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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朔方 第39章 凤临阁

    岑参,岑参,李俊快速开动脑筋,想回忆起岑参的生平。

    只可惜,自己当年似乎没在诗人的生平方面下过功夫,骤然之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李俊心想,这个时候又不是在考试,还琢磨个什么生平不生平的,大不了以后熟悉了,自己慢慢再去问呗。

    倒是现在应该好好回想回想,岑参到底写过哪些诗?

    李俊心里回忆: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不对,那个作者好像是叫王之涣还是王涣之来着。

    接着又想: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也不对,这首诗的作者,是叫什么王勃还是谁来着。

    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有了!

    原来,基地演习那次小镇的鸿门宴,后来变成了军校生的同学聚餐,大家在席间祝酒唱歌,有同学当时有感而发,给大家背了两首岑参的诗。

    第一首诗的印象太深刻了,小学生都能张口即来,就那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嘛!

    李俊对第二首诗其中几句印象很深刻,特别是最后一句。因为这个诗句,非常切合同学们聚餐时的心境。

    李俊想到这里,心情大为舒畅,竟不由得脱口一句:“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好诗啊,好诗!”

    本也不喧哗的宴席,随着李俊吟诵出一段诗句,为之一静。

    讲真,这个时代的大文豪太多了,李太白不也还四处流浪着么,天底下有几个人听说过岑参?更别说能有几个人听过岑参的诗?

    可是岑参以文人自居,一辈子在塞外边关游历,可曾想过有朝一日,在一个北方边塞,区区的丰州小城,竟然有一个年轻人,读过他岑参的诗!

    岑参欣喜,大步过来握住李俊的手:“小友可读过岑某的诗?”

    李俊当时可不知道,在场众人脸上的表情有多丰富。

    首先是颜刺史和范长史。

    二人都是文化人出身,因为身处边塞直面北方胡人,对岑参同为边塞的文人身份,天然多了几分亲切。

    再加上,岑参此番前来是因为公干,二人顾及安西军和北庭军的面子,岑参毕竟曾在安西高仙芝大帅帐下效力,去年更是调往北庭都护府,在封常清大帅手下任判官。与二人于安帅北伐期间便有接触,现在虽官职不如颜、范二人,但无论于公于私,也更显得亲近些。

    可是颜、范二人,都自负出身书香门第,熟读过天下大家的诗词歌赋,可是岑判官的这句诗,当真是闻所未闻。

    可是,李俊这小子,天天钻在个兵营里,他去哪儿读过岑参的诗?

    其次是张氏掌柜和张大东家二人,张氏掌柜和张大东家相视一笑,都是心照不宣,默默点头。

    张氏掌柜在信中就拍胸脯保证过,说李俊小小年纪见多识广,实在是平生仅见。张氏掌柜能为清河张氏主持北方茶马商路,自是深得张氏家主和张大东家的信任。

    自得了张氏掌柜的书信,张大东家即刻命人快马加鞭,火速报与家主知晓。

    清河张氏千年传承,靠的就是能把握时代的脉动。

    大唐虽然此刻看起来如日中天,可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玄宗皇帝昏昏老矣,封疆大吏兵权日重,而朝中二相无力制约,大唐已显露衰败之相。

    为今之计,自然要多面下注,交好实力最大的几大节度,当然也少不得要笼络军中的少壮,其中当在范阳、朔方、魏博、安西这几个实力最大的都护府下手,尽早结识军中才俊,布下暗子,以备不测。

    张氏家主当即回复张大东家,让他自行做主,即刻交好与李俊。而张大东家更不是个含糊的,竟然自己亲自启程,来丰州城主持大局。

    此二人听李俊吟出岑参的诗句,然而在场一众所谓的文人雅士,反倒都没听说过似的,就连颜刺史和范长史两位,也都似乎闻所未闻。可见李俊这个少年,身上还有不少不为人知的故事。

    以清河张氏的实力,只要愿意放下身段结交李俊,那李俊必然不会不识抬举。待双方有了交情,张氏自然会成为李俊的一大助力,而李俊若不犯傻,也会对张氏投桃报李。双方各取所需,互相合作,对彼此都是大有好处。

