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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南海,赶海我有生物图鉴 第91章 百香果汁

    「鸡蛋果,可食用。又叫百香果,西番莲科西番莲属藤本植物。茎无毛,叶子为纸质,叶子为披针状,果实为卵形果皮坚硬。

    鸡蛋果具有清肺、镇痛、安神的功效,主要用于治疗咳嗽、失眠、痛经、关节炎、痢疾、声嘶等」图片来自网络  陆行之掰开这个百香果,里面已经成熟了,吸了一口,纯甜带着一丢丢的百香果酸。

    “媳妇,我也要吃。”张铁林伸出手。

    “上面不是有吗。”

    虽然嘴里这么说,陆行之还是把自己吃了一半的百香果递给他。

    本来正愁小青柠没地方用呢,现在正好。

    找到了百香果,它们两个搭配,那是一绝。

    现在也不用多说什么。

    “张铁林!”

    见媳妇突然认真,他囫囵吃下陆行之吃了一半的百香果,也是认真回答。

    “收到!”

    “薅他丫的!”

    “是!”

    二人的战斗力还是很出色的,摘的时候陆行之尽量别让这个铁憨憨伤到百香果的藤本。

    不过他们这一身装备做的那是真的到位,陆行之能看到张铁林身上有几只蚂蝗,这几只蚂蝗都钻不进衣裳里面去。

    热带雨林里的蚂蝗可是会跳跃的,相当惹人厌。

    一颗颗婴儿拳头大小的百香果被收入筐中,把这两个背包填的半满就可以离开了,山里的资源很多,但也不浪费。

    回去的时候顺便在海边又撬了不少生蚝。

    “张铁林,你再去摘一些芦荟叶子来,大概摘一背篓吧。”

    刘回舟是带着二人看过东边海岸几乎泛滥的芦荟,长势虽然没有小涯岛的好,但多是真的多。

    “成。”

    张铁林进屋换了身衣裳,倒不是因为别的什么,这衣裳穿久了有些热。

    “行之啊,这又是什么水果,有些像橘子啊。”

    “嗯它跟橘子是亲戚。”陆行之剥开一个百香果给张怜:“来,怜儿尝尝甜不,要小口吃啊。”

    百香果的骨肉是有些连在一起的,小孩如果整口吞可能会卡住。

    “陆叔叔,这个果子好香啊!”

    李有仪也是尝了一颗,味道还真不错,就是里面的籽有些硬。

    把火升起,陆行之先是把生蚝撬开,就这么放在火上烤,这个时候要提前把小青柠切开,把里面的籽去掉,这是它苦的主要原因。

    生蚝烤制的时候,挤上这么一点点小青柠的汁,能激发生蚝的鲜甜,还能进一步的祛除生蚝的腥味。

    “嫂子,别绣了,快来吃。”

    李有仪笑着拉着张怜的手坐过去。

    接过陆行之递过来的生蚝,之前也烤过,挺好吃的。

    但她吃下这一颗生蚝时,味道又有些不一样了,多了些清香的味道,让生蚝的口感也更有层次。

    “嗯!行之啊,这东西太神奇了吧,加一点点好像更好吃了。”

    陆行之也是迫不及待的尝了一个,味道果真是没得说。

    他要是去县里卖烤生蚝,一文两个绝对有赚头。

    想想还是算了,就算有赚也赚不了多少,还累。

    “行之,大嫂你们怎么还偷吃啊。”

    张铁林背着一背篓芦荟回来,都没把背篓放下就凑到陆行之身边把他手里的生蚝用嘴抢了过去。

    “什么叫偷吃,我们是光明正大的吃。”

    陆行之起身,挑了个厚实的叶子:“大嫂,之前给你的芦荟胶用着怎么样?”

