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农女种地忙 第27章 钱三
快要走到家的时候,沈璃灵动的双眸中闪过一丝狡黠,她微微闭上眼睛,集中自己的意念。
刹那间,那只毛茸茸、憨态可掬的小狗仔和那只五彩斑斓的野鸡就像是被一阵无形的微风轻轻卷起一般,悄无声息地转移进了她背着的竹筐里。
做完这一切,沈璃像是一只欢快的小鹿,蹦蹦跳跳地朝着家门的方向跑去。
她头上的两个小揪揪被甩的歪歪扭扭的,像是和她一样开心快乐。
然而,她并没有察觉到,在不远处那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后面,有一个男人正用阴狠的目光死死地瞅着她。
这个男人叫钱三,是村子里出了名的混子。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和张寡妇勾搭上了,两个人整天鬼鬼祟祟地混在一起。
就在那天,钱三偷偷摸摸地摸进了张寡妇的院子。
在那间略显昏暗的屋子里,一番云雨过后,钱三惬意地搂着怀里的女人,脸上带着一种猥琐的笑容。
嘴里还不干不净地说道:“死婆娘,才两天不见就想吃肉了?”一边说着,一边在女人那满是脂粉的脸上亲了又亲。
那张寡妇呢,被他这副模样逗得娇笑连连,伸出手把他的脸一推,
嗔怪道:“今天我邀你前来,可是有个事情需要你帮我办呢!”
钱三虽然是个混子,但他心里也清楚,有些事情要是做了,那可是要进牢狱挨板子的。
他下意识地用舌头顶了顶腮帮子,眼睛里带着一丝警惕,
说道:“什么事?先说好了,杀人放火的事我可不干,我虽然混,可我爹就我一个儿子,我要是出了事,他可受不了。”
张寡妇一听这话,身子往上一挺,像条滑溜溜的蛇一样钻进了钱三的怀里,娇声细语地说道:“哎呀!你想什么呀?我怎么会害你呢?人家可是舍不得你呢!”
钱三被她这么一撩拨,身体里那股子邪火就又“噌”地一下冒了起来。
他的手开始不老实起来,在张寡妇的身上摸来摸去,不过还是耐着性子问她:“啥事,你快说!我这火又被你个浪蹄子给拱起来了!嘿嘿!”
于是,张寡妇就凑到他的耳边,叽叽咕咕地这样那样出了不少主意,全都是算计沈璃的阴损招数。
钱三想到这里,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心里暗自琢磨着。
他明明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个沈大丫把狼崽子装进了竹筐背篓里。
按道理说,那群狼应该疯狂地追着她才对呀,怎么就那么奇怪地放过她了呢?
只可惜呀,当时他看到一群狼的时候,吓得腿都发软了,根本不敢停留,就怕那群狼闻到他的味道,发现是他把小狼崽抓走的。
沈璃一路脚步轻快地回到家中,径直走向后院。
她将背上竹筐卸了下来,往地上一倒,竹筐里的猪草便稀稀拉拉地散落开来,混在其中的野鸡和小狗仔也一同滚落在地。
那只野鸡已经被她用镰刀把翅膀剪短了,毕竟这野鸡性子野得很,要是翅膀完好无损,保不齐一个扑腾就飞走了。
处理好野鸡后,沈璃弯腰把小狗仔从地上提了起来。
小狗仔的身子小小的,被提着屁股的时候,四条小短腿在空中胡乱地蹬着,模样十分滑稽。
沈璃就这样拖着小狗仔一颠一颠地往回走,很快就到了前院。
这时,张氏正好从里屋走了出来。她一抬眼,就瞧见沈璃手里拖着个毛色雪白的小狗仔,那狗仔的毛蓬松柔软,像一团会移动的雪球。
张氏的脸上满是惊奇,她忍不住问道:“大丫,这狗仔是哪里来的呀?”
沈璃的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神情,脆生生地回答道:“我在山里捡到的呢!”
“娘,我看到它孤零零地在山里,怪可怜的,周围也没个伴儿,我就想着把它带回家来。”
说完,她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眼睛亮晶晶的,又小心翼翼地问:“娘!咱家可以养宠物的吧?”
张氏看着女儿那满是希冀的小眼神,心里一阵柔软,温柔地说道:“当然可以啦!你要是喜欢,就养着呗!”