    所以,张氏二人相视而笑,心中已有了计较。

    再次是安雅小姐,此时看向俊哥儿的眼神,竟有了些倾慕的意味。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安大小姐自然是知道,李俊是个有见识的。

    然而随着交往越深,越发觉得这个英武的少年,其见识远超她所见过的任何人,甚至包括父亲。

    自打丰州的少戎军安置在安府对面,大小姐就见过李俊。可是二人平时并无什么交集,接触的很少。偶尔有护卫小姐出行的工作,除了几个少年队正,小姐的随行护卫人员当中,还有父亲派出的老兵,和府衙派出的差役,故而小姐之前也不曾和李俊有过交流。

    当然,安雅和少戎军其他三个队正,也都不曾有过什么交流。

    可她却也知道,那少戎军大院只是安排些孤儿居住,满大院里哪有一本像样的书?

    就算是自己的安府大院,父亲为了给自己解闷,让人置办来满书房的书给她读,任她翻遍了书架,俊哥儿给她讲过的那好些见闻,她竟然没从任何书本中看到过。

    每每自己表示好奇,问俊哥儿从哪儿知道那么些趣事,俊哥儿只推说是草原路上的见闻。

    大小姐就奇怪了,父亲总说,胡人之所以比不过汉人,就是输在了文化和见识上面。那俊哥儿遇到的部落,怎么听起来竟有些不一样呢?

    再来说那住持和尚,此刻虽自己独坐一桌,面前只摆些素菜和果酒,竟也看着李俊陷入沉思。

    和尚自认为是有些见识的。于佛法造诣和修行方面,虽比不上那早些年西天取经的三藏法师,也比不过那前几年东渡扶桑的鉴真大师,但若说察言观色,和尚天天与南来北往的各色人等打交道,也自负是个能识人的。

    前几天,安大小姐曾带李俊赴寺,住持和李俊也算有过一面之缘,但他并没把这个少年放在心上。

    反倒是入寺那天,他亲眼看着这个家伙,从身上掏出一件件暗器,心里还嘲笑这个糙军汉,活脱脱就是个混世的魔王,以后还是与之保持距离,轻易不要招惹为好。

    可今天看这个场面,出乎这么多人的意料。和尚此刻方知,少年心中有天地,自己原来才是那个孤陋寡闻见识低的。

    惭愧啊惭愧。

    如此看来,自己的境界格局未免太过低浅,距那世人口中的高僧,修为还差了太远太远。

    岑参和李俊二人聊的正欢,自是不知道场内这些人,此刻竟有这么多的内心戏,二人且只顾着亲近。

    李俊道:“小子最喜欢的是您那首《白雪歌》了,不过忘了好像是送个什么人去京城来着。开场那句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实在是绝妙啊!”

    岑参忙接道:“是送一个同僚回京,名为武判官,乃是我的一个至交好友。”

    “对对对,是武判官归京!”李俊接着说道:“只有在西域大漠和北地草原待过的人,才能品出那胡天八月飞雪的滋味!”

    岑参叹道:“是啊,两京要入了腊月才能见雪,只有边关的将士,才知道戍边的辛苦。”

    李俊闻言感慨道:“所以,小子反倒是最喜欢您那句,琵琶一曲肝肠断,风萧萧兮夜漫漫。只有在寂寥无人的地界夜宿过,亲身领教过那萧萧的北风,才能写出如此佳作!”

    岑参眼眶中泛红:“岑参有幸,能得遇小友为知己!”

    颜刺史端起酒杯,颇有些愧疚之意道:“竟不知岑兄有如此佳作!”

