

    一片杂乱。

    两个铁夹子不翼而飞,地面上还留有一滩滩的血迹。

    “这是...”王顺目光闪烁,蹲了下来,发现地面上除了血迹之外,还有猪毛。

    他脑筋转得飞快:“应该是有一头野猪中招了,但体能好,加上生命力顽强,拖着两个夹子跑了。”

    简单的分析之后,王顺立即从背后拿出弓弩,顺着地面上的血迹以及被压过的杂草痕迹跟了上去。

    这家里面的肉刚刚吃完,就有一头野猪出现,也的确是运气好。

    并且这地面的血迹看起来是刚刚凝固的。

    那就证明野猪被夹住的时间并不长。

    活着的野猪肯定是要比死的好。

    死掉的话,血液凝固,对肉质的影响很大。

    活着的话捕捉到还可以当场放血。

    顺着痕迹一路追踪。

    很快,王顺就来到了前段时间捕捉野鹿群所在的湖泊边。

    一眼,就望到了野猪。

    这一看,让王顺差点没有惊掉下巴:“好家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