就在这时,在屋里读书的沈轩听到了外面的动静。
他本想静下心来好好读书,可这阵仗实在是让他难以集中精力,那一个个文字在眼前就像调皮的小蝌蚪,怎么也钻不进他的脑袋里。
无奈之下,他放下手中的书,快步走了出来。
沈轩一出门,眼睛就被姐姐手里的狗崽子吸引住了。
他吃惊地瞪大了眼睛,站在原地犹豫了一会儿,才拘谨地朝着姐姐走了过去。
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呢,沈璃就眼疾手快地一把将狗崽子塞进他的怀里。
沈璃笑嘻嘻地说道:“想抱是吧?快摸快摸!”
她心里暗自想着:“毛绒绒嘛!没有人能抗拒!男人也不行!嘿嘿,我是个大聪明!”
沈轩猝不及防地接过狗崽子,那柔软的毛触感十分舒服,他忍不住使劲摸了两把。
不过,他脸上依旧带着拘谨的神情,说道:“姐,还给你吧,玩物丧志!”说着就要把狗崽还回去。
沈璃顿时被弟弟这个小古板给气笑了。
她并没有伸手去接狗崽子,反而双手环胸。
对着沈轩说道:“姐姐今天告诉你一个词叫做‘劳逸结合’,我问你,什么是劳逸结合?”
沈轩原本正微微弯着身子逗弄着脚边的小狗仔,听到沈璃的话后,立刻像被拉了直线的木偶一般,站直了身子。
他清了清嗓子,一脸认真地说道:“劳逸结合的意思嘛,这‘逸’字啊,原本指的就是安乐、安闲的状态,在这里呢,就是说休息的意思。”
“这世间之事啊,工作和休息是必须要相结合起来的。”
“也就是说,我们在生活当中,既要全力以赴地努力工作,又不能一味地只知道埋头苦干,还得适当地休息才行呢。”
沈璃眼睛一亮,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双手轻轻一拍,脆声说道:“对呀,读书这件事也是一样的道理呢。”
“读书的时候就该全神贯注、认认真真地去读,可要是读累了呀,那就得适当地玩乐放松一下自己。”
“毕竟,只有这样做到劳逸结合,读书的效率才会更高呀!”
说完,沈璃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换上了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轩,
缓缓说道:“爹娘辛辛苦苦地供你去读书,可不是让你去读死书的呀。”
“你要是只知道一天到晚地闷头苦读,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不说,还可能没什么好的成效呢。”
沈轩听到这话,身子就像被定住了一般,僵立在那儿半晌都没动。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像是回过神来,默默地把正在脚边摇着尾巴、憨态可掬的小狗仔轻轻地挪到一边地上。
然后,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恭恭敬敬地朝着沈璃深深地行了一礼,那姿势标准得就像是经过了严格训练的小书童一般。
他一脸诚恳地说道:“我都已经读了两年书,在学堂里也进学了两年,本以为自己学了不少东西,懂得了很多道理。”
“可今日听了姐姐这一番话,才发觉自己竟然还不如从未上过学的姐姐。”
“姐姐,我沈轩今日真是受教了啊!您放心,以后我定然不会再像之前那样只知道死读书了。”
沈璃见沈轩如此郑重其事的样子,一下子有些慌了手脚,连忙摆手,脚步还不自觉地往后退去。
边躲边说道:“哎呀,咱们都是自家人,何必如此呢!你可别再这样啦!”
这时候,沈璃不经意间一回头,就看到了爹爹沈绍东正站在不远处。
她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就像看到了救星一般,连忙迈着小碎步跑过去,一下子躲到爹爹身后。
还伸出小脑袋,朝着沈轩做了个鬼脸,娇声说道:“爹爹!您快看看弟弟呀!他就像个小古板一样,弄得这么严肃,可吓人啦!”
沈绍东低头看着躲在自己身后的女儿,眼神里满是宠溺,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
对着站在那儿的儿子说道:“你姐姐说得对啊,咱们都是一家人。”
“在家里就不必讲究那么多繁文缛节了。你呀,确实是有些古板了呢。”
沈轩一听爹爹这话,立刻又躬身朝着爹爹行了一礼,恭恭敬敬地说道:“是,爹爹,儿子谨遵父亲大人的教诲!”
沈绍东见状,顿时一脸的无奈,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心里暗自腹诽: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一板一眼的呢?
