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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了手机,我给自己充电修仙 第114章 飞剑

    在叶千寻离开之后,暗网的天榜之上,立即就出现了叶千寻踏空而行,水龙化云的视频。

    虽然看不到叶千寻的面容。

    但是,那飘然若仙的身影,以及神仙一般的手段,还是让整个世界为之轰动。

    不管是天榜的大宗师,还是地榜的宗师,无不反复地观看着。

    心中也燃起了难以抑制的激动。

    “又是云城,那个偷盗文物的宁采臣,也在云城,难不成,这个天人,就是宁采臣?”

    “若他真的是宁采臣,那就好解释了,只有天人才拥有鬼神莫测的手段,才能搬走那么多的文物。”

    “立即派人前往云城,不,我亲自过去。”

    “去云城,拜见天人。”

    “三百年了,天人终于再次问世,吾等前方有路了啊!”

    与武道中人的激动所不同的是,许多医药公司的老板,以及财阀世家的老一辈,却从叶千寻的身上,看到了长生的希望。

    甚至一些心怀叵测之人,希望可以将叶千寻给抓住,然后弄到实验室中,好好研究。

    说不定能从他的体内,提取出让人长生的因子。

    今日已经不同往日。

    三百年前的天人,大家还会敬畏,见了面,甚至会磕头膜拜,祈祷神仙保佑。

    但对于现代人来说,别说是天人了,就是真正的神仙来了,也不会当回事。

    最多也就只是当作不同的生命体。

    是可以好好研究的对象。

    所以,这些财阀世家,也开始派人,前往云城而来。

    返回家中的叶千寻,来了地下二层的静修室。

    从相册里面,取出了一把剑。

    此剑名为天罡飞剑。

    是使用血月大陆之中,极为稀少的天罡铁锻造而成。

    也是叶千寻从灵武宗的器堂之中偷走的。

    天罡飞剑表面上来看,和普通的钢铁剑没有什么区别,三尺来长。

    银白色。

    剑体上并无任何的装饰,剑柄、护手都是和剑身一体铸造而成。

    不过,在剑柄的末端,却镶嵌着一颗宝珠。

    应该是妖丹,具体是来自几级的妖兽,暂时无法估算。

    剑体之上有符文,妖丹似乎可以起到容器的作用。

    平日里在藏于剑匣之中,能自动吸纳天地灵气,使用的时候再爆发出来。

    应该是中品的灵器。

    它无法像上品灵器那样收入体内。

    但是,如果使用剑诀控制,辅以灵力,剑身可以放大数十倍。

    在精神力的催动下,能载人飞行。

    不过,飞行速度越快,对精神力的消耗就越大。

    初级的先天大宗师,能飞行个千米也就差不多了。

    甚至还不如踏空而行。

    但若是修为达到炼气七层以上,御剑飞行的距离,也就会大大增加,一口气能飞出几十里。

    叶千寻并不打算御剑飞行。

    因为有了这把飞剑,他就可以远距离攻击敌人了。

    大宗师的时候,他的精神力可以离体百米。

    但进入先天之后,他的精神力,已经可以离体千米了。

    千米之内,可以随意驱使飞剑。

    不过,想要控制飞剑,首先要用自己的精血祭炼,然后再由剑诀来驱动。

    不会剑诀,飞剑就如同没有子弹的枪,并无多大作用。

    先对灵器滴血认主之后,使用心神加以祭炼。

    他一手拿着御剑诀的书本,一手握剑,开始修行起来。

    这本御剑诀,是他从赵星河的储物戒里面找到的。

    算是最基础的御剑术。

    只要达到先天,就能学习。

    更高级的御剑术,即便有,他也施展不出来。

    他将飞剑放在面前的地上,一手掐着剑诀,一手指向天罡飞剑。

    灵力和精神力,灌入了飞剑之内,剑体立即就颤动起来。

    “起!”

    随着叶千寻一字吐出,这飞剑还真就如同鸿毛一般,悬浮而起。

    只是,因为控制比较生疏,这飞剑还在空中乱颤着。

    “走!”

    叶千寻精神力高度集中,控制着飞剑,缓缓飞行。

    不过,叶千寻却也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灵力,耗损极为严重。

    只要以停止灵气的输入,飞剑就有下坠的风险。

    他现在只是炼气一层,体内灵力能有多少?

    不过两分钟,就耗损完毕。

    “这样也不是办法啊,不知道能不能使用电力驱动!”

    叶千寻暗道一声。

    在这个都市世界,最不缺少的就是电力。

    以他现在境界,至少有电线的地方,他都可以直接隔空吸收。

    毕竟,体内还有一个被改造的手机呢。

    直接就能无线充电。

    念头一动,他就将电流夹杂着少量的灵气,灌入了飞剑之内。

    飞剑之上,立即就跳跃出了电弧来。

    叶千寻可以明显感觉到,精神力控制飞剑更加轻松了。

    念头一转,飞剑就围绕着他快速旋转起来。

    “看来,我还是更适合修炼雷霆属性的修仙功法,好在那拜月神功,属于无属性的,倒也能勉强修炼,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弄到雷霆属性的功法,至少在筑基之前,给定下来。”

    就这样,叶千寻就进入了忘我之中。

    ……

    苏家。

    苏万山一家人早已经回来了。

    吃过午饭,大家坐在客厅里闲聊着。

    苏千秋看了看苏风雅和苏扶摇。

    犹豫片刻。

    他终究还是向苏万山道:“万山,我这一次过来,除了看望你们之外,还有一件事情,希望你们认真考虑。”

    “叔,你说吧!”

    “风雅和扶摇都已经大了,也到成婚的时候了,但你膝下无子,却又有万贯家财,自然会有很多人惦记,所以,我希望你可以招一个出了五服的本家子侄为婿,如此,以后的苏氏集团,依旧属于苏家。”

    苏万山皱起了眉头。

    苏风雅和苏扶摇也十分意外。

    这都什么年代了,老一辈为何还这么保守?

    苏千秋指了指同样在屋里的一个年轻人:“他叫苏明昌,是我们苏氏家族的人,父母早逝,从小就是孤儿,也是我一手养大的,我一生追求武道,无儿无女,但是,明昌就如同我的亲孙儿一样,也是我的衣钵传人,所以,我希望你可以从风雅和扶摇里面挑一个,嫁给明昌。”

    苏扶摇听罢,顿时就急道:“爷爷,我有男朋友了,我不会嫁给他的……”

    一旁的苏明昌听罢,微微皱眉头。

    说心里话,自从他看到苏扶摇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可他却想不到,苏扶摇居然已经有了男朋友。

    苏千秋却道:“只要你们还没有结婚,还没有子女,那就都不算数,万山,还是你来做决定吧。”