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南海,赶海我有生物图鉴 第117章 有狗之人
大旺在前面带路。
它一边嗅着,一边往前走,还时不时回头看看,刘回舟他们跟上没。
从这里往林子里走倒是要近一些,三个村子里就黄家村的猎人最多了,大概有两三户。
到底是渔民,还是得以赶海为主。
大旺嗅着土地,狗狗能够捕捉的气息比人类要多的多。
“大旺以前是被当作猎犬培养的,但是出了些意外,家里人没一个去打猎的,就当看家犬了。”刘回舟也很喜欢这个大狗,小时候还嚷嚷着让爷爷养一只。
这普通渔民自己都是靠吃海货生存,哪能养得起狗啊。
现在长大了还是村长当家,依旧是养不了的。
这边的植被对比小渔村真的是疏密的多,两棵树之间的距离还是相对开阔的,狗子在林子之间穿梭着,跑几步就停下。
陆行之抬头,依旧是一眼望不到天,想要把这热带雨林中的动植物都识别完,就凭借他这每天两次的权限他这一辈子都拍不完的。
只不过现在有一个令陆行之疑惑的点,就是为什么这条路这么宽啊。
走了好一会了,一点都不需要人为开路。
如果不是村民们开垦出来的路,那就只能是象道了,雨林里有大象也正常。
“怎么了,大旺,咋不走了?”刘回舟蹲下身子,大旺的鼻子一直在土地中嗅着。
陆行之将它嗅过的土地扒拉开,但是地面上什么都没有。
“你这傻狗,这什么都没有,你闻什么啊。”
刘回舟起身,但是大旺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只见它的两只爪子开始在地面上刨了起来。
陆行之觉得不对劲,用砍刀开始撬起土来,往地下挖了有几公分,很快地里出现一小处凹陷,随着那个土坑凹陷进去,陆行之看到里面的大家伙。
那是一只浑身乳白色,头部有锋利的喙,这是一只甲虫的幼虫。
陆行之把它拿到手里,好家伙,这只大虫子差点就占满了他的手。
“这什么虫子,这么大啊。”刘回舟蹲在陆行之旁边,用手戳了戳这只大肥肉虫子。
「双叉犀金龟幼虫,也叫独角仙,金龟子科叉犀金龟属昆虫,成虫整体身形呈现椭圆型,颜色多为深褐色或者棕色,头部较小,有一对大角用来争夺繁衍机会和资源。
幼虫具有药用价值,具有止痛、解毒、破淤的功效」
总之呢这个大虫子的用处不大,药效还没有蜈蚣、蝎子、马陆好,陆行之的那几只马陆一只就卖了二十文,主要是个头大。
像是独角仙在现代都当作冷漠宠物去饲养,也算有个性。
陆行之把这小家伙埋了进去,应急的时候倒是也能吃,估计会不好吃吧。
“别闻这个了,这个没什么用。”陆行之撸了撸狗头道。
大旺好像也听懂了指令,继续往前。
带狗狗出来狩猎就是这样的,它不知道你需要什么,但是它会用心去寻找。
“这叫独角仙,它长大了要比这还大一些,满身都是盔甲。”陆行之继续往前走着。
“这么厉害啊。”
陆行之看向远方,远处好像能看到一些杉木:“这是自然,如果所有生物都是同等体积的话,虫类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老虎也打不过它们吗?”刘石头问道,在刘石头的眼中老虎就是最厉害的。
“当然啊,不说别的什么,老虎可能连毛毛虫都对付不了,毛毛虫有很长的毛,大多数的毛毛虫都是带有毒素的。”走到这棵杉木前,陆行之伸手在树干上摸了摸。
“之所以我们摸着没什么事,是因为它个头小,自然那点毒素对于我们来说是杯水车薪的,它跟我们一样大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陆行之的目光往下看,地面上铺着不少干掉了杉木叶子。
这些叶子连着树枝一同掉落,这是极佳的生火材料。
干叶子只要接触到明火便会燃烧的非常快,而且杉木的木头也是最广泛用于制造木板家具的材料。
没多逗留,几人继续跟着象道往前走,从进入林子里到现在,已经走了快大半个时辰了。
期间只是遇到了一些松鼠还有鸟类。
这种小东西在雨林里几乎很难用弓箭打中,最佳的办法是制作陷阱。
“今天怕是要白跑了。”
正当几人准备叫大旺回家的时候,犬吠声从远处传来,由远及近。
“汪!汪汪!”
很快就看到那只大黑狗撵着一只野鸡朝着众人跑来。
“快!快堵住他。”刘回舟异常兴奋。
四人分开,在不同的方位拦截这只野鸡,那野鸡见前方的道路都被阻挡住,一时间慌了神,准备往灌木丛里钻。
不巧被灌木拦截了一瞬,没有顺利钻进去,也就是这短短的几秒钟,大旺用爪子按住了它。
正准备上嘴撕咬,陆行之制止:“口下留鸡!”