沈璃也有些哭笑不得,她探出头来,看着沈轩那副规规矩矩的模样,也是一阵无语。
刹那间,那只毛茸茸、憨态可掬的小狗仔和那只五彩斑斓的野鸡就像是被一阵无形的微风轻轻卷起一般,悄无声息地转移进了她背着的竹筐里。
做完这一切,沈璃像是一只欢快的小鹿,蹦蹦跳跳地朝着家门的方向跑去。
她头上的两个小揪揪被甩的歪歪扭扭的,像是和她一样开心快乐。
然而,她并没有察觉到,在不远处那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后面,有一个男人正用阴狠的目光死死地瞅着她。
这个男人叫钱三,是村子里出了名的混子。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和张寡妇勾搭上了,两个人整天鬼鬼祟祟地混在一起。
就在那天,钱三偷偷摸摸地摸进了张寡妇的院子。
在那间略显昏暗的屋子里,一番云雨过后,钱三惬意地搂着怀里的女人,脸上带着一种猥琐的笑容。
嘴里还不干不净地说道:“死婆娘,才两天不见就想吃肉了?”一边说着,一边在女人那满是脂粉的脸上亲了又亲。
那张寡妇呢,被他这副模样逗得娇笑连连,伸出手把他的脸一推,
嗔怪道:“今天我邀你前来,可是有个事情需要你帮我办呢!”
钱三虽然是个混子,但他心里也清楚,有些事情要是做了,那可是要进牢狱挨板子的。
他下意识地用舌头顶了顶腮帮子,眼睛里带着一丝警惕,
说道:“什么事?先说好了,杀人放火的事我可不干,我虽然混,可我爹就我一个儿子,我要是出了事,他可受不了。”
张寡妇一听这话,身子往上一挺,像条滑溜溜的蛇一样钻进了钱三的怀里,娇声细语地说道:“哎呀!你想什么呀?我怎么会害你呢?人家可是舍不得你呢!”
钱三被她这么一撩拨,身体里那股子邪火就又“噌”地一下冒了起来。
他的手开始不老实起来,在张寡妇的身上摸来摸去,不过还是耐着性子问她:“啥事,你快说!我这火又被你个浪蹄子给拱起来了!嘿嘿!”
于是,张寡妇就凑到他的耳边,叽叽咕咕地这样那样出了不少主意,全都是算计沈璃的阴损招数。
钱三想到这里,眉头不禁皱了起来,心里暗自琢磨着。
他明明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个沈大丫把狼崽子装进了竹筐背篓里。
按道理说,那群狼应该疯狂地追着她才对呀,怎么就那么奇怪地放过她了呢?
只可惜呀,当时他看到一群狼的时候,吓得腿都发软了,根本不敢停留,就怕那群狼闻到他的味道,发现是他把小狼崽抓走的。
沈璃一路脚步轻快地回到家中,径直走向后院。
她将背上竹筐卸了下来,往地上一倒,竹筐里的猪草便稀稀拉拉地散落开来,混在其中的野鸡和小狗仔也一同滚落在地。
那只野鸡已经被她用镰刀把翅膀剪短了,毕竟这野鸡性子野得很,要是翅膀完好无损,保不齐一个扑腾就飞走了。
处理好野鸡后,沈璃弯腰把小狗仔从地上提了起来。
小狗仔的身子小小的,被提着屁股的时候,四条小短腿在空中胡乱地蹬着,模样十分滑稽。
沈璃就这样拖着小狗仔一颠一颠地往回走,很快就到了前院。
这时,张氏正好从里屋走了出来。她一抬眼,就瞧见沈璃手里拖着个毛色雪白的小狗仔,那狗仔的毛蓬松柔软,像一团会移动的雪球。
张氏的脸上满是惊奇,她忍不住问道:“大丫,这狗仔是哪里来的呀?”
沈璃的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神情,脆生生地回答道:“我在山里捡到的呢!”
“娘,我看到它孤零零地在山里,怪可怜的,周围也没个伴儿,我就想着把它带回家来。”
说完,她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眼睛亮晶晶的,又小心翼翼地问:“娘!咱家可以养宠物的吧?”
张氏看着女儿那满是希冀的小眼神,心里一阵柔软,温柔地说道:“当然可以啦!你要是喜欢,就养着呗!”