    “是感觉水嫩了不少呢,之前的手还有些干燥,用完之后舒服多了,尤其是刚敷上去的时候冰冰凉凉的。”李有仪才用就给她带来到了惊喜,而且这东西好像挺多,倒也不用那么不舍得用。

    “那就好,等用完了我再给你做。”

    陆行之自己也在用,平时补水保湿还是很重要的,只有老过的人才不想那么快的变老,太痛苦了。

    洗干净芦荟后,把齿边切掉,就这么放进蒸笼里蒸,放架子上烤也是一样的。

    大概蒸个一刻多钟就好。

    蒸出来的芦荟过凉水,撕去表皮,然后把它们切成丁。

    芦荟丁放进碗里,接下来就可以加入百香果跟小青柠了,小青柠挤一半,留一半作为装饰。

    又拍了两片薄荷加进去点缀,进而增添薄荷的清香。

    这时候要是有蜂蜜就好了,味道会更好。

    “怜儿,过来。”

    陆行之把张怜抱在腿上,用木勺挖给张怜吃。

    “好吃吗?”

    小家伙的脸已经笑开了:“好次!好玩!”

    这好吃李有仪能理解,这好玩又该怎么说呢。

    陆行之给李有仪也盛了一碗,自己也尝了下,蒸过的芦荟异味没有那么明显,几乎就是白味,带着一丝丝芦荟原有的味道,更多是百香果的清香,与小青柠的酸甜。

    二者之间结合的很好。

    而且芦荟丁的口感比果冻的质感要硬上一些,咀嚼起来很上头,要是泡的久一点,让芦荟果肉吸满百香果的汁水,那味道会再上一个层次。

    陆行之把碗拿给张铁林:“怎么样?”

    “好吃,跟喝冰饮一样。”在京城他们是喝过冰镇的糖水的,那味道自然也没得说。

    但在古代难免会为了糖发愁,做这些饮品更多的是果子原本的味道。

    这时候的人对甜度的需求自然也不会有那么高。

    陆行之觉得,自己这东西应当是能卖出去的。

    这装果饮的碗就直接用竹子,一节竹子切成两半,那就是一个碗。

    这样的碗有一个好处就是,容易装饰。

    陆行之带着一大碗去魏家。

    让魏老爷子帮自己做一些竹碗,大概十个就行,木勺也要再做十个。

    一共给了十五文钱,做这些东西不难,但是老爷子的手艺比较好,陆行之也放心。

    做完了实验,就开始把蚝油熬上,顺带的检查一下院子里的菜苗。

    小苗的长势很不错,现在已经有五公分左右的长度了,再有十天半个月的就能下地。

    明天去县里的时候看看能不能找到黄瓜西红柿的种子,陆行之很喜欢这种既能当水果又能当蔬菜的水果。

    换下衣裳,陆行之就觉得床上的人一直在看自己,见陆行之披上半褂张铁林还有些失落。

    陆行之把他的半褂也扔给他,这家伙喜欢抱着自己睡觉,光着膀子睡一晚陆行之都觉得自己要淹没在汗水里。

    “穿上啊,这大热天的。”

    张铁林不情不愿的穿上,撑着脑袋看着陆行之。

    “媳妇,我有些不舒服。”

    陆行之侧过脑袋,还以为他生病了:“哪里不舒服?”

    正问他的时候,他又支支吾吾了起来。

    身为男人的第八感,陆行之眼睛往他身下瞟去,这时候他不禁想起刚接触张铁林的那几天,自己可是水灵灵的全看光了。

    “咳咳,难受就吃药,快睡吧,困死了。”

    陆行之就这么面对着他闭上眼睛。

    哥们这是实在不敢这时候背对着他啊。

    张铁林也郁闷:“可是军营里的兄弟们都说,他们在家难受的时候他们的媳妇就会拿着他们的......”

    “艹!”

    陆行之赶紧捂着这死鬼的嘴。

    这些都是什么虎狼之词啊,是自己这种母胎三十年该听的吗。

    “再不睡小心我扇你。”

    说罢陆行之只能主动去抱着他,省得这家伙再冒出什么危险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