    岑参听颜季明说话,幡然醒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自己单独拉着李俊说话,确是有些唐突,有些喧宾夺主了。

    当下道了声罪过,自罚了三杯酒。

    众人见岑参豪迈,都叫声好,也都纷纷举杯,一时间竟是宾主尽欢,好不尽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离席聊天说话。

    每个人赴宴自然都有着各自的目的,于是不多时,场内众人便各自结了对子和小圈子,各自说些要紧的话去了。

    这个时候,颜刺史、岑参、住持和尚、张大东家、安大小姐、李俊,还有两个凑过来的丰州豪绅子弟,

    几个人在一起说话。

    话题当然是从诗词歌赋开头。

    李俊哪敢在关公面前耍大刀,刚才已然把岑参的诗夸上了天,现在自然是要好好给颜刺史捧捧哏,给范长史拍拍马屁,再把大帅吹捧吹捧,也好给大小姐长长脸面。

    张大东家出身世家大户,论官身职位,当然是屈居颜、范二人之下。但世家的首席东家身份,江湖地位反倒超过一般的地方官吏。不过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张大东家妙语连珠,把朔方军和安大帅高高捧起,更把颜、范和岑参三人,好生恭维了一番。

    住持和尚也是个妙人,和众人交流些诗词歌赋,引述些佛家经典,禅语中颇有些智慧,让众人甚是叹服。

    期间,众人也多创造话题让大小姐参与。

    大小姐自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如今和众人交谈,便也免不了切磋些诗词,言谈中颇为惋惜道:“岑兄忙于公务,没有把诗作整理出个集子,甚是可惜。”

    众人纷纷赞同。

    张大东家发话:“我张家在长安城中,倒是有些印坊和书局,如若岑判官不嫌弃,如今便可把诗作整理一番,由我张家造册成书,将这些诗作面世,也好让世人见识见识岑兄弟的才华。”

    要知道,着书立说是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的毕生追求,张大东家今日发话,要将岑参的诗词出书,真真是岑参一场天大的造化。

    岑参瞬间哽咽:“张家高义,岑参无以为报……”

    李俊明白,打铁需趁热,凡事必须要迎着风头顺势而上,不然错过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

    于是献言道:“何不让那酒楼掌柜寻来笔墨纸砚,岑兄今日便挥毫泼墨,也算是给今日之宴添了彩头,以后也必是一番佳话!”

    大小姐看出了俊哥儿的意思,便也表示附和。

    颜、范二人自是借花献佛,顷刻之间这商务宴会的氛围,便提升了一个档次。

    酒楼掌柜机灵,眨眼间便把笔墨纸砚端来,李俊站在桌前为岑参研墨。岑参更是不能拿捏做作,提笔将自己看重的诗写了出来。

    即便是有哪些诗作遗漏了,待此诗集面世了,世人都将知道文坛有了自己这一号人物,也不担心把遗漏的作品埋没了。

    片刻间写了十首有六,岑参思忖着,该为这册子提个什么书名,大小姐回想起俊哥儿开场曾说过一个《白雪歌》,甚是言简意赅,故建言不妨将这簿诗册唤作《白雪集》。

    众人闻言,俱说:“妙哉,妙哉!”

    言谈之间当然轮不到两个豪绅子弟插话,不过他二人也是受了家里的命令,来刺史大人面前混个脸熟罢了。

    大家对此心知肚明,只拣些有趣的话说。

    诗作已成,众人自然又少不得一番互相恭维。

    张氏掌柜暗中提点酒楼掌柜,何不趁此机会,让这些文豪给酒楼取个好名,留下墨宝?

    不说他以后将酒楼经营的如何,有此名字和墨宝在,几百年后,就算是世道变迁、生意落败了,掌柜的后人,也不愁凭此二物东山再起。

    酒楼掌柜自是一点就透,赶忙上前向众人躬身行大礼:“小老儿斗胆,请众位大人为酒楼赐名!”

    众人纷纷推让,欲请颜刺史赐名,岑判官提笔。

    但颜刺史心中有计较,只说大小姐起名有术,当由小姐赐名。

    安雅小姐起《白雪集》也是借了俊哥儿的话头,不由得将目光看向李俊,眼中还有些求助之意。

    为小姐分忧自是当仁不让,李俊见大小姐风采翩翩,卓尔不凡,有此佳人嫣然而立,便是这酒楼也为之增色。

    李俊用手点了点酒楼掌柜,笑着对众人说道:“你这酒楼,今日何其幸哉,竟有凤来仪,何不就唤作凤临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