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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七零国医在北大荒撸大猫 第151章 你真给我了?

    妙妙?

    谁称呼的那么亲切?

    秦妙妙有点懵。

    她居然莫名觉得这个老人有点熟悉,几乎是下意识地张口而出:

    “沈老师?!”

    这话一说出口,秦妙妙都愣住了。

    她能够肯定,这是来自她自己的反应。

    可是在上辈子,她从来没有听说过沈立民这个人,眼前这个老人,只能说和原主有瓜葛……

    但是和原主之间的瓜葛,又怎么会让秦妙妙产生情绪波动,甚至有熟悉感呢?

    想着,那边的沈立民在听到秦妙妙的称呼后,当时情绪就起了波澜。

    他看着秦妙妙的样子,先是红了眼眶,然后就连连点头:

    “胖了,白了,长高了,看起来,就算是下乡了,你也能把日子过得比家里好。你爹妈就是个……”

    说到一半,沈立民想要骂人。

    奈何他是一个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再加上秦妙妙做子女的在场,他也不好当面骂什么,于是话都到了嘴边,只能再度收回去。

    秦妙妙却没有那么多顾忌,很认真地接话:

    “我爹妈就是个缺心眼,指望着儿子继承家里十来平米的破烂呢。”

    沈立民有一瞬间的噎住。

    小姑娘年纪大了,但是性格还是跟以前一样,喜欢背后默默吐槽那对偏心眼的父母。

    他点点头,拍了拍秦妙妙的脑袋:

    “嗯,没错,还是你乖。”

    秦妙妙理了理头发,很是嘚瑟:

    “那可不。那家伙读书比不过我,脑子比不过我,力气比不过我。别人都夸我,路过的狗都乐意舔我几口,看到我就摇尾巴。他秦天有这待遇吗?”

    这样一想,秦妙妙莫名觉得自己居然是手握团宠剧本的人?

    沈立民听着秦妙妙一口气说了这么一大段,顿时就有些忍俊不禁。

    这小丫头还是跟以前一样。

    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个怂蛋,但是内里却是一个阳光灿烂的豆沙包,内里蔫坏蔫坏的。

    只是囿于父母的身份,这姑娘还是下乡了。

    来之前,沈立民还有些担心,如今再一次见到秦妙妙,他心中的那口气,总算是松了很多。

    秦妙妙很聪明。

    摆脱了那群所谓的“家人”,即便是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她也能够过得更好。

    车兜里,充满着秦妙妙和沈立民的说话声。

    旁边的人也不说话了,而是略有些惊讶地看着他们两个人。

    显然,他们没有想到,在这个山旮旯的地方,下乡的知识分子居然还能够看到熟人。

    尤其是在得知秦妙妙混得不错的情况下,他们看向沈立民的目光中,更是增添了一抹羡慕。

    沈立民感受到周围的眼神,好不容易才压下疯狂想要翘起的嘴角。

    旁边就有一个肚子溜圆的男人,凑到沈立民身边来。

    这个男人在一众知识分子中,总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尤其是他笑起来的时候,跟顾向阳有点像,说话见人就带三分笑意。

    但是和顾向阳比起来,他的笑容中,带了几分被社会打磨的市侩与精明。

    总而言之,不让人讨厌,但也很难让人放下戒备感。

    就见这个腆着大肚子,看起来不像是个清贵知识分子样子的男人,主动来到沈立民身边,随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还是红塔山。

    他将香烟递给沈立民,笑呵呵地开口:

    “老兄,这你学生?”

    沈立民一听到学生这词儿,顿时脸就黑了。

    就那些狼心狗肺的家伙,能和妙妙比吗?

    当年出事,他的那些学生登报断绝关系的断绝关系,划清界限的划清界限,若非后来秦妙妙的出现,让他有了生活的盼头,只怕他早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了。

    学生?

    那群家伙能和秦妙妙比吗?

    他掀了掀眼皮子,看向这个身宽体胖的男人:

    “什么事?”

    男人也不在意他的态度,脸上依旧是笑容满面的样子,脾气似乎很是和悦:

    “老兄,你这路子挺野啊,在这地方也能碰到熟悉的人。”

    这个男人很精明,看出沈立民对于“学生”这个词有点反感,下次说话的时候,立刻就跳过这个词了。

    “我叫金宝辉,是南方Y省过来的。老兄幸会幸会。看老兄的样子……看起来像是个医生?”

    这个也不难看出。

    沈立民随身都带着一个药箱子。

    很显然,这只是一个搭话的手段。

    只是这称呼嘛……

    什么老兄老兄的,让之前一直在戈壁滩那边,给知识分子看病的沈立民有些不适用。

    他总觉得这种称呼江湖气十足。

    他也不是喜欢冷脸的性格,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

    眼见金宝辉,递过烟来,沈立民顺手就接过,看了秦妙妙一眼,又把香烟别在脑后:

    “我叫沈立民,叫我一声同志就好。至于是不是医生……我以为那个小药箱已经可以说明了。”

    金宝辉的脾气看起来是真好,在碰到了一个不软不硬的钉子以后,眼见沈立民没有多说话的意思,他转而开始跟秦妙妙搭话。

    小姑娘在北大荒被养的好,连带着原本那个黄毛丫头的形象,也变成唇红齿白,娇娇俏俏的水灵丫头。

    而且秦妙妙的五官不能说是那种绝代风华的大美人,但是很有个人特点。

    尤其是金宝辉看过去,第一反应就是——甜!

    甜到心里去了!

    翘鼻子,樱桃小嘴,水灵灵的大眼睛笑起来的时候,会带动眼下的卧蚕,弯成皎月的形状,显得极为甜美可人。

    比他去友谊商店里买过的巧克力还要甜一百倍!

    金宝辉笑了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塞给秦妙妙,跟对待小朋友似的。

    “大白兔奶糖!”

    秦妙妙惊喜地睁大眼。

    这玩意老贵,老难买到了!

    在镇上的供销社里,几乎都买不到这东西!

    也就是海市那边的原产地,还可以买到。

    这个貌不惊人的中年大叔,究竟是何方神圣,居然能够随手掏出一块珍贵的大白兔奶糖。

    他的财力竟然恐怖如斯!

    秦妙妙猛地抬起头,看向金宝辉的目光中,满是震撼和慎重。

    她谨慎地问了一句:

    “你……真的把它给我了?”

    金宝辉淡淡一笑,再度排出五块大白兔。

    秦妙妙:!!!

    震惊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