就在这时,在屋里读书的沈轩听到了外面的动静。
他本想静下心来好好读书,可这阵仗实在是让他难以集中精力,那一个个文字在眼前就像调皮的小蝌蚪,怎么也钻不进他的脑袋里。
无奈之下,他放下手中的书,快步走了出来。
沈轩一出门,眼睛就被姐姐手里的狗崽子吸引住了。
他吃惊地瞪大了眼睛,站在原地犹豫了一会儿,才拘谨地朝着姐姐走了过去。
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呢,沈璃就眼疾手快地一把将狗崽子塞进他的怀里。
沈璃笑嘻嘻地说道:“想抱是吧?快摸快摸!”
她心里暗自想着:“毛绒绒嘛!没有人能抗拒!男人也不行!嘿嘿,我是个大聪明!”
沈轩猝不及防地接过狗崽子,那柔软的毛触感十分舒服,他忍不住使劲摸了两把。
不过,他脸上依旧带着拘谨的神情,说道:“姐,还给你吧,玩物丧志!”说着就要把狗崽还回去。
沈璃顿时被弟弟这个小古板给气笑了。
她并没有伸手去接狗崽子,反而双手环胸。
对着沈轩说道:“姐姐今天告诉你一个词叫做‘劳逸结合’,我问你,什么是劳逸结合?”
沈轩原本正微微弯着身子逗弄着脚边的小狗仔,听到沈璃的话后,立刻像被拉了直线的木偶一般,站直了身子。
他清了清嗓子,一脸认真地说道:“劳逸结合的意思嘛,这‘逸’字啊,原本指的就是安乐、安闲的状态,在这里呢,就是说休息的意思。”
“这世间之事啊,工作和休息是必须要相结合起来的。”
“也就是说,我们在生活当中,既要全力以赴地努力工作,又不能一味地只知道埋头苦干,还得适当地休息才行呢。”
沈璃眼睛一亮,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双手轻轻一拍,脆声说道:“对呀,读书这件事也是一样的道理呢。”
“读书的时候就该全神贯注、认认真真地去读,可要是读累了呀,那就得适当地玩乐放松一下自己。”
“毕竟,只有这样做到劳逸结合,读书的效率才会更高呀!”
说完,沈璃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换上了一副语重心长的模样,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轩,
缓缓说道:“爹娘辛辛苦苦地供你去读书,可不是让你去读死书的呀。”
“你要是只知道一天到晚地闷头苦读,把自己弄得疲惫不堪不说,还可能没什么好的成效呢。”
沈轩听到这话,身子就像被定住了一般,僵立在那儿半晌都没动。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像是回过神来,默默地把正在脚边摇着尾巴、憨态可掬的小狗仔轻轻地挪到一边地上。
然后,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恭恭敬敬地朝着沈璃深深地行了一礼,那姿势标准得就像是经过了严格训练的小书童一般。
他一脸诚恳地说道:“我都已经读了两年书,在学堂里也进学了两年,本以为自己学了不少东西,懂得了很多道理。”
“可今日听了姐姐这一番话,才发觉自己竟然还不如从未上过学的姐姐。”
“姐姐,我沈轩今日真是受教了啊!您放心,以后我定然不会再像之前那样只知道死读书了。”
沈璃见沈轩如此郑重其事的样子,一下子有些慌了手脚,连忙摆手,脚步还不自觉地往后退去。
边躲边说道:“哎呀,咱们都是自家人,何必如此呢!你可别再这样啦!”
这时候,沈璃不经意间一回头,就看到了爹爹沈绍东正站在不远处。
她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就像看到了救星一般,连忙迈着小碎步跑过去,一下子躲到爹爹身后。
还伸出小脑袋,朝着沈轩做了个鬼脸,娇声说道:“爹爹!您快看看弟弟呀!他就像个小古板一样,弄得这么严肃,可吓人啦!”
沈绍东低头看着躲在自己身后的女儿,眼神里满是宠溺,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
对着站在那儿的儿子说道:“你姐姐说得对啊,咱们都是一家人。”
“在家里就不必讲究那么多繁文缛节了。你呀,确实是有些古板了呢。”
沈轩一听爹爹这话,立刻又躬身朝着爹爹行了一礼,恭恭敬敬地说道:“是,爹爹,儿子谨遵父亲大人的教诲!”
沈绍东见状,顿时一脸的无奈,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心里暗自腹诽: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一板一眼的呢?
沈璃也有些哭笑不得,她探出头来,看着沈轩那副规规矩矩的模样,也是一阵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