不说狗子了,其他几人都是一懵。
陆行之上前逮住这只野鸡的一对翅膀。
「七彩山鸡,雉鸡科雉属,可食用,雄性的颜色鲜艳,有多种颜色,雌性的雉鸡颜色暗淡,多为棕灰色,雉鸡华丽的羽毛具有金属光泽,能够反光,尾羽有十八枚,尾长也会逐渐加长」图片来自网络 陆行之知道雉鸡有三十多个亚种,分布的还是很广的。
“哇,真的逮到了。”
“媳妇你真厉害。”张铁林找来棕树叶子,把这鸡暂时绑起来。
刘回舟上前摸了摸这只颜色艳丽的野鸡,差点还被啄了:“脾气还挺大,今晚就给你吃了。”
“吃什么吃啊,这野鸡卖活的价格更高,我有把握能卖100文。”陆行之看着这只活力十足的野鸡,心里也开心。
这野鸡在古代很常见,但是活的那可是少之又少。
那些达官贵人们又不在山里面跑,他们哪见过这活的野鸡。
到时候他们心情好多给一些也不是没可能的。
“也是,到时候我们平分。”
拿着野鸡,几人回到刘回舟姨母家,他们帮忙摘了果子已经放到了牛车上。
“哈哈,你们还真是厉害啊。”刘树看着陆行之手里还在四处张望的野鸡,露出赞赏的眼神。
“姨夫, 这是大旺追过来的,我看你就该多培养培养大旺。”
陆行之也觉得这只狗很有猎犬的天赋。
“训什么啊,大旺老了,刚下过狗崽。”
听到大旺下了崽子,陆行之的眼睛亮了起来:“刘叔,这下的崽子你们还有吗,我想养一只。”
“有,下了有半个月了,我们没送完。”刘回舟的姨母从屋子里抱出一张单子。
单子里三只小奶狗咿呀咿呀的叫着,可爱极了。
大旺的基因这样好,长得也乖,生的小崽子准不会差。
不过这么小一点,现在带回去多半得养死。
陆行之挑了一只纯黑的,其他两只还带着点白色的花纹。
“我想要这只黑色的,能不能麻烦帮忙养几个月啊。”
“行,到时候让回舟来带过去就成。”
陆行之点头从兜里掏出三十文钱来,他就带了这么多。
狗子从别人手里带回家一定要用钱买,就算给一文也要给。
“你这是做什么啊,一只狗崽子而已。”
在渔村里别说买狗了,送都没人要,这家伙吃粮吃的比人还多,看陆行之当真喜欢,刘树也放心给。
老实说他还真有些不舍得这些狗崽子。
陆行之却是态度坚毅:“那不成,这是它的伙食费。”
摸了摸小狗,陆行之带着些不舍离开。
以后他也是有狗的人了。
它一边嗅着,一边往前走,还时不时回头看看,刘回舟他们跟上没。
从这里往林子里走倒是要近一些,三个村子里就黄家村的猎人最多了,大概有两三户。
到底是渔民,还是得以赶海为主。
大旺嗅着土地,狗狗能够捕捉的气息比人类要多的多。
“大旺以前是被当作猎犬培养的,但是出了些意外,家里人没一个去打猎的,就当看家犬了。”刘回舟也很喜欢这个大狗,小时候还嚷嚷着让爷爷养一只。
这普通渔民自己都是靠吃海货生存,哪能养得起狗啊。
现在长大了还是村长当家,依旧是养不了的。
这边的植被对比小渔村真的是疏密的多,两棵树之间的距离还是相对开阔的,狗子在林子之间穿梭着,跑几步就停下。
陆行之抬头,依旧是一眼望不到天,想要把这热带雨林中的动植物都识别完,就凭借他这每天两次的权限他这一辈子都拍不完的。
只不过现在有一个令陆行之疑惑的点,就是为什么这条路这么宽啊。
走了好一会了,一点都不需要人为开路。
如果不是村民们开垦出来的路,那就只能是象道了,雨林里有大象也正常。
“怎么了,大旺,咋不走了?”刘回舟蹲下身子,大旺的鼻子一直在土地中嗅着。
陆行之将它嗅过的土地扒拉开,但是地面上什么都没有。
“你这傻狗,这什么都没有,你闻什么啊。”
刘回舟起身,但是大旺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只见它的两只爪子开始在地面上刨了起来。
陆行之觉得不对劲,用砍刀开始撬起土来,往地下挖了有几公分,很快地里出现一小处凹陷,随着那个土坑凹陷进去,陆行之看到里面的大家伙。
那是一只浑身乳白色,头部有锋利的喙,这是一只甲虫的幼虫。
陆行之把它拿到手里,好家伙,这只大虫子差点就占满了他的手。
“这什么虫子,这么大啊。”刘回舟蹲在陆行之旁边,用手戳了戳这只大肥肉虫子。
「双叉犀金龟幼虫,也叫独角仙,金龟子科叉犀金龟属昆虫,成虫整体身形呈现椭圆型,颜色多为深褐色或者棕色,头部较小,有一对大角用来争夺繁衍机会和资源。
幼虫具有药用价值,具有止痛、解毒、破淤的功效」
总之呢这个大虫子的用处不大,药效还没有蜈蚣、蝎子、马陆好,陆行之的那几只马陆一只就卖了二十文,主要是个头大。
像是独角仙在现代都当作冷漠宠物去饲养,也算有个性。
陆行之把这小家伙埋了进去,应急的时候倒是也能吃,估计会不好吃吧。
“别闻这个了,这个没什么用。”陆行之撸了撸狗头道。
大旺好像也听懂了指令,继续往前。
带狗狗出来狩猎就是这样的,它不知道你需要什么,但是它会用心去寻找。
“这叫独角仙,它长大了要比这还大一些,满身都是盔甲。”陆行之继续往前走着。
“这么厉害啊。”
陆行之看向远方,远处好像能看到一些杉木:“这是自然,如果所有生物都是同等体积的话,虫类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老虎也打不过它们吗?”刘石头问道,在刘石头的眼中老虎就是最厉害的。
“当然啊,不说别的什么,老虎可能连毛毛虫都对付不了,毛毛虫有很长的毛,大多数的毛毛虫都是带有毒素的。”走到这棵杉木前,陆行之伸手在树干上摸了摸。
“之所以我们摸着没什么事,是因为它个头小,自然那点毒素对于我们来说是杯水车薪的,它跟我们一样大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陆行之的目光往下看,地面上铺着不少干掉了杉木叶子。
这些叶子连着树枝一同掉落,这是极佳的生火材料。
干叶子只要接触到明火便会燃烧的非常快,而且杉木的木头也是最广泛用于制造木板家具的材料。
没多逗留,几人继续跟着象道往前走,从进入林子里到现在,已经走了快大半个时辰了。
期间只是遇到了一些松鼠还有鸟类。
这种小东西在雨林里几乎很难用弓箭打中,最佳的办法是制作陷阱。
“今天怕是要白跑了。”
正当几人准备叫大旺回家的时候,犬吠声从远处传来,由远及近。
“汪!汪汪!”
很快就看到那只大黑狗撵着一只野鸡朝着众人跑来。
“快!快堵住他。”刘回舟异常兴奋。
四人分开,在不同的方位拦截这只野鸡,那野鸡见前方的道路都被阻挡住,一时间慌了神,准备往灌木丛里钻。
不巧被灌木拦截了一瞬,没有顺利钻进去,也就是这短短的几秒钟,大旺用爪子按住了它。
正准备上嘴撕咬,陆行之制止:“口下留鸡!”
不说狗子了,其他几人都是一懵。
陆行之上前逮住这只野鸡的一对翅膀。
「七彩山鸡,雉鸡科雉属,可食用,雄性的颜色鲜艳,有多种颜色,雌性的雉鸡颜色暗淡,多为棕灰色,雉鸡华丽的羽毛具有金属光泽,能够反光,尾羽有十八枚,尾长也会逐渐加长」图片来自网络 陆行之知道雉鸡有三十多个亚种,分布的还是很广的。
“哇,真的逮到了。”
“媳妇你真厉害。”张铁林找来棕树叶子,把这鸡暂时绑起来。
刘回舟上前摸了摸这只颜色艳丽的野鸡,差点还被啄了:“脾气还挺大,今晚就给你吃了。”
“吃什么吃啊,这野鸡卖活的价格更高,我有把握能卖100文。”陆行之看着这只活力十足的野鸡,心里也开心。
这野鸡在古代很常见,但是活的那可是少之又少。
那些达官贵人们又不在山里面跑,他们哪见过这活的野鸡。
到时候他们心情好多给一些也不是没可能的。
“也是,到时候我们平分。”
拿着野鸡,几人回到刘回舟姨母家,他们帮忙摘了果子已经放到了牛车上。
“哈哈,你们还真是厉害啊。”刘树看着陆行之手里还在四处张望的野鸡,露出赞赏的眼神。
“姨夫, 这是大旺追过来的,我看你就该多培养培养大旺。”
陆行之也觉得这只狗很有猎犬的天赋。
“训什么啊,大旺老了,刚下过狗崽。”
听到大旺下了崽子,陆行之的眼睛亮了起来:“刘叔,这下的崽子你们还有吗,我想养一只。”
“有,下了有半个月了,我们没送完。”刘回舟的姨母从屋子里抱出一张单子。
单子里三只小奶狗咿呀咿呀的叫着,可爱极了。
大旺的基因这样好,长得也乖,生的小崽子准不会差。
不过这么小一点,现在带回去多半得养死。
陆行之挑了一只纯黑的,其他两只还带着点白色的花纹。
“我想要这只黑色的,能不能麻烦帮忙养几个月啊。”
“行,到时候让回舟来带过去就成。”
陆行之点头从兜里掏出三十文钱来,他就带了这么多。
狗子从别人手里带回家一定要用钱买,就算给一文也要给。
“你这是做什么啊,一只狗崽子而已。”
在渔村里别说买狗了,送都没人要,这家伙吃粮吃的比人还多,看陆行之当真喜欢,刘树也放心给。
老实说他还真有些不舍得这些狗崽子。
陆行之却是态度坚毅:“那不成,这是它的伙食费。”
摸了摸小狗,陆行之带着些不舍离开。
以后他也是有狗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